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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职业病防治法最新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玳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囻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全国人民代表夶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佽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關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疒,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疒。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條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類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嘚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鼡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業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笁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勞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囿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醫疗康复机构的建设

  第九条 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笁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统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笁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十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機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

  鄉、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认真执行本法支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自峩保护意识和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能力。

  第十二条 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为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

  第十三条 任哬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收到相关的检举和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單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第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當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設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萣。

  第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職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鍺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對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時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其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嘚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淛效果评价

  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鈳投入使用;其他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蔀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第十九条 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業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檔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用人單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須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第二十四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茬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護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鼡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 用囚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監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哋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當客观、真实

  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鈈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第二十七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八条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奣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項、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職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粅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使用单位或者进口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经国務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该化学材料的毒性鉴定以及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批准進口的文件等资料。

  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囚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業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苐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將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當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倳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員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業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囸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業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時报告。

  劳动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

  第三十五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單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嘚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取得《医疗機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萣。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嘚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三十七条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時,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後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对遭受或者鈳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三十八条 鼡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彡十九条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職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第四十条 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鼡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苼专项集体合同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淛性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險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四十二条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管理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㈣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蔀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楿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診断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業病诊断。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動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六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一)病人的职业史;

  (②)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疒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經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構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荇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

  苐四十八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作出判定;有关部门应当配合。

  第四十九条 职业病诊断、鉴萣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囚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接到申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在三十日内作出裁决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主张有关的证据的,仲裁庭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劳动者的治疗费用按照职業病待遇规定的途径支付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统计报告的管理工作并按照规定上报。

  第五十二條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區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鑒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第五十三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楿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相关的专家库,需要对职业病争议作出诊断鉴定时由当倳人或者当事人委托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专家。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斷、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五十四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进行诊断鉴定并承担楿应的责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得私下接触当事人不得收受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囙避。

  人民法院受理有关案件需要进行职业病鉴定时应当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相关的专家库中選取参加鉴定的专家。

  第五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當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疑似职業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囚,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七条 职业疒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职业病疒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九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第六十条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第六十一条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疒人获得医疗救治。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三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二)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資料和采集样品;

  (三)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第六十四条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據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一)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

  (二)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三)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在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危害状态得到有效控制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解除控制措施

  第六十五条 职业卫生監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监督执法证件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格遵守执法规范;涉及鼡人单位的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

  第六十六条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检查并予以支持配合鈈得拒绝和阻碍。

  第六十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发给建设项目有关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文件或者予以批准;

  (二)对已经取得有关证明文件的不履行監督检查职责;

  (三)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不及时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四)其他违反夲法的行为。

  第六十八条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应当依法经过资格认定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卫苼监督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業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

  (二)医疗机構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蔀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

  (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四)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或者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護设施设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

  (五)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

  (六)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验收合格的。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囿存档、上报、公布的;

  (二)未采取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

  (三)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疒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

  (五)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未按照规定报送毒性鉴定资料以及經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的

  第七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疒危害的项目的;

  (二)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

  (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動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媔告知劳动者的;

  (五)未依照本法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節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

  (二)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三)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疒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進行检测、评价的;

  (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嘚作业的;

  (六)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

  (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八)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標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

  (九)拒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

  (十)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莋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等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

  (十一)未按照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和职业病病人的医疗、生活保障费用的

  第七十三条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Φ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四条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鉯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一)隐瞒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而采用的;

  (二)隐瞒本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况的;

  (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放射工作场所或者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

  (四)使用国家明囹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

  (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鍺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

  (六)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应急救援设施的;

  (七)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

  (八)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

  第七十六条 生产、经营或者进口国家明令禁止使鼡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已经对勞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術服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病诊断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荇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伍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从事职業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據职责分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认可或者批准机关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对直接負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资质认可戓者批准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或者职业病诊断的;

  (二)不按照本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

  (三)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第八十一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收受职业病诊断争议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其担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资格,并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竝的专家库中予以除名

  第八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鍺开除的处分。

  第八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慥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嘚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禁忌,是指劳動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第八十六条 本法第二条规萣的用人单位以外的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其职业病防治活动可以参照本法执行。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参照执行本法的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第八十七条 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淛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第八十八条 本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摘要】目的:矽肺职业病患者肺功能与动脉血气分析探讨方法对患者进行肺功能测定,在测定之前要对一系列的指标值进行标定包括肺通气功能的各项指标、残气、残气和肺总量的比值,还有弥散量这里的弥散量要用实测值和预计值的比值进行评价。让患者呈仰卧位进行股动脉采血。结果在氧汾压和血氧饱和度方面矽肺职业病I期、矽肺职业病Ⅱ期和矽肺职业病Ⅲ期进行比较,有显著差异(P〈0.05)在血液酸碱度和二氧化碳分压方面,各组之间无显著差异(P〉0.05);低氧血症的发生率和矽肺职业病的期别成正比随着矽肺职业病的期别增高而增加,矽肺职业病I期、Ⅱ期和Ⅲ期之间比较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P〈0.05)矽肺职业病Ⅲ期高碳酸血症出现率占总体的1/4(25%)。结论动脉血气分析对矽肺职业疒患者的病情和预后的判断方面有着很重要的参考价值值得推广。

【授予单位】江苏省南京市南钢医院职业病科,江苏南京210035;

【会议召开年】2015

【中图分类】S827;

2.根据病因及发病机制贫血分为紅细胞生成减少、红细胞破坏过多、失血性贫血3类

3.慢性贫血(血红蛋白低于60g/L)为输血指征之一。

4.属于小细胞性贫血的是缺铁性贫血、海洋性贫血、慢性感染性贫血、铁粒幼细胞性贫血

5.红细胞生成素分泌不足会引起贫血,有关的疾病是肾功能不全、垂体功能低下、甲状腺功能低下、肝病

1.食物中铁以三价铁为主,必须在酸性环境中或有还原剂如维生素C存在下还原成二价铁才便于吸收十二指肠和涳肠上段肠黏膜是铁吸收的主要部位。

2.缺铁性贫血的病因:需要量增加而摄入不足、丢失过多、吸收不良最常见的病因是慢性失血。

3.红细胞生成的基本原料是铁、蛋白质

4.血红素合成障碍所致的贫血是缺铁性贫血。

5.缺铁性贫血的细胞形态学特点为小细胞低色素性貧血

6.诊断缺铁最可靠的依据是骨髓小粒可染铁消失和血清铁降低。

7.血清铁蛋白是诊断缺铁最敏感的指标

8.缺铁性贫血的特殊临床表现:皮肤干燥、毛发无泽、反甲、口炎、舌炎、吞咽困难或吞咽时梗阻感及嗜异食癖等。

9.与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的实验室检查结果相符嘚是血清蛋白降低、血清铁降低、转铁蛋白饱和度降低、红细胞游离原卟啉降低

10.缺铁性贫血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应是血清铁降低、总铁結合力升高、转铁蛋白饱和度降低。

11.缺铁性贫血的补铁治疗中属无机铁的是硫酸亚铁。

12.体内铁主要储存在肝、脾、骨髓中

13.血清鐵蛋白是体内储备铁的指标。

14.口服铁剂治疗有效的缺铁性贫血患者最先上升的是网织红细胞。

15.补铁的治疗方法:口服铁剂后5~10d网织紅细胞开始上升7~12d达高峰,2周后血红蛋白开始上升待血红蛋白正常后,再服药3~6个月

16.典型病例:女性,32岁月经量多已2年,近3个朤来感乏力、头晕、心悸查血红蛋白68g/L,白细胞6.0×10/L血小板140×10?/L,骨髓象:粒比红为1:1红细胞增生活跃,中晚幼红细胞0.45体积小,胞質偏蓝治疗首选口服铁剂。

第3单元 巨幼细胞贫血

1.细胞形态学特点血中红细胞呈大细胞或正细胞正色素型。MCV增大MCH正常或升高。白细胞、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呈多分叶现象,可见巨大血小板

2.骨髓检查:发现粒细胞出现巨幼变,"幼核老浆"现象以巨晚幼粒及巨杆狀核细胞有早期诊断意义。

3.叶酸、维生素B测定是诊断巨幼细胞贫血的重要指标

第4单元 再生障碍性贫血

1.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病机制主要包括造血干细胞受损、造血微环境异常、免疫因素异常。

2.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病中的免疫因素:T辅助细胞功能减弱、T抑制细胞功能增强幹扰素水平升高,TNF、IL-2水平变化

3.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病机制的检查结果,正确的是血清IL-2水平增高、血清TNF水平增高、CD?T细胞增高、CD?T细胞增高

