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教派在初始地与孩子激战2初始家园世界是敌

逊尼派是与什叶派、哈瓦利吉派、穆尔吉埃派并称为早期伊斯兰教的四大政治派别。全称“逊奈和大众派”,被认为是伊斯兰教的正统派。人数约占全世界穆斯林的90%,中国穆斯林绝大多数属于该派。
656年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被刺后,叙利亚总督穆阿维叶对阿里继任哈里发表示不满。双方为争夺哈里发的职位爆发了隋芬之战。阿里在获胜的情况下接受对方提出以《古兰经》裁判的和谈建议,从而出现了既反对穆阿维叶又反对阿里的哈瓦利吉派。661年初,阿里被哈瓦利吉派刺杀后,穆阿维叶取得了哈里发的职位。因此,围绕着哈里发问题的激烈争论,又形成了什叶派和穆尔吉埃派。什叶派不承认前三位哈里发和穆阿维叶作为哈里发的合法性。穆尔吉埃派对此则持温和态度,主张哈里发问题应“推延”到后世由安拉裁决。而多数人则承认四位哈里发的合法地位,但对穆阿维叶担任哈里发职位一事,既不表示反对,也不表示承认。他们除尊崇《古兰经》外、还特别强调以圣训为立法、立论的依据,故被称为遵守“逊奈”(圣训)的人们,即逊尼派。嗣后,该派在同哈瓦利吉派和什叶派的斗争过程中,建立了自己的政治思想体系,以后又在同穆尔太齐赖派的长期论争中,逐步建立了自己的教义、哲学思想和教法学体系。从而使初期的政治派别,转而成为宗教的派别。
据史学家巴格达人赫蒂卜《派别分歧》一书的观点,逊尼派主要由八个方面的社会力量构成:①通晓一神论、先知的使命、预许与警告、赏与罚的律例以及通晓伊玛目与领袖的条件等学问的人;②在教法学方面坚持以教法学家的意见为立法原理的“意见派”和主张以圣训为立法依据的“圣训派”,这部分人中还包括主张按《古兰经》字面意义解释法律的查希里耶学派的学者;③精通圣训及其传述系统,并能辨别其真伪的圣训学家;④在文学、语法和辞法学方面坚持语言学大师们学说的库法学派、巴士拉学派的学者;⑤通晓逊尼派对《古兰经》的读法和注释的人;⑥主张听、视、心是人们辨别善恶的总中枢的苏非派修道者;⑦保卫穆斯林国土和尊严及逊尼派主张的卫士们;⑧各伊斯兰国家中坚持逊尼派各种主张的一般群众。
坚持哈里发必须经过协商选举产生。但需具备五个方面的条件:①古来什族;②成年男子;③身心健康;④公正,有勇气、魄力以及有保卫领土所需要的其它性格特点;⑤为穆斯林所爱戴,并举行了臣服的仪式。哈里发在管理国家方面有如下的权力:保卫伊斯兰信仰和领土(特别是麦加和麦地那两大圣地);必要时宣布圣战;任命国家官员;征收赋税,管理公共基金;讨伐叛逆;执行法律等。
四大哈里发时期,国家版图扩展到叙利亚、伊拉克、波斯和北非等地。为了在被征服地区确立伊斯兰教的信仰,严格按经、训原则办事,以艾什尔里为代表的逊尼派教义学家针对穆尔太齐赖派的学说,进一步阐述了安拉的本体与德行、《古兰经》的无始性和前定与意志自由等问题,从而为该派信仰学奠定了理论基础。
1.&&&& 安拉的本体与德行。认为安拉是宇宙间唯一的主宰,安拉的本体是第一性的,其德行是第二性的。本体和德行都是无始的、永存的。安拉的存在不同于万事万物的存在,他虽具有种种真实的德行,但决不与人同形、同性。宇宙间一切事物都是安拉创造的,它们仅仅是一些实体和“偶性”,而不具备安拉的种种德行。
2.&&&& 《古兰经》的性质。认为《古兰经》是最高、最神圣的天经,是安拉的言语,是天使按原型口授给穆罕默德的。它不是被造,而是无始和永存的。内在的启示并不寓于穆斯林的书、心、口、耳之中。
3.&&&& 前定与意志自由。既承认安拉的前定,又承认个人有意志自由。认为安拉周知万物,过去和未来的事件完全在安拉的洞察之中。任何人和物都是安拉所创造的,因而人类的意志自由是在万能的安拉的意志下选择的,人能够掌握自己的行为,只是因为有辨别是非的能力,这种能力是在强制与自由之间发挥作用的。
一贯重视奉行穆罕默德的言行,并据以立法。创制教法的原则,第一,根据《古兰经》;第二,根据圣训;第三,如《古兰经》与圣训无明文规定,才采用“公议”,即遇有重大问题时,召集穆斯林领袖和著名教法学家商榷研究,做出决断;第四,当在经、训中找不到根据时,采用“类比”,即把所遇的问题同经训中与其类似的条文或案例加以比较,进行逻辑推论,从中找到共同点,借以立法断案。但在运用后两种原则时,由于各有侧重,遂有坚持以圣训立法和重视执法者个人见解的两种不同观点。同时由于所处地理环境不同,思维方法和所持依据各异,因而又产生以艾卜?q哈尼法?q努尔曼、马立克、沙斐仪和伊本?q罕百勒为代表的不同法学思想的派别。
逊尼派教法学思想的特点在于:①维护哈里发国家的统治秩序,一般情况下教法学家哈里发的代言人;②以忠实执行经、训原则,教法学家以不自作主张而着称,从而获得广大穆斯林特别是逊尼派穆斯林的拥护和支持;③逊尼派教法的出现结束了阿拉伯半岛无法可依的历史,大大发展和完善了穆罕默德及其门弟子所创制的教法,从而形成了系统的伊斯兰教法。
逊尼派学者一贯重视《古兰经》和圣训在宗教上的价值,将其作为约束穆斯林言行,制定法律的重要理论根据,并对《古兰经》作了大量的注释。在注释中,他们坚持以古兰注释古兰或以圣训注释古兰。坚持《古兰经》的无始性,并遵从《古兰经》的字面意思,不妄加解释。著名的逊尼派经注家泰伯里的《古兰经解释总汇》是该派早期经注代表作,对经注学的发展有很大影响。泰伯里以逊尼派的信仰观点指导经注,为该派经注学的先河。除经注外,该派历史上出现了许多圣训学学者。他们将圣训作为仅次于《古兰经》的又一重要经典,编辑、出版了六大圣训集。
什叶派是与派、哈瓦利吉派、穆尔吉埃派并称为早期伊斯兰教的四大政治派别。“什叶”的阿拉伯语意为“党人”、“派别”。该派以拥护穆罕默德的堂弟、女婿阿里及其后裔担任穆斯林的领袖――伊玛目为其主要特征。后因内部主张分歧,又相继分化出凯萨尼派、栽德派、伊斯玛仪派、十二伊玛目派等派别和许许多多的支系。目前,全世界什叶派穆斯林约有8000多万人。主要分布在伊朗、伊拉克、巴基斯坦、印度、土耳其、阿富汗、黎巴嫩、沙特阿拉伯、也门、巴林等地区。
穆罕默德逝世后,穆斯林内部曾在由谁担任哈里发(继承人)的问题上发生分歧。后经协商,先后推选艾卜?q伯克尔、欧麦尔和奥斯曼为第一、二、三任哈里发。但在此期间,仍有人主张穆罕默德的权力应由亲属中信仰最早、追随穆罕默德传教有功的阿里来继承。据什叶派的传述,当时穆罕默德的门弟子赛尔曼?q法力西、艾卜?q达尔等人宣称穆罕默德生前曾有遗嘱指定阿里为继承人,从而逐渐形成一个拥护阿里为哈里发的派别势力,被称作阿里党人。656年,奥斯曼被刺后,阿里当选为第四任哈里发。由于部分圣们弟子不承认阿里的哈里发地位,因之先后爆发了骆驼之战、隋芬之战和拿赫鲁宛之战。661年阿里遇刺身亡,穆阿维叶取得哈里发地位,建立了伍麦耶王朝,阿里党人就在反对伍麦耶王朝的斗争中逐渐形成和发展成为什叶派。
在680年卡尔巴拉之战中,阿里次子侯赛因的被杀,引起了一系列在什叶派思想影响下的暴动,规模最大者为685~687年在库法爆发的穆赫塔尔起义。起义参加者除阿拉伯人外,还有非阿拉伯的新穆斯林――麦瓦立人,什叶派随之传播到非阿拉伯的民族中。起义失败后,其余部形成什叶派凯萨尼支派。该支派主张,阿里的权力是从穆罕默德继承下来的,不承认前三任哈里发的合法性,并创立了隐遁伊玛目和马赫迪(救世主)复临人间,恢复正义的学说。认为阿里的第三子伊本?q哈乃菲叶是隐遁伊玛目。这些主张的后来什叶派宗教学说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内容。此后,围绕着侯赛因之子栽因?q阿比丁形成了什叶派伊玛目派,因其第六代伊玛目贾法尔?q萨迪格奠定了该支派的教法学基础,故亦有人称其为贾法里学派。740年,侯赛因的孙子栽德?q本?q阿里在库法发动起义并战死,所部后来形成什叶派的支派栽德派。
