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退热栓栓可不可以不放在冰箱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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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发烧退热栓和臣功再欣能一块用吗?
病情描述:
你好,我想问下,我的小孩这几天发烧了,烧得不厉害,不知道这两种药可不可以一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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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建议:你好!要用也要错开用。先用小儿发烧退热栓给宝宝降温,观察几个小时,如果体温还没下降,就用再欣试试,也可以直接看医生。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的到你,祝生活愉快,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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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读本
信息分类: 公告公示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D-
责任部门: 办公室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国家和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为扎实开展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水平,我县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 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需要政府、监管部门、企业、消费者等多方面的共同参与和通力合作。为进一步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倡导安全饮食用药的健康生活理念,我局印制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读本》,冀此能为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同时,也作为我县乡村食品药品社会监督员培训资料之一。 欢迎读者批评指正! & 2011年9月 & & & & & & 药品篇: 药品安全基础知识 & 一、了解药品监管 (一)药品的定义。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它的特殊在于药品不仅与人们的生命健康紧密相关,也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或能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我们常用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各种西药制剂、抗生素、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血清及疫苗、血液制品等都属于药品。药品从研发到使用的过程都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和管理。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一个什么样的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注册审批,质量监督等,负责组织查处这些产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简称是SFDA,官方网址是网上消费者可以了解到我国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监管法规、合法产品记录,违法事件曝光、及安全用药相关知识等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区)也有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在遇到假劣药等问题时,可向他们反映,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什么是药品批准文号? 简单地说,药品批准文号就是药品的“身份证”。具体来说,它是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经审查后发给生产的药品一个表示批准的文号。《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国产药品的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H(Z、S、J)+4位年号+4位顺序号,进口药品的批准文号格式为:H(Z、S)+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J代表进口药品分包装等。购买药品时应认准药品批准文号。 消费者有时会把药品和保健食品混淆,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对治疗病症可能起到辅助的效果,但不能代替药品。正式批准的保健食品具有天蓝色专用标志,像个小草帽,与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上下排列或并列。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是“卫食健字”或“国食健字”。因此,广大消费者在选择药品或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他们各自的“身份证明”。 辨别药品、保健食品的真假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中“数据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二、明白购药 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有自行购药、自我药疗的情况,应该具备哪些知识? (一)什么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我们到药店去买药时,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些药物可以自行购买。而有些药物需要凭医生的处方才能购买。简单地说,要凭医生处方才能购买的是处方药,不需要医生处方就能购买的是非处方药,常简称为OTC。药店中的OTC标识即是指销售非处方药的柜台。 处方药的适应证大都是一些复杂而严重的疾病,患者难以自我判断、自我药疗,因此在购买和使用时需要医生的处方来指导使用。非处方药是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通常非处方药比处方药的安全性要高一些。 区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主要方法是看药品外包装和说明书上是否有“OTC”字样。没有,就是处方药;有,就是非处方药。OTC标识又分为红色和绿色两种,绿色的表示药品的安全性更高一些。 (二)非处方药一定安全吗? 非处方药具有下列特性:有较高的安全性、不易引起药物依赖性、耐药性或耐受性,也不易在体内蓄积,不良反应发生率低。非处方药虽说安全性较高,但只是相对于处方药而言。非处方药也是药品,同样具有药品的各种属性,因此非处方药并非绝对“保险”。同时,由于非处方药在使用时大多靠患者自已的判断,没有特定的医嘱,所以,在应用时更要多加小心。 例如,常用的胃动力药多潘立酮片(吗丁啉),尽管长期服用也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大部分患者可放心服用,但对于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的患者是禁用的,因其可能加重病情,选择药物时应注意。 (三)自行到药店购药应该注意什么? 1、到合法的药店买药。合法的药店是经过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店堂内都悬挂着《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一般合法的药店中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2、如果知道买哪种药,可直接说出药品名称;如果不知道应该买哪种药,可向药店内的药师说明自己买药的目的,用药者的情况(是自己用,还是给孩子或老人买药),以及治疗什么病。应避免与不具备药学知识的促销人员过多接触。 3、购买处方药时必须凭医生处方才可购买和使用。没有医生处方,药店为了您的用药安全不会随意卖给您处方药。 4、在决定购买某种药品之前,应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看是否对症。如果对说明书内容不明白,可向药店内的药师咨询,以免买错药、用错药。 5、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不要买过期的药品。 6、保管好购药凭证,万一药品质量有问题,购药凭证是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依据,可与当地药品监管部门联系。 (四)如何看懂药品名称? 现在药品的品种琳琅满目,数不胜数,人们往往通过药品名称来区分不同的药品。