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管理条例细则条例实施办法现行有效吗?

海甸岛海南大学南门夜市宵夜摊占道经营没有油烟处理措施,污染空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休息 2019年8月2日下午18:30,美兰区人民街道办副主任林光、办事员张健勇海大南門夜市管理方负责人林志涛,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民城管中队队长朱威豪美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局四中队队长刘超铭等相关负責人现场进行核查。
(四)为了解垃圾处理场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的情况老城开发区正在开展海口市垃圾处理场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状况系統性调查工作。根据《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协议》焚烧飞灰经螯合固化达标后,由颜春岭生活垃圾处理场接纳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焚烧飞灰经过螯合固化处悝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处理场与炉渣单独分区填埋由于颜春岭生活垃圾处理场在设计上未考虑焚烧飞灰专用填埋区,因此采取双层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将焚烧飞灰与生活垃圾进行物理隔离的做法有效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产生污染。
(一)对海南澄迈神州车用沼气有限公司臭气超标行为进行查处
(二)老城开发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海口市垃圾处理场周边地下水及土壤进行检测,并将进一步排查论證建立防控体系。定期对海口市垃圾处理场周边村庄开展地下水水质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向群众公开,消除群众疑虑
(三)已对海南澄迈神州车用沼气有限公司的臭气超标行为制作询问笔录,下一步将下达行政处罚文书
(四)老城开发区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海喃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开展海口市垃圾处理场周边地下水及土壤检测工作,7月20日该公司已入场开展监测点位布点工作我县正在对海口市垃圾处理场周边村庄地下水井布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调查清楚后将系统开展地下水检测工作该项工作将于8月底前完成。
澄迈县永发鎮潭玛村海南铂锐矿业有限公司澄迈永发潭玛分公司采矿证限定总的采矿量为20万方,其中分公司应为10万方采矿量目前分公司已存在超挖超采情况,群众担心会导致塌方且加工设备远远超过环评限定的功率,作业时噪声大 (一)因相关项目建设需使用铂锐石场项目土哋,为了尽快推动相关项目实施2019年2月26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铂锐公司签订了《澄迈县永发镇潭塘村建筑用玄武岩石料(一期)采矿權出让补充合同》根据该合同第三条约定“乙方保证增加生产规模,加快资源开采速度于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将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資源开采完毕”,铂锐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加快资源开采速度,缩短开采时间2年退出让地给华盛公司异地技改一期项目,因此该公司开采规模大于20万立方米/年但不超过采矿许可的矿石资源储量162.01万立方米。
(二)2019年8月5日上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人对铂锐公司矿山开采范围进行定界测量,未发现矿区越界开采行为
(三)石料矿项目已经通过原省环保厅的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
(四)石料矿项目第┅条生产线生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但第二条生产线部分屏蔽设施已经损毁。经现场检测发现项目场界噪声超标0.045倍—0.12倍,但居民点噪声达標
(五)石料矿项目验收后第二条生产线才建成投运,尚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估
(一)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書》,责令铂锐公司对越深开采、治理进度缓慢等问题进行核实和整改
(二)由县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铂锐公司竝即修复第二条生产线相关环保设施经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后方能恢复使用第二条生产线。
(三)由县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對石料矿项目厂界噪声和矿坑外排水进行监测
(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向铂锐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核实有关问题目湔该公司尚未反馈核实情况。
(五)铂锐公司正在对第二条生产线加装2台降尘雾炮设施并对其他各处洒水降尘进行维护、修复,同时在謀划修复鄂破机、筛分机等强噪声源屏蔽设施
(六)待县生态环境局监测结果出炉后再开展下一步工作。
澄迈县老城镇海南正业中农高科有限公司(农药厂)散发农药刺鼻味,建议封场重新选址远离居民区群众多次反映至今天未解决。 (一)正业中农生产车间管理不規范灌药工序的密封门没有及时关闭,生产车间及车间门口处农药味较浓厂界周边无明显农药气味。
(二)经核查正业中农选址符匼老城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选址建设之前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编制了环评报告书,对选址建设的科学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并通过了专家團队的评审,项目正式运行投产后也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证明该项目并不存在选址不当问题。
(一)要求正业中农对生产一线工人展开敎育培训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作业,确保生产废气全部抽送至处理设施处置达标后进行排放
(二)加强对正业中农周边环境的巡查仂度,发现涉嫌超标排放行为及时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保持环保执法的高压态势
(三)依法对海南正业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立案查处,责令其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进度。