750年,阿巴斯人借助什叶派的力量推翻了伍麦耶王朝。但阿巴斯王朝建立后,因慑于该派影响的扩大,而对其采取了各种压制、瓦解措施,引起内部进一步分化。765年贾法尔?q萨迪格死后,多数人拥护其次子穆萨?q卡孜姆为伊玛目,后形成十二伊玛目派,少数人则拥护其长子伊斯玛仪之子穆罕默德?q本?q伊斯玛仪为伊玛目,形成伊斯玛仪派,亦称七伊玛目派。嗣后,伊斯玛仪派聚集了激进的反阿巴斯王朝的力量,发展和宣传“内学”思想,广泛进行鼓动宣传,而十二伊玛目派和栽德派则对阿巴斯王朝持温和态度。
9世纪末和10世纪初,什叶派的武装起义极为频繁,伊斯玛仪派、栽德派、十二伊玛目派以及伊斯玛仪派的尼扎尔派、努赛尔派和德鲁兹派等,均在武装起义中得到发展;其中尤以伊斯玛仪派为最,其教义主张传播远至印度次大陆,成为什叶派中最有影响的力量。但11世纪下半叶,什叶派遭到了一系列挫折。除栽德派和十二伊玛目派尚保持一定力量外,伊斯玛仪派及其尼扎尔派均因失去已建立的政权而大大削弱。
1502年,波斯沙法维王朝兴起,什叶派开始复兴。面对奥斯曼帝国的威胁,沙法维王朝的开国君主伊斯玛仪宣布十二伊玛目派为国教,并以行政手段推行该派教义,建立宗教院校、清真寺,鼓励宗教研究,使该派在波斯发展历久不衰,成为什叶派中的主流派。
①除信安拉、《古兰经》和先知穆罕默德这些伊斯兰教的共同信条外,信仰伊玛目是什叶派的基本特点,并被定为信条之一。认为伊玛目是继穆罕默德之后穆斯林世界的领袖,伊玛目的权力应属阿里及其后裔。但在伊玛目的神性大小和数目多寡等问题上,内部的见解不一。栽德派认为伊玛目是安拉确定的,经穆斯林大众选举而产生的有学问、有德行、有自卫能力的成年男子。十二伊玛目派从阿里开始至马赫迪而终的十二代伊玛目均是依安拉的意志,通过先知穆罕默德或前一任伊玛目相延而指定的阿里和法蒂玛的后裔,不论是成年人还是孩童均可担任;伊玛目还拥有一切“表学”和“内学”知识,具有免罪性,能显示奇迹,是安拉和世人的中介。伊斯玛仪派则主张,伊玛目是自安拉而流出的神质,在人类发展的七个历史时期中,开创每个新时期的先知都有依次相替的七个伊玛目相随,阐扬先知所带来人间的天启。而最后一个伊玛目又上升为下一个时期的先知。在伊斯玛仪派的一些支系中,还有伊玛目即安拉化身的主张。
②隐遁伊玛目和马赫迪思想。伊本?q哈乃菲叶于700年逝世后,凯萨尼派提出他并没有死,而是隐遁于麦地那以东的一座山中,在将来某个时候将以马赫迪――救世主的身份重现人间。尽管什叶派各支派对谁是隐遁伊玛目和将来的救世主意见不同,但他们一致认为让人间一刻没有精神领袖――伊玛目。所以,最后的一位伊玛目没有死,只是隐藏在人所不知的地方,将有一天重现人间,铲除暴政与邪恶,使人间充满正义。他们还认为在伊玛目隐遁期间,要有经过专门培养的教法学家,根据经、训原则和伊玛目的教训,管理穆斯林的政教事宜。
③内学和流溢学说。伊斯玛仪派发展了内学思想,认为天启的经典除了字面的表义外,还有常人不知、只有伊玛目知道的隐义,只有通过伊玛目的密传,信徒才能得悉其奥秘,进入宗教的更高境界,故该派也常被称为内学派。在他们看来,《古兰经》和圣训的表面意义不是最重要的,因而有一些支派曾因此一度废除伊斯兰教法,不履行五功,不要清真寺等。伊斯玛仪派还创立了一种受新柏拉图主义影响的宇宙流溢说。认为安拉的表现形式是被称为宇宙理性的知识,由这种宇宙理性流溢出宇宙万物。这种流溢说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在该派各支系的学说中。
④崇拜伊玛目陵墓。由于什叶派信仰并尊崇伊玛目,而且有几位伊玛目是被政敌杀害或暗害的,因此认为这些伊玛目既是超凡的领袖,又是以身殉道的先烈,从而十分敬重他们的陵墓,经常前往参谒吊祭,缅怀他们的功绩,或哀悼他们的殉难,并为自己求取福泽。
⑤塔基亚原则。什叶派在长期受压制的情况下,为了保存自己而采取的一种自我掩护手段,即允许该派穆斯林在遇到难以抗拒的压力时,可以隐瞒自己的信仰,而且应在外表上承认流行的宗教,以免遭受迫害而作无畏的牺牲。
在法学原理方面什叶派各分支均承认《古兰经》、圣训为立法原则,一般不承认“公议”,他们认为众人的公议不一定正确,而伊玛目的判断才是最可靠的立法依据。他们认为,创制教法的大门一直敞开,没有关闭,在伊玛目隐遁期间由具有创制教法条件的法学权威对新出现的问题进行法例演绎,每个什叶派穆斯林都必须随从一位在世的教法学权威。在具体法例方面,该派主张农产品的天课税率不是十分之一,应是五分之一。准许实行临时婚姻制,即根据男女双方协议确定婚姻期限,届满后自行解除。什叶派一般的教法学思想与逊尼派较为相近,各支派中最接近逊尼派的是栽德派,他们不否认前三任哈里发的合法性,不相信隐遁伊玛目,不承认临时婚姻制和塔基亚原则 。
伊斯玛仪派
伊斯玛仪派(a1-Isma'iliyyah)伊斯兰教什叶要支派之一。亦称七伊玛目派。它是什叶派中的一个极端派别。该派产生于8世纪中叶,9世纪末形成独立的教义学说和组织形式。据阿拉伯文献载,8世纪中叶,什叶派第六代伊玛目贾法尔?萨迪格(约699~765)最初指定其长子伊斯玛仪(?~760)为继任伊玛目,后因伊斯玛仪有酗酒恶习被废除其继位权,改立次子穆萨?卡兹姆(约745―799)为伊玛目继承人。什叶‘派的多数人承认这个变更,少数人则主张,即使伊斯玛仪酗酒,也无损于他继承伊玛目职位的权利,因为伊玛目是安拉任命的,遂引起什叶派内部分歧。760年,伊斯玛仪逝世后,其父曾邀集麦地那各方面的著名人物,在清真寺公证伊斯玛仪确已亡故,然后下葬。但少数伊斯玛仪追随者拒不承认穆萨?卡兹姆是合法的第七代伊玛目,认为伊斯玛仪并没有死,他将作为“隐遁伊玛目”(即马赫迪)重临世上;一部分人接受他去世的事实,认为伊玛目位已通过伊斯玛仪传给他的儿子穆罕默德?本?伊斯玛仪。765年,贾法尔?萨迪格去世后,什叶派分裂,伊斯玛仪(或其子穆罕默德?本?伊斯玛仪)的追随者形成了伊斯玛仪派。该派只承认可见的伊玛目世系从阿里至伊斯玛仪只有?位,故又称七伊玛目派。
伊斯玛仪派的核心成员多为波斯和伊拉克籍的什叶派学者和传教师,政治上反对阿拔斯王朝的统治和逊尼派的教义主张。由于阿拔斯王朝对什叶派的镇压和迫害。该派初以伊拉克的库法为基地,分散各地进行秘密布道活动。9世纪中叶,阿拔斯王朝各种矛盾日益激化,地方封建主称雄割据,各地人民起义此起彼伏。伊斯玛仪派的布道活动便趁机发展,由达伊(即传道师)组成秘密布道组织,逐渐走向公开活动。波斯籍的总传教师阿卜杜拉?本?麦蒙(?一874)是伊斯玛仪派神秘思想体系和秘密组织的奠基人。他最初在艾赫瓦兹和耶路撒冷等地活动,后在巴士拉设立该派的传教总部,后又迁至叙利亚北部的赛莱米叶,领导各地的传教活动。伊本?麦蒙宣称,穆罕默德?本?伊斯玛仪作为伊玛目已经“隐遁”,不久他将临世治理人间。在伊玛目暂时隐遁期间,由属于“雀加”(即宣传领袖)品级的成员代理伊玛目领导宣教活动。他和他的继任者从总部向各地秘密派遣传教师,传播该派的教义,组织和动员什叶派加入该派组织,以期夺取阿拔斯王朝哈里发的政权。从877年起,该派的传教师哈姆丹?卡尔马特在库法、哈拉夫在赖伊地区、阿布丹在法尔斯先后布道并建立秘密宣道组织。881年,总部派传教师阿里?本?法德尔和伊本?哈萨布在也门马斯瓦山建立据点,得到当地部落支持。883年,伊本?哈萨布从也门派其侄子海萨姆到印度信德布道。随着传教师在波斯各地的广泛活动,使呼罗珊地区、内沙布尔和马尔?鲁德成了该派新的传教中心。lo世纪初,呼罗珊地区该派的传教师纳萨菲的弟产又将该派教义传到锡吉斯坦。lo世纪中叶,呼罗珊的传教师使基尔曼的库夫斯部落归信该派。伊斯玛仪派在各地力量的不断壮大,为它以后建立政权打下了基础。