但实际中,一种药品有时会有多种名称,这给消费者选购药品带来诸多不便。因而,看懂药品名称,对消费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消费者在药品包装和说明书中看到的药品名称通常包括通用名、商品名、英文名、汉语拼音等,消费者应主要注意其中的通用名和商品名。 的通用名称,是我国药典委员会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组织制定的药品法定名称,同一品种的药品只能使用一个药品通用名。如:对乙酰氨基酚、头孢他定、盐酸小檗碱、阿司匹林等都是药品的通用名。我国规定,药品通用名应当显著、突出,对于横版标签,必须在上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竖版标签,必须在右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因而较容易识别。 药品商品名是由生产厂商命名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的药品名称。商品名右上角往往有符号?或?,表示已经注册的商标。药品的商品名往往因厂而异。同一种药品只能有一个通用名,但可有多个商品名。商品名反映的是药品生产厂家的不同,品牌的不同。如:巴米尔为阿司匹林的商品名,又如对乙酰氨基酚的商品名有百服宁、必理通等。 在选购药品时,消费者应首先识别药品的通用名是什么,从而判断该药的成份,弄清该药是不是自己要买的,或与自己正在服用的药是不是存在成份相同的情况,以免买错药或重复用药,导致严重后果。 例如,许多感冒药中都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成份,如果不看清楚,将多种感冒药同时服用,就可能导致对乙酰氨基酚服用量过大,造成肝损伤。 (五)如何识别假、劣药品? 1、查看标签是否齐全:购买整瓶、整盒的药品,要先看标签印刷得是否正规、项目是否齐全。国家规定药品的标签必须印有注册商标、批准文号、药品名称、产品批号、生产企业。其中商标和批准文号尤为重要,如果没有或印刷得不规范,即可视为假药。 2、查看效期及药品外观:无论注射剂、片剂、胶囊剂、丸剂、散剂、溶液剂及药材等,凡见有发霉、潮解、结块,或有异臭、异味,片剂色泽不一致等,即可视为劣药。药品标签上都印有有效期,凡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也可视为劣药。 3、不从非法途径购药:游医和地摊药贩等这些人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大都习惯使用“奉送”或“无效退款”等骗术卖假药;街头张贴的药品小广告,吹嘘所谓“祖传秘方”、“包治”某种疾病的药,基本上都是假药。 (六)如何判读药品包装上的批准文号和有效期? 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保证质量的最长使用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则不能继续销售、使用,否则按劣药查处。药品包装上有效期的表示方式大致有两种:一是明确标明具体日期为有效期,如“有效期:2012.10”表示该药到2012年10月31日仍有效;二是标明失效日期,如“失效期:2012.11”表示该药到2012年11月1日就失效了。 (七)如何识别药品广告? 虚假的药品广告可能延误病情甚至危及生命。广大公众识别药品广告的真实性是非常重要的。国家对药品广告宣传管理有严格的规定,我们要学会识别这些“药品”的真与假。 根据规定,药品广告要经药品监管部门审批,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后才能发布,广告上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xxxxxxxxx号)及广告批准号(x药广审(文)第xx号)。马路上散发的或塞到你家信箱里的药品广告,绝大多数是非法的,未经审查,不能相信。 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根治”、“安全无副作用”、“疗效最佳”等绝对化的用语;也不得含有“国家级新药”、“最高科学,最新技术”等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等内容;不得含有治愈率、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作证明的内容;也不得以儿童为广告诉求对象,不得使用“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承诺等内容;禁止出现有奖销售,让利销售、“某某指定产品”、“某某专用产品”等内容。 当您看到一则药品广告时,要辨别真假,除了注意上述问题外,还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中“数据查询”的“药品广告”栏目查询;还可以查看“违法广告公告”专栏查询违法广告。 (八)如何识别网上药店?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网购已成为越来越多的人们购物的选择。轻轻点击鼠标,药品就送货上门,方便、快捷的购药方式,省去了患者奔波之苦,对于行动不便的患者或某些要求隐私的患者来说,确实是一大福音。但在网上购药时,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从网上是可以购买药品的,但一定要从合法的网上药店购药,药品安全才有保障。辨别一家网上药店是不是合法的,可直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www.)“数据查询”中“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栏目进行查询。截至2011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批准了75家合法的网上药店,其中有40家可以在网上向消费者零售药品,其他是从事网上批发和交易等业务的。 2、网上不法药店的几个特征 (1)网站上的售卖假药企业常常拒绝消费者上门购买或咨询。主要以电话订购或网络在线订购的方式,让消费者向指定的银行账号、邮政信箱汇款,然后向消费者邮寄“药品”,或者通过货到付款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和配送药品。由于供需双方不见面,使消费者在上当受骗后无从投诉。 (2)虚假广告宣传。网站宣传和销售的“药品”也是主攻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慢性病,牛皮癣、乙肝、风湿、脱发等疑难杂症顽疾,以及减肥和增强性功能的产品。 (3)为吸引买家,多假冒军人部队的名义,国家级的医疗机构的名义,甚至伪造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世界卫生组织、某医学中心或学(协)会等政府部门或组织机构的名义。 (4)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www.)中“网上购药安全警示”栏目,消费者可以查阅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网站名单。 3、网上购药注意事项 (1)咨询药师。药品属于特殊商品,如果您对所购药品有疑惑,还需要求助于专业人员。 (2)网上只能选购非处方药(OTC)。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国内网络药店只能向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这是保证网络药品交易安全问题的有力措施。如患者需要处方药时,还是要到医院请医生诊查后开处方,然后持处方到医院药房或合法的社会药店取药。 (3)注意药品验收。验收药品时,必须认真查看药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三、科学安全使用 (一)抗菌药物为什么不能随便购买使用? 滥用抗菌药物会有如下危害: 1、诱发细菌耐药。病原微生物为躲避药物,在不断的变异,耐药菌株也随之产生。目前,几乎没有一种抗菌药物不存在耐药现象。如近期非常著名的“超级细菌”,即产NDM-1(新德里金属β内酰胺酶-1)酶的多重耐药菌,这种病菌超级顽强,能抵御绝大多数抗菌药物,人被感染后很难治愈甚至死亡。其实耐药型的细菌并非新事物,它们一直存在并且随着人类滥用抗菌药物而进化出强大耐药性,在这场特殊博弈中,人类是超级细菌的幕后推手。正如世界卫生组织(WHO)2011年世界卫生日主题所描述的:“抵御药物耐药性:今天不采取行动,明天将无药可用”。 2、损害人体器官。抗菌药在杀菌的同时,也会造成人体损害,如影响肝、肾脏功能、胃肠道反应及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3、导致二重感染。在正常情况下,人体的口腔、呼吸道、肠道都有细菌寄生,寄生菌群在相互拮抗下维持着平衡状态。如果长期使用广谱抗菌药物,敏感菌会被杀灭,而不敏感菌乘机繁殖,未被抑制的细菌、真菌及外来菌也可乘虚而入,诱发又一次的感染。 4、造成社会危害。滥用抗菌药物可能引起一个地区某些细菌耐药现象的发生,对感染的治疗会变得十分困难。 滥用抗菌药物的结果是导致将来无药可用 &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药品具有两面性,既可以驱除病魔造福人类,又有危害人类健康的毒副作用,滥用药品可以给人体造成很大的危害。因此,我们要正确认识药品的治疗作用与不良反应,科学合理地使用药品,真正使药品成为人类健康的保障。 & & 家庭储药基本常识 & 一、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药箱里有什么?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组织的“2010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药箱调查活动”发布的报告显示:78.25%的城镇居民家庭药箱储备感冒药,56.03%的家庭储备止咳化痰药,79.4%的家庭备有抗菌药物,感冒发烧时会自服抗菌药物的家庭高达75.4% 二、家庭药箱里应该放什么? 