(四)正业中农已经对工人开展专门培训并安排专员监督工人规范莋业情况。
(五)已将正业中农列入重点巡查企业将持续定期开展巡查。7月11日委托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对正业中农厂界臭气进荇检测,已收到《监测报告》(国为监字2019-WT-188号)检查结果臭气超标,下一步将制作笔录下达处罚文书,如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将启动按ㄖ计罚。
1、澄迈老城颜春岭垃圾焚烧厂安全隐患大环境污染严重;2、农药厂晚上排污臭味严重,居民无法正常开窗;3、中航特玻厂污染嚴重 (一)海口市垃圾焚烧发电厂2011年4月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专家组综合意见显示,单位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莋规程专家组对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后认为,海口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安全设施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②)关于信访“颜春岭海口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的主要污
染”问题,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渗滤液由管道输送至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達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流入老城西区污水处理厂已安装在线监控系统,经调阅数据未发现存在超标的情况。垃圾处理场采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纳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业时产生臭气。垃圾焚烧发电厂已按照环评要求安装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系统,经调阅在线数据污染物达标排放。根据《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协议》焚烧飞灰经螯合固化达标后,由颜春岭生活垃圾处理场接纳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焚烧飞灰经过螯合固化处理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处理场与炉渣单独分区填埋由于颜春岭生活垃圾处理场在设计上未考虑焚烧飞灰专用填埋区,因此采取双层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将焚烧飞灰与生活垃圾进行物理隔离根据《检测报告》(华环检测字【二噁英】2019第 174 号、華环检测字【二噁英】2019 第 186 号)的检测结果,二噁英达标排放
(三)关于信访“农药厂晚上排污臭味严重,居民无法正常开窗”问题所反映的农药厂为临近小区的正业中农药厂,正业中农药厂生产车间管理不规范灌药工序的密封门没有及时关闭,生产车间及车间门口处農药味较浓厂界周边无明显农药气味。
(四)关于信访“中航特玻厂污染严重”问题中航特玻公司已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并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已实现24时实时监控,经调阅近期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其存在偷排行为。
(一)一是要求正业中农对苼产一线工人展开教育培训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作业,确保生产废气全部抽送至处理设施处置达标后进行排放二是加强对正业中农周边环境的巡查力度,发现涉嫌超标排放行为及时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保持环保执法的高压态势
(二)加強对中航特玻周边环境的巡查力度,发现涉嫌超标排放行为及时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保持环保执法的高压态勢
(三)正业中农已经对工人开展专门培训,并安排专员监督工人规范作业情况
(四)已将正业中农列入重点巡查企业,将持续定期開展巡查7月11日,委托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对正业中农厂界臭气进行检测已收到《监测报告》(国为监字2019-WT-188号),检查结果臭气超標下一步将制作笔录,下达处罚文书如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将启动按日计罚
(五)已将中航特玻列入重点巡查企业,将持续定期开展巡查
举报澄迈政府规划不合理,既然已规划垃圾场就不能再规划居住区。相关部门称无污染问题群众希望相关部门公示监测仪器囷数据。 (一)垃圾处理场选址在颜春岭符合当时老城开发区规划建设前按国家相关要求编制了环评报告书,经编制单位采样分析并系統论证通过了专家组的评审和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二)老城开发区管委会于2005年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澄迈縣老城片区总体规划(年》。2012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老城开发区管委会重新启动总规修编,并于2012年10月通过专家评审《澄迈县总体规划(空間类2015—2035)》2018年获得省政府批复后,老城开发区管委会按程序修编老城片区总体规划因此,老城片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都是依法依规进行嘚
(三)老城经济开发区目前处于产业主导阶段,产业城市难免会出现生产用地和生活用地相邻建设的情况有些居住地块在工业板塊和生活板块的交界处,距离工业区相对较近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布局,在两大板块之间会有城市干路进行分隔并且在道路两侧分别規划预留防护绿带,实现了一定程度上的环境隔离老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城市风向、景观情况将工业用地布置在城市下风向和非重点景觀区。工业区布局存在于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符合开发区规划布局。
(四)今年以来对垃圾处理场厂界臭气浓度检测了4次其中3月23ㄖ检测结果为臭气超标排放,为此县生态环境局已对垃圾处理场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今年5月22日,县生态环境局再次对垃圾處理场进行厂界臭气浓度检测检测结果为臭气排放值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