9世纪末,该派的传教师哈姆丹?卡尔马特在库法创建卡尔马特支派。899年,卡尔马特派的传教师艾布?赛义德?詹奈比,在波斯湾西岸的巴林建立卡尔马特国(899~1077),在阿拉伯半岛东南部、叙利亚、伊拉克、波斯有广泛的影响。893年,也门伊斯玛仪派传教师艾布?阿卜杜拉?侯赛因到北非传教,取得成功。909年,该派叙利亚赛莱米叶总部的新领袖欧拜杜拉?马赫迪以阿里和法蒂玛之后裔的名义到达北非,建立法蒂玛王朝(909~1171)。969年法蒂玛朝军队占领埃及,哈里发在开罗设伊斯玛仪派官方传道总会作为中心,自诩为当然的领袖,各地传道会接受其领导。从第六代哈里发哈基姆(996―1026在位)执政后起,伊斯玛仪派逐渐分裂,有些地区的传道组织另立中心,先后分化出许多新的分支派别。其主要分支有:叙利亚、黎巴嫩的德鲁兹派;埃及的穆斯塔里派;波斯、叙利亚的尼扎尔派;也门、印度和中亚的波豪拉派及霍加派;土耳其、叙利亚的努赛尔派;伊拉克、巴林、阿曼的卡尔马特派等。13世纪以后,有些支派逐渐消失。19世纪下半叶,尼扎尔派分支霍加派首领阿迦汗由伊朗迁到印度,在孟买建立宣道中心,并派出传教师到各地传教,后在北非建立了传道组织。现世界各地的伊斯玛仪派大多承认阿迦汗为精神领袖。中国新疆塔吉克族的穆斯林,属伊斯玛仪派系,有阿迦汗的信徒。
10~ll世纪初,伊斯玛仪派的传教师纳萨菲、哈米德丁?基尔曼尼,吸收了新柏拉图主义流溢说、穆尔太齐赖派的唯理主义和毕达哥拉斯派的数论,使该派的教义更加哲理化和神秘化。教法学家努尔曼著的《伊斯兰教基础》,完善了该派的教法学理论。该派的宗教哲学思想主要是:数字“7”神圣说、宇宙流出说、《古兰经》隐义说、隐遁伊玛目即将复临说。
(1)数字“7”神圣说。该派为了论证其信仰的?位可见伊玛目和隐遁伊玛目即将复临的信条,给数字“7”赋予神圣的性质,把宇宙的生成和历史的进程均以“7"进行分期,从而推演出该派的圣职历史传系。该派认为,宇宙是从安拉流出的,宇宙的生成经历了7个步骤:安拉一宇宙精神一宇宙灵魂一原始物质一空间一时间――大地和人的世界。与宇宙起源论相适应,认为历史发展的周期也经历7个时代,历史周期发展到第?个时代结束时,人类历史遂告结束。每个时代开始都有一位由安拉所授命的纳提格ina“I,即发言人)出现,作为新时代开始的标志。这7位纳提格是:阿丹(亚当)、努哈(诺亚)、易卜拉欣(亚伯拉罕)、穆萨(摩西)、伊萨(耶稣)、穆罕默德、穆罕默德?本?伊斯玛仪。纳提格是世界理性的体现。每个时代的纳提格之后有7位萨米特(Samit,即沉默者),萨米特是纳提格的特别助手,由他们把安拉启示给纳提格的经典的隐义秘传给信众。各时代的萨米特有伊斯玛仪、哈伦(亚伦)、彼得、阿里、阿I、杜拉?本?麦蒙等。每个时代的第7位伊玛目(萨米特)品位逐步提高,成为下一时代的纳提格,他们废除前一代先知所立的律法而代之以新的律法。纳提格去世后其灵魂仍然存在,它要转到新的纳提格身上。第六周期的纳提格穆罕默德和萨米特阿里已去世,他们的灵魂继续存在,到第七个循环周期时,这些灵魂分别转到穆罕默德?本?伊斯玛仪和阿卜杜拉?本?麦蒙的身上。穆罕默德?本?伊斯玛仪是第七位萨米特,并将重现而成为第七位纳提格,开创第七个历史时代,而且将废除原有的律法,带来新的启示经文和对隐义真理的全面揭示,他将结束物质世界,对人类进行最后审判。在他未复临之前,由12位霍加(即宣传领袖)将代表他主持教务。
(2)宇宙流出说。这个学说于lo世纪时由该派传教师纳萨菲所提出。认为安拉是唯一的最高的实在,安拉既不具有一定形象,也不具有任何属性和名称,它是超乎人的理解力的,超越一切存在和非存在物的。安拉按自己的意旨(或神智)创造了宇宙理性,它是第一原始实在,是安拉的神智的表现形式;从宇宙理性中流出宇宙灵魂,由宇宙魂中产生7个拥有众星的天体,各天体各有星宿并各自运转;通过天体运转,其干、湿、冷、热等因素(或性质)混合一起而形成土、水、空气、以太四元素;这些合成物结合在一起,就产生有生长灵魂的植物,从植物中产生有感觉灵魂的动物,从动物中又产生有理性灵魂的人。这个宇宙体系强调了物质是从精神派生出来的,小宇宙的人和大宇宙的物质世界类同,精神、星辰和物质世界统一于安拉的创造。11世纪初,传教师哈米德丁?基尔曼尼(?~1021)提出了略有不同的宇宙论体系,他把宇宙形成分成lo个理性阶段,强调了精神的重大作用。
(3)《古兰经》隐义说。该派为了论证其教义是以安拉启示的神圣真理为依据,以确立本派的宗教权威,提出了《古兰经》隐义说。该派认为,安拉启示的《古兰经》具有表义(Zahir,即扎希尔)和隐义(Batin,即巴颓尼)、外延和内涵的区别。表义包括对经文的明义公认的解释以及根据经文所确定的教法;这种解释和教法,随先知和时代的不同会发生一定的变化。隐义是隐藏在经文和教法中的内在的奥义,隐义是经文的真正内涵,才是伊斯兰教的真理。隐义是任何时代也不会变更的,它只有通过受秘传者的阐释或用譬喻、暗示、象征等方法加以解释,才能揭示出其奥义,达到领悟内在真理的境界。而阐释这种隐义,唯有赖于获得对经文字母和数字隐秘含义的神秘方法的秘传。由于经文中关于宗教真理的内在含义被表面的形式所掩蔽,没有受过秘传的人,不能揭示它的帷幕,无法探究宗教的奥秘。该派的传教师和经注学家,为了给此说寻找根据,他们对《古兰经》的章节编排、章首的缩写字母、各章节经文的内容,均作了附会其教义主张的解释,并论证了其教义的来源是《古兰经》的隐义。
(4)隐遁伊玛目即将复临说。该派发展厂什叶派的伊玛目学说,认为该派所信奉的第七代伊玛目伊斯玛仪或其子穆罕默德?本?伊斯玛仪是暂时隐遁的伊玛目,他们具有安拉赋予的神智和隐秘知识,他们即将奉安拉之命,以马赫迪(即救世主)的身份复临世间,惩治邪恶,揭示新的真理,主持正义,开创新时代。在隐遁伊玛目未复临前,由“霍加”代行领导教务。后该派的分支派别首领,多神化自己,确立其宗教权威。法蒂玛王朝的创建者欧拜杜拉自称是马赫迪,是隐遁伊玛目的代表;第六代哈里发哈基姆进一步神化自己,自诩是世界灵魂的体现,是安拉在大地上的代理人,是现世的伊玛目(即活主)。尼扎尔派第四代谢赫哈桑?奉?穆罕默德,自称是从安拉那里得到无限权力的伊玛目,他是真理的代表,甚至宣称世界末日已经到来,他奉安拉之命行使末日审判权。
在中世纪伊斯兰教史上,伊斯玛仪派在思想、政治、军事上均产生了广泛深刻的影响。现在,伊斯玛仪派的信徒约计700多万,主要分布在伊朗、伊拉克、阿富汗、叙利亚、巴基斯坦、印度、黎巴嫩、巴勒斯坦等地。
十二伊玛目派
十二伊玛目派(a1-Ithna‘Ashariyyah)伊斯兰教什叶派的主要支派之一。自称伊玛目派或正统什叶派。尊奉阿里及其直系后裔中的12人为穆斯林的伊玛目,故名。该派是什叶派中人数最多、分布较广的主流派。因其在政治上和教义上既不同于栽德派较接近逊尼派,又有别于伊斯玛仪派的极端主义倾向,故又称温和派或中间派。什叶派形成后,因受到伍麦叶王朝和阿拔斯王朝哈里发的镇压和迫害,长期分散在各地,处于秘密活动状态,各自独立发展。后因内部在政治主张、教义和伊玛目传系等问题上的意见分歧,又相继分化出凯桑尼派、栽德派、伊斯玛仪派等,形成各自不同的教义学说。这些支派分离后,什叶派绝大多数信徒逐渐形成十二伊玛目派,成为什叶派的主体,其早期的活动中心主要在波斯和伊拉克。一般所称的什叶派主要指十二伊玛目派。