普通居民掌握的疾病和药物知识有限,自我药疗水平不高,因此一旦患病,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家庭药箱主要是应急和治疗一些常见的小伤小病。因此,建议居民遵循下列原则来构建自己的家庭药箱。 (一)选择常用的非处方药物 非处方药物是经医药学专家遴选,认为老百姓根据说明书或药师的口头指导即可以安全应用的药物。当然对于个别处方药物如胰岛素,通过医护人员培训,患者可以在家庭中完成治疗。其他处方药物尤其是注射剂是不能在家庭药箱中出现的。 (二)根据家庭成员情况存储药品 尽量选择单一品种,选择应用方便的药物剂型,储备最少量药品。家中有儿童,可以储备一些退热药和止咳药,还可以备些健胃消食中成药;家中有老年人,特别是有冠心病、心绞痛等患者,要准备硝酸甘油等急救药。口服制剂、喷雾剂以及外用药品是家庭药箱的首选剂型,不宜选用注射剂。婴幼儿服药困难,可以选择直肠栓剂,如退热栓等。药箱的储药量一定要少,以免造成浪费。例如,硝酸甘油一旦开启密封,3个月以后就不能保证药效了。 (三)药物选择要根据季节变化而更新 中药一般有其特定的适应证和适应季节,不能一成不变地服用。例如,感冒常备的感冒清热冲剂、银翘解毒片(丸)和藿香正气丸(胶囊、水)等。感冒清热冲剂是针对外感风寒内有伏热的感冒,这种感冒大多在冬天发生;银翘解毒片(丸)是针对外感风热的感冒,大多在春天发生;藿香正气丸(胶囊、水)主要针对夏秋外感寒邪、内伤湿滞的患者。 三、如何管理小药箱? 家庭药箱的管理原则是既保证紧急用药的供应,又尽可能减少安全隐患和药品浪费,达到安全、有效、经济的目标。按照这一原则,应采用下列方法来管理家庭药箱。 (一)建立药品登记表 药品登记表能帮助我们及时了解药物的消耗情况,详细记录适应证、用法用量和有效期,可以有效避免药物滥用和药品过期浪费。药品登记表还具有索引定位功能,可以设立“序号”、“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适应证”、“用法用量”、“有效期”、“注意事项”和“存放位置”等字段。家庭存放的药品最好用原包装,如果原包装破损,一定要重新标注药物的名称、适应证、用法用量以及有效期等,避免紧急情况下吃错药。 (二)分类分开管理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应用差错,医疗机构的药品是按成人药与儿童药分开、急救药与常规用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管理的。家庭药箱也应该这样管理。药品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用途使用,否则就会带来危害,老百姓不能尝试新的治疗用途。适应证和使用方法要醒目标示,特别是对视力有问题的独居老人,要用大号字体醒目地标示在外包装上。 (三)注意药品的储存条件 有些药物见光易分解失效或者产生有毒物质,要装在棕色瓶中避光保存。有些药品容易潮解,要密封或者置于干燥地方保存。有些药物对温度敏感,则要求在4摄氏度左右保存。正确保存药品的另一个含义就是要确保药品不被儿童、智障者以及有自杀倾向的精神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随意获取。药监部门会经常组织专业药师进社区进行用药咨询和整理家庭药箱活动,可以借此清理家庭药箱,处理过期药品。 四、药品如何分开管理? (一)内服药品和外用药品分开 这是医院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也是最大限度保障用药安全的措施之一,家庭储存药品也要借鉴。 (二)儿童和成人用药分开 这是为了保护儿童或未成年人免受成人药品的伤害,有些药品对儿童的生长、发育有影响,是儿童应该避免应用的,比如避孕药、氟喹诺酮类抗生素等。 (三)计划生育用药和普通药品分开 主要是防止在匆忙中误服了外包装类似的药品,造成避孕失败,或者未成年人误服避孕药等。 (四)同一品种不同批次的药品分开 即我们不能把相同的药品合并到同一个盒子里,因为药品批次不同,有效期也不同,没有了原外包装,我们无法区分药品的有效期。药品最好保留原包装,便于识别,也便于掌握用法、用量和有效期。 五、家庭储药管理的注意事项 (一)有效期管理是家庭药品管理的核心 管理不好,容易误服过期的药品,影响疗效,甚至导致损害,也容易造成药品的浪费。 (二)注明有效期 在正确的保存条件下,将药品的有效期用醒目的字体标识在外包装上,用药时先用近效期的。如果是分包装的药品,一定在外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和有效期。一般来说,每3个月检查一下家庭药箱,查看药品是否超过有效期或变质。 (三)药品变质 如储备药品出现以下变质情况,则不能再用: 1、片剂产生松散、变色; 2、糖衣片的糖衣粘连或开裂; 3、胶囊剂的胶囊粘连、开裂; 4、丸剂粘连、霉变或虫蛀; 5、散剂严重吸潮、结块、发霉; 6、眼药水变色、混浊; 7、软膏剂有异味、变色或油层析出等。 (四)药品处置 过期或变质的药品交到药店或医院药房委托它们帮助销毁。为了大家的安全和环境卫生,请不要乱仍过期药品。 六、家庭药箱要远离儿童 (一)儿童是一个脆弱的群体,需要我们大家的额外关注。全世界已经发生了很多起孩子误服药品导致死亡的事例,因此家中有未成年人的家庭一定要把药品放在孩子接触不到的地方。 (二)药品最好储存在能防止儿童开启的安全包装容器之中。目前有一些儿童安全的药品包装,可以防止孩子自行打开药瓶。 (三)不要随意给儿童吃药,尤其是服用成人药品。儿童不是微小化的成人,药物在孩子体内的处置过程是和成人有很大区别的。不要凭我们的经验给孩子治病,有病一定要看医生。不要随便给孩子吃药,尤其是不能图省事或便宜,给孩子吃成人用药品。 七、药品的正确存储方法 (一)密闭 一方面可以避免药物因吸潮而变质(如片剂、胶丸和胶囊等吸潮后易崩解或霉变),另一方面可以避免药物被空气中的氧氧化而变质,还可以防止含挥发油的药品因挥发和风化而失效(如薄荷油、各种香精、酒精、碘制剂等易挥发,硫酸亚铁、阿托品等片剂易风化)。 密闭保存要求将药物用干燥玻璃瓶装好后用橡皮塞盖紧或蜡封,有条件的可以加入干燥剂,开启后要随时盖紧;对于用气泡眼包装的药品,相对容易保存,需要保护好外面的铝箔以免破损。比如用于心绞痛发作时救命用的硝酸甘油,开瓶后一定要密封,而且一旦开封,有效期就不再是1年(国产)或2年(进口)了,需要在3~6个月内用完,否则需要重新购买完整药品备用,粗略判断失效的标准是舌下含服10分钟不溶解或者含服2次无缓解症状的作用,应立即去医院急诊就医。其它容易潮解的药品还包括干酵母、维生素B1片、复方甘草片等,此类药品务必放在密闭的容器里保存。 冰箱不是最佳的储药场所。很多人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喜欢把未吃完的药一古脑儿地塞进冰箱保存。这种做法是不合适的。冰箱是一个湿度很大的容器,虽然可以提供一个低温的环境,但绝大多数的药品很容易受潮而发生潮解或者霉变,不适合普通药品的存储。 (二)低温 低温也是多数药品的存储条件之一,低温情况下药品的分解和变质速度减慢,对药品的保管有利。 根据2010年版《中国药典》药典,对药品保存温度的定义如下:冷处保存为2~10?C,阴凉处保存应不超过20?C,凉暗处保存为避光且不超过20?C,常温保存为10~30 ?C。需要低温保存的药物多是蛋白生物制品和活菌制剂,比如胰岛素、乙肝疫苗、丙种球蛋白等,以及乳酶生、妈咪爱等活菌制剂。 一定要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选择冷藏还是冷冻保存药品。比如胰岛素是一定在2~8?C冷藏,如果不小心冷冻了,就不能使用了,因为在冷冻的环境下,某些蛋白发生变性,结构和功能都可能随之发生变化,丧失了降血糖的生物学功能。此外,由于各种腔道中使用的栓剂一般设计在体温(37°C)会液化而发挥作用,因此这些栓剂一般也保存在低温中保证处于固体状态,如各种肛门栓剂(吲哚美辛栓剂)和阴道栓剂(制霉菌素栓剂)。其它家庭储备的药品中需要低温保存的还包括:抗骨质疏松药物密钙息喷鼻剂2~8 ?C保存,雄性激素补充剂安特尔2~8?C避光保存,人工泪液和维生素B12眼药水在2~10?C保存,培菲康和丽珠肠乐等活菌制剂在2~8?C避光保存,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硝酸甘油等避光、密闭、阴凉处保存。 须冷藏的药品应放于冰箱下层,不要放在冰箱门的位置,独立包装并与食物分开,避免拿错或被小朋友接触到。 (三)避光 光线特别是紫外光能加快药品的分解和破坏,因此临床多种药品需要避光保存,比如家庭中常见的维生素C,在光照下很快就会变黄而失效,类似的药品还包括氨茶碱和硝酸甘油等。肾上腺素、左氧氟沙星和硝普钠等注射剂,如果家庭中储备有此类药品,要注意避光保存。有些结构不稳定的抗生素经光线照射后也会很快失效,甚至变成有毒物质。因此,储存药品要注意避光。 避光保存要求将药品放在棕色瓶内或能够避光的纸盒或容器内。需避光的药品一般在出厂时都具有这些避光措施,大家注意不要随便更换包装或撕毁药品外面的包装纸。所有的药品都要避免直接曝晒于阳光之下。 (四)家庭小药箱的选材 空的纸箱盛装药品是不可取的,因为纸箱会吸潮,不利于药品的保存,建议大家用质量比较好、没有异味的塑料箱保存药品,如大塑料盒子。 & 中药服用方法常识 & 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每个人都有过用药的经历,用药过程中,除了要选对药物外,还应注意药物的服用方法,以达到提高临床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目的。中药因其剂型或治疗目的不同,其服用方法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严格掌握中药的服用方法尤为重要。下面分别介绍中药汤剂、免煎中药和中成药的服用方法常识。 一、中药汤剂 在服用中药汤剂时,应根据病情需要,严格按照医生或药师的指导用药,掌握服药的温度、服药的方法、服药的剂量、服药的时间和注意事项,从而安全有效、经济合理地用药。 (一)服药的温度 根据病情需要,中药汤剂可分为温服、冷服和热服。 1、温服:一般来说汤剂均需要温服。特别是一些对胃肠道有刺激作用的药物,如瓜蒌仁、乳香等,温服能和胃益脾,减轻刺激,以达到治疗的目的。 2、冷服:即将煎好的中药汤剂放凉后服用。一般来说,寒剂宜冷服,适用于热证。