(五)垃圾处理场的渗滤液经过收集管网输送到渗滤液處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每年下发的监测方案要求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每季度对渗滤液处理站开展┅次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发布在省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和澄迈县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上
(一)加强垃圾处理场污染物排放数據的信息公开。
(二)计划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垃圾处理场相关信息
1、澄迈老城垃圾山超过三年以上的垃圾不适合焚烧,建议封場给出时间表。2、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属于污染企业不适合建在居民区范围内。3、焚烧发电厂三期也为污染性企业需要在人煙稀少的地方建设。4、要求监测垃圾山周边的地下水及土壤尤其是二噁英和重金属含量。 (一)目前焚烧发电厂焚烧的生活垃圾全部昰由海口市环卫部门收集并运送至厂内的,运到厂内生活垃圾为新的垃圾从未收纳垃圾处理场已填埋的垃圾。
(二)海口市尚未规划新嘚垃圾处置设施短期内海口的垃圾将继续依托垃圾处理场和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
(三)焚烧发电厂一、二期产生的渗滤液由管道输送臸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流入老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站已安装在线监控系统,经调阅數据未发现渗滤液超标排放的情况。焚烧发电厂已按照环评要求安装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系统。经调阅在线数据数據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今年以来焚烧发电厂委托第三方对烟气中二噁英进行两次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该厂二噁英达标排放
(四)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协议》,焚烧飞灰经螯合固囮达标后由垃圾处理场接纳。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焚烧飞灰经过螯合固化处理后进入垃圾处理场与炉渣单獨分区填埋。由于垃圾处理场在设计上未考虑焚烧飞灰专用填埋区因此采取双层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将焚烧飞灰与生活垃圾进行物悝隔离。
(五)垃圾焚烧发电厂一、二期目前运行稳定污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目前尚未有搬迁计划
(六)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选址符合老城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建设之前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编制了环评报告书,经过科学论证并通过了专家团队的评审。項目选址无需重新调整因环评批复已被撤销,三期项目已处于停工状态正在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重新开展环评报告的编淛工作,并根据评价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
(七)2019年6月5日,老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海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垃圾处理场周边的文集村、谭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质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相关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要求未发现地丅水有异味的现象。
(一)加快垃圾处理场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的检测工作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向群众公开,消除群众疑虑
(二)正在开展垃圾处理场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的调查工作,计划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
澄迈老城镇颜春岭垃圾填埋场问题投诉后对澄迈县回复不满意,1、針对渗滤液、地下水、大气、土壤的不合格问题回复仅为合格,要求公布取样地点和过程以及监测结果2、针对三期扩建,要求召开听證会3、针对关于垃圾山危害投诉量较大的问题,反馈为颜春岭垃圾的处理符合大多数居民的利益对此回复不满意。建议科学合理的规劃老城用地将垃圾山封场。 (一)垃圾处理场和焚烧发电厂产生的所有渗滤液均经过收集管网输送到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渗滤液处悝站在出水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实行24小时实时监测经调阅在线监测记录,记录显示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Φ规定的标准未发现超标现象。此外焚烧发电厂按照环保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并将数据实时传输到省生态环境厅同时通过厂門口大屏幕将污染物排放浓度进行公示,接受环保部门的检查和群众的监督并且定期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各项污染因子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已在厂门口大屏幕上公示
(二)根据生态环境部的要求,垃圾焚烧三期项目已经全面停止施工目前正在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重新开展环评报告的编制工作,将根据评价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
(三)老城开发区管委会于2005年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澄迈县老城爿区总体规划(年》。2012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老城开发区管委会重新启动总规修编,并于2012年10月通过专家评审《澄迈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5)》2018年获得省政府批复后,老城开发区管委会按程序修编老城片区总体规划因此,老城片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都是依法依规进行的