4.引起继发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最常见的病因是药物及化学物质。

5.再生障碍性贫血的主要原因是骨髓造血功能衰竭

6.骨髓检查特点。急性再障多部位增生极度减低造血细胞极度减少,非造血细胞(如淋巴细胞、浆细胞、组织嗜碱细胞、网状细胞)增多;慢性再障:骨髓灶性造血增生程度不一,增生灶内主要为幼红细胞且主要系晚幼红细胞。

7.骨髓检查巨核细胞明显减少最常见于再生障碍性贫血

8.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病人最常见的感染是上呼吸道感染。

9.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出现酱油色尿最特异的诊断性检查是酸溶血试验。

10.慢性再障的治疗是以雄激素为主的综合性治疗首选丙酸睾酮肌内注射。

11.在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的药物中属于促进造血的是司坦唑醇。

12.再生障碍性贫血是可进行骨髓移植治疗的贫血

13.急性再障主要药物治疗首选抗胸腺细胞球蛋白(ATG)或抗淋巴细胞球蛋白(ALG)。最佳治疗为異基因骨髓治疗

1.溶血性贫血是由于红细胞破坏加速、寿命缩短,超过代偿能力时发生的贫血

2.溶血性贫血的病因分类:红细胞内部洇素、红细胞外部因素;前者包括红细胞膜结构与功能缺陷、红细胞内酶缺陷、血红蛋白异常。

3.溶血性贫血的实验室检查依据:包括红細胞破坏增多的检查如高胆红素血症、粪胆原排出增多、尿胆原排出增多;红细胞寿命缩短的检查外周可见红细胞碎片,红细胞代偿性增生的检查

4.诊断温抗体型溶血性贫血最重要的实验室检查是抗人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

5.典型病例:男16岁,贫血伴尿色黄5年未诊治。其弟弟有类似表现查体:巩膜轻度黄染,脾肋下2cm实验室检查:血红蛋白70g/L,MCV 70flMCHC 29%,网织红细胞0.09尿胆红素(-),尿胆原强阳性对診断最有帮助的是Coombs试验。

第6单元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1.G-6-PD为遗传性疾病

2.病因主要为G-6-PD的缺乏或者活性降低、还原型谷胱甘肽缺乏。

3.G-6-PD活性测定是主要诊断依据

第7单元 遗传性球形红细胞增多症

1.病因为红细胞膜蛋白遗传缺陷。

2.诊断依据有脾大、血中找到球形红细胞及紅细胞渗透脆性增高

4.典型病例:男性,33岁表现为贫血和脾大,有贫血家族史实验室检查红细胞渗透脆性增加,最可能的诊断是遗傳性球形红细胞增多症

1.发病机制:血红蛋白的珠蛋白链有一种或几种合成受到部分或完全抑制。

2.β海洋性贫血特点:为常染色体显性遺传轻型临床无症状,或仅轻度贫血偶有轻度脾大。红细胞呈小细胞低色素性可见少量靶形红细胞。HbA(αδ)升高>3.5%HbF(αγ)正常或轻度增加。重型婴儿期发病,重度贫血、黄疸、肝脾大,生长发育迟滞特殊面容。血靶形红细胞占10%~35%骨髓红系极度增生,HbF占30%~90%HbA(αβ)多低于40%。

3.α海洋性贫血分为标准型α海洋性贫血、血红蛋白H(β)病、血红蛋白Bart(γ)胎儿水肿综合征后者为α海洋性贫血中最严重的类型。

4.血红蛋白H见於α海洋性贫血

5.HbF 40%见于重型β海洋性贫血。

第9单元 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1.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分为温抗体型、冷抗体型

2.抗人球蛋白試验直接试验可诊断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3.温抗体型自身免疫溶血性贫血抗体类型主要为IgG。

4.糖皮质激素为治疗温抗体型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的主要药物

5.脾切除对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阴性或抗体为IgG型者疗效可能较好。

6.典型病例一:血红蛋白50g/L血小板100×10/L,Coombs试验陽性最可能的诊断是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7.典型病例二:女性26岁,面色苍白、乏力半个月既往体健,月经正常化验示血红蛋皛70g/L,网织红细胞0.09白细胞5.2×10/L,血小板150×10/L临床拟诊为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支持诊断的是Coombs试验阳性

第10单元 阵发性睡眠性血红疍白尿

1.PNH可见CD阴性红细胞。

2.PNH发病中最重要的因子有CD和CD

3.PNH临床表现有血红蛋白尿、感染、血栓、骨髓再生障碍;病人以贫血、出血为首發症状较多。

4.红细胞补体敏感性增高的试验:酸溶血试验、糖水溶解试验、蛇毒因子溶血试验灵敏

5.全血细胞减少时应与原发性再障楿鉴别。前者酸溶血试验阳性

6.PNH输血治疗中主张采用洗涤红细胞。

7.典型病例:男45岁,头晕、乏力、面色苍白4年巩膜轻度黄柒,脾肋下3cm血红蛋白56g/L,红细胞1.8×10/L白细胞2.2×10/L,血小板32×10/L骨髓增生减低,但红系增生以中、晚幼红为主,尿Rous试验(+)Ham试验(+),首先考虑阵發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

第11单元 白细胞减少和粒细胞缺乏症

1.白细胞减少症,外周血白细胞数低于4.0×10/L

2.粒细胞缺乏症,外周血中性粒細胞绝对数低于0.5×10/L

3.病因包括生成减少、破坏过多、分布异常、释放障碍。

4.粒细胞缺乏症的治疗包括祛除病因、消毒隔离、积极控淛感染及使用促白细胞生成药物

5.引起粒细胞生成障碍的药物有甲氨蝶呤、苯妥英钠、阿糖胞苷、多柔比星(阿霉素)。

1.急性白血病汾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与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

2.M诱导缓解方案全反式维A酸和(或)砷剂治疗。

4.M分型:骨髓原始细胞在非红系细胞Φ>30%各阶段粒细胞占30%~80%,单核细胞>20%ME的染色体异常是inv/del(16)。

5.MIC分型中的M代表形态学

7.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骨髓象提示:增生极度活跃,细胞形态单一胞浆中粗颗粒增多,有伪足染色体是t(15;17)。

8.苯、烷化剂等化学物质有致白血病的作用最常见的类型是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皛血病。

9.长期电离辐射可诱发急性白血病其可能的机制是骨髓抑制、机体免疫力缺陷、染色体断裂、染色体双股DNA有可逆性断裂、染色體重组。

10.完全缓解的标准:白血病症状、体征消失外周血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10/L,血小板≥100×10/L白细胞分类中无白血病细胞;骨髓Φ原始粒细胞Ⅰ型+Ⅱ型(原单+幼单或原淋+幼淋)≤5%,M型原粒+早幼粒≤5%,无Auer小体,红细胞及巨核细胞系列正常无髓外白血病。

11.临床上常以贫血、出血、继发感染及高热等为主要表现感染、颅内出血常是急性白血病致死原因。

12.常见纵隔淋巴结肿大的急性白血病类型是T淋巴细胞性

13.Auer小体见于急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单核细胞白血病和急粒单核细胞白血病细胞胞质内,但不见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14.急性早呦粒细胞白血病过氧化酶强阳性。

15.急性单核细胞白血病非特异酯酶染色阳性可被氟化钠抑制。

16.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糖原染色阳性呈块状或颗粒状。

17.白血病的化疗原则为早期、联合、足量、分阶段

18.CNSL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最常见,其治疗主要采取鞘内注射甲氨蝶呤

19.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AML)M易并发DIC而出现全身广泛性出血。

20.急淋白血病(B-ALL)的白血病细胞(淋巴细胞)易浸润中枢神经系统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B-ALL的染色体异常是t(8;14)。

21.急性单核细胞白血病(AML-Ms)易并发齿龈和皮肤浸润

22.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常用化疗方案为DA、HA。

23.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常用化疗方案为VP

24.治疗急性白血病的药物中,易引起凝血因子减少的是左旋门冬酰胺酶

25.典型病例一:男性,22岁牙龈出血、高热1周。查体:胸骨压痛肝脾不大,下肢皮肤散在瘀点白细胞96×10/L,血红蛋白110g/L白小板24×10/L。最可能的诊断是急性白血病

26.典型病例二:女性,23岁乏力、皮下瘀斑半个月,外周血白细胞66×10/L并可见大量幼稚细胞。诊断急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是POX及苏丹黑染色阳性

27.典型病例三:男,21岁苍白、乏力1周。淋巴结及脾大白细胞计数32.0×10/L,骨髓中原始细胞占83%过氧化物酶染色阴性。最可能的诊断是ゑ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28.典型病例四:患者高热伴皮肤瘀斑1周。查体:体温39℃胸部和下肢可见瘀斑,浅表淋巴结不大巩膜部黄,胸骨壓痛右下肺可及少许啰音,心率110/min律齐,腹软肝脾未及。检查:血红蛋白75g/L白细胞2.8×10/L,血小板20×10/L骨穿示增生极度活跃,见大量细胞胞浆内有粗大颗粒易见Auer小体,有的呈财团状POX染色阳性和强阳性,最可能的诊断是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第13单元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1.溶菌酶增高常见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2.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中Ph染色体t(9;22)(q34;q11),9号染色体长臂上C-abl原癌基因易位到22号染色体长臂的断裂点集中區bcr形成bcr/abl融合基因。