十二伊玛目派伊玛目世系的确立和教义学说体系的形成于10世纪。该派的伊玛目传系在早期并未确定,是由后来该派学者上溯而成的。该派所信奉的自阿里始至第十二位伊玛目大多死于非命。878年,第十二伊玛目穆罕默德?马赫迪在萨马拉清真寺山洞神秘的失踪,因年幼未有子嗣,伊玛目传系中断,该派尊其为“隐遁伊玛目”、“马赫迪”,随后该派学者遂正式确立了十二伊玛目世系。9世纪中叶,阿拔斯王朝哈里发穆泰瓦基勒执政后,采取种种措施反对什叶派,迫使什叶派内部持温和主张的学者研究教义学说,申明本派的观点。约900年,伊玛目派的名称开始出现。10世纪,伊玛目派的学者对什叶派早期各派的不同教义主张进行了审核,排除了一些离开经、训的极端主张,提出了该派系统的教义学说。伊本?穆萨?诺伯赫特(?~922)所著《什叶派诸宗派之书》提出了伊玛目教义纲领性主张,奠定了该派政治和教义学说的理论基础。穆罕默德?库莱尼(?~940)编有《宗教学大全》,收有16000多段圣训及注释,为该派提供了教法学的经典依据。
945年,信奉什叶派教义的波斯布韦希人首领艾哈迈德?穆仪兹?道莱率兵入主巴格达后,建布韦希王朝,控制了阿拔斯王朝哈里发,使什叶派得到保护,获得了发展的良好时机。巴格达成为该派的学术中心。962年,穆仪兹?道莱下令在国内确定阿舒拉日(侯赛因殉难日,教历1月10日)和盖迪尔?胡木(阿里纪念日,教历12月18日)为正式节日。阿杜德?道莱下令修建了纳贾夫阿里的陵墓和卡兹米耶第七和第九代伊玛目的陵墓,还规定朝觐卡尔巴拉、纳贾夫、卡兹米耶、马什哈德、库姆等地伊玛目的陵墓为定制。王朝还准许什叶派的宣教师在主要城市的清真寺讲演宣教等,使得十二伊玛目派在伊拉克南部和波斯一些地区得到了进?一步传播和发展。该派还搜集辑录了有关什叶派的圣训典籍“四大圣训经”,其基本内容.与逊尼派的“六大圣训集”没有多大区别,仅传述世系不同,以阿里及其后裔的传述为据。在其圣训集中除辑录先知的言行外,还辑录了阿里及其他伊玛目的言行。四大圣训经的成书,为该派的教义和教法学确立了统一的经典依据。ll世纪,该派的学者在肯定前期伊玛目教义的前提下,摒弃了以前的将真主拟人化及灵魂转世说等极端思想,确立了以穆尔太齐赖派理性主义为教义的基础。该派的教义学家穆菲德(?~1022)、谢里夫?穆尔塔达(?~1044)、伊本?阿里?图西(?~1067)等,强调应以理性和“启示”为教义及教法的共同基础。在塞尔柱王朝统治时,大力迫害什叶派,该派的学者分散在纳贾夫、希拉、阿勒颇、伊斯法罕和库姆等地,研究教义、教法和经注,著书立说,使什叶派的学术得以延续。在蒙古伊儿汗国时期,因汗国统治者信奉什叶派教义,什叶派欧莱玛的地位提高,他们将什叶派教义与苏菲派的神秘主义结合,促进了十二伊玛目派宗教学说的发展,出现了不少宗教学者。该派的教义学家、天文学家纳绥尔了?图西(?一1274)在汗国任要职,著有《信仰分析》等著作;著名法学家奈季姆丁?贾法尔?本?叶海亚(?~1325)著有《伊斯兰教法》;学者阿拉玛?希里(?一1325)写有大量教义、教法著作。
1502年,波斯萨法维王朝建立,十二伊玛目派被正式奉为国教。王朝以行政手段推行该派的教义、教法和政治主张,压制和迫害逊尼派,遂使波斯大多数穆斯林改宗十二伊玛目派。该派的欧莱玛阶层地位大为提高,不仅担任各地主要清真寺的教长和教法官,而且参与国事,成为历代国王(即沙赫)的宗教助理,被授予“伊斯兰长老”的称号。这一时期是十二伊玛目派大发展的阶段,其宗教和哲学思想十分活跃,出现了伊斯法罕学派(亦称“照明学派”),其代表毛拉?萨德拉(?~1640),将什叶派的伊玛目教义同苏菲派的“完人”理论及精神修炼思想相调和。伊斯法罕的伊斯兰长老麦吉利西(?~1699)所著《光的海洋》、《心的生活》、反对苏菲主义思想,最终完成了该派的教义学说体系,影响深远。该派的思想影响扩及印度穆斯林,甚至播及某些印度教徒。19世纪以后,十二伊玛目派内部分化出谢赫学派及其分支巴布教派,后又出现白哈派。现十二伊玛目派仍为伊朗的国教。
十二伊玛目派在尊奉《古兰经》及“四大圣训经”、承认安拉独一、履行教法规定的宗教功课的前提下,确立了教义学说。关于伊玛目的学说是该派教义的核心。认为伊玛目的地位和权力由安拉指定,它的传承世系也由安拉确定;伊玛目是全体穆斯林的精神领袖和导师,不同凡人而是超人,具有安拉赋予的灵知和真光;他们一贯正确,永不会犯错误,继承了先知穆罕默德的一切美德和学问;伊玛目作为安拉与穆斯林之间的“中介”,必须通过他们的引领才能认识安拉的真理,而最后进入天园,也只有伊玛目才能明晓和解释《古兰经》的隐义和创制教法的权利。阿里是先知穆罕默德的合法继承人,是第一代伊玛目,他和法蒂玛的直系后裔才有资格为伊玛目。该派还认为,第十二代伊玛目穆罕默德?蒙泰扎尔就是马赫迪,他没有死而是隐遁,将来会以马赫迪复临人间,铲除暴虐,带来光明正义。在教法上,以《古兰经》和“四大圣训经”作为立法的依据。在伊玛目隐遁期间,由纳吉布(或穆智台希丁)作为伊玛目的代理人行使伊玛目部分权力,解释教法,运用推理和判断创制律例,领导宗教活动。该派重视教法权威的个人意见,而不承认公议。教法上分为乌苏勒派和阿赫巴尔派,前者占主导地位。该派穆斯林除缴纳“天课”外,对农产品还缴纳“五一税”。准许实行临时婚姻制,并准许信徒在受迫害时,实行“塔基亚”原则,隐瞒自己的信仰。现该派的穆斯林主要分布在伊朗、伊拉克,在巴基斯坦、阿富汗、印度、中亚等地也有少量信徒。
德鲁兹派(a1-Daruziyyah)伊斯兰教什叶派的伊斯玛仪派分支派别之一。1l世纪初,产生于埃及法蒂玛王朝第六任哈里发哈基姆(996~1021在位)统治的末期。哈基姆执政后,成为伊斯玛仪派的精神领袖,但他暴虐无道,精神失去自控,晚年竭力神化自己,暗示他就是信徒所崇拜的第七代伊玛目(“活主”)降临。中亚布哈拉突厥人的传教师德拉齐(?~1019)和波斯人哈姆扎?伊本?阿里(985~约1022)先后来到开罗,支持迎合哈基姆自我神化的主张,受到哈基姆的恩宠。年,德拉齐在开罗清真寺公开宣传哈基姆具有超凡的神性,是最高宇宙灵魂的化身,是安拉在现世的代理人,是穆斯林的“活主”。其宣传引起开罗伊斯玛仪派官方传道会长老的反对和信徒的骚动。德拉齐遂被迫转移到叙利亚―黎巴嫩山区德鲁兹人中传教,以后逐渐形成以其名字命名的德鲁兹派。1019年,德拉齐卒后,哈基姆秘令哈姆扎为总传教师,继续宣传神化哈基姆的教义,并派出传教师到各地传教。哈姆扎自称是哈基姆授命的代言人和伊玛目。他完善了该派的教义,建立了组织,并自称其追随者为“穆瓦希敦”(Muwahidun,意为“认主独一者”),从而使德鲁兹派定型。1021年哈基姆失踪后,开罗的伊斯玛仪派将德鲁兹派逐出埃及,哈姆扎逃往叙利亚―黎巴嫩山区该派的传教地,追随者日增。约1022年,哈姆扎“隐遁”后,该派由传教师巴哈尔丁?穆丹纳担任首领,被信徒尊为“谢赫”。他以黎巴嫩的瓦迪?泰姆地区为传教中心,整顿组织,奉行“塔基亚”原则,以保存力量。1034年,巴哈尔丁?穆丹纳“隐遁”。由于遭到当局的镇压,该派的组织和首领不予公开,并停止向外发展信徒,不对外进行宗教宣传,成为封闭式的宗教社团。该派汇集有一本名《智慧书》的法规,收有包括哈基姆、哈姆扎、伊斯玛仪?台米米、巴哈尔丁?穆丹纳等人的111封信件,被德鲁兹派奉为经典。该派的教义长期以来鲜为人知,19世纪,埃及总督穆罕默德?阿里的军队从叙利亚德鲁兹派的宗教活动场所缴获许多手抄本经书后,其信条才逐渐为世人所知。