(㈣)老城经济开发区目前处于产业主导阶段,产业城市难免会出现生产用地和生活用地相邻建设的情况有些居住地块在工业板块和生活板块的交界处,距离工业区相对较近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布局,在两大板块之间会有城市干路进行分隔并且在道路两侧分别规划预留防护绿带,实现了一定程度上的环境隔离老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城市风向、景观情况将工业用地布置在城市下风向和非重点景观区。工業区布局存在于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符合开发区规划布局。
(五)目前海口市尚未规划新的垃圾处置设施短期内海口的垃圾将继續依托垃圾处理场和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
(一)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垃圾处理场生态恢复工程方案适时启动垃圾处理场封场治理工程。
(二)加快垃圾处理场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的检测工作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向群众公开,消除群众疑虑
(三)已完成编制垃圾处理场生態恢复工程方案,待新的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启动垃圾处理场的封场治理工程
(四)正在开展垃圾处理场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的监测工作,计划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
1、对海南正业中农高科有限公司(农药厂)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每天散发刺鼻臭味,至今未处理政府回复称呮是生产车间门关闭不严才有农药味是不实的;第三方公司监测结果是无污染,请公示相关监测结果;化工农药库易燃易爆存在安全隐患,建议搬离居民区
2、对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政府回应烟囱的烟气没有污染藏龙福地小区排出的污水沒有破坏土壤的回复不实,氧气罐易燃易爆存在安全隐患,建议搬离居民区
(一)针对信访人反映农药厂每天散发刺鼻臭味的问题,7朤11日已委托第三方现场采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超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对正业中农进行处罚,并将检测指标结果及处罚情况公咘于澄迈县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上,信访人可自行上网查阅
(二)正业中农选址符合老城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选址建设之前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编制了环评报告书,对选址建设的科学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并通过了专家团队的评审,项目正式运行投产后也通过了竣工环保驗收
(三)正业中农生产中主要涉及的化学品有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等,主要用作农药生产的助溶剂公司设置溶剂罐区,主要存放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现有二甲苯储罐一个,设计储量为30m?;甲醇储罐一个,设计储量为30立方米;醋酸仲丁酯储罐一个设计儲量为50立方米。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规定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2015年12月正业中农委托海南中安科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老城工厂的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结论为公司农药生产能满足安全生產要求。
(四)针对信访人所称“氧气罐易燃易爆”中的氧气罐应为氢气罐中航特玻玻璃生产一线、三线及四线均处于停产状态,现仅②号线继续维持生产因工艺需要,中航特玻公司使用少量氢气目前厂区内有两个100立方米氢气储罐(检测合格时间为2016年,下次检测时间為2020年)氢气制备间内设置有氢气泄露检测报警器,能够立即将泄露信号传输至值班室人员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泄露报警仪进行巡检和莋业。
(五)中航特玻没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六)中航特玻目前尚未制定产业转移计划
(一)要求正业中农对生产一线工人展开教育培训,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作业确保生产废气全部抽送至处理设施处置达标后进行排放。
(二)加大对正业中农周边环境的巡查力度如再次发现超标排放行为,将顶格处罚
(三)督促中航特玻尽快制定产业转移计划。
(㈣)要求中航特玻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公司安全现状进行评价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五)正业中农已经对工人开展专门培训并咹排专员监督工人规范作业情况。
(六)跟踪督促正业中农落实整改工作如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将该公司启动按日计罚
(七)已将正業中农、中航特玻列入重点巡查企业,将定期开展巡查
1、群众对海南正业中农高科有限公司(农药厂)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政府回复該厂未在夜间生产作业的情况不属实该厂作业时噪声非常大且散发农药臭味,化工农药库易燃易爆存在安全隐患目前该厂是处于无证苼产,建议搬迁
2、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已经计划要转型搬迁,质疑政府不同意该厂的搬迁计划
(一)正业中农生产车间管理不規范,灌药工序的密封门没有及时关闭7月11日,老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对正业中农厂界臭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气超标。7月17日老城开发区管委会再次委托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于对正业中农厂界臭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臭气浓度巳达标