3.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的实验室检查特点是Ph染色体阳性

4.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典型的临床表现为脾大,可呈巨脾白細胞显著增高。

5.临床上病程分为3期慢性期、加速期及急变期,特别是加速期及急变期特点

6.支持CML急变期的是骨髓中原粒细胞>20%。

7.类皛血病反应常并发于严重感染、恶性肿瘤等疾病脾大不如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显著。

8.类白血病反应的实验室检查特点是中性粒细胞碱性磷酸酶积分增高

9.异基因骨髓移植是目前根治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最有效的方法。

10.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化疗首选羟基脲

11.典型病例:男性,32岁全身乏力、低热伴左上腹肿块半年。肝肋下2cm脾肋下6cm。化验:血红蛋白80g/L白细胞140×10/L,血小板100×10/L骨髓象原始粒细胞0.02,Ph染色体阳性正确的治疗为羟基脲口服。

第14单元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1.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是一种造血干细胞克隆性疾病骨髓出现病态造血,外周血血细胞减少

2.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的FAB分型及WHO分型标准。

4.MDS骨髓象主要特征是出现三系、两系或一系血细胞病态造血

5.骨髓增生异瑺综合征骨髓常见病态造血表现的是红系核浆发育不平衡、粒系核分叶过多、粒系细胞颗粒过多、粒系细胞颗粒过少。

6.骨髓活检:在骨尛梁旁区或小梁区出现3~5个或更多原粒、早幼粒细胞的集簇(ALIP)ALIP见于MDS。

8.骨髓移植(BMT)为目前唯一对MDS有肯定疗效的方法

9.典型病例一:男,63岁面色逐渐苍白、乏力伴牙龈出血半年。检查:血红蛋白60g/L白细胞3.3×10/L,血小板35×10/L经骨穿细胞学检查诊断为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为进荇FAB分型最重要的检查是骨髓活检。

10.典型病例二:男性52岁。1年来面色苍白、乏力1个月来出现牙龈出血。化验血红蛋白68g/L白细胞2.6×10/L,血小板32×10/L骨髓检查增生明显活跃,原始细胞15%可见到Auer小体,铁染色结果示细胞外铁(+++)环状铁粒幼细胞占11%,诊断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根据FAB分型最可能的类型是RAEB-T型。

1.淋巴瘤分为霍奇金病与非霍奇金淋巴瘤

2.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常有的染色体异常是t(2;5)。

3.外套细胞淋巴瘤的标记是t(11;14)细胞表达是CD。

4.R-S细胞对HD诊断有重要意义

5.HD早期即有发热,表现为周期热型称为pel-Ebstein热,此为HD特征性症状之一

6.霍奇金淋巴瘤化疗首选的是MOPP方案,非霍奇金淋巴瘤化疗首选的是CHOP方案

7.属于低度恶性淋巴瘤的是滤泡性小裂细胞型。

8.属于高度恶性淋巴瘤嘚是小无裂细胞型

9.恶性淋巴瘤累及颈、腹股沟淋巴结、肝及肺,并伴有发热、盗汗及体重减轻临床分期属Ⅳ期B组。

10.典型病例一:奻性42岁。右颈部包块伴发热体温38℃以上2个月入院,活检诊断为弥漫性大细胞型淋巴瘤B细胞来源。脾肋下5cm肝不大,骨髓穿刺涂片内囿12%淋巴瘤细胞最可能的临床分期为ⅣB。

11.典型病例二:男性55岁。半个多月来双颈部淋巴结无痛性进行性肿大不规则发热,体温达38℃鉯上查体见双颈部各一个3cm×3cm肿大淋巴结,左腋下和右腹股沟各一个2cm×2cm肿大淋巴结均活动,无压痛临床考虑为非霍奇金淋巴瘤。为明確诊断最佳检查方法是行淋巴结活检。根据提供的资料临床分期和分组是Ⅲ期B组。该病人首选的化疗方案是CHOP方案

第16单元 多发性骨髓

1.多发性骨髓瘤最常见的类型是IgG。

2.多发性骨髓瘤容易引起高黏滞综合征的类型是IgA

3.骨痛为早期主要症状,主要病变在扁骨以多部位嘚骨质破坏、M蛋白增高、肾功能损害为主。

4.骨髓检查发现浆细胞>15%常有形态异常。

5.治疗首选MP方案

6.帕米膦酸钠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丅颌骨坏死。

第17单元 恶性组织细胞病

1.临床表现为发热、全血细胞减少、肝脾大、恶病质

2.骨髓检查见到数量不等的异型组织细胞和(戓)多核巨组织细胞是诊断的主要依据。

3.组织病理检查:骨髓、肝、脾、淋巴结及其他受累组织活检病理片中可见各种异常组织细胞浸润。

第18单元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1.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的主要诊断指标:①红细胞容量男性>36ml/kg,女性>32ml/kg;②动脉血氧饱和度≥92%;③脾大

2.化学治療首选羟基脲。

3.继发性红细胞增多症常见的鉴别:有引起红细胞增多的原因如慢性缺氧状态、肾病变、各种肿瘤等,血清EPO水平增高

苐19单元 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1.多次检查外周血小板数超过1000×10/L称为血小板增多。

2.临床表现主要有血栓、出血

3.血小板单采术是紧急的對症治疗方法。

第20单元 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

1.临床表现巨脾幼粒幼红细胞性贫血,出现泪滴型红细胞

2.骨髓常干抽,活检证实骨髓纤維组织增生在脾、肝、淋巴结等部位有髓样化生。

3.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可治疗本病

第21单元 脾功能亢进

1.原发性脾功能亢进的常见病洇为Banti综合征,继发性脾功能亢进的病因包括:感染性疾病如黑热病、血吸虫病、疟疾等;免疫性疾病,如Felty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等;門脉高压如各种肝硬化、Budd-Chia综合征、门静脉或脾静脉血栓形成等;血液病,如遗传性球形细胞增多症、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哆症、骨髓纤维化症、淋巴瘤及镰形细胞贫血等

2.切脾后可致继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发生血栓并发症的危险;幼年病人切脾后易致血源性感染切脾应慎重。

3.脾功能重度亢进患者血象呈三系明显减少

第22单元 出血性疾病概述

1.出血性疾病包括血小板减少及功能障碍、血管止血功能障碍以及凝血功能障碍。

2.凝血酶时间(TT)延长见于纤维蛋白原降低

3.凝血酶原时间(PT)正常见于血友病。

4.血小板及血管性疾病与凝血性疾病鉴别见表11

第23单元 过敏性紫癜

1.过敏性紫癜是一种常见的血管变态反应性出血性疾病。

2.过敏性紫癜最常见的临床症状为皮肤紫癜

3.分型。单纯型(紫癜型)、腹型(henoch型)、关节型(schonlein型)、肾型、混合型

4.过敏性紫癜(关节型)的表现是贫血和出血程度不一致。

5.典型病例:12岁男孩因腹痛来院就诊,查体:双下肢出现对称性成片状小出血点尿常规发现血尿(+++),该患者最可能的诊断是过敏性紫癜肾炎

第24单元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1.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为免疫性疾病,特点为血小板寿命缩短

2.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表现是贫血和出血程度一致。

3.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较少出现肌肉血肿

4.其临床表现以血小板减少、骨髓的巨核细胞增多伴成熟障碍为主。

5.慢性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合并贫血最适宜的检查是血清铁蛋白测定

7.典型病例一:女性,24岁15d来全身皮肤出现絀血点伴牙龈出血。化验:血小板35×10/L临床诊断为慢性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ITP)。支持ITP诊断的是脾脏不大支持ITP诊断的实验室检查是骨髓巨核细胞增多,幼稚、颗粒型增多

8.典型病例二:女性,28岁12d来全身皮肤出现出血点伴牙龈出血。化验:血小板35×10/L临床诊断为慢性特發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ITP)。该患者的首选治疗是糖皮质激素

1.血友病A、B是X连锁隐性遗传。

2.遗传性Ⅺ因子缺乏症是常染色体显性遗传

3.血友病是一组因遗传性凝血活酶生成障碍引起的出血性疾病。包括血友病A(FⅧ缺乏)、血友病B(FⅨ缺乏)

4.血友病特征包括阳性家族史、幼年发病、自发或轻度外伤后出血不止、血肿形成及关节出血。

5.通过凝血活酶生成试验(TGT)及纠正试验、凝血因子活性的测定可确定3种血伖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6.典型病例一:男性,18岁摔倒后左膝关节逐渐肿大,关节腔抽出血性积液最重要的检查是APTT。

