已经有刑天符,字符被下一个字符遮盖是先开图鉴还是出女娲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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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唤兽剧情任务之 灵符女娲篇
这个剧情为我们讲述了一只在修行过程中经历失败却永不放弃的灵符女娲的故事,其中穿插着灵符女娲、律法女娲和净瓶女娲之间的友情,在勇闯阴阳五行阵之后灵符女娲愈发坚定了自己努力修行的恒心,最终走出女娲神迹,到更加广阔的三界中历练成长。
霹雳奔雷阵无需战斗,回答场景中央雷鸟之精的问题。他问天上天下,唯我独尊是谁说的?脑筋急转弯,雷鸟之精不是刚说过这句话吗……回答正确后出现出口,灵符女娲说话不慎触怒雷鸟精,触发动画。进入第四阵——冰霜寒流阵。找到冰霜巨兽战斗,只有一个怪,为变异瑞兽造型,战斗必败。被冰霜巨兽秒杀后,律法女娲和净瓶女娲赶来援手,再次与冰霜巨兽战斗,单人为五个怪,律法女娲为大唐,净瓶女娲为化生,战斗无难度。战斗结束后,净瓶女娲言道得知灵符女娲前来闯阴阳五行阵,便与律法女娲一同找绮罗姐姐占卜吉凶。谁知卜出大凶之兆,净瓶女娲和律法女娲放心不下,便自愿承受擅闯阵法的惩罚面壁思过十年前来援救灵符女娲。灵符女娲意识到自己过于自大,低估了闯阵危险,不得不放弃闯阵,离开阴阳五行阵回到女娲神迹。找绮罗姐姐说明情况,灵符女娲虽然在大家的帮助之下闯过四阵可使用部分灵符法术,可其他的法术仍旧无法使用。灵符女娲表示不会放弃,会继续努力,进入三界历练成长,百年后再次闯阵。任务至此结束。全套剧情比较类似于建邺城探案任务,只有经验奖励,笔者测试等级为159级,耗时20分左右,约获得200万左右经验。整体来说战斗难度较低,只是部分战斗怪物有一定法术输出,单挑的朋友最好还是带几个药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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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链接:  第一章婚配的最初形态  远古时期,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原始社会。在那个遥远的年代,山石、草木、水流是大地上的主旋律,种类繁杂的鸟兽是陆地上的主要居民。作为弱势群体,远古先民以群居的方式,零零星星地散布在不同的角落。在那一时期,对于自然事物的认知,数量稀少的远古先民并不比数量众多的鸟兽高明多少。在最基本的获取食物和居住方面,远古先民从鸟兽身上获得了很多的启发和恩惠。鸟兽喜欢吃的植物果实,对于远古先民来说都是难得的美味;实力弱小的鸟兽以及它们所产的卵崽,也成了远古先民获取蛋白质的主要来源。生活在温暖潮湿地区的先民,从鸟儿那里学会了巢居;而生活在季节变化明显地区的先民,则从野兽那里学来了穴居。  巢居也好,穴居也罢,有了这么一个可以安心睡觉的地方,对于远古先民来说才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在远古时期,睡觉才是先民们的头等大事,嗜睡是远古先民的一大特色。如果把远古先民的时间进行分配的话,那么远古先民把最多的时间花在了什么地方?这个问题的答案不是采果子,不是加工工具,也不是捕鱼打猎等等,而是睡觉。对,就是睡觉,原始人类大部分的时间都在睡觉,即便是外面的条件再严酷,也改变不了他们嗜睡的习惯。但是嗜睡却并不意味着懒,远古先民也不是因为懒才嗜睡的,这是由内外多种因素共同决定的。  虽然大部分的时间都在睡觉,远古先民们在与自然相处的过程之中,不仅从鸟兽身上获得了实用的启发,也有属于自己的独创。普通的鸟兽完全凭借自身的先天优势来获取食物,与这些鸟兽不同的是,远古先民把木棍、石头和骨头当作工具和武器,以便在获取食物和自我防卫的时候,弥补自身条件的先天不足。木棍、石头和骨头的使用,是远古先民的伟大创举,但是在野兽横行的恶劣生存环境中,无论是食物获取还是自我防卫,木棍、石头和骨头依然显得原始而又无力。  除了吃饭问题和安全问题,远古先民的生存还受到气候变化和疾病的巨大影响,因为无法预知气候变化,也无法改善卫生条件,在远古时期,人类的寿命很短,能活到二三十岁或许已经算是高寿了。在物竞天择的自然法则之下,因为严酷的生存条件,也因为极短的平均寿命,不断地会有一批又一批的原始人类彻底消逝在历史的长河中。在严峻的条件下,如何能够生存下去成为了原始人类每天都会面临的问题,在漫长的进化历程中,如何生存和延续下去成了原始社会的主旋律。  因为对自然事物的认知有限,远古先民只能以木棍、石头和骨头为谋生的工具和自卫的武器。在那样一种相对恶劣的生存环境下,个体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为了能够生存下去,远古先民必须要联合起来,以群体的力量弥补个体力量的单薄。于是在不断的分分合合之中,一个一个的原始群落自然而然地就形成了。在自然形成的原始群落里,每一个成员都要彼此协作,集体进行植物采集和渔猎,合力防御野兽的侵袭,根据性别和年龄的不同,各自发挥所长。但这样的原始群落只能局限于一定的规模,人数太少,难以应付恶劣的自然环境,不能保证自身的安全,人数太多,又不易获取足够的食物。根据所处具体环境的不同,这些原始群落的规模大致在十数人到数十人不等,各原始群落之间没有固定的交往,处于相对孤立的状态。  原始群落的形成,解决了远古先民的基本生存问题,那么如何延续下去,就成了另外一个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到人类的繁衍生息,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婚配制度的问题,这是人类社会的一个永恒话题。在原始群落的生活状态下,生产力发展缓慢,现代的政治、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等都无从谈起,所以我们对于远古人类的分析,重点还是应该从婚配制度说起。文明社会的婚配嫁娶有一套自己的流程,中国古代的嫁娶更是上升到了礼这个高度,还有一整套堪称繁琐复杂的程序与之相配套,不仅需要时间,还考验当事人的财力和社会地位。但是在原始社会,一没有用来浪费的时间,二没有多余的财力,三没有社会地位的差别,所以原始社会的婚配就远没有上面说的那么繁琐,只需要做最实质的那个环节,也就是交配就可以了。为了不显得那么粗俗(至少在字面上),我们还是把这一实质环节称为婚配。  远古先民的群居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自身的生存能力,同时也为原始的婚配形态创造了条件。因为原始群落的人数不多,也因为彼此的寿命都不长,于是在群居加嗜睡之下,就形成了群婚这一原始的婚配形态。因为不同的原始群落之间并没有固定的交往,甚至彼此之间处于相对孤立的状态,这一原始的婚配形态只限于在单一群落内部实行。所以,这种原始的婚配形态也被称为群居群婚的内婚制,这就是婚配的最初形态。  从现代人的角度来看这种原始的群居群婚,似乎会觉得这是一种荒诞,甚至是乱伦的行为。但是,那一时期的实际情况却未必如我们所想的那般不堪。群居群婚是那个特定时期的特殊产物,也是唯一能够适应当时情况的婚配形式。在那个特定的时期,这种原始的群居群婚,对于远古先民的繁衍壮大是发挥了积极作用的。即便是以15岁作为一代人来计算,在那个平均寿命不到30岁的远古时期,出现乱伦的几率也是极低的。  在远古时期,先民们只知生母、不识其父,婚配关系主要发生在兄妹、姐弟之间。所以,在群居群婚的内婚形式下,兄妹婚、姐弟婚处于绝对的主体地位,跨越辈分的婚配行为只是个别现象。这与我们现在所秉承的道德没有关系,而是由寿命决定的,那个时候人类的寿命太短,短到无法三世同堂。而且,先民们的群居群婚也不是完全混乱不堪的,它也有着自己的秩序,秉持着自由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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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uangzwrd @zaodiwor @伊流蹄 @天涯人文   第二章远古时期的自由恋爱  远古先民的群居群婚,有着自己的秩序,这个秩序就是自由婚配,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自由恋爱。在原始群落里,每一名成员基本上是平等的,没有明确规章制度的约束,在婚配上更不可能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么,群居群婚式的婚配又是如何自由进行的呢?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自由恋爱的实质,当前社会的自由恋爱,男人的择偶标准是找白富美,女人的择偶标准是找高富帅,为什么会这样呢?中国有句俗话叫“一白遮千丑”,皮肤白就丑不到哪里去,至于高,我们自然而然就能联想到高大威猛这个词,有安全感。美与帅就更加直接了,就是要长得漂亮、帅气、好看、养眼,用现在比较流行的话来说,我们都是“外貌协会”。男女两个不同的择偶标准里都有一个富字,这就不需要详细解释了,这是市场经济下的一种价值观体现,可以不是特别富有,但是至少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所以,不管是“高富帅”,还是“白富美”,我们的择偶标准只受到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审美标准,另一个是社会价值标准。高和帅,白和美都属于审美标准;而富则属于社会价值标准。