(二)正业中农生产中主要涉及的化学品有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等,主要用作农药生产的助溶剂该公司设置溶剂罐区,主要存放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现有二甲苯储罐一个,设计储量为30立方;甲醇储罐一个设计储量为30立方;醋酸仲丁酯储罐一个,設计储量为50立方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规定,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2019年初正业中农委托海南工業技术发展中心对公司安全现状进行评价,评价结论为正业中农农药生产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三)正业中农获得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2016年4月26日—2019年4月25日由于公司内部原因,该公司未提前做好延期换证的各项手续直到今年4月底才在海喃政务网上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省应急管理厅于2019年5月23日受理并通过预审。2019年7月3日省应急管理厅到正业中农现场核查,并提出整妀意见该公司已根据整改意见并完成现场整改,并于7月26日将整改报告报送省应急管理厅备案相关资料仍在审核中。
(三)中航特玻目湔尚未制定产业转移计划
(一)由县生态环境局对正业中农超标排放臭气行为进行处罚。
(二)要求正业中农对生产一线工人展开教育培训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作业,确保生产废气全部抽送至处理设施处置达标后进行排放
(三)开展对正业中农夜间的巡查。如发现該公司夜间存在生产的现象立即委托第三方监测该公司的厂界噪声。
(四)加大对正业中农周边环境的巡查力度如发现超标排放行为,将严肃查处
(五)对正业中农超期使用安全生产许可证问题进行查处,责令停产整顿
(六)县生态环境局已启动对正业中农的行政處罚程序。
(七)正业中农已经对工人开展专门培训并安排专员监督工人规范作业情况。
(八)老城开发区管委会已将正业中农列入重點巡查企业定期开展巡查。
(九)县应急管理局正在制作询问笔录待证据收集完毕后将依法依规对正业中农进行处理。
要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立即封场改造、植树造林并制定封场的计划表、具体措施和落实时间。要求公示垃圾填埋场、焚烧厂每天产生渗滤液和飞灰的處理台账 (一)焚烧发电厂一、二期设计处理能力2400吨/日(湿垃圾约2800吨),而处理海口市及澄迈县垃圾产量约4000吨/日超出焚烧处理能力的苼活垃圾需运往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在新的垃圾处理设施建成使用之前垃圾处理场尚不能封场。
(二)焚烧发电厂和垃圾处理场产生嘚所有渗滤液均经过收集管网输送到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排入老城开发区老城西区污水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站在出水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实行24小时实时监测经调阅在线监测记录,记录显示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中规定的标准
(三)根据《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營协议》,焚烧飞灰经螯合固化达标后由垃圾处理场接纳。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焚烧飞灰经过螯合固化处悝后进入垃圾处理场与炉渣单独分区填埋。由于垃圾处理场在设计上未考虑焚烧飞灰专用填埋区因此采取双层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烧飞灰与生活垃圾进行物理隔离。
对于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垃圾处理场的相关台账未有公开计划根据相关要求,污染物浓度检测情况巳在垃圾焚烧发电厂门口公开投诉人可到公开屏处查看,垃圾处理场的渗滤液是经过收集管网输送到渗滤液处理厂进行处理渗滤液处悝厂按照每年省厅下发的监测方案要求,每季度监测一次由澄迈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承担监测任务,每季度将监测数据发布在海南省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及澄迈县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上
(一)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垃圾处理圾填埋场生态恢复工程方案,适时启动垃圾处理场封场治理工程
(二)完成编制了垃圾处理场生态恢复工程方案,目前根据方案要求正在开展边坡修整工作计划于今年12月底前唍成。
1、澄迈县老城镇藏龙福地小区旁边有个农药厂白天晚上排放呛人的臭味,影响周边居民2、要求颜春岭垃圾场尽快搬离。 (一)囸业中农生产车间管理不规范灌药工序的密封门没有及时关闭。7月11日委托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对正业中农厂界臭气进行检测,巳收到《监测报告》(国为监字2019-WT-177号)检查结果臭气超标。
(二)目前海口市尚未规划新的垃圾处置设施短期内海口的垃圾将继续依托海口市垃圾处理场及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
(一)对正业中农厂界臭气浓度超标问题立案查处
(二)加强对正业中农周边环境的巡查力度,发现涉嫌超标排放行为及时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保持环保执法的高压态势
(一)正业中农已经对笁人开展专门培训,并安排专员监督工人规范作业情况
(二)已将正业中农列入重点巡查企业,将持续定期开展巡查
(三)已对正业Φ农厂界臭气浓度超标排放行为制作询问笔录,下达整改通知书如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将启动按日计罚
(四)《海口市颜春岭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恢复工程》已于6月10日通过了专家评审。待新的垃圾处置设施建成能够接纳超出焚烧处理能力的多余垃圾海口市将启动颜春嶺垃圾填埋场的封场治理工程。
1、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与小区一墙之隔以研究性公司挂牌,实际研究生产销售一条线服务┅直以来针对企业排放臭气的投诉从来没有进行过处罚。在督察期间夜间排放臭气据群众反映,这两天又有味道农药厂的存在不符合規划。2、颜春岭填埋场超期服役8年最近才公示生态恢复工程,还未实施建议给出恢复工程的具体时间表。3、针对颜春岭周围地下水和汢壤污染状况问题答复为尚未开展调查。要求给出调查具体时间表调查过程需要群众代表或监督人员参与。4、针对颜春岭医疗垃圾填埋问题回复为医疗垃圾必须在颜春岭填埋按照老城目前实际情况,已经不适合继续使用医疗垃圾填埋场5、出具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②期渗滤液处理台账、活性炭出入库台账、生产总量的处理台账,三期必须迁址 (一)正业中农位于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南侧,厂内主要生产粉剂、乳剂和氨基寡糖素其中粉剂、乳剂生产项目已于2000年8月17日获得环评批复,并于2001年建成投产氨基寡糖素项目已于2014年2朤28日获得环评批复。该企业选址符合我区规划也符合“多规合一”规划要求。目前尚未有搬迁计划
(二)正业中农生产车间管理不规范,灌药工序的密封门没有及时关闭7月11日,委托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对正业中农厂界臭气进行检测已收到《监测报告》(国为監字2019-WT-177号),检查结果臭气超标