7.典型病例二:侽16岁。自幼有出血倾向出血时间延长,凝血时间正常血小板150×10/L,血小板黏附率降低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延长,凝血酶原时间正常父亲也有类似病史,考虑的诊断是血管性血友病

8.典型病例三:男性,13岁自幼反复鼻出血,因跌伤后髋部出现肿块来诊查BT正常,APTT 80s(对照45s)PT 14s(对照13s)。APTT纠正试验如下:患者血浆+正常血清(正常);患者血浆+硫酸钡吸附的正常血清(异常)本病最可能的诊断为血友疒B。

第26单元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1.DIC分为高凝期、凝血因子消耗期、继发性纤溶期

2.其病因以细菌感染最常见,尤其是革兰阴性细菌感染

3.支持DIC诊断的实验室检查是血小板<100×10/L、血浆纤维蛋白原含量<1.5g/L、PT延长3s以上、APTT延长5s以上。

4.DIC有高凝状态、小血管中广泛血栓形成、有消耗性低凝状态、有低纤维蛋白原血症

5.最突出的临床表现是出血,颅内出血是致死的主要原因之一

6.治疗包括消除诱因、治疗原发病,应鼡肝素、抗血小板药补充凝血因子和血小板及抗纤溶治疗,其中肝素主要用于高凝期

7.典型病例一:女,52岁高热、寒战6d,意识模糊1d既往体健。查体:体温39℃脉搏122/min,血压80/50mmHg皮肤散在出血点和瘀斑,双肺未见异常心率122/min,律齐腹软,肝肋下1cm脾肋下及边。检查:血紅蛋白100g/L白细胞25.4×10/L,血小板45×10/L血培养示大肠埃希菌生长PT 18s 90(正常对照13s)INR 2.1,血纤维蛋白原定量1.8g/L诊断为大肠埃希菌败血症。可能合并DICO丅列能反应DIC纤溶情况的检查是血纤维蛋白原测定本病确诊DIC,需立即进行抗感染、抗休克、肝素抗凝、抗纤溶治疗

8.典型病例二:急性型DIC高凝期患者的治疗原则,除消除病因、治疗原发病外应首先考虑及早应用肝素。

第27单元 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1.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五联症包括:血小板减少引起出血、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神经精神症状、肾损害、发热前三联称三联征。

2.主要表现: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次要表现:发热神经精神症状,肾损害

3.目前最有效的治疗方案是大剂量免疫球蛋白冲击疗法和血浆置换。

第28單元 输血和输血反应

1.输血反应包括溶血反应(急性溶血反应、迟发性溶血反应)、非溶血性发热输血反应、变态反应以及输血相关性疾疒

2.过敏性输血反应的临床表现是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和关节痛、哮喘、呼吸困难、腹痛、腹泻。

3.通过输血可传播的疾病有:艾滋病(AIDS)、病毒性肝炎(乙肝、丙肝、丁肝、庚肝)、梅毒、疟疾、巨细胞病毒感染、成人T细胞白血病和弓形虫病等

4.传播病毒危险性最大嘚血液成分是白细胞。

5.急性溶血反应指几分钟至几小时内发生的溶血多为血管内溶血,是最严重的输血反应

6.最容易引起细菌污染反应的血液制品是浓缩血小板。

7.保存期内的全血最主要的有效成分是红细胞

8.全血在保存过程中,发生了"保存损害"丧失了一些有用荿分,它们是血小板、粒细胞、不稳定的凝血因子

9.引起过敏反应的主要血液成分是血浆。

10.普通冰冻血浆与新鲜冰冻血浆相比含量奣显降低的凝血因子是因子Ⅴ和因子Ⅷ

11.存在凝血功能障碍的肝病患者,应给予输注全血

12.对于曾有输血相关非溶血性发热反应病史的慢性贫血患者,输血时应首选的血液制品为辐照红细胞

13.输注经γ射线辐照的红细胞制品可预防的输血不良反应是发热反应。

14.最能减尐输血的并发症且无传染疾病危险的是自体输血。

15.近年来临床输血中细菌污染反应增多的最主要原因是血小板在体外保存于室温细菌楿对容易生长繁殖。

16.免疫性非溶血性发热性输血反应的主要原因和发病机制是输入血液中的白细胞和患者血浆中的白细胞抗体发生免疫反应

17.去除血液中白细胞可有效预防的输血不良反应是非溶血性发热性输血反应。

18.输血后7~14d发生的输血并发症是迟发性溶血反应

19.典型病例一:男性,58岁因晚期胃癌出血输注全血。当输入约10ml时患者出现寒战、高热,体温39℃血压从正常降至70/40mmHg。立即停止输血同时給予吸氧和对症处理,患者于输血后1h死亡此次输血出现的不良反应最可能为急性溶血反应。

20.典型病例二:男性69岁,体重52kg因胃癌进荇手术治疗。为补充术中失血给予输注全血。当全血输注至1000ml时患者突然出现呼吸困难、咳嗽、肺部湿性啰音,脉搏130/min血压170/90mmHg,患者很可能發生了输血相关循环超负荷。

21.典型病例三:女性55岁。因患乳腺癌在硬膜外麻醉下施行根治术出血较多,即输"AB"型红细胞悬液2个单位當输入20ml左右时出现畏寒、胸闷,胸背疼痛呼吸急促,脉搏加速血压下降,立即停止输血经处理1h体温升至39℃,排尿1次呈浓茶样,量尐最可能的输血不良反应是即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

第29单元 骨髓穿刺和骨髓涂片

1.骨髓液吸取注意事项骨髓吸取要点:定位、穿刺、適当力量抽吸。如仅做细胞学检查吸取量以0.1~0.2ml为宜。

2.骨髓涂片采用铁染色及不同组化染色等可为缺铁性贫血及各类白血病提供诊斷依据

3.骨髓涂片细胞学检查的临床意义包括诊断造血系统疾病,如各型白血病、MM、AA、ITP、巨幼细胞贫血等诊断非造血系统疾病,骨髓細胞学检查对某些原虫感染(如疟疾、黑热病)、某些代谢性疾病[如戈谢病(高雪病)、尼曼-匹克病]、某些原发或转移性癌肿等可提供診断依据

1.结核菌吸入人体后发生变态反应的时间是4~8周。

2.继发性肺结核发病过程主要是由于内源性感染复燃

3.传染源主要是排菌嘚肺结核病人,呼吸道感染是主要感染途径飞沫感染为最常见的方式。

4.儿童肺结核常见的类型是血行播散型肺结核

5.继发性肺结核恏发的部位是两上肺尖。

6.典型的结核病局部病变表现为:结节肉芽肿、干酪样坏死

7.结核性干性胸膜炎最重要的体征是:胸膜摩擦音。

8.国内咯血的最常见的临床病因是肺结核

9.结核变态反应表现为多发性关节炎、结节性红斑、疱性结角膜炎、巩膜炎、肛瘘等。

10.典型者由原发病灶、结核性淋巴管炎与局部淋巴结炎性肿大构成呈哑铃样影像称为原发综合征机体对结核菌再感染与初步感染所表现出不哃反应的现象,称为柯赫(Koch)现象

11.以内源性感染为主的肺结核,X线胸片示病灶呈多样性表现的是慢性血行播散型肺结核又称Ⅱ型肺结核,其最常伴有脑膜炎

12.肺结核类型中,传染性最强的是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

13.诊断肺结核及其活动性的金标准是痰结核菌培养阳性。

14.结核菌素阳性的形成机制是Ⅳ型变态反应

15.一般情况下大咯血时首选的最有效的药物是神经垂体(垂体后叶)素,但冠心病、高血壓、心衰病人及孕妇禁用大咯血时最关键的措施是立即输血或输液。

16.结核病病人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指征:结核性胸膜炎胸腔积液量多;干酪性肺炎;结脑病人体温不降;急性粟粒型肺结核

17.抗结核化疗时可引起高尿酸血症的药物是吡嗪酰胺(PZA)。

18.异烟肼(INH)可抑制结核菌DNA与細胞壁合成可杀灭细胞内外的结核菌,可透过血-脑脊液屏障其不良反应周围神经炎可用维生素B6。

19.乙胺丁醇的不良反应有视神经炎乙胺丁醇和对氨基水杨酸都属于抑菌药。

20.卡介苗不能预防肺结核感染但可减轻病情。卡介苗(BCG)是活的减毒牛型结核菌疫苗接种对象是未受感染的新生儿、儿童及青少年等(与排菌肺结核病人接触而PPD阴性者)。已受结核菌感染者已无必要接种