德鲁兹派是在伊斯玛仪派的宇宙论和十二伊玛目派的“隐遁伊玛目教义”的基础上,经过演变发展,形成了该派新的教义和礼仪。其主要的教义是:(1)信仰独一的安拉,反对多神崇拜。认为安拉仅具有唯一的至高的“神性”,而没有其他的属性,安拉的灵知(神智)是人的理智所不能领悟的,只有安拉在人间的唯一代理人,才能领悟安拉的旨意。(2)信奉哈基姆是安拉在大地上的代理人,安拉赋予他具有唯一的神性,他是宇宙智慧的最完美的化身,超越一切名义与善恶,是唯一的“活主”。他并没有死,而是“隐遁伊玛目”,在世界末日时,将以“时代救世主”的身份重新出现,惩治“雅各”和“马格”(指《古兰经》中所预示的两支乱世的恶魔人群)。(3)认为宇宙万物是安拉通过宇宙智慧依等级次序流溢出来的。认为该派上层成员的品位有五大宇宙等级(“哈德”),即阿赫勒、宇宙智慧、先知及左右助手,每个等级都有一位宗教领袖。在五级以下还有三级:达伊(传教师)、马遵(讲经者)、穆卡西尔(劝道者)。(4)相信灵魂转世说。认为凡德鲁兹派的一个信徒死亡与本派的一个婴儿出生时间正好相符,死者的灵魂迅即转入母腹内的婴儿身上。完善的人死后灵魂上升为星星,恶人转世为猪、狗等动物。(5)信守哈姆扎提出的7条箴言:忠于所信仰的真理,弃绝多神教,不向外泄露教内秘密,拒小人而远离邪恶,承认神的原则存在于人性中,坚决信守哈基姆的思想,绝对服从哈基姆通过其代理人传达的旨意。
德鲁兹派不履行伊斯兰教法所规定的五项宗教功课,主张免去礼拜、朝觐、天课、圣战等义务,不设清真寺,简化宗教礼仪。该派将信徒分为“知秘者”(欧格拉)和“无知者”(朱海拉)两个等级。“知秘者”为宗教上层,通晓该派的隐秘教义和礼仪,其德高望重者任首领,称为“谢赫”,拥有特殊权利,为“无知者”的精神导师,主持教务和信徒的婚丧仪式。“知秘者”在每星期四晚上举行宗教活动,诵读《智慧书》和规定的祷词,讨论哈基姆的奥秘教义,阅读秘密经籍等。而“无知者”只参加该派规定的一般仪式。其节日只过宰牲节和阿舒拉节。信徒只朝拜本教派圣徒的坟墓。德鲁兹派长期以来被逊尼派和其他教派视为“异端”,其信徒经常实行“塔基亚”的原则以保护自己。德鲁兹派的教义至今还在叙利亚、黎巴嫩、巴勒斯坦、约旦的德鲁兹人中奉行,人口约100多万。
哈瓦利吉派
哈瓦利吉派(a1-Khawgrij中世纪伊斯兰教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宗教政治派别。“哈瓦利吉”,阿拉伯语意为“出走者”,即指从伊斯兰教第四任哈里发阿里的队伍中分裂出走的一个派别。一说该词源于《古兰经》:“谁从家中出走,欲迁至真主和使者那里,而中途死亡,真主必报酬谁”(4:100)。该派的基本群众是阿拉伯台米姆部落的游牧民,曾在四大哈里发时期参加军队,驻守巴士拉。其中有一批诵经学家,平时以背诵《古兰经》为职责,指导穆斯林的宗教生活,战时进行宣传鼓动。他们原是阿里的追随者,曾加入了反对奥斯曼的行列。656年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被杀后,阿里被推选任第四任哈里发,奥斯曼的堂弟、叙利亚总督穆阿维叶不承认阿里的哈里发地位,举兵反抗,657年双方在幼发拉底河畔的隋芬平原发生激战。穆阿维叶在面临失败的情况下,提出“以《古兰经》裁判”的停战议和要求。当时在阿里的营垒中主战派占少数,大部分人主张媾和,阿里本人也倾向和解,遂接受了穆阿维叶依经裁决的要求,由双方分别派出的公断人进行裁判。裁决的结果是罢免双方领导人所任的职务,把正统哈里发阿里置于和穆阿维叶同等地位。因此引起主战派的极端不满。他们认为奥斯曼被杀后阿里被推选为哈里发乃系穆斯林公社的集体决定,即是安拉的裁决,是神圣的,“除安拉外,别无裁判”;认为阿里接受仲裁,就是“违犯真主的法度”,是“叛教行为”。当时约有1.2万人退出阿里队伍出走,被称为哈瓦利吉派。658年,他们在库法附近的哈鲁拉村推举一虔诚的普通士兵阿卜杜拉?本?瓦哈布?拉西比(?~658)为第一任哈里发,宣布不承认阿里和穆阿维叶在伊斯兰社会中的领袖地位。起初阿里为了对付穆阿维叶,曾亲自去哈鲁拉村说服该派归队,虽使很多人离开了哈瓦利吉派,但仍有约3000人坚持与阿里为敌。其后因哈瓦利吉派杀死支持阿里的麦达因总督和阿里的使者,迫使阿里率兵围歼,从而导致658年的纳赫拉万之战。结果哈瓦利吉派惨败,拉西比阵亡,阿里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纳赫拉万之战后,哈瓦利吉派不但未屈服,反而激起他们复仇的精神,他们自称是唯一正确信仰安拉之道者,是最有资格享有伊斯兰社会领导权的派别。他们决心除掉阿里、穆阿维叶和阿慕尔?本?阿斯。661年派人暗杀了阿里,刺伤了穆阿维叶。此后该派的力量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们以巴士拉以西的沼泽地为基地,分股采用游击战术,继续进行武装斗争。在伍麦叶王朝时期,该派在各地的支派曾先后举行过35次反对哈里发统治的武装起义,一度占领库法、叶麻麦、哈达拉毛和塔伊夫城等,其势力最大时曾扩展到波斯、伊拉克、阿拉伯半岛的希贾兹和也门地区,对当时的政治局势有相当影响,但终被镇压下去。在阿拔斯王朝时期,由于该派反对压迫和提倡平均主义思想,通过散居各地信徒的传播,得到广大贫苦穆斯林的响应和支持,发动过规模不等的起义。8世纪中至10世纪初其支派在北非建立过哈塔卜王朝、罗斯图姆王朝和萨杰拉马赛王朝。866年该派领导巴士拉赞吉起义,反对阿拔斯王朝哈里发的统治。以后又有士兵、贝都因人、自由农民参加,使这场起义先后持续达14年之久,但最后终于失败。此后,该派便把注意力从政治和军事斗争转向教义学的研究方面。其思想家提出不同于正统派和什叶派的宗教和政治主张,对当时伊斯兰教的政治生活和教义学说的发展有一定影响。
哈瓦利吉派在政治纲领上,主张凡穆斯林一律平等,通过民主选举哈里发。该派认为哈里发应由全体穆斯林推选,当选者不应只限于古莱什人,任何一个信仰虔诚、熟知教义教法和行为端正的穆斯林,不分民族和种族,甚至奴隶都有资格当选。哈里发应绝对遵奉“安拉之道”,代表全体穆斯林的利益,否则就应废除,甚至被处死。他们既反对伍麦叶王朝和阿拔斯王朝的贵族专政,也反对只有先知穆罕默德及阿里的后裔才能当哈里发的主张。他们只承认艾布?伯克尔和欧麦尔两位哈里发的合法地位。他们提倡原始的经济平等思想,主张在所有穆斯林中平等分配土地和战利品,“消除奴隶和奴役制”,故又被称为“军事民主派”。但该派还反对不赞同他们政治观点和教义的穆斯林,认为除哈瓦利吉派的信徒外,其他穆斯林都是“背离主道”的叛教者,异己的穆斯林在后世不能得救;处死“背离主道”的人不仅无罪,而且是信徒的职责,是“安拉喜悦的事情”。故该派中的的极端支派经常迫害和屠杀不赞同他们教义的穆斯林平民,而却对基督教徒、犹太教徒和拜火教徒表示宽容,禁止杀害非穆斯林。
在宗教教义学说上,哈瓦利吉派是虔诚严格的派别,它与栽德派、穆尔太齐赖派的观点大体相同。该派认为,安拉是独一的,无形无影,无方位;对安拉必须笃信和虔诚,任何怀疑和动摇都是大罪,是叛教者,今世应给予严励的惩罚,死后将堕入火狱。它认为《古兰经》除第12章(即优素福章)为被造之作外,其他章节均属安拉言语,必须按原意信守,不得擅自加以解释和变动。在信仰与行为的关系上,它强调信仰必须伴以行为,认为穆斯林仅有信仰是不够的,必须以宗教行为表明自己的信仰。认为宗教行为包括履行五项宗教功课、参加圣战和遵守教法教规,强调“礼拜、斋戒、诚实、公正都是信仰的一部分”。同时也严格要求信仰的纯正,认为必须思想纯净,斋戒、礼拜才能有效。因此该派成员为表明自己信仰虔诚而加重苦行,延长礼拜时间,增加叩头次数,直至额生胼胝,故又被称为“有胼胝者”。念诵《古兰经》,当读到天园时就激动流涕,企望天园泽降于自己;读到火狱时,就喘息唏嘘,表示恐惧。在前定与自由问题上,该派的一些主要支派主张有意志自由,认为人的行为决定于自己的意志,人类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承认定命论。该派还规定了苦修和禁欲的有关教规,如禁止烟酒,禁止一切娱乐活动,禁止剃须,禁止哀悼亡人,禁止说谎,禁止与本派以外的人通婚和发生继承关系等。