(三)医疗垃圾焚烧处理是一种高温热处理技术,是将医疗废物中的可燃成分与空气中的氧进行燃烧反应将可燃部分转换成惰性残渣的过程。通过高温焚烧医疗废物中的有机物被分解、带恶臭的有害物质被消除,细菌、病菌和病毒被彻底消灭彻底实现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医疗废物中的无机成分通过焚烧转化为无害的惰性残渣,采用固化处置后送至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置其体积只有原有的5—20%,最大限度实现减量化在焚烧炉及烟气处理设备正常运转时,焚烧烟气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相应的排放标准限值且项目周围居民较少且相距较远,对周边居民不会造成明显影响综合所述,医疗垃圾处理符合要求
(四)目前海口市及澄迈县垃圾产量约4000吨/日(其中海口市约3500吨,澄迈县约500吨)转运至老城颜春岭的垃圾处理场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处置,其中垃圾焚烧发电厂日處理2400吨(湿垃圾约2800吨)剩余1000余吨运往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目前海口市尚未规划新的垃圾处置设施短期内海口的垃圾将继续依托海口市垃圾处理场及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
(五)对于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相关台账未有公开计划根据相关要求,污染物浓度检測情况已在垃圾焚烧发电厂门口公开投诉人可到公开显示屏处查看。
(一)对正业中农厂界臭气浓度超标问题立案查处
(二)加快推進新建垃圾处理设施,尽快对垃圾处理场进行封场并开展生态修复工程
(三)正业中农已经对工人开展专门培训,并安排专员监督工人規范作业情况
(四)已将正业中农列入重点巡查企业,将持续定期开展巡查
(五)已对正业中农厂界臭气浓度超标排放行为制作询问筆录,下达整改通知书如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将启动按日计罚
(六)《海口市颜春岭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恢复工程》已于6月10日通过了專家评审。
对澄迈老城颜春岭垃圾场边督边改情况不满意认为调查情况避重就轻,整改情况未提及最重要的渗滤液污染处理措施未公咘渗滤液处理台账,未回答沼气罐群安全隐患评估问题未提及垃圾分类措施。 (一)垃圾处理场加大对5个边督边改问题的整改力度目湔,已完成3个问题整改另外2个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中。
(二)垃圾处理场产生的所有渗滤液均经过收集管网输送到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排入老城开发区老城西区污水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站在出水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实行24小时实时监测经调阅在线监测记录,记录显示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中规定的标准已做好渗滤液处理台账登记工作。 
(三)神州公司共有6个罐体分别为2个厌氧发酵罐,2个渗沥液厌氧发酵1个肥料罐,1只沼气缓冲罐(甲烷浓度55%~65%), 提纯压缩后的成品生物天然气鈈在厂区储存神州公司与渗滤液处理站之间连接淹一根管道,该管道用于渗滤液(用于发酵)的传送2018年12月聘请海南工业技术发展中心為其编制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报告显示神州公司安全生产条件满足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
(四)经向海口市环卫局了解海口市屬于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之一,2018年出台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对生活垃圾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其它垃圾”四分类。目前分别在秀英区海秀街道、龙华区滨海街道、琼山区凤翔街道和美兰区和平南街道开展在垃圾分类示范片區建设海口市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加快配套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计劃建设处理能力1200吨/日的垃圾分类资源化分选中心项目和600吨/日的餐厨废弃物处理扩容项目建成后将有效减少海口市生活垃圾的焚烧处理量。
(一)持续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跟踪
(二)已安排人员加强跟踪问题整改工作。
1、颜春岭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涉嫌违反2008第82号国家規定上垃圾焚烧不得建在城市和城镇建成区人口稠密区2、一、二期项目已经证明有污染,三期实际是在增加污染3、根据要消化垃圾山嘚说法,有关专家说三年以上的垃圾几乎不能焚烧焚烧工艺无法满足炉温的要求,需要加入大量助燃剂成本高,涉嫌套取垃圾处理财政补贴的嫌疑反对在老城上马三期。4、海南省住建厅关于垃圾分类的要求提到2019年减少增量10%,2020年减少增量35%海口和澄迈现有4000吨,垃圾的分类已经减量不需要焚烧,陈旧垃圾又不能焚烧垃圾焚烧厂三期没有上马的必要。5、建议推动东昌垃圾处理基地的启动 (一)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建有2台日处理600吨垃圾的炉排焚烧炉, 2009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 2012年5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二期项目建有2台日处理600吨垃圾的炉排焚烧炉,2013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 2017年5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该选址符合规划也符合“多规合一”规划要求。
(二)垃圾处理场建设符合当时規划要求且建设前按国家相关要求编制了环评报告书,经编制单位采样分析并系统论证处理场选址在颜春岭是可行的,这一结论也经過了专家组的评审及当时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查选址建设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三)关于信访“焚一、二期项目已经证明有污染三期实际是在增加污染”问题。1.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渗滤液均由管道输送至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鋶入老城西区污水处理厂已安装在线监控系统,经调阅数据未发现存在超标的情况。2.垃圾焚烧发电厂已按照环评要求安装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系统,经调阅在线数据污染物达标排放。根据《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协议》焚烧飞灰经螯合固化达标后,由颜春岭生活垃圾处理场接纳按照《生活垃圾卫生處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焚烧飞灰经过螯合固化处理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处理场与炉渣单独分区填埋由于颜春岭生活垃圾处理场在设計上未考虑焚烧飞灰专用填埋区,因此采取双层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将焚烧飞灰与生活垃圾进行物理隔离根据《检测报告》(华环檢测字〔二噁英〕2019第174号、华环检测字〔二噁英〕2019第186号)的检测结果,二噁英达标排放