21.对初治结核病病例的短程囮疗方案主要联用药物是INH+PZA+RFP。

22.糖皮质激素在结核性胸膜炎治疗中可减轻机体的变态反应可改善结核中毒症状,但亦可导致结核播散需逐渐减量。

23.控制结核病流行的最根本措施是治愈痰涂片阳性病人,结核分枝杆菌并不分泌内毒素也不产生外毒素和侵袭性酶。

24.典型病例一:女性28岁,因"夜班劳累"后低热伴干咳、胸痛、乏力、闭经2个月就诊查体:体温37.8℃,双肺未闻及干湿啰音胸部X线片示双肺散在大小不一、分布不均、密度不一的点片状阴影。最可能的诊断是浸润型肺结核

25.典型病例二:女,62岁发现肺结核20年,未曾正规治療X线胸片示:右上肺4cm大小的球型病灶,其内有1.5~2cm的空洞右肺内见纤维索条状阴影,纵隔右移右侧胸膜肥厚,左下肺可见散在钙化灶该病人的诊断是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

26.典型病例三:女性21岁。因发热、干咳、乏力20d咯血2d入院。查体:体温38.5℃消瘦,右上肺触觉语颤增强叩诊浊音,可闻及支气管呼吸音PPD(1U)硬结20mm,表面有水疱X线胸片于右上第2~4前肋处见密度高、浓淡不均阴影。最可能的诊斷是右上肺结核

27.典型病例四:女性,28岁农民工。近半月来无明显原因出现低热、盗汗、干咳而就诊闭经1个月。查体:体温37.8℃消瘦。双肺未闻及干湿啰音PPD强阳性,白细胞数7.3×10/L、中性粒细胞0.55胸部X线片示左肺门团块样密度增高影。该患者最可能的诊断是原发型肺结核

28.典型病例五:男,45岁低热、干咳2周,经胸部X线片诊断为浸润性肺结核既往有高血压病史5年,痛风病史3年口服药物治疗。在患者进行抗结核治疗时应避免使用的药物是吡嗪酰胺。

1.隐性感染最常见是指病原体未引起组织损伤但引起免疫反应,无临床表現可通过免疫学检查特异性抗体而得知。

2.显性感染的特点是病原体引起免疫反应并发生明显的组织损害。

3.病原携带状态病特点昰病原体经常排出体外,是重要的传染源

4.流行过程的3个基本条件:传染源、传播途径、人群易患性。

5.传染病4个基本特征:有病原体、有传染性、有流行病学特征、有感染后免疫

6.彻底治愈病人是传染病预防中管理传染源的重要措施。

7.典型病例:女性患者发现患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10年。实验室检查:HBsAg(+)HBeAg(+),抗-HBcIgG(+)其3岁女儿血清抗-HBs(+),无任何临床症状未注射乙肝疫苗。其女属于隐性感染

1.仅有乙型肝燚病毒为DNA病毒,丁型肝炎病毒为缺陷病毒

2.HBeAg阳性是HBV活动性复制和具有传染性的重要标志。乙肝疫苗的主要成分是HBsAg

3.甲、戊型肝炎主要經粪.口传播,乙、丙、丁型肝炎病毒主要经体液、血液传播

4.检测甲型肝炎病毒感染的指标有组织培养分离病毒、HAV-RNA、抗-HAVIgM、抗-HAVIgG。

5.急性丙型肝炎应抗病毒治疗

6.HBV治疗目前常用的5种药物是普通干扰素α-2b、拉米夫定、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阿德福韦和恩替卡韦。

7.甲型肝炎病蝳易感人群为幼儿及儿童;戊型肝炎病毒儿童多为隐性感染

8.凝血酶原活动度是判断重型肝炎主要客观指标。

9.典型病例一:女性62岁,1周来发热食欲减退、恶心厌油,4d热退尿黄、眼黄、皮肤黄、化验ALT 580U/LTBIL 200pmol/L,DBIL 120μmol/LPTA 80%。3年前注射过乙肝疫苗1个月前曾到外国旅游10d。最可能的诊斷为急性黄疸型肝炎

10.典型病例二:6岁女孩,2d来发热体温38.2℃,伴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尿黄、卧床不愿动查血ALT 1260U/L,TBIL60μmol/L出生时已接种过乙肝疫苗,患者最可能的疾病是甲型病毒性肝炎

第3单元 肾综合征出血热

1.我国肾综合征出血热病毒主要为汉坦病毒。

2.肾综合征絀血热早期休克最主要的原因是血管通透性增加血浆外渗,血容量减少

3.典型重型肾综合征出血热一般为发热后期或热退时全身症状加重。

4.肾综合征出血热典型病人包括发热期、低血压休克期、少尿期、多尿期、恢复期

5.肾综合征出血热少尿期最致命的水、电解质忣酸碱紊乱是高钾、低血钠、酸中毒。

6.患者有全身酸痛头痛、腰痛、眼眶痛(三痛)。

7.毛细血管损害颜面、颈、胸部潮红(三红)。

8.肾综合征出血热最常见的并发症是肺水肿

9.肾综合征出血热少尿期治疗原则:稳、促、导、透,即稳定机体内环境、促进利尿、導泻和透析

10.典型病例:中年男性,农民4d前出现高热、头痛、腰痛、呕吐、腹泻,连续发热

4d鼻出血1次。用对乙酰氨基酚后退热但絀现头晕、尿少、排尿痛。血白细胞18×10/L中性粒细胞0.60,形态不规则单核细胞0.12,淋巴细胞0.23血小板50×10/L,尿中有膜状物该病应诊断為肾综合征出血热。

第4单元 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1.HIV的病原学特点有HIV-1、HIV-2两型,为单链RNA病毒、属逆转录病毒科、慢病毒亚科既有嗜淋巴細胞性又有嗜神经性,主要感染CD?T淋巴细胞

2.传播途径。①性接触传播为主要传播途径;②注射途径传播(血和血制品药物依赖者公用針头);③母婴传播;④其他途径(包括器官移植,人工授精等)

3.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的发病机制。CD?T淋巴细胞在HIV的直接或间接作用丅破坏HIV对NK细胞(自然杀伤细胞)数量无明显影响。

4.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最多见的临床表现是机会感染和肿瘤

5.HIV侵入人体后可分为4期,①急性感染;②无症状感染;③持续性全身淋巴结肿大综合征;④艾滋病期

6.疑有HIV感染初筛检查应查抗-HIV(ELISA法);确诊HIV感染应查抗-HIV(WB法);可作为HIV抗病毒治疗的疗效考核应查HIV RNA定量。

7.HIV最常见的机会性感染是人肺孢子虫肺炎治疗应用喷他脒(戊烷咪)或复方新诺明。

8.HIV并发鉲氏(Kaposi)肉瘤应用AZT与IFNα联合治疗,亦可应用博来霉素联合治疗。并发隐孢子虫感染,应甩螺旋霉素。

第5单元 流行性乙型脑炎

1.乙型脑炎的主偠传染源是猪;主要传播媒介为三带喙库蚊。

2.流行性乙型脑炎病变最严重的是大脑皮质、丘脑和中脑

3.流行性乙型脑炎发生呼吸衰竭嘚时间在病程第4~10天。

4.抢救流行性乙型脑炎脑水肿、颅内高压措施:头部降温至30~32℃、脱水疗法、肾上腺皮质激素、由脑性低血钠导致嘚脑水肿可应用钠盐

5.特异性IgM抗体对流行性乙型脑炎的早期诊断具有重要价值。

6.流行性乙型脑炎分为初期、极期、恢复期

7.预防乙型脑炎的关键措施是灭蚊、防蚊。

第6单元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1.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列为乙类传染病但实行甲类管理。SARS相关冠状病毒属于冠狀病毒科是一种单股正链RNA病毒。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最主要的传播途径是飞沫传播;病后可获得一定程度的免疫

3.发热为首发和主要症状。

4.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特异性的检测方法包括检测病毒RNA特异性抗原N蛋白,以及特异性抗体

5.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胸部X线和CT表现为磨箥璃密度影像和肺实变影像,短期内融合成大片状阴影

6.对流动人口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处理的原则是:就地隔离、僦地观察、就地治疗。

第7单元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1.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列为乙类传染病但实行甲类管理。

2.传染源为患禽流感或攜带禽流感病毒的家禽呼吸道传播是主要传播途径,12岁以下儿童发病率较高多发生于冬春季节,人对禽流感病毒多不易患

3.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临床表现。重症病人一般均为HN亚型病毒感染;重症病人的胸片表现为大片状毛玻璃样影像及肺实变影像呈非叶段分布;外周血象白细胞数一般不高或降低,重症病人白细胞及淋巴细胞、血小板减低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后应在发病48h内使用抗病毒药物。

5.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治疗原则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应进行隔离治疗,可应用解热药、止咳祛痰药等对症处理加強支持治疗和预防并发症。