凡是解毒药、止吐药、清热药均应该冷服。 3、热服:将煎好的中药汤剂趁热服下。一般而言,热剂宜热服,适用于寒证。比如外感风寒时一定要热服,并且服后还须盖好衣被,或吃点儿热粥,以帮助出汗,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药效。 (二)服药的剂量 根据病情需要,有的是分服(分次服用),有的是顿服(一次性服用),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等。 1、分服:适用于慢性病、病情轻的,可慢慢调治的患者。一剂汤药可分2~3次口服,每次100~200ml。呕吐的患者要先少后多,分多次服下。小儿口服汤剂时,应将汤剂浓缩,从而减少服用量。以少量多次为好,不要急速灌服,以免咳呛。 2、顿服:适用于急性病及病情较重的,应急速治疗的患者。一剂汤药可1次服下。这样药力大而猛,能充分发挥药效。 3、危重病人应该少量多次服用;呕吐患者可以浓煎药汁,少量频服。在应用发汗、泻下、清热药时,若药力较强,要注意患者个体差异,一般见出汗、泻下、热降即可停药,适可而止,以免出汗、泻下、清热太过,损伤人体的正气。 在使用峻烈的药物以及有毒性的药物时,要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取效即止,切勿过量,以免发生中毒反应或伤及人体正气。 (三)服药的方法 汤剂一般是一天1剂,即将两次或三次煎煮的药液合并,分2~3次温服;但对急症重证,可一次性服用(顿服)以使药力集中,也可一天数次服用、或煎汤代茶多次服用,以使药力持续,甚至一天可连服两剂以加强疗效。 对于服汤药后出现恶心呕吐者,可在药液中加入少量姜汁,或用鲜生姜擦舌,或嚼少许陈皮,然后再服汤药,或采用冷服,小量而多次饮用的方法。对于昏迷病人,吞咽困难者,也可用鼻饲法给药。 (四)服药的时间 汤剂一般每天一剂,分早晚二次服用,用药时可根据病情增减次数。 至于饭前还是饭后服则主要决定于病变部位和性质。一般来讲,病在胸膈以上的(心、肺),如眩晕、头痛、目疾、咽痛等应在饭后服用;如病在胸腹以下,如胃、肝、肾等疾患,则要饭前服用;某些对胃肠有刺激性的药物要在饭后服用;滋补药要空腹服用;治疟疾的药要在疟疾发作前的两小时左右服用;安神催眠药应在睡前服用;急性病、呕吐、惊厥及咽喉病须煎汤代茶饮者,均可不定时服用。特殊方剂应遵医嘱。 (五)注意事项 1、服用中药汤剂时应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等食物。 2、皮肤病及疮伤应忌食鱼虾腥食物和刺激性食物。 3、若与西药联用,应与西药错开时间服用。 4、小儿、孕妇或老年人应遵医嘱。 5、煎好的中药汤剂应在2~8℃冰箱中保存。 二、免煎中药 免煎中药根据其性状不同分为颗粒和粉末两种。 (一)服用方法 1、常规服用方法 (1)将一天药量中的各味免煎中药包装袋全部撕开,倒入容器中。 (2)根据药量加温开水200~300ml,(对于粉末状的免煎中药应先用凉开水调成糊状,然后再用开水冲)可根据药量多少,酌情增减加水量,搅拌使之充分混合,分早晚两次服用或遵医嘱。间隔服用时,可根据药液的温度加热后再服用。 2、“免煎中药”配合汤剂一起服用 免煎中药中有些动物药和矿物药以及三七、琥珀、乳香、没药、人参、川贝等,为了增强吸收,提高药效等原因,临床上多以饮片煎煮后的汤药,配合以上几味“免煎中药”联合使用,即将免煎中药与汤剂按处方量趁热或加热混合,搅拌均匀后服用,从而起到取长补短,事半功倍的疗效。 3、煎煮服用 免煎中药用温开水冲后有时会出现难溶或不能完全溶化的现象时,可放在小火上加热2~3min,可促使其完全溶化,从而提高其溶解性和吸收效果。 4、有部分免煎贵重中药,是经超微粉碎入药的,不能溶解,可水冲摇匀后服用,也可以在微波炉中加热20秒,促进其溶解,待水温降至温热后服用。 5、也有些免煎中药,因其味道欠佳,可用蜂蜜调后服用、或蜜调后制成微丸服用,以解决儿童服用困难的问题。 6、根据病情需要还可将免煎中药装成胶囊,随身携带,长期服用;也可将其调制成膏服用。 7、免煎中药还可加入适量的温开水,搅拌均匀后外用熏洗患处;也可加温水、香油或醋,搅拌均匀至膏状,将药膏均匀涂布到患处,并做适当包扎。 (二)注意事项 1、服用中药汤剂时应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等食物。 2、皮肤病及疮伤应忌食鱼虾腥食物和刺激性食物。 3、若与西药联用,应与西药错开时间服用。 4、小儿、孕妇或老年人应遵医嘱。 5、免煎中药应放置在避光、阴凉干燥处保存。 6、对胃肠有刺激作用的中药,最好在饭后半小时后服用。 7、因为免煎中药的每味药工艺不同,冲服时,如有部分药物未能完全溶解,也应一并服用,以免影响药效。 8、包装袋打开后应立即服用,如果放置时间长,免煎中药会受潮,沾在袋中不易倒出。 9、免煎中药在冲服时有些品种会出现不溶解或部分不溶解,或溶解较慢。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有两个方面: (1)免煎中药本身是由药材微粉化后制成,冲服时类似于散剂,有不溶解、沉淀现象。如川贝母、天麻、全蝎、蜈蚣、沉香、西洋参、三七等。 (2)有些籽仁、根类产品,冲服时出现混浊或有絮状物,尤其在药液放冷后比较明显。这是由于这类药物含有的一些物质在温度较高的药液里溶解,在温度较低的药液里凝聚所致。如车前子、菟丝子、法半夏等。 难溶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冲服方法不当造成,如水温低、搅拌不充分等。所以在服用免煎中药时,还需特别注意。 三、中成药 (一)服用方法 1、丸剂:丸剂又分为蜜丸(大、小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蜡丸、滴丸等。小颗粒的丸剂服用时,只需温开水送服,大蜜丸因丸大不能整丸吞下,应嚼碎后或分成小粒后再用温开水送服,若水丸质硬者,可用开水溶化后服。如蜜丸:乌鸡白凤丸,水蜜丸:补肾益肠丸,水丸:逍遥丸,浓缩丸:牛黄解毒浓缩丸,蜡丸:妇科通经丸,滴丸:复方丹参滴丸等。 此外,部分中成药丸剂为增强疗效,可采用药饮送服,如在服用藿香正气丸或附子理中丸治疗胃痛、呕吐等症时,可采用生姜煎汤送服,以增强药效;痛经患者在服用艾附暖宫丸时,可用温热的红糖水送服,以增强药物散寒活血的作用;在服用补中益气丸治疗慢性肠炎时,可用大枣煎汤送服以增强药物补脾益气的作用;在服用大活络丸治疗中风偏瘫、口眼歪斜时,为了增加药物活血通络的功效,可用黄酒送服。 2、散剂、粉剂:一般可用蜂蜜加以调合送服,或药汁送服,也可装入胶囊中吞服,避免直接吞服,刺激咽喉。但对于温胃止痛的散剂,如胃活散,不须用水送服,直接舔服即可,以便药物在胃中多停留一些时间发挥治疗作用,一般服后一小时再饮水为宜。 3、膏剂:宜用开水冲服,避免直接倒入口中吞咽,以免粘喉引起呕吐。如八珍益母膏。 4、颗粒剂:颗粒剂(冲剂)宜用温开水冲服;颗粒剂按溶解性可分为可溶型、混悬型和泡腾型。在服用混悬型颗粒剂时,如有部分药物不溶解,也应一并服用,以免影响药效;但对于泡腾型颗粒,只能加水泡腾溶解后服用,切忌放入口中直接冲服。如感冒清热颗粒、板蓝根颗粒等。 5、糖浆剂、口服液:可以直接服用。如急支糖浆、清热解毒口服液。 6、片剂:一般均用温开水送服。对于咀嚼片,应嚼服,四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含片因需含服,如草珊瑚含片,因此婴幼儿也不宜服用,以免气管被卡住的危险。此外,凡肠溶片、缓释片、控释片均不宜掰开服用。 7、胶囊剂:宜用温开水送服。如血脂康胶囊、藿香正气软胶囊、消栓肠溶胶囊。 8、气雾剂:将药物喷雾直接吸入,主要用于止咳平喘或开窍醒神。切忌口服。如复方丹参气雾剂。 9、胶剂:如阿胶、鹿角胶、龟板胶等单独服用时,均可加黄酒或糖、水,隔水加热使之溶化(又叫烊化)后服用。 10、茶剂、饮剂:需用沸水泡汁,频服代茶饮。如午时茶。 (二)服药时间和服药剂量 中成药的服药时间及服药剂量,除了遵循中药汤剂的规则外,还应仔细阅读说明书,因为上市后的中成药说明书已明确规定使用剂量,所标剂量是有科学可信的试验数据支持的,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审批、具有法律效应的安全用药剂量,所以患者在自行购药或服药时,一定要按说明书规定的剂量服用。俗话说是药三分毒,中药也不例外。随着中成药治疗范围的扩大,一些含有毒成分的中成药也被临床广泛使用,如剂量掌握不当,常可引起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与此同时对有关药物的禁忌症也丝毫不得马虎,用药前必须详阅药品说明书,正确服用以排除禁忌症。对于小儿用药剂量要适当减少,一般情况下3岁以内服1/4成人量,3~5岁的可服1/3成人量,5~10岁的可服1/2成人量,10岁以上可与成人量相差不大或遵医嘱。孕妇或老年人,要禁、慎使用或遵医嘱。 此外,还有一部分外用中成药,在外用中成药中除少数如七厘散、玉真散可内服外用外,绝大多数外用药均不能内服,尤其含汞、铅、砷等有毒成分的外用药。外用中成药同样因剂型、药性、功效、主治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外用法: 1、中成药散剂 (1)撒敷法:将药粉直接均匀地撒布患处,再用消毒纱布或外贴膏固定,达到解毒消肿、提腐拔脓、生肌敛疮的功效。如生肌散、珍珠散等。 (2)调敷法:用茶、黄酒、香油等液体将药粉调成或研成糊状敷于患处。如用茶水调敷如意金黄散,取茶叶解毒消肿之效;用黄酒调敷七厘散、九分散等。 (3)吹敷法:将药粉装入硬纸筒中吹到患处,如用冰硼散吹敷治口腔糜烂、牙龈肿痛。 2、中成药油膏剂、水剂:多采用将药物直接涂敷与患处。如紫草膏、獾膏等。 3、中成药膏剂:橡胶膏直接贴敷患处,如伤湿止痛膏;黑膏药需加热烘软后贴敷患处,如狗皮膏。 4、中成药膜剂:用于贴敷口腔粘膜、眼结膜、阴道粘膜患处表面,可使药物发挥局部或全身的治疗作用,如口腔溃疡膜等。 5、栓剂:将药物置于肛门或阴道中,待药物溶化吸收后发挥局部或全身的治疗作用,如苦参栓、野菊花栓等。 综上所述,无论是中药汤剂、免煎中药还是中成药,其服用方法都各不相同,患者在用药过程中,除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按医生或药师指导用药外,希望本片对您今后的用药有所帮助。 & 药品不良反应知识 & 药物是人们与疾病作斗争的重要武器,它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是预防和治疗疾病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它又可能引起一些不良反应,甚至导致另一些疾病。