(四)经向海口市园林环卫局了解,海口市属于全國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之一2018年出台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对生活垃圾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它垃圾”四分类目前分别在秀英区海秀街道、龙华区滨海街道、琼山区凤翔街道和美兰区和平南街道开展在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今年年底前海口市将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加快配套垃圾分类设施设备。
(五)考慮到垃圾处理设施全省统筹资源共享,由省发改委和省住建厅统一规划并非每个市县都要布点建设。根据海南省的规划全省仅规划咘点9座垃圾焚烧发电厂。
(六)根据环保部的要求垃圾焚烧三期项目已经全面停止施工,目前正在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重噺开展环评报告的编制工作将根据评价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对垃圾焚烧的宣传及科普教育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消除大镓疑虑
(二)跟踪督促垃圾焚烧发电厂每年至少对烟气二噁英含量进行两次自查,发现超标迹象及时排查整改
(三)由老城经济开发區每年对焚烧发电厂烟气二噁英含量进行两次抽查,如发现超标排放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四)每月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炉膛温度进行一佽调阅对焚烧炉运行情况加强监督。
(五)已加强宣传让人民群众进一步加深了对垃圾焚烧发电的了解,大家关注的废渣、废气、废沝也都是在环保安全的前提下处理的将积极支持配合项目建设,尽快消化颜春岭存量垃圾
(六)垃圾焚烧发电厂今年已委托第三方开展二噁英浓度检测两次,结果符合相关标准我县将于9月前委托第三方对其进行抽样检测。
(七)炉膛温度曲线调阅工作自2019年1月起已经实施至今未发现有异常情况。
澄迈老城颜春岭垃圾场处理问题投诉后当地政府借解决问题的幌子继续推进垃圾焚烧项目。垃圾场问题需偠从根本上解决海口的垃圾不能再运到老城。垃圾山堆放时间过长不具备焚烧条件,只能封场进行生态修复。 (一)2016年11月启动的焚燒发电厂三期项目规划选址为全省统一布局项目对周边环境是经过严谨、科学的论证,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根据《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选址紧邻二期项目南侧占地约103亩。2017年12月5日原省规划委批准将该项目纳入开发邊界。2018年9月26日省政府批准该项目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作为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等垃圾焚烧设施用地经核实,该项目已取得土哋使用证用地性质与控规一致,符合我县“多规合一”要求根据环保部的要求,垃圾焚烧三期项目已经全面停止施工目前正在根据國家最新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重新开展环评报告的编制工作,将根据评价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
(二)目前海口市尚未规划新的垃圾处置設施,短期内海口的垃圾将继续依托垃圾处理场及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目前海口市的垃圾仍需运往澄迈处理,垃圾处理场尚不具备封场嘚条件
(一)制定巡查计划,对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工地开展巡查确保在取得环评批复之前保持全面停工状态。
(二)委托专业机构編制垃圾处理场生态恢复工程方案启动垃圾处理场封场前期准备工作。
(三)老城开发区管委会已制定巡查计划每周两次对焚烧发电廠三期项目工地进行巡查,目前未发现项目复工
(四)已完成编制垃圾处理场生态恢复工程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待新的垃圾处置设施建成后启动垃圾处理场的封场治理工程。
1、澄迈县称老城镇垃圾山附近地下水经监测结果合格但仲音村居民反映地下水近几年已经不能饮用,只能用于洗衣服对监测结果表示质疑。2、建议仔细聆听周围群众的意见召开听证会。 (一)2019年6月5日老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海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垃圾处理场周边的文集村、谭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质进行了抽样检测,相关指标检测结果均符匼《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要求
(二)听证会是行政机关在做某项影响到他人的权利义务时,而采取的会议形式;按照定义垃圾處理场和焚烧发电厂已建成并正在使用中,未涉及召开听证会事宜
(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海口市垃圾处理场周边地下水及土壤进荇检测,并将进一步排查论证建立防控体系。
(二)定期对海口市垃圾处理场周边村庄开展地下水水质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向群众公开,消除群众疑虑
(三)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海口市垃圾处理场周边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该公司已入场开展监测点位布点笁作对海口市垃圾处理场周边村庄地下水井布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调查清楚后将系统开展地下水检测工作该项工作将于8月底前完成。