  远古先民的择偶标准,肯定不会和我们现在的标准完全一样,但是,应该也脱离不了审美标准和社会价值标准这两个范畴。审美标准方面,“外貌协会”虽然是一个新词,但是爱美是人类的天性,可以说人类自古以来就是“外貌协会”的。外貌一直以来都是人类择偶的主流标准,否则也不会有红颜祸水、倾国倾城这些词流传下来了,只是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我们的审美标准略有不同而已。在远古时期,人类的审美标准应该与我们现在有很大的差异,健壮的肌腱,粗犷的体魄才是原始社会男人的美;而修长的身形,弹性的肌肤则是原始社会女人的美。  社会价值方面,在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环境里,它就是财富与才华的体现;战乱年代,它就是个人实力的体现;而在生存艰难、温饱无法解决的原始社会,个体的社会价值又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原始群落里,还没有私有制的概念,更是不可能有个人财富的了。所以,远古先民的社会价值观不可能表现在财富上,那么远古人类的价值观究竟是如何表现出来的呢?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深入地分析一下前面提到的远古人类生存问题。我们都知道,在原始群落之中,大家伙一起劳动,相互协作,有了食物也是大家一起分享。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出来了,一个群落之中肯定是男女老幼都有的,老幼基本不具有多少劳动力,获取食物、抵御野兽主要还是靠成年男女。而成年男女也因为体质强弱与智慧高低的不同,在获取食物以及抵御野兽的过程中所发挥出的作用是各不相同的。身强体壮、头脑灵活的个体肯定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在以生存为主旋律的原始群落,这种作用发挥上的差异就体现出来了。随着时间的积累,作用发挥明显、贡献突出的个体,在群落内肯定会有越来越高的威望。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这样的个体就是英雄,我们暂且将这样的男性个体称之为豪雄,女性个体称之为英雌。
  回想一下生存条件严酷的战争年代,英雄总是会受到社会群体的尊重和敬仰,也很容易受到青年男女的崇拜和青睐。有点像现在社会的追星一样,青年男女们更是会将其作为择偶的标准,所以在原始群落也是一样。只要是在群落内作用发挥明显、贡献突出的,不管是豪雄还是英雌,在婚配的时候总是有优先权的。甚至经常会遇到主动表白,甚至是投怀送抱的事情。那么在原始群落里如何才能作用发挥明显、贡献突出呢?那就是个体实力,最好是实力强大到能够徒手撕狼(说得有点夸张哈)。所以我们现在可以说,在原始群落,自由恋爱的择偶标准是:实力为尊,贡献为王。自身实力强大、对群体贡献突出的个体,在群落中总是拥有优先婚配权的。  自由总是相对的,远古时期的自由婚配也不例外,那是一种优先婚配权之后的自由。这种自由婚配还远远不是固定的对偶婚,当然,也不排除会有相互忠贞不渝的个别对偶现象。原始群落的男女关系或许就像陈奕迅唱的《十年》一样,“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对于原始人类来说,十年的时间太长,这个期限或许只是一年半载,或许只是十天半个月,甚至是短到只有一晚的疯狂。  远古先民的自由婚配,主要在兄妹或者姐弟之间发生,当然这里所说的兄妹不一定是亲兄妹,姐弟也不一定是亲姐弟,只是年龄大致相当而已。基于以上原因,这种自由的婚配制度,可以被称为非对偶兄妹(姐弟)族内婚。这一自由的婚配制度历时弥久,伴随远古人类度过了最艰难困苦的岁月,在人类繁衍的历程上发挥过无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在我们所熟悉的远古传说中,伏羲与女娲就是一对典型的兄妹婚,略有不同的是,如果伏羲、女娲分别代表着某一特定个体的话,那么,他们的婚姻形式则属于对偶兄妹婚。
  第三章文明之火、人口大爆炸与女权社会  现代学者普遍认为,大概在旧石器时代中、后期,远古人类逐渐过渡到了母系氏族社会。但是如此重大的一个社会发展变迁,总不能平白无故就突然发生了吧?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促成了这一社会变迁呢?从现有的资料我们可以查到一些解释,比如母系氏族社会按女性的血缘计算世系;妇女在生产、生活中起主导作用,她们既是生活的组织者,又是氏族的管理者等等。但是这些解释只是表述了母系氏族社会的现象或特征,如果用这些来解释母系氏族社会的产生原因,或许没有太强的说服力。  那么,究竟是什么促成了母系氏族社会呢?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我们或许要从生产力的发展上来寻找答案。在遥远的旧石器时代,远古人类的生产工具一直都是粗糙的打制石器,仅仅靠这些简陋的工具,生产力水平是不会有很大发展的。既然简陋的工具无法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那么又是什么促进了远古人类生产力发展进步的呢?笔者认为,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通过使用火来实现的,再直接点来说,是文明之火,奠定了母系氏族社会形成的基础。  在远古人类还处于原始群落时期,因为担负着诞生新生命、延续族群发展这一重要责任,一个群落内若是没有女人,那么毫无疑问这个群落很快就会衰落、消失。所以一直以来,女人在群落里总是处于一个较高的地位,为了部落的延续发展,女人们一直被当成VIP严密地保护起来。
  因为火的成熟使用,生产力水平得到发展,远古人类因为火而进入了最初的文明社会。因为火的使用,远古人类的寿命以及婴儿成活率都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原始群落的规模逐步壮大。为了能够养活多出来的人口,女人在社会生产中的优势(植物采集)逐渐体现出来,在族群中的地位逐步提高。女人在群落中已经处于决定性的支配地位,人类进入母系氏族社会。就这样,人类的女权社会诞生了,现在我们来简单分析一下女权社会的形成过程。  在最初的原始群落中,远古人类获取食物的手段是非常单一的,那就是植物采集。因为人手少,为了采集到足够的食物,族群里的成年男女都要参加劳动,一起去采集食物。植物采集毕竟是个非常细致的活,需要很大的耐心,从性别特点上来说,这个工作更适合女子来做。所以在集体劳动中,男子所发挥出来的作用,并不完全在于能采集到多少食物,往往更多的是保护妇女。我们不难想象,在采集食物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只活泼可爱的野兔,男子的注意力马上就被野兔给吸引了。每天都吃素,嘴里都能淡出个鸟来,若是能把这只兔子给抓住了,那不就可以改善一下伙食了?只见男子两眼放光,立刻撒丫子追了出去… 半晌之后男子气喘吁吁地回来了,两手空空,原先惊喜的情绪此时已经荡然无存。  俗话说,失败是成功的妈妈,男子虽然没追上野兔,但也不是白忙活,最少男子意识到了一个事实:兔子太灵活了,居然能在奔跑的过程中突然来个90度转弯,光凭蛮力是追不上的。远古人类虽然远古,但毕竟也是人类,人类之所以能区别于一般动物,被称为人类,就是因为人类的大脑得到了开发,人类学会了思考和总结。这就意味着,远古人类在跌倒了之后不会就这么在原地趴着,他要爬起来,要想办法下次不跌倒,甚至还要想办法抓住兔子。就这样,一段时间之后,男子终于想到了抓住野兔的办法,那就是扔石头。但是想用石头打中兔子也没有那么容易的,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之后,终于有一块石头打中了兔子。肉味是鲜美的,榜样的作用也是无限的,其他男子都来向他学习如何打兔子,这就形成了最原始的捕猎。大概是同样的过程,原始群落的男子学会了用坚硬细长的木棍在小溪里捉鱼,于是原始的渔业也诞生了。相对于无聊的植物采集而言,原始群落的男子们更喜欢捉鱼和捕猎这样有挑战的事业,而且鲜美的肉味也是群落里每一个人都很渴望的,于是原始群落开始有了社会分工,女子负责采集,男子负责渔猎。  植物采集业在远古女子的手里不断得到拓宽,通过不断尝试,能够吃的植物及果实种类越来越多;富有挑战的渔猎业在远古男子的手里也得到了不断发展,为了提高渔猎的成功率,远古男子开始通过打制石头来“制造”工具。采集业和渔猎业都得到了发展,即便是这样,原始群落里的男女依然会为了填饱肚皮而不懈奋斗,而且经常还会受到野兽的袭击。在那个时候,虽然已经有一些打制石器被“制造”出来,但是对于熊、虎等大型野兽以及狼群来说,这些打制石器是没有什么杀伤力的,如果被野兽盯上了无疑是一场灾难。直到远古人类开始学会使用火,燃烧的火堆让这些野兽不敢靠近,野兽对于远古人类的威胁才大大降低。火给远古人类带来了原始的文明,火可以用来烧烤食物、驱赶野兽、照明以及防寒,因为开始吃火烤食物,远古人类的身体开始变得健康,自然寿命也得到了延长。
  远古人类对于火的认知也有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想象一下,远古社会没有常态的火,产生火的途径可能有两个。一个是晴天霹雳,大晴天的雷电点燃了树林里干枯的树枝,另外一个就是自然界的“凸透镜”点燃了一片干枯的树枝树叶,无论是哪一种途径产生的,我们姑且将之称为自然火。我们都知道,即便是到了现代,普通的动物对于火都是充满畏惧和好奇的。不难想象,对于这种未知的东西,远古人类第一次见到火,肯定也是既惊惧又好奇,因为这一奇特的现象远远超出了远古人类对自然界的认知。或许是偶然间捡到了被自然火烤熟了的小动物,也或许是一窝烤熟了的鸟蛋,一个肚子饥饿的远古人类把它捡起来,小心翼翼地尝了一口:味道好极了!于是这个远古人类把这一窝烤熟了的鸟蛋都带了回去,其他的远古人吃了之后都情绪激动、赞不绝口,大家伙开始热烈地讨论起来:这些鸟蛋是哪儿来的?它怎么会这么好吃?我们要是以后经常能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就好了!一番讨论加上实地考察之后,远古人类开始认识到那可怕的火居然能拥有这等功效,于是全族群在以后的采集渔猎中,都特别注意寻找正在烧的自然火(自然火对于这些远古人类来说,或许就是天火了吧)。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被这些远古人类又找到了一片正在燃烧的火,远古人类兴高采烈地将正在燃烧的大树枝带回了他们居住的山洞,从此过上了欣欣向荣的原始文明生活。这就是人类与普通动物的区别,几百万年前,动物就对火既害怕又好奇,几百万年后的今天,动物们对火依然还是既害怕又好奇。人类却在害怕与好奇之后,学会了如何使用火,甚至到后来的“制造”火,享受着火带来的文明生活。从西方神话的角度来说,第一个将燃烧的大树枝带到山洞的远古人,是不是就是普罗米修斯的原型呢?  对于远古人类来说,火无疑是个天大的好东西,随着远古人类对于火的使用及火种保存经验的积累,火逐渐得到了广泛使用,火的成熟使用也彻底改变了远古人类的生活,加速了远古时期社会生产力的进步。