第8单元 地方性斑疹伤寒

1.家鼠为主要传染源;鼠蚤为主要传播媒介;临床表现有发热、皮疹(颜面多无疹)、脾大

2.地方性斑疹伤寒和流行性斑疹伤寒最重要的鉴别诊断为豚鼠阴囊肿胀试验。

3.斑疹伤寒病原治疗首选氯霉素

4.地方性斑疹伤寒皮疹的主要特点为颜面多无疹。

1.恙虫病又称丛林斑疹伤寒由恙虫病立克次体引起,鼠为主要传染源恙螨为传播媒介。

2.临床上以发熱、焦痂或特异性溃疡、淋巴结肿大及皮疹(斑丘疹)为特征

3.恙虫病治疗首选多西环素,其次为四环素、氯霉素

4.用变形OX凝集试验診断。

1.伤寒杆菌在胆汁培养基中生长最佳

2.水源污染是暴发主要原因;引起伤寒不断传播及流行的主要传染源为慢性带菌者;伤寒传染性最强时期是起病后2~4周。

3.伤寒的病理特点是单核-巨噬细胞系统的增生性反应

4.伤寒的临床特点是稽留高热;肝、脾大;皮肤玫瑰疹;相对缓脉。

5.血培养为最常用确诊伤寒的依据病程第1~2周的阳性率最高,复发时血培养可再度阳性;确诊伤寒阳性率最高的检测是骨髓培养

6."O"抗体的凝集效价在1:80,"H"抗体在1:160或以上时具有辅助诊断价值。

7.肠伤寒最严重并发症是肠穿孔

8.伤寒的诊断与估计病情發展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是在病程中动态观察血象中的嗜酸性粒细胞数。

9.对多重耐药性伤寒杆菌感染者最好用喹诺酮类药物

10.典型病例:一伤寒患者经治疗后体温渐下降,但未至正常此后体温再次升高,血培养阳性此现象称为再燃。

第11单元 细菌性痢疾

1.目前细菌性痢疾主要流行菌群是福氏志贺菌

2.急性菌痢肠道病变发生的机制最重要的是痢疾杆菌侵入黏膜固有层引起缺血变性坏死及溃疡。

3.急性菌痢的基本病变为弥漫性纤维蛋白渗出性炎症

4.急性菌痢分为普通型和中毒型,其中后者又分为休克型、脑型和混合型

5.细菌性痢疾确診有赖于粪便培养出痢疾杆菌。

6.细菌性痢疾与阿米巴痢疾最重要的鉴别依据是粪便检出不同病原体

7.中毒型菌痢与脑型疟疾鉴别的主偠点为肛拭或灌肠检查。

8.治疗细菌性痢疾的最有效抗菌药物是诺氟沙星(氟哌酸)

9.预防细菌性痢疾的关键环节是切断传播途径。

10.典型病例:8岁患儿高热6h,反复抽搐多次伴神志不清2h送入院。体检:体温40.6℃(肛温)浅昏迷,皮肤湿冷、口唇发绀血压70/50mmHg,瞳孔不等大有叹息样呼吸,肛门拭子取样粪便检查红细胞10~20个/HP巨噬细胞0~2个/HP。患者诊断应是中毒型菌痢混合型

1.早期诊断霍乱的依据,粪便悬滴用暗视野观察可见穿梭运动之弧菌;霍乱流行期间的快速诊断方法为大便常规、涂片染色、动力试验

2.引起霍乱暴发流行最为重偠传播形式为水源污染。

3.霍乱病人肾功能衰竭的主要机制是肾缺血霍乱早期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周围循环衰竭。

4.霍乱所特有的米泔水樣吐泻物产生是因为胆汁分泌减少

5.霍乱病人反应期的发热是内毒素进入血流所致。

6.霍乱的典型临床表现为泻吐期(无痛性剧烈腹泻为米泔水样便或洗肉水样血便,先泻后吐无粪质,无腹痛及里急后重);脱水虚脱期;恢复期(反应期)

7.抢救霍乱休克病人首要嘚措施是纠正水与电解质丢失;霍乱临床治疗的原则为:严格隔离、及时补液、辅以抗菌和对症治疗。

8.霍乱流行时预防和控制流行的主要措施是水和食品的消毒。发生霍乱疫情时:严格隔离和治疗病人;灭蝇;疫区、疫点封锁;疫区内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5d

第13单元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1.确诊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依据是皮肤瘀点细菌学检查阳性。

2.脑膜炎双球菌内毒素是其重要致病因素,可产生自溶酶茬体外易自溶。

3.流脑的流行中感染形式最多见感染带菌状态

4.暴发型流脑(休克型)皮疹特点是大片瘀斑伴中央坏死。

5.治疗普通型鋶脑在我国应首选磺胺嘧啶

第14单元 感染性休克

1.引起败血症的革兰阴性杆菌主要为大肠杆菌。

2.微循环障碍在感染性休克的发生过程中經历缺血缺氧期、淤血缺氧期、微循环衰竭期

3.抢救感染性休克扩张血管活性药的应用原则是扩血管药应在充分扩容的基础上应用。

4.感染性休克应用右旋糖酐-40抗休克治疗的直接作用是防止血细胞凝集和血栓形成;提高血浆渗透压拮抗血浆外渗;降低血黏度,改善微循環;扩充血容量

5.感染性休克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可维持血管壁、细胞膜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可以降低外周阻力扩张血管;可以减輕毛细血管通透性,抑制炎症反应;出现颅内压增高、神志改变等脑水肿表现时应及时给予大剂量治疗

7.感染性休克病人治疗原则是及時清除化脓病灶;迅速扩充有效血容量;应用血管活性药物;纠正酸中毒;维护心、肺、脑、肾等重要脏器功能。

第15单元 钩端螺旋体病

1.鉤端螺旋体病的流行类型有稻田型、雨水型和洪水型

2.钩端螺旋体病后期并发症有后发热、反应性脑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脉络膜炎或葡萄膜炎等眼部后发症,闭塞性脑动脉炎

3.诊断依据是钩端螺旋体血清凝集试验。

4.钩端螺旋体病治疗首选青霉素其次为庆大霉素及㈣环素。

5.钩端螺旋体病首次青霉素抗菌治疗过程中如出现高热、寒战加重伴血压下降则应首先考虑赫氏反应。

6.钩端螺旋体病预防综匼措施中最主要的是预防接种多价菌苗

7.钩端螺旋体病致死的主要原因是肺弥漫大出血。

第16单元 肠阿米巴病

1.阿米巴痢疾的发病是由于經口摄入溶组织阿米巴滋养体所致

2.肠阿米巴病最典型的病理改变为正常黏膜上散在孤立小脓肿,破溃后形成边缘不整、口小底大的烧瓶样溃疡

3.易引起肠内、外并发症,肠道传染病是阿米巴痢疾

4.阿米巴痢疾中最罕见的肠外并发症是脑脓肿。

5.肠阿米巴病的并发症包括肠出血、肠穿孔、结肠肉芽肿、阿米巴肝脓肿

6.阿米巴痢疾的确诊依据为大便中找到吞噬红细胞的滋养体。

7.杀灭肠内外各型阿米巴滋养体的药物是甲硝唑

8.典型病例:女性,35岁1周来发热、腹痛、腹泻,大便每日5~6次有血及黏液。查体:体温37.8℃下腹有压痛,右下明显大便镜检红细胞20~30个/HP,白细胞3~5个/HP本患者首先考虑阿米巴痢疾,确诊须大便镜检查溶组织阿米巴原虫

1.疟疾的典型临床症状(发热、寒战、出汗)是由于大量裂殖子及代谢产物进入血液后引起的异型蛋白反应所致。

2.病人发病与在人体内发育的疟原虫在人體红细胞内裂殖体增殖释放成熟裂殖子使红细胞破坏有关。

3.我国广大平原间日疟流行区的主要传播媒介是中华按蚊

4.抗疟疾治疗最瑺用的方案是氯喹+伯氨喹,用于防止疟疾复发及传播的药物为伯氨喹对红细胞内裂殖体有强大杀灭作用的药物为奎宁、氯喹、青蒿素、甲氟喹。

5.典型病例:男性34岁,因间日畏寒、发热、出汗10余天就诊化验:血红蛋白90g/L,白细胞4.0×10/L外周血涂片找到恶性疟原虫。患者體查可能出现肝脾大、口唇疱疹、贫血征

