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新屋之前最适宜室内养的花养家禽吗

城市社区不宜饲养家禽家畜
  城市的居民社区,特别是老小区,有的居民在自家楼房底下的煤棚子里、窗台前,搭窝围栏饲养鸡鸭,受到质疑。在居民区饲养家畜家禽,很有可能引发疾病传播,更有悖于《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应该受到查禁。
  唐山市创建&市级卫生社区&活动拉开帷幕,应将查禁居民区饲养家禽、家畜,作为一项内容列入其中。唐山市主管部门对此也有相应的规定,在社区擅自饲养家禽、家畜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要给以相应的处罚。但由于平时对此疏于检查、管理,有的社区居民钻了空子,擅自饲养起来。
  社区居民对小区饲养家禽家畜多有反映:一是,家禽家畜很容易带来传染病,妨害居民身体健康。二是,畜禽粪便污染环境,产生臭气,导致附近楼上居民不敢开窗通风;三是,畜禽不时鸡鸣鸭叫,妨碍人们正常休息。
  为了预防和消灭家禽家畜传染疾病,保持小区卫生、维护社区居民权益,为创建&市级卫生社区&创条件,建议市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杜绝社区家禽家畜饲养:1、全市各街道、社区进行一次普遍检查,畜禽种类、只数登记备案,并由居委会告知限期处理;2、凡自行饲养畜禽的户主,必须在限期内自行处杀;3、对到期不做处理者,由相关部门予以没收,并每只处以适当的罚款。
  家禽、家畜不适宜在城市小区饲养,不仅给传播疾病造可乘之机,对城市文明、环境卫生甚至邻里关系带来不好的影响。呼吁饲养家禽家畜居民,消除一己之利,顾全整体,自觉罢养。为打造洁净、安宁、美丽、和谐的家园,贡献一份力量! □晓文
编辑:燕平&来源:小区内可不可以饲养家禽_百度知道
小区内可不可以饲养家禽
我有更好的答案
按默认排序
不可以的,但有的地方好像可以允许养鸽子。这你还得问问你们的物业管理方。
专业的养殖小区是专门养家禽的,不过住人的小区是不允许养的
不可以观赏鸟不是家禽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图】- 龙里县醒狮镇25000平土地出租出售,适合养殖家禽 - 贵阳小河厂房/仓库/土地 - 百姓网
&&关注百姓微信公众号,尽享快捷刷新、信息推送、抽奖活动等众多微信功能您只需要:1 &用微信“扫一扫”右边的二维码2 &在微信中“关注”我们&|&|||||龙里县醒狮镇25000平土地出租出售,适合养殖家禽&提示信息设置为“搞定了!”状态后,其他用户将无法查看您的联系方式。您确认搞定了这条信息吗?提示重新发布后可使用“刷新”将发布时间更新为最新时间,并将信息排到第一页。&&11月21日 8:50 &...次浏览 &信息编号: &1868517****(贵阳)&&百姓网号码保护功能介绍&&拨打百姓400转呼电话绝不收取您任何额外费用,该信息发布人仍能看到您的来电号码。联系时,请一定说明在百姓网看到的,谢谢!发现“房源不存在”,请&面积:25000平米地区:信息详情 一:交通方便,可以免费带看,价格面谈,特&&别适合做养殖、加工厂房,。 二:大车进出非常方便,空地可按要求量身定做,面积25000平,已经隔断好。 欢迎实地考察。类似 厂房/仓库/土地 信息面议元/平米/天&/&3000平米待议元/平米/天&/&650平米待议元/平米/天&/&待定平米待议元/平米/天&/&3000平米面议元/平米/天&/&650平米面议元/平米/天&/&380平米面议元/平米/天&/&3000平米面议元/平米/天&/&1600平米无元/平米/天&/&3000平米5000元/平米/天&/&300平米1元/平米/天&/&9999999平米面议元/平米/天&/&1000平米面议元/平米/天&/&2100平米面议元/平米/天&/&1300平米1800元/平米/天&/&100平米面议元/平米/天&/&1280平米15元/平米/天&/&2300平米1元/平米/天&/&4000平米8元/平米/天&/&500平米面议元/平米/天&/&4000平米小河附近 厂房/仓库/土地 信息面议元/平米/天&/&3000平米待议元/平米/天&/&650平米待议元/平米/天&/&待定平米待议元/平米/天&/&3000平米面议元/平米/天&/&650平米面议元/平米/天&/&380平米面议元/平米/天&/&3000平米面议元/平米/天&/&1600平米无元/平米/天&/&3000平米5000元/平米/天&/&300平米1元/平米/天&/&9999999平米面议元/平米/天&/&1000平米面议元/平米/天&/&2100平米面议元/平米/天&/&1300平米1800元/平米/天&/&100平米面议元/平米/天&/&1280平米15元/平米/天&/&2300平米1元/平米/天&/&4000平米8元/平米/天&/&500平米面议元/平米/天&/&4000平米该用户其他信息11月26日&150.00元/㎡·天元/平米/天&/&2000.00平米11月24日&55万元11月22日&55万元
赞助商链接
反馈建议描述:请填写描述手机号:请填写手机号请填写手机号10.适应现代畜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谈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新政策
当前位置:&&&
适应现代畜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谈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新政策
】【】【】
9月24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外发布《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为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做好服务。&
《通知》在什么情况下出台,在哪些方面加大了对养殖用地的支持力度,贯彻落实中应注意哪些问题?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刘明松就这些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
(图为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刘明松在新闻通气会现场)
我国正处于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的调整期,一些地方“用地难”成为制约规模养殖发展的因素之一&
刘明松介绍,为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1999年,国土资源部与农业部曾联合下发《关于搞好农用地管理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包括养殖业用地有关政策,在促进和保障畜禽养殖用地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各地规模化养殖取得土地的方式,大都是将养殖用地视为农业用地,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大都把养殖用地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管理,体现对养殖的支持。也有少数地方按建设用地或临时用地对其进行管理。总体上看,以散养为主的养殖阶段中,用地矛盾并不突出。&
当前,我国正处于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的调整期,规模化养殖发展迅速。以生猪为例,截至今年上半年,规模养猪场的生猪出栏量已接近总量的50%。规模化用地相对节约,但随着规模化养殖的进程加快,用地将另行选址,用地量还将有所增加。有些地方特别是经济发达的地方,“用地难”成为制约养殖业发展的因素之一。有的基层国土资源部门认为规模化养殖用地政策难以把握,管理难以到位,相关部门的规定对规模化养殖用地的取得有一定制约,一些地方政策和农民积极性不高。这些情况综合在一起,使得进一步明确规模养殖用地政策越来越迫切。&