首先,火在很大程度上帮助远古人类抵御住了野兽的袭击,使得远古人类的意外死亡率大大降低;其次,火的温暖使得远古人类能够安然渡过漫长的寒冬,免于被冻死的厄运;最后,火的大规模使用,使得远古人类吃上了熟食,彻底告别了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远古人类的体质得到改善,寿命得以延长,智力得到发育。综合以上三点因素,远古人类进入了第一次人口大发展时期,人口开始大幅度增加,群落逐步壮大,远古人类从最初的被动适应大自然,开始了主动改造大自然的伟大工程。虽然还仅仅是处在对大自然最原始的改造阶段,但是远古人类终于能够迈出这一步,这在人类发展史上无疑是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的。  群落的壮大,人口的增加,就直接意味着食物的需求量也大幅度增加。而因为工具的简陋原始,远古人类通过渔猎能够获取的食物总是有限的,于是远古人类的食物来源就越来越依赖于原始的采集业。俗话说:“经济基础决定社会地位”,原本就在群落中拥有很高地位的远古女子,因为在食物生产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如今地位进一步提高。同时因为新生的下一代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氏族成员的世系只能根据母系的血统来决定,妇女在族群的威望也是越来越高,于是远古女子逐渐在群落中取得了决定性的支配地位。就这样,母系氏族社会形成了,在母系氏族社会里,女子处于支配地位,而男子处于从属地位。妇女从事植物采集、掌管公用工具、负责食物分配,而男子则负责干活,白天给她们家干活,晚上给她们干活,虽然社会地位不高,但还是乐此不疲的。  万事都不是绝对的,就像在男权社会里会出现女王、女皇或者强势的太后一样,在最初的女权社会里,同样也会出现社会地位非常之高的男子。这样的男子通常实力强大、寿命足够长、掌握足够的生活及生存常识,因为能在族群内发挥革命导师般的重要作用,在族群内也就能够拥有不一般的社会地位。
  第四章争宠吃醋加快了族外婚配步伐  争宠吃醋是女人的天性,从古至今都是。在母系氏族社会阶段,远古人类得到了更大的进步与发展。比如在这一时期,远古人类将带有粘性的黄土和上水,捏成固定的形状,然后在火上烤,于是最原始的陶器出现了。这一时期的陶器主要是各种各样的生活器皿,虽然简单粗糙,但是非常实用。借助于这些陶器,远古人类从此可以喝上了热水,可以将采集来的食物加热后再食用。再比如在这个时期出现了最初的农业,虽然此时的农业是非常初级的,远古人类只是将一些好吃的种子(比如粟米)洒在一片宽松肥沃的土壤上,在新的粟米成熟之后就是一次大收获。这种原始而又初级的农业,为母系氏族社会提供了更多的食物,为远古人类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  因为有了更多的食物来源,远古人类开始有了空闲时间来对石器工具进行更精细的加工,这就出现了比较精细的细石器,这使得远古男子捕获野猪、狼这些具有攻击性的野兽成为了现实;因为有了比较充足的食物来源,远古人类开始将野猪和狼蓄养成猪和狗,这样,原始的畜牧业也就出现了。另外,因为有了较多的空闲时间,远古人类开始用亚麻和动物皮毛织造衣服;因为生产力发展,公共财产增多,远古人类开始“结绳以治”;半地穴式的房子被发明和制造出来,远古人类从山洞里搬到开阔的平地上居住;远古人类发明了“钻木取火”,至此,人类终于学会了如何“制造”火。就这样,在火的推动下,远古人类进入了有组织的母系氏族社会,社会生产力得到进一步发展,远古文明得到大幅度拓宽。母系氏族社会开始了朝气蓬勃的发展,人口开始急剧增加,自然而然地就出现了母系氏族的裂变扩张。对于母系氏族裂变扩张的过程,为了能够描述的更详细一些,我们以中华大地远古时期的传说为例来进行分析。
  根据现在流传下来的文献资料,我们能够找到最早的氏族基本上有燧人氏、华胥氏、伏羲氏、女娲氏、少典氏、有蟜氏以及有巢氏。与其他几个氏族属于黄河流域的文明不同,有巢氏应该属于长江流域的文明。因为长江流域雨水多,地面潮湿,在母系氏族的某一时期,有一个氏族开始构木为巢,彻底脱离了洞居的生活状态。巢居的环境要洞居舒适多了,于是周围的其它氏族争相模仿,全都住进了巢里。于是,首先发明巢居的这一氏族,便被称为“有巢氏”。关于有巢氏的传说,笔者认为是可信的,但是有巢氏或许并不特指某一个人,而是泛指一个巢居的氏族。在如今比较闭塞的一些南方地区,一些少数民族居住在形式特异的吊脚楼里,这一建筑风格或许就是从最初的“巢”逐步发展来的吧。而且有巢氏一族逐步同化了周围的氏族,势力不断发展壮大,在中国的远古时期影响也比较大,延续的时间也比较长,到了唐尧时期还有关于巢父的记载,夏商时期有个巢国,现在还有许多姓巢的人。  有巢氏是因为首先发明了巢居,并将巢居方法传给了其它氏族,而被尊称为有巢氏。大概是因为同样的原因,第一个“制造”火的氏族,就成了燧人氏。  在中华大地上,与燧人氏同时期的还有一个华胥氏,据记载华胥氏来自一个叫华阳的地方。所以,我们不难想象,在燧人氏和华胥氏以前,中华大地上肯定还有其它更古老的人类氏族。即便是与燧人氏、华胥氏同一时期,肯定也有不少其他氏族的存在,只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他们的事迹名号没有流传下来而已。在华阳这个地方就存在一个庞大的母系氏族社会,至于这个母系氏族社会的名称我们已经无法考证了,那么华胥氏这一支为什么要离开华阳呢?在那个时候生存依然还是氏族的第一要务,既然离开了,肯定是已经没办法继续住下去了,那么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呢?我们现在来分析一下,为了描述方便,我们姑且把华阳的那个母系氏族称为华阳氏吧。因为生产力的巨大进步,华阳氏得到了快速发展,人口越来越多,已经多到地方不够住,同时食物供给压力也越来愈大。在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社会生产辐射面还比较小,一块地盘能够供养的人口总还是有限的,人口太多的话自然需要分家,重新寻找一块资源丰富、土壤肥沃的聚居地。这种自然发生的氏族分化现象,如同细胞一样,当成长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它也是要一分为二的,我们姑且把这种行为叫做氏族裂变吧。
  上面所说的食物供给问题只是氏族裂变的物质原因,引起氏族裂变的同时还有社会原因,这个社会原因就是在母系氏族内部逐渐产生了矛盾,而且矛盾已经尖锐到无法调和的地步。随着母系氏族的不断发展壮大,新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越来越淡化,血缘关系上的淡化直接导致在一些分配上发生了争夺现象。在物质基础还不是非常富裕的情况下,这种争夺表现在对配偶的争夺上就尤为突出。因为此时的婚配制度是氏族内部的兄妹婚(姐弟婚),而这个兄妹婚还是一种群婚形式,绝大多数情况下,男女之间并没有形成固定的配偶关系。在这种相对混乱的群婚制度之下,在交欢对象的选择上,总是会出现一些乱子和争执的。我们说,无论是男子还是女子,不管是现代还是远古时期,人类都是“外貌协会”的忠实成员,在母系氏族社会身处高位的妇女们,当然希望每次与她们happy的都是身强力壮、相貌堂堂的美男子。看来男人长得帅确实是一种本钱啊,但是美男子的资源总是有限的,于是这些妇女在选择配偶的时候总会进行激烈的争夺,甚至会因为争风吃醋而大打出手。随着时间的推移,妇女们对美男子进行争夺的战斗进入了白热化阶段,再加上女人原本就是善妒的,长期以来就在氏族内部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当然,这种矛盾是在妇女们之间产生的,因为男人们只是处于被选择的从属地位,还没有参与到这种矛盾的社会地位和实力。  因为物质上的原因,同时也因为婚配引发了不可调和的内部矛盾,华阳氏不得已进行了氏族分裂,留下大部分人继续居住在华阳,分出一少部分人出去寻找新的定居地点。但是离开世代居住而又无比熟悉的祖地,抛开血液里流淌着的炙热感情不说,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若是运气不好的话,最终的结果非常有可能会是死亡与灭绝。而从华阳氏分出来的这一支,就是我们现在所知道的华胥氏,虽然不愿意离开,却又不得不这么做,从华阳迁徙出来之后,华胥氏需要尽快找到一个新的安居地点。华胥氏的运气是好的,就在历经千辛万苦的迁徙过程中,她(他)们恰巧来到了燧人氏的地盘,这是远古人类历史上两个不同氏族之间的第一次大碰撞。
  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在母系氏族形成之前,不同的远古人类群落都在为了自身的生存而拼搏,彼此之间处于相对孤立的状态。现在华胥氏突然造访了燧人氏的地盘,不仅是作为意外来客的华胥氏感到大开眼界,文明相对发达的燧人氏也感觉新奇不已。因为相互好奇,两个完全不同的母系氏族之间发生了摩擦,并且擦出了相互吸引的火花,于是华胥氏就在燧人氏的地盘附近定居了下来。族内兄妹婚制度引发的矛盾不是个别存在的,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华阳氏不得不一分为二,燧人氏同样也受到了族内婚引发的困扰。两个氏族之间相互吸引,相互了解,相互交流,相互学习,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氏族之间由好奇产生了好感。逐渐地在两个氏族之间,就发生了青年男女之间私自野合的事情,这种野合情况的发生却产生了意外的效果,那就是氏族内部的矛盾得到了有效转移。因为这种行为有助于解决氏族内部矛盾,所以两个氏族的族长不仅没有加以制止,反而是大加鼓励,这就是族外婚的雏形。氏族之间相互通婚形式的出现,具有其历史必然性,相互通婚的两个氏族全都迫不及待地要这么做,经过一段时间发展,于是就成了相互通婚的氏族关系。