该派在反对哈里发国家统治者的长期斗争中,因遭当局的迫害镇压,被迫分成小股在各地进行活动,其内部在政治、军事和宗教等方面经常产生分歧和矛盾,先后分裂为20多个支派,在教义上各有差别。主要的支派有阿扎里加派、纳吉迪耶派、苏夫里耶派、哈兹米叶派等。有的学者认为,艾巴德派也是该派的一个分支。
&&& 苏非主义指的是伊斯兰教中的神秘主义。苏非一词源于Suf (阿拉伯语,原意为“羊毛”)因信奉苏非主义的信徒身着粗羊毛衫 以示俭朴而得名。一说由清净(Safa)或高位(Saff,意指在安拉处有高位)等词衍化而来。&&&
禁欲主义 苏非主义最初始于禁欲主义;穆罕默德对真正的禁欲主义没有表露出任何倾向性,而对忘情于礼拜和斋戒的穆斯林则予以尊重。禁欲主义思想在《古兰经》的许多章节中亦约略可见,例如第8章第67节说:“你们欲得尘世的浮利,而安拉愿你们得享后世的报酬。”穆罕默德去世后,新兴哈里发国家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思想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连绵不断的对外扩张,破坏性的内战,残酷的军事专制,上层阶级的奢侈,宗派主义种族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想的传播等,使成千上万的人对现实感到厌恶,而想从禁欲主义的实践中得到拯救。这种思想更为《古兰经》中的世界末日论所加强,因而一部分穆斯林开始提倡守贫、苦行和禁欲。7世纪末至8世纪初,禁欲主义成为一种反奢华的势力在伊拉克出现。这些人开始穿粗羊毛服(苏夫),从而被称为苏非派。当时只是一种宗教实践而非思辨体系。&&&
&&& 神秘主义 在伊斯兰教历第二世纪,禁欲主义发展成为神秘主义。神秘主义者把苦行、禁欲作为一种修行的方法,目的是认识安拉,喜爱安拉,最后与安拉合而为一,而不是企图在后世获得安拉的报酬。苏非主义对安拉的认识是凭借一种神秘的直觉,最早创神秘主义直觉学说的是艾卜?苏莱曼?达拉尼。使苏非主义得以定型的是埃及人骚班?艾卜勒?斐雅德?伊本?易卜拉欣,他首创一种观念:只有入神,才能认识安拉,此外别无其他途径。&&&
&&& 依照苏非主义者的说法,安拉是永恒的美,通向安拉的道路是 爱。爱成了神秘主义的要素和精髓。到伊斯兰教历第二世纪末叶, 神秘主义的爱的信条在拉比尔?阿德维雅的言行中得到发展。她 是苏非派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的第一位妇女。她曾宣称:她崇拜安 拉,不是因为惧怕他,也不是因为贪图天园,而只是因为喜爱安拉,向往安拉。神秘主义者力求通过爱和沉思冥想,即通过消除个人意 识来服从安拉,使自己融于安拉,从而达到“无我”。首创无我主义 的据说为波斯人艾卜?亚齐德?比斯塔米。&&&
&& 泛神论 苏非主义者把安拉与,自然界,与一切存在物视为一体,具有泛神论的性质。苏非主义代表人物哈拉智说“我就是安拉”。充分表明了他的泛神论思想。但是,把泛神论思想系统化的是苏非主义神学家、西班牙的阿拉伯人伊本?阿拉比。他的一元论学说,把客观事物和人的自由意志都看成是安拉本质和德性的表现。&&&&&
&&& 苏非主义者尽管吸收了许多外来的因素,但始终还是通过对《古兰经》和圣训的解释来阐发自己的主张,但却对正统的习俗和?法定的宗教仪式表示冷漠,因而遭到占统治地位的正统派神学家和哈里发政权的谴责乃至迫害。从9世纪末开始,一些苏非主义者就被作为异端进行裁判,如哈拉智因被指控“篡夺安拉的最高权力”,被处以磔刑。因为他高喊“我就是安拉”不仅有损于安拉,而且有损世俗统治者的权力。但苏非主义在度过这一困难时期后,不仅没有衰落,却发展成为正统派也不能忽视的力量,并出现了安萨里这样一位把各种传统的、唯理论的和神秘主义的因素加以综合,将一些神秘主义思想引入正统信仰的“伊斯兰教的权威”。他的学说不仅对伊斯兰教起了很大的作用,而且对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经院哲学也曾产生明显的影响。以后阿卜杜?卡迪尔?吉拉尼为苏非主义作了本体论的证明。他把“经验的统一”提高到了“存在的统一”。宣称灵魂与安拉的结合即是被造物与安拉的融合。伊本?阿拉比又进一步发挥了这种神秘主义的思想,把客观事物和人的意志都看作是安拉的本体和德性的表现,从而使苏非派的神秘主义发展成为有系统的“泛神论”思想。&&&
早期的苏非派,几乎完全建立在个人活动的基础上。他们单独地或结成小伙到处漫游,宣传其主张和生活方式,有时靠别人施舍为生,有时则靠自己的劳动所得。年久日长,在某些苏非主义者的周围,聚集了不少门徒,逐渐在各地形成大小不等的修道院。修道者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学习和修炼。不过当时通常是私人的结合,也是地方性的,没有常设的机构。10~11世纪,论述苏非主义理论和实践的著作接连出现。在尚存的最早的这类论著中可以看到,他们认为要到达安拉那里,必须通过一系列上升的阶梯:忏悔、禁欲、克制、守贫、忍耐,信赖安拉、默认安拉的旨意等;随之而来的是宗教感觉方面类似的阶梯,诸如畏惧、希望、爱等。通过沉思冥想达到直觉。&&&
&&& 组织严密的教团,是在修道所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历史上究竟有多少教团,众说不一。有的学者认为有200多个主要的教团,还有难以计数的分支。也有人认为教团总数有几十个,但最著名的只有十余个。&&&
&& 教团的出现 12世纪在巴格达出现的卡迪里教团是苏非主义历史上的第一个教团,因阿卜杜?卡迪尔?吉拉尼而得名。阿卜杜?卡迪尔?吉拉尼曾任巴格达经学院院长,善于讲经,颇有威信。他在世时教团尚未真正形成,死后才由其弟子正式建立。现在成员遍及穆斯林世界各地。教义除要求信徒履行苏非派仪式和理解其神秘主义外,还要求尽逊尼派的宗教职责。&&&
&&& 依时间顺序,第二个是里法伊教团,为伊拉克人艾哈迈德? 本?阿里?里法伊所创。它以巴格达为中心,传至叙利亚、埃及等 地,并分为若干分支。这个教团主张禁欲、守贫、不杀生、不抵抗。在 举行宗教仪式时,信徒们互相以手搭肩,围成圆圈唱颂经文,并前仰后合地跳跃,因而被称为“嚎叫的苦修者”。信徒们有时还演出各 种杂技,如吞炭火、活蛇、碎玻璃以及用针或刀刺身等。再其次是毛拉维教团,系13世纪波斯著名神秘主义诗人加拉勒丁?鲁米所 创,因他被尊称为“毛拉”,故名“毛拉维教团”,在土耳其被称为麦 夫列维教团。鲁米著有神秘主义的长诗《迈斯纳威》,意译为《训言 诗》,被奉为苏非派的经典。该教团的信徒在举行宗教仪式时伴随音乐旋转,因而被称为“旋转的苦修者”。这个教团以前在土耳其的 势力较强,曾传播到埃及、麦地那、大马士革、克里特岛和塞浦路斯等地,目前还流行于中东一些地区,主要在叙利亚的阿勒颇。&&&