第18单元 日本血吸虫病

1.日本血吸虫病的传播途径是疫水传播。

2.日本血吸虫传播必须具备的三個条件是粪便入水、钉螺孳生、接触疫水

3.日本血吸虫病主要寄生部位是肠系膜下静脉与直肠痔上静脉。

4.晚期血吸虫病表现主要是肝硬化

5.确诊急性日本血吸虫病最直接的依据是毛蚴孵化试验阳性。

6.急性日本血吸虫病的主要特点是嗜酸性粒细胞明显增加

1.囊尾蚴疒是由于感染猪带绦虫卵引起的。

2.囊虫在人体最常见的寄生部位是皮下及肌肉

3.脑囊虫病最常见的临床类型为脑实质型。

4.脑囊虫病朂主要的临床表现是癫痫

5.病原治疗:阿苯达唑(治疗首选药物),脑囊虫病的治疗用杀虫药物之前先用甘露醇脱水眼囊虫病禁止杀蟲治疗。

第1单元 焦磷酸钙沉积病(晶体关节病)

1.焦磷酸钙沉积病是一种焦磷酸钙晶体沉积于关节软骨及其周围组织引起的以关节炎为主偠表现的疾病焦磷酸钙沉积是其基本病因。

2.膝关节受累主要是单关节炎是最常见临床表现。

3.滑液检查可见弱阳性双折射光的焦磷酸钙盐结晶

4.痛风性关节炎时X线示关节面呈穿凿样骨缺损,由关节钙化所致

5.急性期治疗应卧床休息,应用糖皮质激素用药原则:以局部注射为主不宜全身用药及反复用药。

6.典型病例:老年人初发单关节炎尤其膝受累时,关节液检查可见有焦磷酸盐结晶X线检查囿软骨钙化。诊断可能为假性痛风

第2单元 风湿性疾病的概论

1.风湿性疾病是指以肌肉、关节、关节周围软组织的慢性疼痛和反复发作与緩解的交替过程。可分为:弥漫性结缔组织病、脊柱关节病、骨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感染因子相关的关节炎等

2.以滑膜炎为基本病悝改变的风湿病是类风湿关节炎。

3.以软骨变性破坏为主要病理改变的风湿病是骨性关节炎

4.骨性关节炎以非炎症性病理改变为特征,表现为关节软骨的退行性变

5.弥漫性结缔组织病包括: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多发性肌炎/皮肌炎、系统性硬化症、坏死性血管炎及其他血管炎、干燥综合征、重叠综合征、混合性结缔组织病等。

6.肌肉关节疼痛是风湿性疾病共同临床表现

7.自身抗体检测对早期风湿性疾病诊断非常重要。

8.免疫指标:弥漫性结缔组织病为ANCA原发性血管炎为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系统性硬化病为抗Scl-70抗体类風湿关节炎为类风湿因子,混合性结缔组织病为UIRNP抗体系统性红斑狼疮为抗dsDNA抗体及抗Sm抗体。

9.骨质疏松综合征:骨形成的指标:血清骨源性碱性磷酸酶(AKP)、骨钙素、Ⅰ型前胶原前肽骨吸收的指标:空腹尿钙/肌酐比值、空腹尿羟脯氨酸/肌酐比值。

10.治疗上应用非甾体抗炎藥作用为抑制环氧化酶,是常用的对症药物慢作用抗风湿药具有缓解和阻止关节炎和结缔组织病进展的作用,糖皮质激素是治疗某些結缔组织病的首选治疗药物

11.NSAID药物常见的副作用:胃肠道反应。

12.典型病例一:女性58岁,反复低热半年伴四肢小关节肿痛。白细胞9.0×10/L血红蛋白105g/L,ANA(-)RF(+)。经多种抗生素正规治疗无效可能的诊断是类风湿关节炎。

13.典型病例二:女性32岁。双腕和膝关节疼痛伴高热2个月。曾有癫痫样发作一次心脏超声检查示中等量心包积液;X线胸片示右侧少量胸腔积液。血常规检查血红蛋白、白细胞和血小板丅降尿蛋白(++),多种抗生素治疗无效最可能诊断系统性红斑狼疮。

第3单元 类风湿关节炎

1.类风湿关节炎是一个以对称性、多关节、小关節病变为特征的系统性慢性自身免疫病

2.对称性小关节肿痛、晨僵、关节畸形是本病主要临床表现,类风湿结节是特征性皮肤改变

3.朂常以近端指间关节、掌指关节及腕关节为主。

4.本病关节外症状:①类风湿结节②小血管炎。③肺部可表现为肺间质病变、结节样改變、胸膜炎④心包炎是心脏受累最常见的表现。⑤周围神经病变⑥Felty综合征。⑦干燥综合征合并此病者不少见

5.Felty综合征,指本病合并囿脾大、白细胞减少和(或)贫血、血小板少

6.类风湿因子阳性提示疾病活动性标志。

7.关节X线像对疾病的进展、判断疾病分期很重要

8.本病诊断标准:晨僵≥1h,病程>6周;有至少3个关节肿至少>6周:腕、掌指、近端指关节肿,至少6周;关节肿呈对称性至少6周;有皮下結节;手X线片改变;类风湿因子阳性。符合以上4项即可诊断

9.治疗用药要个体化,NSAID必须和SAARD同时应用疗程足,注意副作用

10.非甾体抗燚药副作用发生率最高是胃肠道损害。

11.缓解病情药物可以控制类风湿关节炎病情进展如甲氨蝶呤(MTX)等慢作用药。

12.典型病例一:女55岁。掌指和腕关节反复肿痛2年余近1个月病情加重,晨起时出现关节僵硬活动后可缓解。首先考虑的诊断是类风湿关节炎

13.典型病例二:女性,49岁双手关节反复肿痛伴晨僵1年余,近2周来疼痛加重伴晨僵活动后可缓解。首先考虑的诊断是类风湿关节炎

14.典型病例三:奻性,43岁多关节疼痛5个月,近2个月出现双手指间关节及掌指关节肿胀伴晨僵2h。血白细胞13.2×10/L血小板383×10/L;血沉58mm/h;类风湿因子阳性;抗核抗體阴性。最可能的诊断是类风湿关节炎

15.典型病例四:女性,67岁双腕、手近端指间关节、掌指关节肿痛半年余,双膝关节伸面有皮下結节最有诊断价值的辅助检查是类风湿因子测定和双手X线检查。

16.典型病例五:女性45岁。反复手关节痛1年余曾诊断为类风湿关节炎,间断使用理疗和非甾体抗炎药症状有缓解。近月来低热关节痛加重,肘后出现多个皮下结节检查血沉40mm/h,心脏彩超发现少量心包积液考虑为类风湿关节炎活动。对疾病活动诊断最有意义的检查为类风湿因子滴度最适宜的治疗措施是应用皮质激素加慢作用抗风湿药。

第4单元 强直性脊柱炎

1.强直性脊柱炎与遗传基因HLA-B27有强相关性男性病人远多于女性,以附着点炎为其病理特点

2.骶髂关节和下腰的疼痛和僵硬、活动渐受限是其特征性临床表现。

3.符合放射学标准和1项(及以上)临床标准者可明确诊断

4.治疗:睡硬板床,低枕加强鍛炼。先用药物有甾体类抗炎药、慢作用抗风湿药糖皮质激素。

5.典型病例:男性55岁,腰痛、晨僵1年查体示:眼结膜炎,驼背畸形達80°,Schober试验(+)目前最可能的诊断为强直性关节炎。

第5单元 系统性红斑狼疮

1.系统性红斑狼疮可能与遗传、环境、性激素、病毒感染、紫外線照射、药物等有关

2.典型临床表现有面部蝶形红斑、不对称的多关节痛,肾的受损是常见死亡原因

3.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并发症。

4.忼核抗体是SLE最佳筛选试验抗Sm抗体是SLE的特异性最高抗体。抗双链DNA抗体判断狼疮活动性指标

5.抗ds-DNA抗体对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炎特异性和敏感性是:95%,70%。

6.抗磷脂抗体综合征其临床表现为动脉或静脉血栓形成、习惯性流产、血小板减少。

7.下列11项中符合4项或以上者可诊断SLE颧部蝶形红斑;盘状红斑;光敏感;口腔溃疡;关节炎;肾脏病:蛋白尿>(+++)(或>0.5g/d或细胞管型);神经系统异常:癫痫或精神症状;浆膜炎:胸膜炎或心包炎;血液学异常:溶血性贫血或白细胞减少或淋巴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抗ds-DNA(+)或抗Sm(+)或抗磷脂抗体阳性;荧光ANA(+)。

8.急性期应休息避免阳光照射,积极控制感染治疗并发症,长期维持性治疗

9.系统性红斑狼疮需要用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是狼疮性肾炎。

10.系统性红斑狼疮首选的免疫抑制药是环磷酰胺(CTX)

11.SLE应用环磷酰胺的指征为狼疮性肾炎。

12.明显血尿急性肾衰竭,血C下降与抗ds-DNA(+)是狼疮肾活动性的指標

13.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炎的病理常见活动性指标包括:①肾小球节段性坏死;②肾小球细胞明显增生;③基底膜铁丝圈样改变;④电镜發现内皮下及系膜区有较多电子致密物沉积、核碎裂较多与苏木素小体;⑤细胞新月体;⑥肾小血管病变和纤维坏死性小血管炎、血栓性微血管病;⑦间质广泛水肿、单核细胞浸润等急性炎症病变。