  第五章族外婚促成了新的社会形态  两个氏族的接触,彻底改变了远古人类群落之间的相互孤立,而且一个解决内部矛盾的好机会也来了,那就是在两个氏族之间进行通婚,也就是实行族外婚,在这个问题上,两个氏族也是一拍即合。张开脑洞大胆设想一下,一场别开生面的“相亲”活动开始了,风和日丽的一天,风景秀美的旷野,两个氏族内的青年男女全都聚到了一起。空地上点燃了一堆篝火,青年男女们围在篝火旁,烤烤肉,吃吃野果,唱唱歌,聊聊天,就像M国青年经常参加的party一样。  在这种轻松愉快的环境中,各自都找到了能对上眼的心仪对象,浴室他们心有灵犀、情意绵绵、成双成对地进入了小树林里,树林里的气氛很快就变得春意盎然起来。到此,远古人类的婚姻关系得到了全新的发展,从最初的群居乱交,以及后来的兄妹婚这两种族内婚姻形式,现在终于发展到族外婚的阶段。不同氏族的男女之间原本就相互好奇,于是这次别开生面的party取得了意料之外的效果,一次畅快淋漓的happy之后,大家都还想着什么时候还有下一次。  后来,年轻的男女们已经不满足于这种集体组织的“相亲”活动,女子开始频繁地将自己心仪的异族男子带回自己的氏族,带到自己的住处。这是氏族的管理层乐于看到的局面,于是全新的族外婚制度被确定了下来,为了进一步促进族外婚的发展,彻底解除族内的矛盾,两个氏族都宣布了严厉的禁令:从今以后,本氏族内的男女,不管年龄,不论辈分,不管是否出于自愿,都不得再进行婚配。如果说族内婚是自下而上自然形成的话,那么族外婚则是“官方”自上而下强制推行的。至此,族外婚的婚姻形式得到了制度上的保障。
  族外婚大致有三种不同的形式,第一种形式是野合群婚,就是前面提到的“相亲”活动,由“官方”(两个氏族)定期组织,因为在这里可以结交到新的伙伴,所以青年男女都积极踊跃参加,乐此不疲。这种婚配形式的特点是:由官方组织,以集体方式进行,没有一定的场所,多在野外结合,亦无固定的配偶,但是同一氏族成员之间的野合是被严格禁止的。野合群婚的形式出现得很早,流传的时间也很长,直到春秋时期,还保留有野合群婚的遗俗。到这一天的时候,不论身份高低贵贱,上至天子后妃,下至庶民百姓,都可以参加,晚上在祭庙过夜。在我国南方的某些少数民族,这一形式得到了很好的保留和继承。  第二种形式就是走访婚,走访婚的男子是有一定自由度的,男子晚上到女子的房间内happy,白天回自己的氏族干活。走访婚的形式下,男女双方都没有任何约束,也不用对彼此承担任何义务或者责任,如果情投意合的话,男子下次还可以再来,若是不满意的话,则立刻一拍两散,双方都无需留恋。很有点像现在的“one night”,所不同的是,“one night”只是one night,而没有下一次。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纳西族依然还盛行走访婚。
  第三种形式是从妻居,这是母系氏族社会发展到最繁盛的时候出现的一种婚姻形式,这是一种有形式、走过场、明媒正娶的婚姻,与现代的男人娶女人不同的是,那个时候是女人娶男人。就是男子通过明媒正娶的方式“嫁”到女子的氏族,白天给她们氏族干活,晚上给她们卖力干活。从妻居的男子,给她们干活必须得卖力,并且要运用各种手段讨好女子。因为激情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若是她们稍微有些不满意的话,立刻就会移情别恋,第二天就能带一个新的男人回来,从妻居的男子也就失宠了。男人如果失宠了的话,那就惨了,只剩下给她们氏族干活这一件事可干了,更惨的是因为失去了宠幸,若是活干得不好,还会被小舅子们打。  从以上描述,我们可以看出,不论是第一种形式的野合群婚,还是第二种形式的走访婚,都是族外婚的早期形态,都还不是对偶婚,没有形成限制性的规则与秩序。而第三种形式的从妻居,已经是名义上的对偶婚,但是因为社会地位的不对等,女子仍然拥有移情别恋的权力。所以,在族外婚的婚姻制度之下,生下的子女仍然是只能确认生母而不能确认生父(从妻居的夫妻感情极好、从一而终的情况的除外)。无论如何,族外婚的实行,是人类婚姻史上最大的进步,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人类近亲繁殖的问题。同时,这也是人类历史上一个全新的进步,因为相互联姻的两个氏族,同时也是军事及政治上的同盟关系,这就是氏族联盟的最初形式。氏族联盟的形成,使人类的力量得到更大范围的联合,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进一步壮大了。
  母系氏族的族外婚,一个氏族可以固定地与另外一个氏族通婚,也可以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氏族通婚。族外婚生下的孩子,不管男女,全都归女方氏族所有,由母亲和舅舅抚养长大,这就形成了一种比较有意思的人口循环交流。我们以燧人氏与华胥氏两族之间相互通婚为例,简单分析一下氏族之间的人口交流。华胥氏的一个成年女子因为招揽燧人氏的男子,怀孕之后生下了一个男子,这个男子成年之后必须要到燧人氏去进行婚配,所以这个男子被华胥氏称为出,出与燧人氏的女子所生的儿子自然就留在燧人氏,被称为离孙。同样的一个流程,我们站在燧人氏的角度来分析的话,结果就恰恰相反,华胥氏的出因为成年之后还要回到燧人氏来,所以华胥氏的出被燧人氏称为侄,华胥氏的离孙是侄与燧人氏的女子所生,所以被燧人氏称为归孙。这就形成了相互通婚的两个氏族之间的人口隔代交流,即便是现代社会,还有一些地方舅舅仍旧称外甥为“归孙”。  我们都知道,在漫长的时间内,甚至到了20世纪,我们一直都有重男轻女的思想。而在母系氏族社会,远古人类的思想却恰恰相反,普遍都是重女轻男的。女孩一生下来就受到优待,享受最好的生活条件,即便是死了之后,陪葬品也要比男子多许多,而男子则要悲催得多。因为在那个时期,没有更加高明、更加先进的生产工具,于是人口数量就决定着社会生产力,通过族外婚的形式,女子可以为氏族增添人口,而男子成年之后却要“嫁”到别的氏族去。如此一来,族外婚形式下的男子,社会地位甚至比兄妹婚时期更低了。
  华胥氏因为在原来的居住地受到排挤,而不得已向外迁徙,幸运的是,她(他)们遇到了燧人氏,学习了先进的文明,开阔了视野,而且与燧人氏结成了婚盟关系,以一个全新的姿态迎接着明天俺的阳光。俗话说:“祸福相依”,在华胥氏被迫离开华阳的时候,谁又能想到会有后面的事情发生呢?而留在原地的华阳氏依然过着封闭孤立的生活,依然实行着族内的兄妹婚,氏族发展缓慢,从此再也没有在古代人类的舞台上出现过,消逝在了茫茫的历史长河中。因为伏羲氏的原因,因为女娲氏的原因,即便是已经过去了漫长的岁月,华胥氏依然为我们现代人所知道。  以族外婚的形成为契机,由孤立到通婚,远古时代进入了氏族社会大发展时期。母系氏族逐步摆脱了封闭孤立的生活状态,不同的氏族之间开始相互接触,相互影响,逐渐步入融合发展的道路。因为婚姻关系的牵引,有了共同利益,相互通婚的氏族之间建立起了氏族联盟,也就是婚盟。婚盟的出现,因为解决了血缘婚配,近亲繁殖的问题,新生人口无论从体质,还是智商上,都有了大幅度提高。因为婚盟之间的相互帮助,在严酷的生存条件下,远古先民可以通过联合的办法,共同抵御野兽的侵袭。在质朴的互通有无之下,婚族之间恍若一体,共度难关。  在相互学习交流之后,在与自然搏斗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技巧以及方法,逐渐得到普及。于是,不同氏族之间的碰撞,婚盟的形成,带来了远古人类第二次大发展。只是这第二次大发展,带来的不仅仅是人口上的大幅度增长,更多的则是人类力量上的联合,经验技巧上的叠加,以及智慧上的融合。无论是从哪个方面来说,这第二次大发展都要比第一次大发展所产生的影响要大得多。如果说第一次大发展时期,远古人类告别了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人口开始壮大。那么这第二次大发展时期,远古人类则开始更加深入地了解自然,开发自然,并且在氏族生存形态上开始出现分化。
  第六章氏族联盟,部落  为了能够更加便捷地理顺远古时期的社会关系,我们姑且将燧人氏和华胥氏结成婚盟的时期称为遂人华胥时代。一来是因为燧人氏与华胥氏结成婚盟比较有代表性;二来笔者估计,燧人氏和华胥氏或许是远古时期结成的第一个婚盟吧;第三点,同时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那就是随着氏族之间交往的不断深入,远古社会终于出现了一种新的矛盾,这就是氏族之间的矛盾,这是远古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产物。  在遂人华胥时代之前,不同氏族之间是相互孤立的,每个氏族都在围着生存而奔波,那个时候最主要的矛盾是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同时存在的还有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这个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只在氏族内部存在。因为氏族内部实行公有制,不存在物质利益纠纷,所以那时候人类之间的氏族内部矛盾主要是由争夺配偶所引发的。而在进入遂人华胥时代之后,不同的氏族之间开始交往,随着交往的深入,远古时期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开始由氏族内部转向氏族之间。
  无论如何,遂人华胥时代是远古人类的第二个大发展时期,在这一时期,族外婚开始成为主流,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婚盟,以及其它形式的氏族联盟。同时因为不同氏族所处的自然条件有所不同,氏族之间的生存形态开始出现分化。比如,靠近河畔大泽的氏族,开始越来越依赖于捕鱼为生;而居于松软黄土地的氏族,开始越来越倚重于原始农业为生;而居于草原丛林的氏族,则不得不更加依靠围猎来维持生计。  在遂人华胥时代,不同氏族之间主要是婚盟关系,相互通婚的两个氏族之间组成氏族联盟。由相互通婚而结成的联盟关系是非常牢固的,结成婚盟的氏族之间,不仅仅是婚姻关系,在生产上也是合作互助关系,同时在政治军事上也是一个统一体。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在后世层出不穷的政治婚姻并不是突兀出现的,在这里都能找到它的早期身影,婚盟应该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政治婚姻了。乘着远古社会第二次大发展的东风,氏族人口急剧膨胀,氏族开始加快分裂的速度,于是就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子族,这些子族相互之间又结成了新的婚盟。因为有着浓厚的血缘关系,子族与母族之间自然而然就结成了血缘氏族联盟,我们可以称之为血盟,而出于同一母族的不同子族之间,也结成了胞盟。再往后,没有族外婚姻关系,同时也没有血缘关系的氏族之间,有些因为从事相同的生产劳动,在共同劳动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从而结成了友盟。