能够引起不良反应的药物很多,按其来源分类,可包括植物药、动物药、矿物药、抗生素、生物制品、人工合成药、中成药等;如果按照药理作用分类,其几乎可以包括迄今为止临床应用中所有类别的药物。 药品不良反应可侵及人体的各个器官和系统,包括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神经、精神系统等等,以及致突变、癌变和畸形等。 药品不良反应具有自限性特点,发现早,处理及时,大部分患者都可以自行恢复。如果已经出现了严重反应甚至影响到人体的组织器官功能,除停药外,还应及时进行对症处理和治疗。 了解和学习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的相关知识,加强医务人员和患者在用药过程中的监控意识,是保证安全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环节。 一、药品不良反应基本概念 (一)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 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简称ADR)主要是指合格的药品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无关的有害反应。这些反应不同程度地损害着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严格地讲,ADR主要是指常规剂量下出现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而广义的药品不良反应还应包括超剂量给药、意外给药、蓄意给药、药物治疗错误、药物滥用、药物相互作用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据此,药品不良反应的判定必须具有以下三点: 第一、药品必须是合格的。所谓合格药品,指的是符合我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药品标准并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品。假药、劣药产生的不良后果不属于药品不良反应范畴。 第二、患者使用药品和医师指导用药必须符合药品说明书的规定或没有违反药品的配伍禁忌以及用法用量。误用、滥用药物所造成的后果不属于药品不良反应。 第三、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与用药目的无关或出乎事先预料。 以上三个要素缺一不可,必须同时满足才可鉴定为ADR,这与由人为过失造成的药品纠纷不同。对ADR进行严格的界定,是正确诊断和救治由ADR引起的机体有害反应的基础,同时也有利于区分ADR和其他形式的药品纠纷,以利于法律责任的认定。 (二)药品不良反应分类 1、按药理学分类 Rawlins等在1977年首先提出了一个简便的ADR分型方法,把不良反应分为两种类型,即A型和B型。 A型(增强型)反应指因某种药物正常的药理作用过强而引起的反应。这类反应可根据药物的药理学特性预知,通常呈剂量依赖型,如普萘洛尔引起的心动过缓。A型反应较常见,一般可以预知,发生率较高但死亡率较低。 B型(奇特型)反应指与药物正常药理作用无关的、新的或异常的不良反应。这类反应通常不可预知亦难以发现,包括变态反应,致癌、致畸、致突变等。B型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但死亡率高,如青霉素过敏,氯霉素引起再生不良性贫血等。 2、按严重程度分类及分级 (1)按ADR的严重程度分类 轻度:不需要治疗,不会使原有疾病复杂化,引起反应的药物可以不必停用,也可能要停用,停用后即消失; 中度:症状明显,但对重要器官或系统只有中度损害,需要治疗或住院或延迟出院超过1天; 重度:致使或危及生命,甚至使病人寿命缩短,有严重的生命器官或系列损害(即使是一过性的),反应延续有大于1月的。 (2)按ADR严重程序分级 1级:轻微的、非进展性反应,如轻微头痛; 2级:较重的非进展性反应,为严重的头痛; 3级:可能影响正常生活的慢性效应,或一段时间间歇性地影响日常生活;如支气管哮喘、癫痫等; 4级:长期影响日常生活的慢性效应,但不是致使或缩短寿命的效应; 5级:可缩短预期寿命,但不会直接危及生命,如高血压; 6级:1~2年内可致死,但不是急症; 7级:危急的致命的反应,可在一年内致死,如严重的心律失常等。 3、按ADR因果关系分类 (1)肯定的(definite)ADR:用药后反应的时间上是合理的,或已测出体液或组织中相应药物浓度,该反应涉及药物的已知反应形式,在停药后反应消失,再给药时(称为再暴露)反应再现(称为激发试验)。 (2)很可能的(probable)ADR:用药后反应在时间上是合理的,反应与药物已知作用相符,停药后反应消失,且患者的临床的已知特征对此反应不能作出解释。 (3)可能的(possible)ADR:用药后反应出现的时间合理,反应与该药的已知作用相符。但原有临床情况及其它疗法的关系也能导致此种反应。 (4)可疑的(doubtful)ADR:给药与反应时间顺序相关,不遵循“可疑药物”的已知ADR类型,能用已知病人的临床状况的特征来解释。 二、影响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的因素 引起ADR的因素很复杂,目前可将其归纳为机体方面的因素和药物方面的因素两大类。 (一)机体方面的因素 1、用药者的种族和民族的影响 研究发现,一些药品不良反应在不同种族、民族用药者身上的情况存在差别。 例如,许多药物进入体内后需要经过乙酰化过程而被代谢转化,乙酰化过程有快型和慢型。如日本人、爱斯基摩人中慢乙酰化者很少,而欧美白种人,慢乙酰化者可达50%-60%,中国人中慢乙酰化者约占26.5%。抗结核药物吡嗪酰胺引起肝脏损害的发生率在非洲黑人中约为3.6%,而在香港人中可达27.3%。甲基多巴诱发的溶血性贫血,高加索人直接抗球蛋白试验阳性者可达15%,但印度人、非洲人和中国人中却很少出现阳性者。 2、用药者性别的影响 通常女性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敏感性较男性更强。 例如有人报道,保泰松和氯霉素引起的粒细胞缺乏症,女性的发生率为男性的3倍。氯霉素引起的再生障碍性贫血,女性约为男性的2倍。但是有时候也有男性比女性多的情况,如有人调查发生药物性皮炎的情况,男女之比约为3:2。 此外女性在月经期、妊娠期、哺乳期时服用药物,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几率较平常要高。尤其在妊娠期、哺乳期还可能累积到胎儿或新生儿的健康。例如吗啡可通过胎盘引起胎儿的呼吸中枢损害,可使新生儿出现戒断症状。沙丁胺醇可使孕妇的胎儿心跳加快等。 3、用药者年龄的影响 因为婴幼儿的脏器功能发育不健全,所以较成人而言其对药物作用的敏感性更高。这是因为婴幼儿或新生儿药物代谢速度慢,肾脏排泄功能差,药物容易通过血脑屏障,故更易造成不良反应的发生,而且其临床表现常与成年人不同。儿童往往对中枢抑制药、影响水盐代谢和酸碱平衡的药物更容易出现不良反应。 老年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脏器功能退化、药物代谢速度慢、血中血浆蛋白含量降低等情况,故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一般也较高。 4、用药者血型的影响 血型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影响目前报道虽还不是不多。但已经发现,少数妇女服用口服避孕药以后能引起静脉血栓,且A型血的妇女中出现这种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比O型血的妇女高。 5、用药者病理状态的影响 用药者的病理状态也能影响药品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和发生率。 例如便秘的患者,口服药物在消化道内停留的时间长,吸收量多,容易引起不良反应;有脑膜炎或脑血管疾病的患者,用药后容易诱发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中耳炎或有中耳炎病史的患者,小剂量的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也能引起的听觉神经的损害;有潜在消化道溃疡的患者,低剂量的布洛芬也能引起消化道出血。 6、肝脏疾病的影响 许多药物进入人体后,主要经过肝脏进行代谢转化。因此,当用药者患有肝病时,由于肝细胞微粒体内的药物代谢合成减少,可使药物的清除速率降低,使药物的血浆半衰期延长,造成药物在体内的停留时间过长。同时由于长期的肝脏疾患可引起肝脏的蛋白合成作用减弱,造成血中血浆蛋白含量减少,故可致使血浆蛋白与药物的结合力降低,引起游离药物的血浓度升高,而引起药品不良反应。同样由于一些肝病患者的胆汁排泄功能同时也存在损害的可能,故部分经胆汁排泄的药物也会因为排泄受阻,造成体内药物血浓度增加,引起不良反应。此外,一些进行了门腔静脉吻合术的肝硬化病人,药物经消化道吸收后可直接进入体循环,可受迅速升高的药物血浓度的影响而引起不良反应。 7、肾脏疾病的影响 肾脏不仅是药物及其代谢产物的重要排泄器官,也是人体内仅次于肝脏的药物代谢器官。在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良时,部分在肾小管内进行代谢的药物如水杨酸盐、胆碱、吗啡、儿茶酚胺、5-羟色胺、苯乙胺、胰岛素等,其代谢转化就会受到影响而造成体内血药浓度的改变引起不良反应。同时由于病人血中大量的蛋白质可因蛋白尿而丢失,使药物与血浆蛋白的结合减少,游离型药物含量增加,药物血浓度可维持较高水平,从而引起一些不良反应。 在肾脏疾病时,常伴有机体脂肪的丢失,使药物进入人体后在脂肪库中的贮存减少,也容易增加药物的血浓度而引起不良反应。 8、饮酒和食物的影响 一方面,饮酒可以使消化道血管扩张、增加药物的吸收,从而引起一些不良反应。另一方面,长期饮酒也可造成肝功能的损害,使许多药物的不良反应增加。此外,乙醇本身还是许多药物代谢酶的诱导剂,可以加速一些药物在人体内的代谢转化,降低疗效。反之,一些药物也会加重乙醇对人体的损害。