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河坡村15组的组制机构带码证去哪办

刘进周、汝州市河坡村15组骑岭乡河坡村民委员会第十三村民组等与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刘进周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汝州市河坡村15组

原告:汝州市河坡村15组骑岭乡河坡村民委员会第十三村民组。

诉讼代表人:刘亚辉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汝州市河坡村15组系该组组長。

住所地:汝州市河坡村15组杨楼镇渠庄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039E

法定代表人:马银川,系该公司经理

原告刘进周、汝州市河坡村15組骑岭乡河坡村民委员会第十三村民组诉被告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2日立案原告刘进周、汝州市河坡村15组骑岭乡河坡村民委员会第十三村民组于2018年4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属于行使处分其诉讼权利的合法行为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刘进周、汝州市河坡村15组骑岭乡河坡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组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予以退还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王保燕、汝州市河坡村15组骑岭乡河坡村民委员会第十三村民组等与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王保燕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汝州市河坡村15组

原告:汝州市河坡村15组骑岭乡河坡村民委员会第十三村民组。

诉讼代表人:刘亚辉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汝州市河坡村15组系该组组長。

住所地:汝州市河坡村15组杨楼镇渠庄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039E

法定代表人:马银川,系该公司经理

原告王保燕、汝州市河坡村15組骑岭乡河坡村民委员会第十三村民组诉被告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2日立案原告王保燕、汝州市河坡村15组骑岭乡河坡村民委员会第十三村民组于2018年4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属于行使处分其诉讼权利的合法行为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王保燕、汝州市河坡村15组骑岭乡河坡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组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予以退还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董建银、汝州市河坡村15组骑岭乡河坡村民委员会第十三村民组等与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董建银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汝州市河坡村15组

原告:汝州市河坡村15组骑岭乡河坡村民委员会第十三村民组。

诉讼代表人:刘亚辉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汝州市河坡村15组系该组组長。

住所地:汝州市河坡村15组杨楼镇渠庄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039E

法定代表人:马银川,系该公司经理

原告董建银、汝州市河坡村15組骑岭乡河坡村民委员会第十三村民组诉被告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2日立案原告董建银、汝州市河坡村15组骑岭乡河坡村民委员会第十三村民组于2018年4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属于行使处分其诉讼权利的合法行为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董建银、汝州市河坡村15组骑岭乡河坡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组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予以退还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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