  这一时期,作为最初的一种氏族联盟形态,婚盟逐渐成为了远古社会氏族之间一种坚实的联盟关系。大概在同一时期,远古时期逐渐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氏族联盟,而这种氏族联盟不再以婚盟这一单一形态孤立存在。比如因为母子关系(母族与子族)而结成的血盟,华胥氏与女娲氏之间属于这种血盟关系,华胥氏与伏羲氏之间也属于这种血盟关系;比如因为同胞关系(胞族)而结成的胞盟,伏羲氏与女娲氏之间既是婚盟关系,也属于胞盟关系;比如因为同一形态关系而结成的友盟,同一形态关系是社会发展,氏族分化的必然结果。这种关系用通俗的话来解释就是:同样以原始农业为生的氏族之间结成了农业氏族联盟,而同样以捕鱼为生的氏族之间结成了渔业氏族联盟。后面章节将要讲到的有熊氏集团,就是从这一时期的游猎氏族联盟逐步发展起来的;神农氏集团,就是从这一时期的农业氏族联盟发展起来的;而九黎部落联盟,则是从这一时期的渔业氏族联盟逐步发展起来的。同时需要说明的是,九黎部落联盟之间的社会关系也不是仅仅友盟这一个联盟形式,而应该是一个集合婚盟、胞盟和友盟这些所有远古社会关系的共同体。
  既然有了遂人华胥时代,我们就不妨再增加一个伏羲女娲时代,顾名思义,伏羲女娲时代就是伏羲氏与女娲氏所生活的那个时代。遂人华胥时代始于燧人氏与华胥氏的初步接触,终结于伏羲氏的兴盛,所以说,遂人华胥时代与伏羲女娲时代是承上启下、相互衔接的两个不同时代。  就像前面的燧人氏与华胥氏一样,伏羲氏与女娲氏最初不是特指某一个具体的个体,她们各自代表的是一个氏族。因为在氏族之中,族长是拥有最大权力的,同时也是最具有威望的,所以在很多时候,族长往往就能够代表一个氏族。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我们也可以认为伏羲氏是对伏羲氏族历代族长的总称,而女娲氏也被认为是女娲氏族历代族长的总称。在传说中,伏羲与女娲为远古人类做了许多事情,在人类寿命比较短暂的远古时代,这些事情是不可能通过个人之力能够完成的,所以,笔者宁愿相信,我们传说中的伏羲氏与女娲氏分别代表了一个影响深远的氏族,或者是她们的历代族长。  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名称,有自己的图腾,在很大意义上,图腾就能代表她们的氏族,或者氏族的渊源。比如说伏羲氏和女娲氏,她们都是以“大蛇”为图腾的,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龙,或许“大蛇”原本就不是蛇,也或许当时的“大蛇”现在已经绝迹了,反正现在是找不到龙的踪迹了,我们也无法再去进行精确的考证。根据上面对于氏和氏族的分析,我们可以认为伏羲氏是从华胥氏裂变出去的一支,女娲氏也是从华胥氏裂变出去的一支。由此,我们不难想象,华胥氏应该也是以“大蛇”为图腾的氏族。
  远古社会发展到伏羲女娲时代,远古人类开始从婚盟的社会组织关系,发展到更加庞大的部落乃至于部落联盟。关于部落的形成,我们首先引入几个概念,那就是婚族、母族、子族、胞族以及友族,这几个不同的概念说的都是早期氏族与氏族之间的关系。婚族我们不难理解,就是建立了稳定族外婚关系的两个氏族之间的关系,就像上一章说的燧人氏与女娲氏,她们成立了婚盟,相互之间就是婚族关系。而母族与子族也不难理解,比如我们在上一章所说的,华胥氏是从华阳氏分裂出来的,我们就可以认为华阳氏是华胥氏的母族,相对地,华胥氏就是华阳氏的子族了。至于胞族和友族这两个概念,我们也不难理解,在以后的叙述中,我们将一一举例予以说明。在本章中,我们将以实例来说明远古时期社会形态的演变过程,说清楚远古人类是如何由婚盟一步一步发展到部落乃至部落联盟形态的。  就像前面分析的那样,到了伏羲女娲时代,各种不同形式的氏族联盟先后成立起来,这些不同的氏族联盟相互之间是有很多交集存在的。所以,随着氏族联盟的逐步增多,在增强了早期人类改造自然、开发自然的实力之外,氏族之间的联盟关系也显得有些混乱。而分裂自同一个母系的不同氏族,结成了有血缘关系的氏族联盟(胞盟);还有的氏族因为相互交流频繁,长期互帮互助而结成了关系友好的氏族联盟(友盟)。这些氏族联盟的形式再继续发展下去,就结成了范围更广、势力更大的部落,我们可以将部落理解为大小不一、氏族数量不等的氏族大联盟。在国家这一组织形式出现之前,部落(部落联盟)是远古社会的最高组织形式。而伏羲氏就是这个部落的第一任首领,或者说是第一任盟主。  部落是一种相对松散的社会组织形式,部落内的其它氏族团结在人口最多、文化最先进、实力最强大的氏族周围,部落酋长通常由这个最强大氏族的族长担任。部落酋长是被部落内所有氏族共同推选出来的,负责调节部落内个氏族之间的争端,动用本氏族的力量帮助弱小的氏族解决困难,动员全部落的力量应对外来威胁。部落酋长身上的责任大于权力,更多时候部落酋长是一种责任和荣誉,通过为部落谋取福祉而赢得部落内其她氏族的尊重和拥戴。部落酋长不是一成不变(世袭)的,而是由众多氏族一起推选的,如果部落酋长做的不好,通常会被其她氏族摒弃,很快就会有一个新的酋长被推选出来。
  第七章人文始祖一  严谨地说,中华民族的文明始祖有很多,比如说发明巢居的有巢氏,发明钻木取火的燧人氏,以及华胥氏,在中华文明早期发展上,她们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我国的历史传说中,伏羲氏与女娲氏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而且中国很多的民族都将她们当成了先祖。  根据传说,伏羲与女娲既是兄妹关系,又是夫妻关系。兄妹关系好理解,作为两个不同的氏族,她们同出于华胥氏,在血缘关系上,伏羲氏与女娲氏之间是胞盟的关系。至于夫妻关系,我们可以理解为,伏羲氏与女娲氏两个氏族之间建立了稳定的族外通婚关系,就像燧人氏与华胥氏那样。  对于女娲氏的诞生没有什么异常的情况,而对于伏羲氏的诞生则有一些奇异的传说,其中一个说法是一个叫做华胥的姑娘,在雷泽外踩了一个大脚印,于是就有了身孕,怀孕十二年后生下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有蛇的身体人的脑袋,取名为伏羲;另外一个说法是雷泽里的雷神兴风作浪,搞得华胥氏族的人不得安宁,于是华胥氏的一个女子去出面调解,但是这个女子长得太美了,雷神迷恋姑娘的美色,就把她强行留了下来,后来就生下了伏羲。
  不管如何这两个说法都与雷泽有关系,我们可以理解为在雷泽附近居住着一个氏族,为了表述方便,我们姑且称之为雷泽氏。因为住在大河边,拥有得天独厚、无穷无尽的渔业资源,所以雷泽氏以打鱼为生。因为长期捕鱼,雷泽氏的人个个身强体壮,武力强大,也是以某种“大蛇”为图腾,而雷泽氏的“大蛇”与华胥氏的“大蛇”又有所区别的(说明华胥氏与雷泽氏的那个氏族没有血缘关系)。雷泽氏想要与华胥氏建立族外通婚的关系,但是华胥氏嫌弃雷泽氏的人身上一股鱼腥味,没有同意。雷泽氏见软的不行就直接来硬的了,于是就派了一大帮五大三粗的男子到华胥氏的地盘上强抢女子,我们所说的抢婚应该就是这么回事的了。  说到这里,请大家注意一个细节,雷泽氏居住在雷泽边,是以捕鱼为生的氏族,那么华胥氏是以何为生的呢?不难想象,华胥氏应该是一个以原始农业为主要生计的氏族,那么这次事件,我们可以认为是一个捕鱼为生的氏族,强抢另外一个以原始农业为主要生计氏族的女子。用一句通俗易懂的话来说,就是渔民欺负农民,强抢农民家的女子为妻,而农民却哭天喊地,无力反抗。由此可见,在远古时期,以捕鱼为生的氏族是比以原始农业为生的氏族实力强大的。就像中国后来两千多年的农业社会一样,中原民族虽然创造了璀璨的文明,却屡屡被游牧民族欺负一样。当然了,这是后话,这里先不做详细的分析表述,现在继续说雷泽氏欺负华胥氏的事。被雷泽氏掳走的华胥氏女子,虽然住在雷泽氏的屋檐下,但是一点都没有放低作为母系氏族妇女的高贵身份,不愿意将她们生下的孩子并入雷泽氏,而是独自形成一系,这就是我们现在都知道的伏羲氏了。伏羲氏虽然从雷泽氏独立了出来,但是在耳濡目染之下学会了渔猎,并且让渔猎这种生产方式得到了大发展。
  伏羲氏最强盛的时候,教人们辨识方向,发明了占卜八卦,并且根据八卦符文创造出了最初的简单文字;把绳子编织成了网,用来捕鱼打猎,提高了渔猎成功率;发明了瑟,创作了曲子,丰富了人类文化生活。当然这些事情应该不是由一个人完成的,也不是在短时间内能完成的,应该是伏羲氏的历代族长,经过长时间与族人们共同研究,最终发明创造出来的。伏羲氏有了这些发明创造之后,周围的氏族都向伏羲氏学习先进的文化技术,并推举伏羲氏为新的部落酋长。时间长了以后,甚至还有其她部落慕名而来,伏羲氏也都毫无保留地向她们传授,其她的部落也开始推崇伏羲氏。于是,在部落的基础上,一个更大的社会组织形式诞生了,这就是部落联盟,伏羲氏被推选为部落联盟的第一任盟主。与伏羲氏不是特指某一个人同样的道理,伏羲氏担任部落联盟的盟主,也不是指某一个人当了盟主,而是指伏羲氏这个氏族拥有让整个部落联盟都归附的实力和威望。在担任盟主期间,伏羲氏整个氏族都得到其她氏族、部落的推崇和尊敬,伏羲氏的历任族长代行部落联盟盟主的责任与权力。  据说伏羲氏在担任盟主期间,养白龟,花八卦,还曾经杀死了一头作恶的黑龙,按照现在得思维来理解,真实的情况应该是:一条大蟒蛇闯进了联盟的地盘,或许还吞吃了几个先民,于是大家都非常害怕。这个时候大家都跑到伏羲氏来诉苦,于是伏羲氏想了很多办法,最后集合联盟之力把蟒蛇杀死了。也或许是有一个以黑蛇为图腾的氏族,到处去别的氏族抢夺女子,就像雷泽氏抢华胥氏那样,为了保护联盟的利益,树立联盟的威望,伏羲氏于是联合联盟的力量把这个氏族打败了。
  在古老的传说中,女娲氏是补天救世的英雌,是抟土造人的女神,颇有些浓厚的神话色彩。抛开神话的因素不说,我们可以理解为,女娲氏曾经也非常了不起,为人类的发展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继伏羲氏之后,因为受到其她部落、各氏族的推崇,女娲氏就成了部落联盟的第二任盟主,从此登上了远古人类的大舞台。女娲氏成为新的盟主之后,除了延续伏羲氏时期的各种政策,在伏羲氏发明瑟的基础上,女娲氏又制造了笙、簧、埙等乐器,以音乐来丰富远古先民的文化生活外,更是制定了最初的婚嫁媒聘制度。母系氏族社会发展到族外婚阶段之后,不同的氏族之间开始有了越来越深入、广泛的接触,同时也产生了一些矛盾。这些矛盾主要表现在氏族之间的抢婚,说白了就是抢别族的女子,就像雷泽氏对待华胥氏那样。抢婚之所以能够盛行,因为抢的不仅仅是婚,抢的更是人口,把其她氏族的女子抢来,将来就能生产更多的人口。女娲氏在强盛的时候,通过自己的影响力,制定并推行了婚嫁媒聘的婚姻制度,于是氏族之间的族外婚改变了混乱的状态,逐渐变得有秩序起来。