&&& 非洲的教团 最大的是沙兹里教团,创始人沙兹里。据说有 13个分支,信徒遍布于北非以及叙利亚、也门和东南亚等地。该教团的教义基本上持逊尼派观点。与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和平相处, 并称其为兄弟。德加维教团系18世纪末穆来?阿拉比?德加维所创。信徒分布于摩洛哥东部、北部和阿尔及利亚西部地区。它虽由沙兹里教团中分出,但两者却有很大的不同,它要求信徒苦修,蔑视世俗权力和财富,主张回到“纯正的”苏非主义。信徒在举行仪式时伴以舞蹈和诗歌,并高声赞主。这个教团本身又分为许多支派,其圣地在阿玛吉朱特,每年9月举行节庆活动。在埃及影响较大的还有巴达维教团和巴伍米教团。&&&
&&& 中亚教团 在中世纪,影响大的有三个教团:花刺子模的库布拉维教团、中亚的雅萨维教团和布哈拉的纳格什班迪教团。库布拉维教团的创始人是纳吉姆丁?库布拉。在传播过程中曾派生许多分支,但大多数已不复存在。雅萨维教团的创始人是艾哈迈德?伊本?易卜拉欣。该教团拥有一些带有浓厚的地方色彩的分支,信徒分布于中亚及伏尔加河流域、呼罗珊、阿塞拜疆和安纳托利亚等地。纳格什班迪教团的创始人是穆罕默德?伊本?巴哈丁(也有人认为是艾卜?雅古布?优素福?哈马丹尼首创,几经传授才到了巴哈丁),因其信徒在举行宗教仪式时默颂经文并在胸前画线,表示净化心灵,故称巴哈丁为纳格什班德(意为画家)。他宣传温和与谦逊,谴责贪权谋利,反对狂热仪式。目前它的信徒分布在中亚、高加索、库尔德斯坦、安纳托利亚、印度等地。&&
在土耳其,还有因崇拜卧里(圣徒)哈吉?白克塔西而著称的白克塔西教团。该教团创立于13世纪,发展于15世纪。在土耳其奥斯曼帝国时期,大部分近卫军成员都加入了这个教团。它的教义受伊斯兰教什叶派和基督教的影响,信仰十二伊玛目,崇拜阿里,视安拉、阿里、穆罕默德三位一体。在仪式方面接近基督教,不遵行伊斯兰教的礼拜仪式和教法,妇女礼拜时不戴面纱。在阿富汗和南亚次大陆有苏哈来瓦迪教团。它的分支哈尔瓦提教团则分布于土耳其、阿拉伯半岛、埃及、苏丹、索马里和阿尔及利亚等地。此外,印度还有契什提教团。&&&&&
&&& 近代苏非派教团 著名的有提加尼教团和赛努西教团。前者由提加尼于年间创立于摩洛哥的非斯。其教义强调净心善行,主张服从政府,因而得到执政当局的扶植。它的宗教仪式简单,教团内互称教友,严禁成员参加其他教团。总部设在非斯,其 成员除到麦加朝觐外,还朝拜非斯的提加尼墓地。主要分布于摩洛 哥和阿尔及利亚,曾传播于埃及、几内亚、苏丹、阿拉伯半岛等地。赛努西教团于19世纪中叶在北非的昔兰尼加(今利比亚境内)兴 起,其创始人为穆罕默德?本?赛努西。自称是先知女儿法蒂玛的后代,到处讲道,宣传穆斯林大团结,主张恢复先知的教义。1838 年,他在麦加近郊建立第一个政教合一的宣传点“扎维亚”,后迁至 利比亚。在其继承人穆罕默德?马赫迪时期,教团的权力达到顶 点,19世纪80年代信徒有155~300万,遍布北非各地。20世纪初 开始衰落。&&&&&
塔伊法阶段大约在15世纪,据称苏非主义教团已经历哈纳卡、塔里卡两个阶段,开始向塔伊法阶段过渡;有的学者把这一过渡称之为苏非主义教团的封建化过程。在这个阶段里,教团的权力空前集中。修道者和人数众多的世俗成员要完全听命于教团首领。卧里崇拜盛行。多数教团的首领一般都自称圣裔,实行世袭制。教团的创始人以及在教团历史上曾起过重要作用的或在世的谢赫往往被尊为卧里而受到尊奉。与卧里崇拜密切相关的是朝拜圣墓,一般教团都为卧里修有墓庐(拱北),有些陵墓还修有颇为壮观的道堂或清真寺。各教团往往都有自己诵念迪克尔(赞颂词)的一套仪式。&&&&&
苏非主义既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也没有统一的教义和仪式。除了保持伊斯兰教最主要的教义和外部形式之外,各式各样的教团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为适应居民的地方传统和观念,接受旧有的宗教信仰和习俗。但各教团还有许多共同之处。&&&
&&& 与安拉相融合苏非主义多数教团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通过“无我”达到与安拉的融合。用伊本?太米叶的话说,在他们的观念中,“被造物的存在不是别的,而是造物主的存在;一切源于安拉的本质,目的是最终还原于安拉的本质”。为达此目的,各教团的首领都设想了必经的途径和阶段,有的苏非权威说要经过七个或更多的阶段或梯阶,中国一部分学者和穆斯林认为有三级,亦称三乘或三程,但许多人则认为有四个过程或等级:①沙里亚特(意译为“教法”),亦称“礼乘”或“常道”,指通过竭诚地履行正统伊斯兰教教法规定的五功来认识和接近安拉;②塔里卡特(意译为“道路”),亦称“道乘”或“中道”。指在宗教导师的指导下走上苏非主义的道路。修道者经过各种功修,弃除其意志和个性,思念安拉,沉浸于对安拉的炽爱之中,最后通过心醉神迷的突发达到第三个等级;⑧买里法特(意译为“认识”),即达到“认识”和“悟彻”真理的地步。这时内心已认识到宇宙统一于安拉,可洞察世界的虚幻、善与恶、道德与不道德的均衡等,修炼到这个阶段就可以成为一位谢赫―卧里;④哈基卡特(意译为“真理”),亦称“真乘”或“至道”。修炼到这个阶段,则认为已达“浑然无我,心不纳物,唯独一主”的境界,处在融于安拉,天人合一的状态。&&&
&&& 迪克尔各教团的共同的仪式,原意是赞念安拉,并为此举行一定的仪式。有的学者认为,这是神秘主义的核心。苏非主义者认为,举行迪克尔的根据是《古兰经》的经文:“信士们啊!你们应当常常记念安拉,你们应当朝夕赞颂他超绝万物。”迪克尔的形式不尽相同,有些教团朗诵迪克尔,如卡迪里教团、库布拉维教团、雅萨维教团等;另一些则遵循默念,如纳格什班迪教团。此外,如毛拉维教团等还伴之以音乐和舞蹈。据说舞蹈与精神的循环有关,大家围绕着一个存在物跳舞,目的是要取得天启的影响;旋转表示他们在外表和思想上的循环,意思是愿安拉使他们内心深处变成神圣的,从而达到入神,达到与安拉的结合;跳跃则表示他们从人的地位跳到了与安拉相结合的地位。&&&
&& 赞珠亦称念珠。穆斯林的赞珠一般每串为33颗或99颗,关于赞珠的功用,巴格达的神秘主义者祝奈德认为是达到入神的方法。有人曾劝说他不应使用这异端的物品,他则回答:我不愿抛弃把我引到安拉面前去的道路。到15世纪,赞珠得到普遍的推广,现在,连严格的瓦哈比派也在使用。&&&
&&& 卧里崇拜伊斯兰教没有承认卧里的正式规定,早期的正统派觉得祈祷卧里是一种多神教的崇拜方式。到12世纪,正统派教理与卧里崇拜之间在哲学上已经调和,此后这种宗教仪式在各派穆斯林中就程度不同地得到承认或默认。由于对当地卧里及其陵墓的朝拜,有时就免除了到麦加朝觐的义务,特别是由于去麦加的路途遥远,加上其他困难,远非所有的穆斯林都能前往,因而苏非派的卧里崇拜更加盛行。&&&
对其他宗教信仰的汲取在伊斯兰教兴起和传播之前,在今日信仰伊斯兰教的广大地区,曾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宗教信仰和习俗,如犹太教、基督教、琐罗亚斯德教、佛教、萨满教以及其他多神信仰等等。苏非主义者不仅对当地人民群众中流行的信仰和仪式采取宽容的态度,而且从中加以汲取。如在昔日萨满教流行的中亚许多地方,他们把对安拉的信仰与萨满教对腾格里(“天”)的信仰结合起来。&&