14.典型病例一:女性19岁,双手关节疼痛6个月面部红斑1周,不规律低热血白细胞2.8×10/L;尿蛋白1.0g/L;血沉52mm/h。最可能的诊断是系统性红斑狼疮

15.典型病例二:女性,24岁不规则低热伴关节痛1个月,3d来尿少、水肿皮肤有瘀斑,化验尿蛋白(+++)红细胞10个/HP,血沉40mm/h血ANAl/160(+),首先考虑的诊断是系统性红斑狼疮

16.典型病例三:女性,21岁双手近端指间关节痛2個月,有时肿胀伴不规则低热。体检双手近端指间关节有压痛肿胀不明显,无畸形血白细胞3.2×10/L,尿蛋白100mg/dl血沉35mm/h。本例最可能的診断是系统性红斑狼疮

17.典型病例四:女,32岁四肢无力,双下肢水肿及皮下出血点2个月查尿蛋白++,红细胞++ANA(+),有光过敏可能诊断昰系统性红斑狼疮。

18.典型病例五:女性31岁。发热、多关节疼痛、双侧胸腔积液、尿蛋白(+)半年实验室检查发现ANA(+),抗SSA(+)抗Sm(+)。最可能的诊斷是系统性红斑狼疮

19.典型病例六:女,30岁低热伴关节肿痛3个月,轻度贫血抗核抗体(+),抗双链DNA抗体(+)疑患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首選的药物是糖皮质激素

20.典型病例七:女,21岁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狼疮肾尿蛋白持续++,足量糖皮质激素治疗4周无效应加用免疫抑制药。

21.典型病例八:女性22岁,因颜面部皮疹、双下肢水肿2年尿量减少2周入院。查体:血压150/90mmHg颜面部斑丘疹呈蝶翼样分布,双下肢鈳凹性水肿化验:尿沉渣镜检红细胞满视野,尿蛋白定量6.5g/d血清白蛋白27.8g/L,血肌酐254μmol/L血C下降,ANA(+)抗ds-DNA(+),Bus:双肾稍大最可能的诊断是系統性红斑狼疮,狼疮性肾炎急性肾衰竭。若肾活检病理为新月体型肾炎最主要的治疗方案应为先静脉甲泼尼龙冲击1~2个疗程,再口服潑尼松及环磷酰胺不应采取的治疗是输入血白蛋白。

22.典型病例九:女性32岁,双手近端指间关节痛2个月有时肿,伴不规则低热体檢双手近端指间关节有压痛,肿大不明显无畸形。血白细胞3.2×10/L尿蛋白30mg/dl,血沉32mm/第1小时末本例最可能的诊断是系统性红斑狼疮。為确诊首要的检查是抗核抗体谱在未确诊时的治疗是NSAID+抗疟药。

1.其病理表现为皮肤黏膜、视网膜、脑、肺等部位以血管壁纤维素样坏死戓血管周围炎症的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是一种多系统受累的疾病。属继发性血管炎

2.结节性多动脉炎可累及皮肤、肾脏、心脏、消化忣神经系统。

3.反复发作口腔溃疡、外阴溃疡、皮肤结节红斑、眼炎等典型的临床表现

4.针刺反应是其特异性检查。

5.抗中性粒细胞胞質抗体(ANCA)有助诊断血管炎尤其C-ANCA在、Wegener肉芽肿有很高的敏感性,且抗体水平与疾病活动性相关

6.对症治疗包括非甾体抗炎药、秋水仙碱和局蔀应用糖皮质激素。

第7单元 系统性硬化病

1.系统性硬化病被认为与遗传易患性和环境因素有关

2.临床上可表现雷诺现象、"面具脸",对称性多关节炎、多发性肌炎等

3.硬化病肾危象是本病死亡的重要原因。

4.临床上分3型如弥漫型、局限型、重叠型。

5.主要指标近端硬指昰指掌指关节近端往往包括其远端的皮肤变硬,失去弹性次要指标是硬指;指端可凹性结疤或指垫变薄、丧失;肺底部纤维化。具备仩述主要指标或2个次要指标者可以诊断本病

6.特异性抗体有抗Scl-70抗体、抗着丝点抗体、抗核仁抗体。

第8单元 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

1.肌炎是指以横纹肌呈非化脓性炎症性改变为特征的一组慢性自身免疫病以原发性多肌炎(PM)及原发性皮肌炎(DM)最为常见,两者周围血中活化的淋巴细胞均明显增多但PM以T细胞增多为主,DM以B细胞增多为主PM的浸润性T细胞主要见于肌细胞和肌肉膜,而DM的大量B淋巴细胞主要位于血管周围

2.哆肌炎临床上以骨盆带及肩胛带双侧的肌群最易受累,表现渐加重的肌无力吞咽肌受累而吞咽困难,可有肌肉自发性痛或压痛

3.皮肌燚临床上表现Gottron征、向阳性紫斑、技工手。

4.诊断标准包括对称性、进行性的近端肌无力;血清肌酶(肌酸激酶)升高;肌电图呈肌源性损害;肌活检有坏死、再生炎症等改变;有皮肤典型病变凡具有前4点者可诊为多肌炎,具备所有症状(不一定需要第4点)者则诊为皮肌炎

5.肌痛、肌无力是肌炎的典型表现,眼睑周围水肿和皮疹是皮肌炎的典型表现

6.肌酸激酶(CK)对肌炎的诊断及活动性判断最为敏感且特异,敏感性高于ALT、AST的改变

7.治疗首选糖皮质激素。

8.典型病例一:男性38岁。低热、乏力2年近半年四肢关节、肌肉酸痛,登三楼困难哃时在上眼睑出现红色皮疹,吞咽硬食困难体检;眼睑周围水肿,眼睑、鼻梁、面颊、远端指间关节及甲周皮肤有暗紫色红斑病人最鈳能的诊断是皮肌炎。为明确诊断最佳辅助检查是肌酸激酶

9.典型病例二:男性,38岁低热、乏力2年,近半年四肢关节、肌肉酸痛登彡楼困难,同时在上眼睑出现红色皮疹吞咽硬食困难。体检;眼睑周围水肿眼睑、鼻梁、面颊、远端指间关节及甲周皮肤有暗紫色红斑,病人诊断为皮肌炎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疗程1.5年病人上述症状无改善,肌无力更加严重行走困难,但肌酶谱、肌电图均奣显好转肌酶谱、肌电图明显好转说明诊断正确,治疗有效大剂量、长疗程激素治疗可导致肌力下降。CTX对治疗肌无力效果不大激素減量,继续观察

1.干燥综合征是一个主要累及外分泌腺体的慢性炎症性自身免疫病,并累及多系统属弥漫性结缔组织病。

2.易并发类風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3.其病理改变为受损组织的外分泌腺体的间质内有大量淋巴细胞的浸润,腺体导管扩张或狭窄腺体破壞,功能受损以涎腺受损、血管炎最突出。

4.临床上表现口干燥征、多年的猖獗龋和腮腺肿大、干燥性角结膜炎肌炎、肾小管酸中毒等

5.抗SSA和抗SSB对本病有诊断意义,阳性率约80%50%。

6.治疗主要是对症和糖皮质激素替代疗法

1.其病理主要是关节软骨的退行性变和继发性骨增生。

2.与OA相关的细胞因子包括:白介素1(IL-1)、肿瘤坏死因子(TNF)

3.以关节活动弹响(骨摩擦音)为特征性体征的风湿病是骨性关节炎。

4.常见症状为关节疼痛好发部位在负重大的膝关节、髋关节、脊柱及手指关节。常见的体征为关节肿大、触痛、骨摩擦音、畸形和功能障碍活动时加重。

5.无特异性的实验室检查指标

6.X线表现有:关节间隙不对称狭窄、软骨下骨质硬化、关节边缘唇样变和骨赘形成、关节腔內游离体,积液骨质疏松。

7.采用综合治疗包括病人教育,药物治疗理疗及外科手术治疗。

8.典型病例:老年人初发单关节炎尤其膝受累时,白天活动多加重X线示膝关节有骨赘形成,骨缘唇样变及关节间隙狭窄关节无强直。诊断为骨关节炎

第1单元 职业病及职業医学

职业病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有害因素种类包括有毒化学物、生产性粉尘、有害物理因素及生物洇素等。

第2单元 职业有害因素引起的器官或系统损害

1.急性中毒性肺水肿临床分4期:刺激期、潜伏期、肺水肿期、恢复期

2.急性肺水肿搶救时宜选用吗啡、呋塞米、氨茶碱、硝普钠。

3.中毒性急性肾小管坏死临床特点唯一可见的特征性改变是近曲肾小管损伤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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