  对于女娲氏“补天救世”、“抟土造人”这个两个带有神话色彩的传说,我们也可以用辩证唯物的方法来理解,那么这两个神话传说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首先来分析一下“抟土造人”,作为二十一世纪的人类,我们都知道人类是怎么来的。怎么来的?当然是父母生的啦,这太简单了。用另一种角度来解释的话,我们也可以认为是父母“创造”了子女,把这种“创造”活动由个体放大到全社会,我们就可以理解为:是婚配制度“创造”了人类,延续了人类的发展。把这种角度放到女娲时代的那个远古时期,用来解释女娲造人或许也说得通。  我们前面说过,族外婚最初是在两个不同的母系氏族之间进行的,远古社会发展到女娲氏这个阶段,族外婚开始从两个氏族之间,发展到在多个氏族之间进行。我们以女娲氏为例来进行说明,女娲氏最初是与伏羲氏建立族外婚关系的,很多年过去之后,很多氏族都得到了大发展,而伏羲氏却因为种种原因逐渐变得相对衰落。而这些得到大发展的氏族中,尤以女娲氏发展得最快,人口急剧膨胀。在此消彼长之下,伏羲氏的人口已经满足不了女娲氏族外婚的需要。此时因为女娲氏的强大,就有很多周边的氏族,主动要求与女娲氏建立族外婚的关系。于是族外婚就由原先两个氏族之间的婚姻关系,演变到了一个氏族与其她多个不同氏族之间的婚姻关系。同时又因为女娲氏是部落联盟的盟主,其她氏族都以与女娲氏建立婚姻关系为荣。长时间下去,女娲氏的人口就变得越来越多,并且裂变出了其她的氏族,比如女希氏、有蟜氏等等支脉。但是这些分裂出去的新氏族,不愿意舍弃自己原来作为女娲氏的荣耀,同时还以女娲氏自居,以此为荣。一些不能与女娲氏建立婚姻关系的氏族,就退而求其次,争相与女娲氏的这些支脉建立婚姻关系,而且因为虚荣心作祟,仍然以女娲氏来称呼这些支脉。如此发展下去,与女娲氏以及女娲氏的支脉,建立婚姻关系的氏族就越来越多,这应该就是政治婚姻的最初形态了吧。于是族外婚关系的不断膨胀,女娲氏在部落联盟内的影响越来越大,被争相传颂为“送子的氏族”。
  第八章人文始祖二  那些推崇传颂女娲氏的言辞,流传的时间久了,再加上先民们无限想象的智慧,女娲氏就被神话成了送子的女神,甚至是抟土造人的女神。当然了,想要成为造人的女神远没有这么简单,还要加上婚姻制度的创建,估计就是在这样一片大好的形势下,女娲氏制定并推行了婚嫁媒聘的婚姻制度。说到这个婚姻制度,我们还是要简单分析一下的,因为这个制度不能仅仅是脑海里一个模糊的概念。我们要通过分析来知道这个制度是非常伟大的,同时也要搞清楚这个制度究竟是怎么回事,难不成在女娲那个时代就有了婚嫁六礼?  我们上面所说的族外婚还处于比较初级的形态,也就是野合群婚和走访婚。所谓野合群婚,就是两个对偶婚氏族共同举办的party,让青年男女在短时间内实现从相识到交合的跨越,用现在的话来说,这简直就是速配啊。我们不难想象,这种野合群婚的婚配方式除了是在本氏族内受到限制的以外,没有任何其它的秩序可言,而且还受到时间的限制。换句话说,只有在两个氏族举办party的时候,青年男女才能有交合的机会。读到这里,有的读者可能会说,净瞎扯,青年男女就不能私下里相会吗?对这个问题,笔者会非常坚定地说“NO!”因为在远古社会,女子是氏族最大的财富,氏族是绝对不会让女子独自一人乱跑的!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抢婚!这个事情我们前面也提过,女子呆在氏族的领地里都有被抢走的可能,这要是让一个女子孤单单地一个人跑出去私会情郎,那还了得,说不定就有去无回了!这就暴露出了野合群婚的一个弊端,那就是party只能定期举办,而青年男女对这个时间的限制无法满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于是在野合群婚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走访婚。
  走访婚相对要稍微复杂一些,因为走访婚首先需要女子在氏族内要有单独的居所,这样才好方便不被打扰的嘿咻。走访婚的形式应该是这样的,一次party上女子选中了一个满意的小伙,在小树林里一阵XXOO之后,女子满面红潮,对男子非常满意,于是就满眼春光地给男子留下了地址。于是在这之后,男子每天晚上都去女子的居所幽会,生活很幸福,很美满。但是这样的幸福生活不一定会长久哦,转折点就是下一次举办的party,如果女子在下一次party上遇到更满意的男子了,那就不好意思了,老娘要换人了。所以这看上去美满幸福的生活是有试用期的,这个试用期就是氏族连续两次举办party的间隔期。过了这个试用期,第一个男子下次再来找这个女子的时候,往往会被无情地轰出去。读到这里,有的读者可能会说,这也太无情了吧,一个男子就这么被始乱终弃了,太可怜了,太窝囊了,难道就没有其它情况吗?有,当然有,这就需要男子好好表现了,转折点还是在这次party上。现在还说这第一个男子,每晚来到女子的居所幽会,如果长得够帅,身体够强壮,而且还很会讨女子欢心,那么恭喜你,你的试用期被延长了。因为迷醉于这个男子,短时间内并不想换一个新的伴侣,那么她或许就不会参加下一次party,而是呆在自己的居所里静静等待情郎的到来。
  上面说的两种族外婚形态,因为没有限制性的规则,所以经常会出现一些矛盾争执。这些矛盾争执通常会引发婚姻秩序上的混乱,时间久了,各氏族之间经常爆发抢夺女子(抢婚)的冲突,由此也演变成了氏族之间不间断的仇杀,抢婚和仇杀严重影响了先民的正常生活。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成了盟主之后,女娲氏开始施行以女人为主体的对偶婚姻,这就是族外婚的第三种形态—从妻居了。在这种婚姻形态下,男子被“嫁”到女子所在的氏族,与女子组成家庭。为了能够更加形象地说明情况,我们还以上面的那个女子为例,在一次party上,女子遇到了满意的男子,留了地址,经过一个试用期后,男子一直表现很好,让女子依然很满意。那么女子在这个时候就面临一个选择,那就是她要不要“娶”了这个男子,如果“娶”了这个男子,那么这个男子的试用期就被无限延长了,以后就可以搬来女子所在的氏族,与女子组成小家庭一同生活了。
  为了让新的婚姻制度规范起来,女娲氏还着手制定一套族外对偶婚的嫁娶规则,以此来限制抢婚的行为,减轻氏族之间的抢婚仇杀困苦,使得不同氏族间能够和睦相处。这样一来,原先以氏族为单位的群体大家庭内部,就出现了一个个以成年女人为主体的独立家庭。不过这种家庭并不稳定,因为这样的对偶婚是女人娶男人为夫,被娶来的男人在家庭中没有任何地位,除了白天为她们家干活和晚上给她们干活外,男子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没有丝毫地位和权力。白天干活不卖力会被小舅子们暴打一顿,晚上干活不卖力就会被冷落,甚至驱逐。这种婚姻多则数月,少则几日,能保持一年以上的极少。女子对男子稍有不满意,或者是看上了其他帅哥,随时可以把丈夫赶出去,再与新欢成婚。因此,从妻居的对偶婚,女子一生可能会有几次,甚至十几次婚姻。健康的男子一生可能充当几次或十几次丈夫,但当他们年老体衰时,往往还是要回到本氏族,依靠自己的外甥女来养老送终,因为童年的快乐回忆,因为落叶归根的思想。所以在这种从妻居的对偶婚形态下,男子终生处于从属的地位,即少年从母,壮年从妻,老年从外甥女。
  以上就是女娲“抟土造人”的客观解释了,那么,“补天救世”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根据传说的记载,事情的起因是因为两位神祗打架,当时的情况大致是这样的:远古时期有两位神祗,一位是共工,另外一位是祝融,共工是掌管水的神祗,祝融是掌管火的神祗,水火不相容,于是两位神祗之间就发生了大战。经过一阵召龙唤雨之后,共工最终输了一招,没有打过祝融。战败了的水神共工羞愤难当,用他的铜头铁额朝着不周山撞去,一下子就把不周山撞倒了。不周山可是撑天的大柱子,如今被共工撞倒了,那可就出大事了。因为失去了柱子的支撑,天立马倒下了半边,并且出现了一个大窟窿,地面上也出现了一道道的大裂纹。女娲祖神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出来补天的,当然,这些都是神话传说。  其实,这个神话的背景并不是单一的,根据《淮南子o天文训》的记载: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这句话的意思大概就是说,共工氏与颛顼争夺盟主宝座,失败之后恼羞成怒,就把不周山给撞倒了。不周山被撞倒之后,接下来的故事就一样了,为了挽救黎民于水火之中,于是女娲祖神出来补天。
  这两则神话故事有很多的共同点,比如女娲确实补了天;共工氏打架输了,然后撞到了不周山,造成了天塌地陷。但是有一个不同点,那就是共工氏的对手不同。在第一个神话里,共工氏的对手是祝融氏,而在第二个神话里,共工氏的对手则变成了颛顼。笔者认为这并不冲突,因为共工氏与颛顼帝不是一个数量级的,这又是什么意思呢?我们打个比方,颛顼帝就像是后来周朝的王,不过这个王是刚上台不久的,还没有来得及巩固自己执政的根基。相比之下,共工氏就是一个地方诸侯,而且共工氏的族长还曾经是朝中的重臣、老臣,很有威望。确定了两者的大致身份,后面就好解释了,共工氏纠结起一大批氏族反对颛顼的统治。面对共工氏的武力挑衅,颛顼帝当然不需要自己亲自带兵迎战,自然会有表忠心的氏族前来护驾,而这个祝融氏就是护驾氏族中的一支。这样的背景架构起来之后,这两个神话就可以统一起来了,而且我们还可以将共工氏祝融氏大战的时间大致确定在颛顼帝初年。
  分析到这里,不周山究竟是怎么倒的这个问题基本就解决了,但是用这个故事架构来解释“女娲补天救世”,也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时间跨度太大。因为在女娲氏担任盟主到颛顼帝当政,这中间至少隔着炎帝和黄帝两个时代,黄帝时代最少历时一百多年,而炎帝时代持续的时间则要长得多,最少也有数百年。女娲氏在走下盟主的神坛数百年后,再次以“补天救世”的方式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这样的解释确实有点牵强。但是牵强归牵强,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因为在远古时期,强盛数百年乃至更长时间的氏族不在少数,比如这个共工氏。我们现在很多人基本都知道这个共工氏,按照在远古时期的影响,除了伏羲氏、女娲氏以及神农氏等等这些人文始祖,然后基本就能排到共工氏了。