&&& 精诚兄弟社是10世纪下半叶在今伊拉克巴士拉成立的伊斯兰教秘密学术组织。一译精诚同志社。又称“公道派”、“赞颂家”和 “百科全书派”。他们宣称伊斯兰教被无知和迷误所污染,须用哲学加以洗涤,应以神圣、纯洁和忠诚为信条。其哲学思想和社会主张,集中反映在大约970年出版的《精诚兄弟社论文集》中。为了调和宗教和科学的矛盾,对伊斯兰教哲学和希腊哲学采取折衷的态度。他们的哲学以研究数字和字母为开端,然后研究逻辑学、自然科学,最后归于对安拉的认识。宣称他们的主张是折衷众说,集各民族、各宗教哲学之大成;认为伊斯兰教是治疗懦弱诸病的良药,哲学的深思是健全灵魂的营养。声称研究哲学的目的是为了在旧宗教的废墟上,建立一种包罗全人类知识的哲学,使人的灵魂与安拉同化。文集包括数学、物理、形而上学和神学四个部分,主要作者有白思谛、赞加尼和奈海尔朱利等。&&&
&&& 精诚兄弟社继承以往伊斯兰教哲学家的流溢说。强调世界的本原是安拉,安拉乃是超乎一切物质的和精神的最高实在,世界万物完全来源于安拉。世界的两大组成部分是实体(又称物质的形态)和偶性(又称精神的形态)。认为人类认识事物的方法是一个循序渐进、由表及里的过程。人类的灵魂首先借感官认识事物的表象,获得粗浅的认识;由此进一步深化,达到对事物本质的认识。为使人类与安拉化为一体。他们主张节欲苦行,陶冶精神,只有抛弃市俗观念和享受,才能获得今生和来世的幸福和光明。他们认为,世界万物中,人类的灵魂(即个体灵魂的总和)是首要的。它来源于万物的灵魂,或世界的灵魂。人类的灵魂与物质世界相结合,产生理性――人的思维能力。只有具备了这种能力,人类才有可能获得认识。人类理性有语言和艺术的特征,有判断行为的能力,能支配人的意志。&&&
精诚兄弟社的观点不仅为伊斯玛仪派、德鲁兹派和阿萨辛派所接受,而且还向东方介绍了希腊哲学,对东方哲学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
&& &原教旨主义是西方对近代伊斯兰教中出现的反对“异端”、提倡回到《古兰经》与圣训的原来教义中去的思潮的称谓。阿拉伯人称尊古主义(即宗教改良主义)。13~14世纪时伊本?太米叶,坚持初期伊斯兰教的正统思想和罕百里学派的法学见解,除了《古兰经》、圣训和惯例外,不信奉任何权威。他认为穆罕默德创教时期先辈们的思想,才是真正的宗教,反对后人对经、训所作的发挥和解.释;反对教规中的繁文缛节和标新立异;反对对任何人包括先知、卧里(圣徒)及其陵墓遗物的崇拜,提出“回到《古兰经》去”的口号。 18世纪末,阿拉伯半岛兴起了瓦哈比派宗教改革运动。该派领导人瓦哈卜继承伊本?罕百勒和伊本?太米叶思想,提出严格奉行一神论,恢复初期伊斯兰教的纯洁性。该派还禁止饮酒、吸烟和跳舞,甚至禁止穿着绸缎和佩戴饰品,被称为伊斯兰净化运动。&&&
&&&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现代主义改革运动领导人如穆罕默德?阿布杜也曾推崇原教旨主义。他认为伊斯兰教国家和民族之所以长期陷入落后状态,其根源在于伊斯兰教丧失了早期的纯洁性与朴素性。在他看来,早在穆罕默德在世时,伊斯兰教已臻于完善,其基本信仰、宗教制度、伦理准则、宗教习俗、法律制度等等已最后定型,现在所应做的只是恢复伊斯兰教的本来精神。他提出:要用伊斯兰教内部出现分歧前的先辈的方法去领会宗教,从最原始的源泉中掌握宗教教理。&&&
&&& 伊斯兰教历史上曾多次发生以原教旨主义为基础进行复古返朴的净化运动,每次的动机和内容不尽相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随着伊斯兰复兴运动的发展,原教旨主义运动出现了新的高潮,在一些伊斯兰教国家中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 泛伊斯兰主义指的是19世纪中叶,伊斯兰世界为反对西方殖民主义的侵略,复兴伊斯兰教的一项政治主张。主要倡导者是阿富汗人哲马鲁丁?阿富哈尼。他认为伊斯兰教是精神上的同盟,为求宗教的复兴,一切穆斯林联合起来,在一个哈里发领导下,共同反对基督教国家的进攻。&&&
&&& 19世纪中叶,西方殖民主义加紧对伊斯兰教国家进行侵略,伊斯兰教的思想家们感到伊斯兰教有被西方基督教国家消灭的危险;而伊斯兰教国家内部,封建制度亦发生严重危机。因此,一部分穆斯林知识分子根据《古兰经》中关于“众信士都是兄弟”的思想,号召穆斯林团结起来,反对侵略、捍卫、复兴伊斯兰教。自此,遂形成泛伊斯兰主义运动,并在伊斯兰世界逐渐发展。其过程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
&&& ①自19世纪末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在这一时期中,奥斯曼帝国利用泛伊斯兰主义维持自己的军事封建统治,但由于民族主义运动的兴起,泛伊斯兰主义的宣传受到抵制。同时,伊斯兰教内部出现了以哲马鲁丁的弟子穆罕默德?阿布杜为代表的现代改良运动。按其思想乃瓦哈比派、苏非派、穆尔太齐赖派唯理思想和近代欧洲文化相结合的产物。泛伊斯兰主义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以利比亚赛努西派为代表的苏非主义的兄弟会组织。赛努西派起源于19世纪中叶,以扎维亚为传教中心,创始人为阿尔及利亚人穆罕默德?本?赛努西。该派以利比亚为基地,传播到不少地区。在法、意等国侵略利比亚时,该派曾组织群众进行抵抗。&&&
&&& ②自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至1924年哈里发制度被废除。这一时期,泛伊斯兰主义遭受严重挫折。奥斯曼帝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参加了同盟国一方,战争失败以后,哈里发的地位一落千丈。1924年土耳其大国民议会废除了哈里发制度,于是泛伊斯兰主义者先后在开罗、麦加等地召开会议,商议恢复哈里发制度问题。但是土耳其共和国成立以后进行的民族民主革命,使恢复哈里发制度终成幻想。&&&
&&& ③自土耳其废除哈里发制度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哈里发制度被废除后,凯末尔采取的一系列的民族、民主革命措施,引起全世界穆斯林的很大震动。1926年泛伊斯兰主义的国际组织――世界伊斯兰大会在麦加成立,1931年在耶路撒冷举行了第二次世界伊斯兰教理事会,选出了巴勒斯坦穆罕默德?艾敏?侯赛因为第一任主席。&&&
④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随着民族民主运动的发展,伊斯兰教国家纷纷独立,泛伊斯兰主义运动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它不再是一个统一领导的运动,而变成一个具有不同特征的多中心的运动。泛伊斯兰主义者号召全世界穆斯林团结起来,反对帝国主义和犹太扩张主义的侵略,但不再反对基督教,而是与其他宗教展开对话,希望以这种方式促进世界和平与安全。同时,提倡伊斯兰文化学术研究,出版书籍,召开学术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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