例如雷尼替丁能减少胃液的分泌,加重乙醇所引起的胃粘膜损害。甲硝唑有抑制乙醛脱氢酶的作用,可加重乙醇的中毒反应。 富含脂肪的食物能增加机体对脂溶性药物的吸收,在较短时间里达到较高的血浓度。长时间的低蛋白饮食或营养不良,可使肝细胞微粒体酶活性下降,药物代谢速度减慢,容易引起不良反应。维生素B6缺乏时,可加重异烟肼引起的神经系统损害。富含酪胺的食物如奶酪、啤酒、腌鱼、鸡肝等能促进去甲肾上腺素的释放,引起血压升高。 (二)药物因素 1、自身药理作用的影响 药物本身的不良作用可引起患者产生不期望的或有害的反应,造成损害。如链霉素的毒性作用可引起第八对脑神经损害,造成听力减退或永久性耳聋;长期大量使用糖皮质激素能使毛细血管变性出血,以致皮肤、粘膜出现瘀点、瘀斑,同时出现类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等。 2、药物不良相互作用的影响 药物与药物、药物与食物、药物与疾病的不良相互作用一方面造成药物治疗作用减弱,导致治疗失败,另一方面使毒副作用增加或治疗作用过度减弱而危害机体。如异烟肼引发肝损伤的发生率为0.1%,但与利福平合用时,肝损伤的发生率比单用时高出10倍。 3、药物制剂质量、药物杂质、药物污染等因素的影响 制剂的安全与主要成份的质量、分解产物和副产物,以及制剂中的溶剂、稳定剂、色素、赋形剂等都有一定的关联。如冠心平中的不纯物质对氯苯酚是引发皮炎的原因。1937年美国发生的磺胺酏剂中毒事件是由于二甘醇代替乙醇作溶剂而引起的不良反应,这个事件共造成107人死亡。 4、药物剂量、剂型等的影响 对于一些个体而言,尽管其用药量是在合格范围内,但用量稍大一些,也会发生不良反应,甚至中毒反应。同一种药物,当剂型不同,其在体内的吸收也不同,即生物利用度不同,如果不掌握正确剂量也会引起不良反应。 三、常见的药品不良反应及临床症状 临床上最常见的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有副反应、毒性反应、过敏反应和继发感染四大类。 副反应是指与药品的药理学活性相关但与用药目的无关的作用。一般都较轻微,多为一过性可逆性功能变化,伴随治疗作用同时出现。 毒性反应是由于病人的个体差异、病理状态或合用其他药物引起敏感性增加,在治疗量时造成某种功能或器质性损害。 变态反应是由于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刺激机体而发生的不正常的免疫反应,治疗量或极少量都可发生。临床主要表现为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哮喘、过敏性休克、血清病综合征等。 继发感染也称二重感染,常见于抗菌药物应用后出现的一些生态不良反应。 常见的临床症状可有: (一)药物的变态反应 药物的变态反应是与药物的药理作用和剂量无关的一种免疫反应。药物的变态反应又可分为四型: Ⅰ型(速发型)变态反应 是由于药物或其代谢产物与组织肥大细胞和嗜碱细胞的IgE抗体结合后释放的活性介质,如组胺、5-羟色胺和花生四烯酸衍生物等导致的变态反应。临床表现主要为鼻炎、荨麻疹、血管性水肿、支气管哮喘等,严重者甚至可以导致过敏性休克。 Ⅱ型(细胞毒型)变态反应 当药物与体内IgG、IgM或IgA抗体结合后,即与细胞膜蛋白质形成抗原—抗体复合物,在补体作用下细胞溶解。临床表现为血小板减少症、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等。 Ⅲ型(免疫复合物型)变态反应 是由于药物与体内IgG抗体结合后,在补体参与下损伤内皮细胞的变态反应。临床表现为发热、关节炎、淋巴结肿大、荨麻疹、皮疹、支气管哮喘等。 Ⅳ型(迟发型)变态反应 是药物与蛋白质形成抗原免疫复合物致敏T淋巴细胞,再与相应抗原结合后产生炎症反应。临床表现症状主要为皮肤发炎。 药物全身性的变态反应,还可表现在出现患者不明原因的发烧等药热现象,其发生率约为3%~5%。药疹等全身过敏现象,临床表现为各种皮疹、荨麻疹、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等。 (二)肝损害 肝脏是人体内药物浓集、转化和代谢的主要器官,也最容易遭受药物或毒物的损害而致病。很多药物在肝药酶作用下被代谢,药物本身或其代谢产物可影响和损害肝脏,严重者可造成死亡。在药品不良反应的损害中,有10%~15%为肝脏损害。影响药物肝脏不良反应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与药物的剂量、患者的年龄、患者的性别、肝脏原有的疾患状况、药物与肝药酶的相互作用以及遗传素质有关。 肝脏损害的临床症状表现不一,这可能与损肝药物的种类及引起肝病的激励不同有关,可表现为,类似病毒性肝炎或梗阻性黄疸的症状,如发热、乏力等全身症状,以及胃纳差、恶心呕吐、腹胀、肝区痛、黄疸等消化系统症状,或者不同程度的肝脏肿大、血清胆红素和转氨酶升高等,严重者甚至出现进行性黄疸、出血倾向等症状。 (三)肾损害 肾脏是人体的主要排泄器官,对调节和维持人体内环境中的体液容量和成份有重要作用。由于许多药物及其代谢产物都需要经过肾脏排泄,所以肾脏最容易受到药物毒副作用及不良反应的损害。这些作用包括药物对肾脏的直接毒性作用、肾脏对药物的过敏、药物引起肾小球的滤过率和肾血浆流量的改变等。 在药物引起肾脏损害时,人体的其它疾患及肾脏中许多内在的因素也起着主要的作用,包括一些全身性疾病,如肝脏代谢疾病、心脏疾病、代谢障碍、内分泌疾病等均可能影响肾脏对药物的耐受性;原有的肾功能障碍程度、肾脏血流改变、电解质紊乱等也会加大药物对人体肾脏功能的影响。 肾脏损害的临床症状表现为血尿、结晶尿、钙化性肾功能不全或结石等,严重者甚至出现肾病综合症或肾功能衰竭。 (四)神经、精神系统损害 神经系统对血液和氧供应的变化以及药物的药理作用、毒性作用特别敏感,因此对药品的不良反应较其它器官更为突出。药物对神经、精神系统的损害主要表现为头痛、高热、意识障碍及木僵等、严重者可引起机体各个部位神经的损害,包括视神经损害如白内障、青光眼等;听神经损害如耳聋;外周神经损害如神经内水肿或周围神经水肿;中枢神经损害如脊髓病变;外周神经损害如反射消失、肌力损害或锥体外系损害等。 药物引起精神障碍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精神分裂症样反应、精神忧郁、躁狂或激越反应、过度镇静等。 (五)消化系统损害 人体患病时口服给药是临床上应用中最普遍、最方便、病人最容易接受的一种给药方式。药物口服后,经胃肠吸收而作用于全身。药物引起消化系统损害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药物直接作用于细胞结构上,改变了胃肠壁细胞的结构,使细胞功能受损、或影响了胃肠道的蠕动、或刺激或抑制了胃肠腺的分泌功能、或过度中和胃酸、或影响了消化道的血流或淋巴液等原因引起。临床上常见的消化系统的药品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口腔炎;胃肠功能紊乱如恶心、呕吐、胃部不适、烧灼、食欲减退、腹泻或便秘、腹胀或腹痛等;吸收不良;胃肠炎症如胃肠炎、溃疡、出血、穿孔;甚至出现胰腺炎、肠梗阻、伪膜性肠炎等。 (六)造血系统损害 造血系统的损害在药品不良反应中所占的比例也是比较大的。最常见的主要为引起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其中再生障碍性贫血是由于药物引起骨髓造血细胞增殖与分化障碍、导致血细胞减少、骨髓造血功能衰竭所致。可以引起造血系统损害的药物很多,其中以保泰松、羟保泰松、氯霉素最为常见。 (七)循环系统损害 循环系统的损害在药品的不良反应中主要表现为用药后引起心律失常、室性早搏、心动过缓、血压下降或休克、窦性心动过速或心绞痛等。 心律失常是循环系统药品不良反应最常见的症状之一,其产生的机理主要包括:①药物直接作用于心房及心室肌纤维的跨膜动作电位,而引起传导异常;②药物通过血流动力学及一般代谢的间接作用而引起;③由于药物使心肌结构发生改变所致;④以上3种原因的结合等。 (八)呼吸系统损害 肺脏也是药物代谢的重要场所,经研究证实,肺脏存在多种药酶,能代谢某些药物。药物所致肺部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呼吸抑制、呼吸麻痹、支气管哮喘、肺纤维化、肺水肿、肺部继发性炎症等。此外还可出现肺部药源性疾病的症状,例如药源性间质性肺炎症状如进行性呼吸困难、气急等;药源性过敏性肺炎症状如咳嗽、乏力、头痛、上呼吸道卡他性炎症等;药源性类脂性肺炎症状如咳嗽、咳痰、低热、气短等;严重者还可出现肺气肿、支气管阻塞、药源性红斑狼疮肺炎及呼吸抑制等。 (九)药源性三致作用 1、致突变作用 DNA碱基核苷酸顺序中的基因信息发生改变可引起基因突变,如果突变作用涉及到整个染色体,使染色体的结构或数目发生改变,则引起染色体畸变。 基因变异或染色体畸变通过细胞分裂过程被传递到后代细胞,使它获得新的遗传特性。如果生殖细胞受到突变影响则可引起畸胎或死胎。抗癌药物可引起正常细胞染色体畸变;阿斯匹林、氯丙嗪、奋乃静可引起血细胞染色体畸变;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可引起胎儿染色体畸变;氯底芬胺可引起子宫内膜组织染色体损伤。 2、致癌作用: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从1972年到1981年报道评定的532种化合物中22中有致癌作用,其中药物有4种,它们是环磷酰胺、已烯雌酚、溶肉瘤素及结合性雌激素类。可能有致癌作用的药物还有甲基苄肼、阿霉素、抗代谢类药物、灰黄霉素、苯妥英钠、硝基呋喃类、保泰松等。 3、致畸作用: 妊娠2周到3个月期间是胚胎发育最活跃时期。这个时期用药不当可引起胎儿畸形,如性激素可引起胎儿生殖器或子宫畸形;糖皮质激素可引起腭裂;抗癫痫药可引起短鼻、低鼻梁;阿斯匹林可引起眼睛畸形;地西泮、氟哌啶醇、四环素可引起四肢畸形;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引起先天性耳聋;口服降糖药可引起兔唇、腭裂;甲氨喋呤可引起无脑儿、腭裂;环磷酰胺可引起肢体、外耳畸形;雄激素可引起男性化、多发性先天缺陷。 四、药品不良反应的诊断和处理原则 目前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诊断还存在许多实际困难,这是因为药品不良反应除少数具有典型的临床表现外,大多数并不具备典型的特异性特征,故有时很难辨别是否专属某一个药品的反应。