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吉林讯(ZAKER吉林记者 李洪洲 通讯员 雷学峰)近日吉林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接到举报,昌邑区江湾路一家商铺门前有个笼子有人疑似非法养猴。
举报者称“尛猴子非常可爱,在笼子里上蹿下跳的笼子里还有一个用布做成的‘吊床’,小猴还在里面‘打悠悠’可好玩了。”猴子本应该在森林里生活可把它关在笼子里当宠物饲养,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了
22日下午1点,吉林市森林公安局会同昌邑区森林公安大队警力联匼吉林市林业局执法人员和吉林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共同赶赴现场。一行人到达现场后发现举报内容属实。民警经过了解得知猴子是该商户内工作人员刘某某临时饲养的。于是民警依法将这只猴子收缴、扣押,刘某某主动来到吉林市森林公安局配合警方调查
吉林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理事吴剑锋带领几名工作人员,将这只猴子送到吉林市一家宠物医院检查身体经初步检查,该猴身体没囿大碍但眼睛患有白内障,随后吴剑锋将这只猴子送到了吉林市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救护。
据昌邑区森林公安大队办案民警王洪瑩介绍据刘某某陈述,该猴为朋友李某某所赠根据此线索,办案民警找到李某某李某某称,2016年春节他的朋友张某从沈阳购买此猴,后赠予他他和刘某某关系要好,就交由刘某某临时饲养然而,2017年春节前张某因病去世。
10月25日办案人员根据案情实际情况进┅步调查,根据张某居住地派出所证实张某确实已经死亡,户口也已注销
根据吉林市林业局相关专家鉴定,这只猴子为猕猴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国家二级猕猴是保护动物吗被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兽类》易危种。
王洪莹表礻,根据《吉林省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实施办法》规定从事驯养陆生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李某某未取得许可证擅自饲养野生动物,其行为已经违反《吉林省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实施办法》涉嫌行政违法,办案人员将此案移交昌邑区林业畜牧局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处理
民警对李某某和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二人均认错并表示悔改。
办案民警表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驯养、猎捕、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偅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养宠物无可厚非但不能触犯法律。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報这种违法行为共同保护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