去年以来,我国副食品价格尤其是猪肉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波动。为确保副食品价格稳定,保障群众生活,国务院连续下发《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和《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要求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促进生猪生产,稳定猪肉价格。&
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和要求,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于上月底迅速奔赴三个养猪大省进行专题调研,在湖南长沙召开座谈会,邀请部分省国土资源部门和畜牧主管部门的同志座谈,就促进规模化养猪有关用地政策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结合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提出了支持养殖的政策措施。&
刘明松说,新的形势,要求我们进一步研究,如何保障规模化养殖用地,积极化解“用地难”。&
规模化养殖大部分用地按农业结构调整用地管理,只有大约8%~10%的附属设施用地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刘明松说,本着解决“用地难”,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发展的角度,《通知》制定了支持规模化养殖用地的有关政策。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
将规模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计划管理。各地在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修编的情况下,对规模化养殖用地实行一事一议,提供用地保障。在下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同时,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上,各地在今年已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中解决,以后在年度计划指标中予以安排。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进行规模化畜禽养殖。&
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的规模化养殖所需用地,都按农用地管理;其他企业或个人兴办、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办规模化养殖所需用地,生产设施和绿化隔离带按农用地管理,附属设施按建设用地管理。这样,规模化养殖大部分用地都是按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管理,由农民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关规定进行流转,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规模化养殖中只有大约8%~10%的附属设施用地,占用农用地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政府可以对补充耕地进行扶持。规模化养殖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只需签订复耕协议书,届时按要求恢复成耕地。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原则上谁占用谁补充,但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政府投资的项目增加的耕地来予以扶持,进一步减少了养殖企业或个人的负担。&
积极帮助养殖选址,并简化审批手续。养殖项目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要求县、乡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帮助选址,落实用地位置。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规模化养殖用地和其他企业或个人兴办规模化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只需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管理相对简化。&
不能擅自禁止或限制规模化养殖。《通知》明确规定,不能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名,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对于现有的规模化养殖用地,因建设确需占用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障养殖企业或个人的合法权益。&
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搞规模化畜禽养殖,防止借机圈占土地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
刘明松强调,各地在贯彻落实《通知》时,要注意几个问题,特别是,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搞规模化畜禽养殖,防止借机圈占土地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
注意加强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加强沟通协调,共同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健康发展。国土资源部门和畜牧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细化有关规定,做好服务。&
注意节约集约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规模化养殖要实行标准化,在用地上也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控制用地规模。合理选址,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搞规模化畜禽养殖。&
不能改变养殖用地的用途。规模化养殖用地确定后,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能擅自将养殖用地改为非农业建设用地。&
国土资源报记者 王永红
&&发表评论
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发言最多为2000字符
&&相关文档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承办: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备案序号:京ICP备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click入黄金屋国语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