此外药物反应往往同时与其他致病因子共同存在于机体,所以有时很难区别这种症状是由于疾病的反应还是药物的反应,甚至有时这种共同作用会改变药物反应故有的典型症状。另外,多数病人用药的多样化、多种化也是干扰正确诊断的因素。 鉴于以上原因,确定药品不良反应因果关系的原则应该包括: 1、了解患者的用药史,因为引起药品不良反应的根源,必定是药物在体内的反应; 2、确定用药时间与出现反应时间的关系,虽然不同的药物开始用药与出现反应的时间范围很广,但经验和文献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可能的关联,例如青霉素的过敏反应可以在几分钟或数小时后发生;氯霉素可在1~4个月内引起致死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3、尽可能的排除药物以外的因素,这包括患者等基础疾病、采取的其他治疗方法、饮食以及环境因素。 4、定性反应性药物,尤其在多种药物同时应用时,应及时的排除药物相互作用于反应的关系,尽量定性出引起ADR的可能药物因素。 大多数药品出现不良反应后,因有自限性特点,所以一般停用药物后无需特殊处理,可自行恢复正常。对于一些较严重的症状或者已经发展到了药源性疾病的现象,应给予及时处理和治疗。 处理的原则包括, 1、及时停药,去除病因。通常对于较轻的不良反应,只要病因去除,及一般的支持疗法便可使病情迅速停止发展并痊愈。 2、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排泄出引起不良反应的药物,或延缓引起不良反应药物的吸收。可以采取洗胃、催吐、吸附或药物中和或解毒的方法。 3、对症治疗,解除病痛。例如常见的抗过敏疗法或脱敏疗法、局部疗法、皮质激素疗法、抗感染疗法、抗休克疗法、支持疗法和其他的一些对症治疗的方法。 & & & & & 食品篇: 1、什么是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摄入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所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同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2、会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有哪些? (1)被致病菌和(或)毒素污染的食品。 (2)被有毒化学品污染的食品。 (3)外观与食物相似而本身含有毒成分的物质,如毒蕈。 (4)本身含有毒物质,而加工、烹调不当未能将毒物去除的食品,如河豚鱼。 (5)由于贮存条件不当,在贮存过程中产生有毒物质的食品,如发芽的马铃薯、霉变的粮食等。 3、食物中毒的发病特点有哪些? 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各不相同,但发病具有如下共同特点: (1)发病潜伏期短,来势急剧,呈暴发性,短时间内可能有多人发病,发病曲线呈突然上升趋势。 (2)发病与食物有关,患者有食用同一污染食物史;流行波及范围与污染食物供应范围一致;停止污染食物供应后,流行即告终止。 (3)中毒患者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以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为主。 (4)人与人之间无直接传染。 4、家庭防范食品污染的措施有哪些? 一般来说,家庭防范食品污染可采取如下措施: (1)要购买没有污染、杂质,没有变色、变味,符合卫生标准的食物,不买已知被污染的食物。 (2)生鱼生肉应在低温下保存,买回后若超过2小时才烹调,也宜先放入冰箱,不要图省事置于室温中。 (3)要买消毒牛奶,不食用未经加工的牛奶。 (4)易腐败的食品要随买随加工,加工过的食品最好马上吃掉。食物在室温下存放的时间越长,危险性越大。 (5)做饭前要把手洗干净,中间转而做另一种食品时最好也要洗手。 (6)菜刀、菜板用前都应清洗干净,要先切熟食,后切生品。 (7)尽量用封闭的容器装食物。 (8)当准备食用已存放了一段时间的食物时,要将食物再次加热到100℃以上。 (9)饮用洁净的水,把水烧开了再喝。 (10)及时将厨房里的垃圾清除、扔掉。 5、发生食物中毒时如何进行家庭急救? 家庭是发生食物中毒的重要场所。资料表明,家庭发生食物中毒后更易造成严重后果。这与家庭居住相对分散,距医疗单位较远,运送患者不太方便等因素有关。因此,懂点家庭急救知识,努力先行救治,可以为食物中毒者赢得宝贵时间,为医生的进一步救治打下良好基础。 食物中毒患者通常有腹痛、腹泻、呕吐等症状。在家庭里,或许不止一个发病。但只要中毒程度较轻,可采取下列方法救治。 (1)清除毒物。对于一切经口腔进入的毒物,除非在禁忌的情况下,一般均应迅速清除毒物,使之不再继续侵入和吸收。常用的方法主要有催吐(用手指或鹅毛等刺激咽喉,促使呕吐)、洗胃和导泻。如果进食已超过2小时,且精神状态较好,则可服些泻药,促使有毒食物尽快排出体外。 (2)应用有效解毒剂。对于不同的毒物采用相应的解毒剂,有中和法、吸附法、沉淀法等。还可应用与其主要毒性作用相拮抗的药物,以拮抗毒物对生理功能的干扰,如氰化物中毒是由于氰基与细胞色素氧化酶系统的三价铁结合,抑制细胞色素氧化酶,引起组织缺氧,而亚硝酸盐、硫代硫酸盐对三价铁有很大的亲和力,结合成为氰化高铁血红蛋白,从而恢复细胞色素氧化酶活力,恢复细胞呼吸功能。若误食了变质的饮料或防腐剂,可饮用鲜牛奶或鸡蛋清;要是吃了变质的鱼、虾、蟹,可取100毫升食醋加200毫升温开水兑后饮下。 (3)对症治疗。急性中毒经过处理后,大部分患者的中毒症状可缓解、治愈,但部分中毒严重者,或缺乏有效的解毒方法,或者就诊较晚已造成机体组织、脏器功能的损害等,使患者在短期内出现危重症状或严重并发症。因此,必须对症治疗,这是急性中毒处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指出的是,除迅速清除毒物外,其他措施应在确切了解引起中毒的毒物后进行。另外,还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如药物的用量浓度使用不当,产生副作用,会给患者造成更大的痛苦。 (4)经上方法处理后,应尽快送医院治疗。 6如何正确识别食品标签? 掌握食品标签与标识的正确识别方法,不仅能使我们了解所购食品的质量特性、安全特性、食用、饮用方法等,还能使我们通过查看标签来鉴别伪劣食品,如果发现并证实其标签的标识与实际品质不符,可以依法投诉并可获得赔偿。   识别食品标签的基本方法:   ①查看标签的内容是否齐全。食品标签必须标示的内容有: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   ②查看是否有QS标志。米、面、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5类食品必须获QS食品安全认证方可生产,所以选购食品时应认准QS标志。   ③查看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应清晰、醒目,易于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辨认和识读,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更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   ④查看标签内容是否科学规范。食品标签上的语言、文字、图形、符号必须准确、科学,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标签上必须标示的文字和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食品标签的汉字必须是合格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和淘汰的异体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也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有严密的对应关系,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净含量与食品名称必须标注在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同一视野,便于消费者识别和阅读。&   ⑤查看标签的内容是否真实。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容易引起误解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食品卫生法》及其相关法律明确规定食品不得加入药品,食品不得宣传疗效,而一些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对某些疾病有预防或治疗作用,如返老还童、延年益寿、抗癌、治癌等虚假内容。还有的地下食品加工厂,食品标签上厂址标识不详,厂址只有“××省××地”或干脆只标注“××(国家)出品”。电话号码标手机号码或根本打不通的号码。 7、蔬菜应如何安全选购与食用? 选购蔬菜,要注意以下几点: (1)应选购生长茁壮,具有本品正常颜色、正常外观和气味的蔬菜。如果草头(苜蓿)的叶片呈墨绿色,毛豆碧绿异常,它们通常是在采收前喷洒或浸泡过甲胺磷农药;青菜颜色太深、绿得发乌,可能是化肥施得过多;韭菜的叶子特别宽大肥厚(比宽叶韭菜还要宽),有可能在栽培过程中用过激素;番茄顶部长着像桃子似的凸起物也是用过激素后造成的;光溜溜不长须根的黄豆芽和绿豆芽,是施用尿素所致,这种蔬菜也不能购买。 蔬菜如有刺鼻农药味,说明农药污染严重;若表面有臭味、刺激性气味或者不正常怪味的,则很可能刚施喷农药不久,这样的蔬菜当然也不能购买。 有的人认为,蔬菜叶片虫眼较多的,表明没有喷洒过农药,吃这种菜安全。其实,这种看法不完全正确。因为菜“幼小”时叶片上留下了的虫眼,会随着叶片的生长而增大,有很多虫眼只能说明曾经有过虫害,并不能表示后来没有喷洒过农药。而且,蔬菜表皮一旦为虫害损伤,各种病原微生物就会乘虚而入,导致蔬菜的茎、叶变质,味道变异,对人体健康就更为不利。 (2)选购蔬菜的顺序。根据群众的经验和专家的推荐,选购蔬菜除注意看和闻以外,还有一些要点可以参考:优先选购野生的蔬菜,如马齿苋、荠菜、马兰头等,因其自然生长,农药、化肥、激素等污染就较少。