  第九章人文始祖三  按照一般意义上的理解,共工氏就是远古时期善于水利的一个氏族嘛,是神农氏的一个分支嘛,是神话传说里的水神嘛,其实则不然。首先共工氏的历史是极其悠久的,悠久到什么程度呢,就拿神农氏来做个对比吧,共工氏的历史绝对不会比神农氏晚,甚至还要比神农氏早上好些年,所以说共工氏是神农氏的一个分支这个说法未必成立。而且在远古时期,共工氏屡次登上过争霸的舞台,比如神农氏和有熊氏争霸的时候,有共工氏的参与;后来颛顼当盟主的时候,也是共工氏出来反对;再再后来,帝喾当盟主的时候,共工氏依然表示不服。更为重要的是,共工氏似乎曾经担任过部落联盟的盟主哦,地位堪比伏羲氏、女娲氏的,所以对于共工氏,我们不能小觑。
  我们现在继续来解释“补天救世”,古籍中对共工氏的记载是:生得铜头铁额, 红发蛇身。这个我们也不难理解,首先红发蛇身说明共工氏也是一个以蛇为图腾崇拜的氏族,而铜头铁额,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共工氏为了在战斗中保护自己,已经学会制作“头盔”了呢?因为制作并装备了“头盔”,打起仗来就特别勇猛,共工氏的战力相对于其她氏族来说就显得异常强大。共工氏集团在与颛顼集团的战斗进入后期之后,颛顼帝就派祝融氏带着绝对优势的兵力,对共工氏集团一阵穷追猛打。俗话说:形势比人强,因为犯了众怒,在这场战争中,共工氏最终以失败而告终,黯然退出了争夺霸权的舞台。  特别巧合的是,在共工军团与祝融军团之间的战争快要进入尾声的时候,发生了规模很大的陨石雨,而这次陨石雨的主要成分是陨冰。天外彗星以极高的速度撞击上了地球,产生了巨大的撞击和爆炸,远古人类可不知道彗星究竟是个什么东东,于是这一事件以远古人类的思维来就是:“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复,地不周载。”再联系到刚刚结束的大战,远古的人民联想到:一定是共工氏战败之后心里郁闷,不甘心失败,用铜头铁额撞倒了撑天的不周山,于是就天塌地陷了。一场大战结束了,参战双方都有很大程度的损伤,实力大减。最重要的是,现在发生了陨冰坠落的事情,两个集团都认为是这场大战惹怒了上苍,于是上苍给她们带来了天灾人祸,所以也都变得战战兢兢,各自回到自己的聚居地躲了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一向爱好和平的女娲氏重新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女娲氏发动自己的婚盟与胞盟,“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按照这句话的意思,真实的情况应该和伏羲杀黑龙差不多,女娲氏她们应该是打败了一个以黑龙为图腾崇拜的氏族,或者是杀了一头黑色的大蛇,然后用大量芦灰吸收了陨冰融化后形成的“淫水”,改变了“水浩洋而不息”的环境,使生态环境重新回到了宜居的状态。彗星撞击地球造成的影响过去之后,很多其她的氏族看到女娲氏的伟大功绩,都争相传颂女娲的功绩。以上应该就是女娲“补天救市”神话的真实情况了,女娲虽然不是具有超自然能力的创世女神,但是在人类远古时期所作出的贡献也是巨大的。
  继伏羲氏和女娲氏之后,中原地区的先民先后进入了炎帝和黄帝时期,我们现在自认为是炎黄子孙,就是从这里来的。这里,为了论说地更加清晰明了,笔者需要先说明一个事情。随着氏族之间不断结盟,这个时候在中华大地上出现了许多不同的部落。这些部落的不同首先表现在所处的地理位置上,因为地理位置的不同,这些部落赖以生存的气候条件以及自然资源也有很大的不同。因为自然条件的原因,原始人类的发展开始出现不同的特色。比如居住在中原黄土地上的先民,因为黄土地的松软肥沃,他们率先进入了粟米时代;居住在华南地区的先民,因为水网纵横,他们率先进入了稻米时代;居住在大泽湖畔的先民,则因为水产丰富,进入了渔猎时代;而还有一些居住在草原丛林的先民,则进入了游猎时代。
  为了对这些先民进行区分,方便研究,笔者斗胆将这一时期的先民分为农业部落、渔猎部落和游猎部落三类。农业部落以播撒种子、收获种子为生,同时他们还用剩余的种子喂养了羊、猪等家畜;渔猎部落以在河边捕鱼为主要生计;而游猎部落则以围猎为主要生计,他们更是豢养了猎犬作为围猎的助力。当然这一分类也不是绝对的,换句话说,谁也不能够阻止农业部落去打猎和捕鱼以获取更多的食物。同样的道理,经历过不同部落之间文化的碰撞与交流之后,渔猎的部落也可以去打猎和种田,游猎的部落又为什么不能种田和捕鱼呢?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进步,这三种早期的文明形态逐渐蜕变为农业文明、航运文明和游牧文明。
  对原始先民的这一区分并不是笔者胡扯乱拽,而是有依据的,因为这三种不同的早期文明形态影响了人类数千年。人类历史上的大事件也都与这三类文明的划分是有直接关系的,比如在西欧,游牧文明与农业手工文明的一次大碰撞,将欧洲带入了漫长的中世纪,而在中国,农业文明与游牧文明的交锋碰撞更是接连不断,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些在后面我们再详细地分析。在中国的历史上,神农氏是早期农业的最杰出代表,而有熊氏则是早期游猎的最杰出代表。
  说到神农氏,大家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炎帝,而说到有熊氏,大家也会想到黄帝。在这里首先澄清一个概念,就像现在地球上有这么多国家一样,在远古时期分布着很多的氏族;就像现在地球上的国家轻易不会改名字一样,远古时期的氏族也不会轻易改名字的。所以伏羲氏就是伏羲氏,女娲氏就是女娲氏;朱襄氏就是朱襄氏,连山氏就是连山氏,神农氏就是神农氏;有熊氏就是有熊氏,轩辕氏就是轩辕氏。所以神农氏与炎帝,以及有熊氏与黄帝,他们之间都是不能直接划等号的。
  炎黄二帝时期,中国早期的社会形态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社会文明更加进步。这一时期虽然还处于部落联盟阶段,但是部落联盟的首领却有了明确而又响亮的称号,那就是炎帝和黄帝。说到炎黄二帝,首先需要正视的是,炎帝与黄帝并不是特指某一个人,就像后来皇帝一样,炎帝和黄帝都是对首领特定的称号。为了能够形象地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现在先从炎帝说起,后世有一个叫法是炎帝神农氏,这个叫法是没有什么毛病的,因为神农氏确实曾经登上过炎帝的宝座,但是我们却不可以把神农氏等同于炎帝。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神农氏曾经登上过炎帝的宝座,但是登上炎帝宝座的绝不仅仅只有神农氏这一个氏族,根据古籍记载,朱襄氏是第一任炎帝。按照惯性思维来理解,朱襄氏应该是女娲氏之后的又一个大氏族,因为实力强大,被选为部落联盟的盟主。远古先民发展到这一时期,应该是在部落联盟内出现了社会制度的雏形,也就是出现了有职能分工的“官员”,所以后人根据这一变化将这以后的盟主称为帝了。究竟有多少个氏族曾经登上过炎帝的宝座,因为年代久远,我们无法准确考证了,根据史料记载,我们依稀可以知道:朱襄氏、魁隗氏、连山氏、神农氏都曾登上过这个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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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伏羲氏和女娲氏一样,神农氏也不是特指某一个人,而是代称一个氏族。据记载:神农氏母曰女登,有娲氏之女,为少典妃,感神龙而生炎帝,人身牛首。神农氏是农业和医药的发明者,她遍尝百草,有“神农尝百草”的传说,教人医疗与农耕,并且制作和使用了耒、耜等农耕工具,播种五谷。因为在农业上的巨大贡献,这个伟大的氏族被尊称为“神农”,并且成为了新一任炎帝。神农氏之后,远古先民告别了撒种子收获种子的“粗放”式农业,开始使用简单的工具在黄土地上进行浅耕,并进行灌溉,农业生产水平得到提升,产量趋于稳定。作为早期农耕文明的杰出代表,神农氏在养羊的基础上,开始饲养更大型的牲畜,那就是牛。所以神农氏流传下来的形象是人身牛首的。神农氏在炎帝宝座上传了八世,分别是:神农氏姜、帝姜临魁、帝姜承、帝姜明、帝姜直、帝姜厘、帝姜哀和帝姜榆罔,这个八个人先后担任神农氏的族长,同时也代表神农氏行使炎帝的权力。
  在中国漫长的古代社会,农耕文明总是会受到游牧文明的骚扰掠夺,在远古先民时期,这样的情况同样不能避免。这样的情况到了帝姜榆罔时期尤为严重,在其她氏族争相发展之下,神农氏相对显得衰落,其她强大的氏族蠢蠢欲动,开始掠夺欺凌弱小的氏族。此时神农氏因为实力不济,无力维持联盟内的秩序,于是实力强大的氏族开始越来越放肆。在一些氏族的支持下,甚至有一个强大的氏族取神农氏而代之,自立为炎帝,通过武力压服其她氏族,联盟陷入一片混乱。笔者大胆猜测一下,这个自立为炎帝的氏族,应该以前曾经登上过炎帝的宝座,或许就是第一任炎帝朱襄氏吧。
  第十章人文始祖四  就在中原大地陷入一片混乱的时候,一个强大的游猎氏族登上了历史舞台,那就是有熊氏。有熊氏与神农氏之间也是有一些渊源的,而这个渊源来自于少典氏。依据传说,有熊国国君少典娶了有蟜氏的两个女子作妃子,长妃叫女登,次妃叫附宝。有一天,长妃女登在华亭游玩,忽然有一神龙来伴。女登因此怀孕,生了神农氏。传说神农氏生下来三天能言,五天能走,七天就长全了牙齿,五岁便学会了许多种庄稼的知识。但是,因为他相貌长得很丑,牛首人身,脾气又暴,少典不大喜爱,就把他和女登母子俩养在姜水河畔,所以,神农氏长大后就以姜为姓,姓姜。再说少典的次妃附宝,有一天到郊外游玩,忽遇暴雨,有大电光缠身,许久才离开,绕北斗而去。结果,附宝感而受孕,怀胎25个月,生下有熊氏。有熊氏长得河目龙颜,落地能语,性情和善,很受少典氏的喜爱,就带着他和附宝一同住在阴水河边。附宝生得美容丽质,非常动人,被人们呼为美姬。她常阴水边洗衣淘菜,人们见多了,就把这段河叫成了姬水,有熊氏长大以后,便以姬为姓。
  根据上面的传说,我们大致可以梳理出一个思路,那就是神农氏与有熊氏同出于少典氏,相互之间是胞盟的关系。在前面的章节里我们已经可以认定一点,那就是远古时期的氏并不单一地特指某一个人,而是泛指一个氏族,或者特指这个氏族的族长。根据这个思路,我们大概也可以把上面的传说还原一下。少典氏是一个游猎的氏族,而有蟜氏是一个以蜜蜂为图腾的氏族,少典氏与有蟜氏(或者有蟜氏的子盟)之间建立了族外通婚关系。少典氏与有蟜氏的婚盟关系,逐渐裂变出了神农氏与有熊氏。所以神农氏与有熊氏同出于少典氏,是胞盟关系,据说少典氏是从伏羲氏裂变出来的,而有蟜氏却是从女娲氏发展裂变而来的。根据现代人的考证,神农氏的姜姓与羌族是有一定渊源的,神农氏是养羊的农业氏族,而这时候的羌族应该是养羊的游猎民族。笔者再大胆猜测一下,同为游猎民族,有熊氏与羌族的渊源或许比神农氏更深。
  相当是小说罢了!