再就是选用地下的蔬菜,如萝卜、胡萝卜、马铃薯、芋头、冬笋、藕、蒜头等,因为它们一般不喷洒农药,即使施用,大部分也是喷洒在叶子上,地下部分污染少。而后可考虑带壳的蔬菜,如碗豆类、青豆荚、蚕豆、板栗等。还有是带皮的蔬菜,如莴苣等。 (3)蔬菜应食用新鲜的,最好是当天买当天吃。将蔬菜存放几天再吃是不妥的,因为蔬菜含有硝酸盐。硝酸盐本身无毒,但储藏一段时间后可还原成亚硝酸盐,亚硝酸盐在人体与蛋白质类物质结合,则可生成致癌物质。所以,新鲜蔬菜在冰箱内储存也不应超过3天。 (4)食用蔬菜前应彻底清洗干净,尽可能除去残留的污染物,以保安全。 8、如何鉴别健康畜肉与病死、毒死畜肉? (1)看色泽&健康畜肉的肌肉色泽鲜红,脂肪洁白(牛肉为黄色),具有光泽;死畜肉的肌肉色泽暗红或带有血迹,脂肪呈桃红色。 (2)验组织状态&& 健康畜肉的肌肉坚实致密,不易撕开,有弹性,用手指按压后可立即复原;死畜肉的肌肉松软,肌纤维易撕开,肌肉弹性差。 (3)看血管状况&健康畜肉全身血管中无凝结的血液,胸腹腔内无瘀血;死畜肉全身血管充满了凝结的血液,尤其是毛细血管中更为明显,胸腹腔呈暗红色、无光泽。 9、如何识别假奶粉? (1)手捏鉴别&手捏住袋装奶粉的包装来回磨擦,真奶粉质地细腻,发出“吱、吱”的声音。假奶粉因掺有葡萄糖、白糖等较粗颗粒,会发出“沙、沙”的声音。 (2)色泽鉴别&真奶粉呈天然乳黄色,假奶粉颜色较白,细看呈结晶状,并有光泽,或呈漂白色。 (3)气味鉴别&真奶粉有牛奶特有的奶香味;而假奶粉香味很淡或没有。 (4)滋味鉴别&真奶粉细腻发黏,溶解速度慢,无糖的甜味。假奶粉入口后溶解快,不黏牙,有甜味。 (5)溶解速度鉴别&真奶粉用冷开水冲时,需经搅拌才能溶解成乳白色混悬液;用热水冲时,有悬浮物上浮现象,搅拌时粘住勺子。假奶粉用冷开水冲时,不经搅拌就会自动溶解或发生沉淀;用热开水冲时,溶解迅速,没有天然乳汁的香味和颜色。 10、如何正确理解几种主要食品质量安全标志? 通过查看各种食品质量标志可以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的档次,是最重要的选购依据。 (1)QS标志
QS是英文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的,在出厂销售之前,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由国家统一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或者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样式和使用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该标志由“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使用时可根据需要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加贴(印)有“QS”标志的食品,即意味着该食品符合了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国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酱油和醋5类食品行业中实行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对第二批10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膨化食品、调味品、饮料、饼干、罐头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将用3-5年时间,对全部28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这是与国际接轨、加强食品安全意识的大势所趋。 (2)有机食品标志
有机食品是从英文organic food直接译过来的,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并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等。有机食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原料必须来自于已建立的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是用有机方式采集的野生天然产品;产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的加工、包装、运输标准;生产者在有机食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必须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因此,有机食品是一类真正源于自然、富营养、高品质的环保型安全食品。 有机食品标志采用人手和叶片为创意元素。其一是一只手向上持着一片绿叶,寓意人类对自然和生命的渴望;其二是两只手一上一下握在一起,将绿叶拟人化为自然的手,寓意人与自然需要和谐美好的生存关系。该标志是加施于经农业部所属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的产品及其包装上的证明性标识。 有机食品与其他食品的区别主要有三个方面:1有机食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并且不允许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其他食品则允许有限使用这些物质,并且不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如绿色食品基因工程技术和辐射技术的使用就未做规定。2有机食品在土地生产转型方面有严格规定。考虑到某些物质在环境中会残留相当一段时间,土地从生产其他食品到生产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需要2-3年的转换期,而生产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则没有转换期的要求。3生产食品在数量上进行严格控制,要求定地块、定产量,生产其他食品没有如此严格的要求。 (3)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绿色食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农业部制订的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装潢和标签规定。 我国的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两种,其中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限量使用化学合成生产资料,AA级绿色食品则较为严格地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有害于环境和健康的物质。按照农业部门发布的行业标准,AA级绿色食品等于有机食品。人本质上讲,绿色食品从普通食品向有机食品发展的一种过渡性产品。 绿色食品标示图形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蓓蕾。标志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整个图形表达明媚阳光下的和谐生机,提醒人们保护环境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识别绿色食品应通过“四位一体”的外包装。“四位一体”是指:图形商标、文字商标、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编号和绿色食品防伪标志同时使用在一个包装产品上。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期为3年。 (4)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的生态环境质量,生产过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规范,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控制在安全质量允许范围内,安全质量指标符合《无公害农产品(食品)标准》的农、牧、渔产品(食用类,不包括深加工的食品)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产品。广义的无公害农产品包括有机农产品、自然产品、生态食品、绿色食品、无污染食品等。这类产品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限品种、限时间地使用人工合成的安全的化学农药、兽药、肥料饲料添加剂等,它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但比绿色食品标准要宽。无公害农产品是保证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最基本的需要,是最基本的市场准入条件,普通食品都应达到这一要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分为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由农业部门认证,其标志的使用期为3年。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主要由麦穗、对勾和无公害农产品字样组成,麦穗代表农产品,对勾表示合格,金色寓意成熟和丰收,绿色象征环保和安全。标志必须经当地无公害管理部门申报,经省级无公害管理部门批准才可获得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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