  至于关于女登、附宝受孕的传说,我们不能全部当作无稽之谈。即便是掌握现代科技的今天,从这些传说里,我们总是能找到能够还原真实情况的一些蛛丝马迹的。关于伏羲的出生神话,我们在前面已经进行了解读,这里关于女登、附宝受孕的传说,我们可以用相似的方法予以解读。少典氏与有蟜氏的婚盟关系,先后裂变出了神农氏和有熊氏,神农氏在前,有熊氏在后。  俗话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神农氏不是孤立存在的,有熊氏同样也不是孤立存在的,神农氏与有熊氏结成的联盟以有熊氏为主导。有熊氏除了有罴、有狼、有豹、有貙、有虎这五个关系极铁的游猎氏族外,更为关键的是,他还有一个非常厉害的婚盟,那就是西陵氏。在中国历史上,西陵氏是确实存在的,是居住在古昆仑山脚下的一个强大的母系氏族,而根据历史名家的考证,古昆仑山应该就是现在的祁连山。西陵氏的强大已经超越了当时中原地区各氏族的认知,我们后来神话中的王母娘娘就是以西陵氏为原型的,至于西陵氏究竟如何强大,我们下面会详细地分析。
  于是相互亲近的氏族联合到了一起,开始在长江中下游的中原地区大打出手。为了争夺这片肥沃的土地,一时间烽火四起,这应该就是最早的逐鹿中原了吧?这场战争的特点是规模大、参加的氏族多、牵连的范围广,而且历时很长、接连不断。不仅西方的西陵氏加入进来了,东边的少皞氏也在关键时刻加入了进来,并主导了战争的胜败。这里笔者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炎帝、黄帝是中华民族的文明始祖,太昊、少昊同样是中华民族的文明始祖。
  战争首先在有熊氏集团与朱襄氏集团之间爆发,双方在阪泉地区展开决战,这就是有名的阪泉之战。双方激战了三次,朱襄氏集团最终溃败,朱襄氏的首领也被擒获。最终的结果是,有熊氏把朱襄氏的首领放了回去,作为交换条件,朱襄氏带领全族归服有熊氏,并且把炎帝的称号拱手送给了有熊氏。事情发生到这里,原本就应该结束了的,在以实力为尊的远古时期,换一个氏族当首领,原本也是其她氏族都能够接受的事。但是有熊氏在当了一段时间炎帝之后,却不愿意再继承炎帝这个称号,于是有熊氏放弃了炎帝称号,自封为黄帝。人类总是有惯性思维的,远古先民也不例外,炎帝的宝座上可以换人,但是这炎帝的称号却是不能够随意改变的。有熊氏集团打败了朱襄氏集团,继承了炎帝称号,在实力为尊的时代,原本很多其她的氏族也是认可的。但是有熊氏却擅自把称号改成了黄帝,这就引起了很多氏族的不满和反对,认为这是对祖宗的不敬和亵渎。有熊氏对于封号的改动一下子引起了轩然大波,反对的浪潮四起,暗流涌动之下,一场更大规模的战争一触即发。
  @失控的疯子1
16:38:28  楼主快更新啊,很喜欢这类上古类的题材  -----------------------------  啊,一定,多支持!
  有熊氏改封号为黄帝,很多氏族都出来反对,其中反映最强烈的就是九黎部落了。看过《山海经》的朋友都知道,远古时期的中华大地上水流密布,大泽湖泊更是多不胜数。所以在很多地方,无论是水资源还是渔业资源都是非常丰富的,在那个时期,邻水而居的渔猎部落实力是极其强大的。这个九黎部落就是居住于雷泽之滨,是一个典型的渔猎部落联盟,由9个部落组成,每个部落又有9个氏族,一共是81个氏族。因为居于雷泽之滨,拥有丰厚的渔猎资源,所以她们人口众多,实力强大。在那个还不能骑马射箭的远古时期,渔猎氏族的战力是不弱于游猎氏族的。同时,九黎部落的人口数量是及其庞大的,九黎部落又以能征惯战的蚩尤为首领,这是一股无法战胜的庞大力量。更为重要的是,九黎部落的地盘上发现了一座裸露的金属矿山,于是他们就把这些坚硬的金属加工成锋利的形状,绑在木棍上,于是就制作出了原始的“金属兵器”。金属兵器的大规模使用,使得原本就强大的九黎部落,这下子实力更是有了一个质的飞越。
  在蚩尤的率领下,81个氏族的青年勇士向黄帝集团发动了猛烈的攻击,在强大的攻击面前,黄帝集团处于绝对的劣势。无论是从人数上,还是从装备上,黄帝集团都要逊上一筹,一时间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一路败退。据说连打了9仗,黄帝集团连败了9次,被打得不是一般的惨。就在黄帝集团士气极其低落,准备向九黎部落投降的时候,黄帝集团的援兵来了。援兵有来自神农氏的,还有来自西陵氏的,在得到实力补充之后,黄帝集团的颓势得到了缓解,但还是不具有一战之力。于是黄帝集团就在涿鹿地区踞土城而守,在艰难的抵抗中逐步疲惫九黎部落。黄帝集团占据了地利优势,蚩尤集团有人数和武器上的优势,一时间双方一时都无法取胜,陷入了长期的僵持。
  就在双方都快要进入强弩之末的时候,西陵氏又请来了少昊氏助阵。按照神话传说,这一段就是王母娘娘派了九天玄女和素女前来帮助黄帝集团。排除神话的因素,对这一段历史我们可以这么来解读:在战争的关键阶段,少昊氏的风姓王者,也就是风后(在远古女权时期,后即是王的意思,女性王就是后),带领她的族人加入了黄帝的阵营。按照常理来说,少昊氏应该和九黎部落是一伙的,不知道西陵氏用了什么手段,居然让少昊氏转而加入了黄帝集团的阵营,个中的具体细节我们已经无从考证了。即便是西陵氏和少昊氏加入了阵营,黄帝集团对上蚩尤集团也是没有任何优势的,但是西陵氏和少昊氏却搞出了新鲜的花样,这一新鲜花样彻底扭转了战争的局势。
  说得直白一点,原本远古先民之间的战争就和现在小孩子打群架一般,就是一哄而上,各打各的,没有任何章法可言的。但是西陵氏和少昊氏却彻底改变了这一杂乱无章的战争状态,用现在的话来说,她们居然搞出了兵法战阵。首先,她们杀了一只夔牛,用它的皮制作了一个大鼓,用兽骨这么一敲,声音沉闷有力,传得又远;然后她们又制作了能辨别方向的车子,这样的话,在野外作战就不会迷路了。经过一段时间的整训操练之后,黄帝集团的战士完全变了个样子,由原先的一群“乌合之众”变成了进退有致的“军队”。全军分成六师,每师配备一个方向车,一切行动以鼓声为令,每师之间还能够相互支援,达成协同。黄帝集团整训完备之后士气大振,实力大增,而蚩尤集团却因为久攻不下而士气变得低落,在黄帝集团的“军队”面前,能征惯战的蚩尤集团却变成了一群“乌合之众”。于是在黄帝集团的攻击之下,蚩尤集团丢盔弃甲,四散奔逃,即便是被后世尊为兵主、战神的蚩尤,也无法挽回败局了,这就是著名的涿鹿之战。
  第十一章黄权不稳  蚩尤同样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就像秦汉之际的项羽一样,蚩尤也是一位令人敬仰的战神,但确实悲情的。一生创下了无数战绩,百战百胜堪称无敌一般的存在,却败在了决定性的最后一战。蚩尤虽然败了,但是长久以来一直受到后人的敬仰与尊重,更是被尊称为兵主,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战神。据说战败之后,蚩尤被杀,尸体更是被分成了九个部分,分别埋在了九个不同的地方。古人认为这是为了防止蚩尤复活,根据笔者的理解,这可能是远古先民庆祝胜利、祭祀上天的一种方式,因为远古先民是信教的,至少巫教是远古先民的普遍信仰。中原逐鹿的大战结束了,连续在两次大规模的战争中取得胜利,黄帝奠定了统治天下的基础,中国的历史从炎帝时代彻底转入了黄帝时代。而在这一战中,西陵氏与少昊氏也展示出了优于其她氏族的智慧与文明。
  根据笔者推测,黄帝的称号应该继承了四代,他们分别是有熊氏、轩辕氏、缙云氏以及帝鸿氏。有熊氏是创立霸业的氏族,轩辕氏据说是发明了独轮车的氏族,缙云氏是九黎的一个分支,担任过黄帝时代的第一任夏官,而帝鸿氏则是属于东夷,应该是少昊氏的后裔。虽然黄帝的称号继承了四代,但是我们后来通常所说的黄帝应该特指轩辕氏,也就是《史记o五帝本纪》中所记载的公孙轩辕。黄帝时代历时一百多年,黄帝时代虽然时间不是太别的长,但是却有很多文明的创举,这些工作当然也不是由某一个人就能全部完成的。
  按照《中国人史纲》的说法,黄帝时代的文明创举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建造房屋,姬轩辕教人建筑房屋,人们遂舍弃树枝树叶,改用泥土或石头,使自己的住所更为坚固实用,而且逐渐聚集成为村庄,再由村庄扩大成为城市。二是制作衣裳,人们一向赤身露体,容易受到外界的伤害和感染疾病,姬轩辕教他们把兽皮剥下来做成衣裳。三是发明车船,把木头插在圆轮子中央,使它运转,因而造成车辆,又把树木当中剖空,造成可以浮在水面上的小舟。从此人们能够走向较远的地方。四是发明弓箭,从前作战,只靠用手投掷石块,弓箭发明之后,遂成为最锐利的一种武器。五发明阵法,从前作战都是一哄而上,杂乱无章,现在用上了兵法战阵,军队有了统一指挥,进退有序,并以此打败了蚩尤集团。六是发展音乐事业,发明了“笛”、“箫”、“琴”、“瑟”等乐器,把人类声音分为五个主音阶,每个主音阶各有专名,再分为十二个副音阶,使它们配合发声。七是普及器具制作,用泥土塑成盆罐之类的用具,放在火上烘烤一个适当的时间,即成为陶器,可以使食物长久储藏,人们遂突破农业范围,向手工业发展。八是开创井田,姬轩辕制定井田制度,把封地划成不同数量的“井”字形状,周围八家都是私田,中间一块是领主财产,由八家合作耕种,收割的粮食归领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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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伏羲氏女娲氏,到这里的皇帝,都在乐器发展上做出了巨大贡献,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在远古时期,乐器是非常重要的,地位也是非常高的。除了上面说的八个方面,黄帝时代更是能人辈出,能够说得上名字的就有以下几位:首任黄帝有熊氏的夫人,也就是西陵氏的女子嫘祖发明养蚕抽丝;废除了各部落间原先杂乱的符号,统一使用仓颉发明的文字;隶首发明了算术;容成子发明了历法等等等等。另外,黄帝时代以云纪事,分封官吏威服四方,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
  有熊氏以武力打败了最大的反对者—九黎部落,巩固了自己黄帝的地位,却诚如“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这句话说的那样,黄帝时期的中原地区并不安宁,一直处于是动乱纷争的状态之下。虽然九黎部落被打败了,但是不服从有熊氏,甚至是公然反对有熊氏的氏族还有很多。为了让周边的部族都能过归服,有熊氏在取得天下之后,带领他的军队继续征战四方。据古籍记载,黄帝带领他的军队游历天下,每到一处,当地居住的部落氏族首领都要敬献特产向他表示臣服,否则有熊氏就会以武力将其征服。通过这一方法,有熊氏将原先不归服的部落氏族一一征服,但是这一欺凌弱小的行为却又招致了很多氏族的不满,又一次较大规模的战争很快就爆发了。
  @失控的疯子1  黄帝时期先后发生了三次大规模战争,第一次的阪泉之战是为了争夺盟主宝座,我们可以称之为争霸之战;第二次的涿鹿之战是由黄帝封号引发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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