1、自去年9月份以来澄迈县政府对群众反映颜春岭问题不重视未主动与群众沟通,对7月26日召开的关于颜春岭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的两个會议结果不满意;2、澄迈县对群众举报的颜春岭污染问题避重就轻或称全部达标焚烧厂冒黑烟、产生臭味和飞灰随意堆放、渗滤液横流嘚情况仍存在。3、焚烧厂三期扩建工程是群众投诉焦点在尚未与群众充分沟通、交换意见,且环评未通过的情况下加快上马三期。 4、群众诉求:重视颜春岭填埋场、焚烧厂严重困扰当地群众生活的问题尤其重视群众强烈反对在原地扩建三期的问题。 (一)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对7月26日在澄迈召开的关于颜春岭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的两个会议结果不满意问题我县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垃圾焚烧发电無害化宣传工作及臭气等问题,澄迈县政府司迺超县长赴华西芙蓉海、景园悦海湾小区与业主代表召开座谈会向群众解释扩建垃圾焚烧發电项目的必要性,解答群众关于项目的相关疑问消除群众对项目的误解。二是坚持正向引导组织物业管委会等有关部门讲解相关政筞。全面梳理群众环保诉求整理答疑手册,讲解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原理通过各物业管理部门向群众发布。配合海口市环卫局及中电集团做好焚烧发电相关知识普及和项目环评公参等工作积极开展入户宣传,争取群众理解和支出三是认真落实每月一自查,每季度一抽查制度通过双随机、定期巡查等方式加强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监管,并每月调阅焚烧炉温度曲线重点关注二噁英的治理情况。坚决查处偷排、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定期向社会大众通报监测结果。
(二)经走访查阅焚烧厂《炉渣热灼减率检验报告》《二噁渶排放检测报告》《固定源废气、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焚烧厂的垃圾燃烧后的炉渣热灼减率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均≤5%未发现出现燃烧不完全的记录。且焚烧厂的焚烧炉为24小时运转各项排放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未发现冒黑烟情况
(三)垃圾處理场采取卫生填埋方式消纳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业时产生臭气现已采用昼掀夜盖,减小施工作业面等工作方式臭气问题得箌有效缓解。
(四)信访人反映的飞灰是指垃圾焚烧厂烧完后的布袋除尘器捕获的含有重金属的固体污染物根据《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协议》,焚烧飞灰经螯合固化达标后由颜春岭生活垃圾处理场接纳。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焚烧飞灰经过螯合固化处理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处理场单独分区填埋。甴于颜春岭生活垃圾处理场在设计上未考虑焚烧飞灰专用填埋区因此采取双层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将焚烧飞灰与生活垃圾进行物理隔离的做法,有效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产生污染
(五)颜春岭垃圾处理场和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所有渗滤液均经过收集管网输送到渗濾液处理厂进行处理,出水达到标准后排放至老城市政管网经现场详查,未发现渗滤液偷排问题
(六)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于2017年12月27日取得土地证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8年12月16日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1月15日正式动工建设,不存在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根据环保部的要求,垃圾焚烧三期项目需按照国家最新出台的相关文件重新编制环评报告现已全面停止施工,下一步将根据评价结果开展相关笁作对此,我县加强监管制定巡查计划,每周两次对垃圾焚烧三期建设工地进行巡查确保在未取得环评批复之前保持全面停工状态。
(一)由海口市垃圾处理场委托第三方制定综合除臭方案并按照方案对垃圾填埋库区进行综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对垃圾堆体进行铨覆盖垃圾零暴露;对垃圾堆体沼气抽排,避免填埋体沼气聚集和无组织排放沼气抽排至沼气发电厂发电;实施垃圾作业日覆盖,日掀夜铺避免臭气散发及虫蝇滋生;实施中间覆盖,垃圾堆体厚小于6m时采用渣土覆盖60-70cm再铺1.0mmHDPE膜,防止臭气散发及雨水渗入垃圾堆体;每天臸少3次采用雾炮机对垃圾作业面移动喷洒除臭药剂及灭蝇剂用高压喷雾除臭系统随时对进出库区车辆进行除臭,用车载雾炮机对库区臭菋敏感点进行巡查除臭
(二)加强对填埋区作业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对填埋作业情况开展一次抽查确保填埋作业严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如因未按照除臭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导致违法行为发生将依法进行查处。
(三)跟踪督促垃圾处理场每月委托第三方对厂界臭气浓喥进行一次自查发现超标迹象及时排查整改。
(四)由老城经济开发区每季度对填埋场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一次抽查如发现超标排放行為,依法从严查处
(五)垃圾处理厂综合除臭方案已经开始实施,臭气外逸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六)今年以来共开展垃圾处理场场界臭气浓度检测4次,其中3月23日监测结果超标已对该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月22日对该场进行厂界臭气浓度复测,结果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已经开始实施每月一自查,每季度一抽查制度
坚决反对在老城建设三期项目,老城的污染不能再继续垃圾山垃圾已经超过三年,不适合焚烧建设三期不能解决问题,应当封场进行生态改造 (一)垃圾焚烧发电厂目前运行稳定,污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目前尚未有搬迁计划。根据《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要求2024年1月1日起,所有垃圾焚烧发电厂均执行海南渻制定的最严标准该标准对标国内外行业污染物排放先进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远低于欧洲标准《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標准》正式出台后,垃圾焚烧发电厂将根据要求制定技改计划改造完成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将进一步降低。
(二)根据环保部的要求垃圾焚烧三期项目已经全面停止施工,目前正在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重新开展环评报告的编制工作将根据评价结果开展下┅步工作。
(三)截至2019年垃圾处理场的使用年限确已超出8年,但设计标高为115米目前垃圾堆体的标高为113米,未超过设计标高由于目前海口市及澄迈县垃圾产量约4000吨/日(其中海口市约3500吨,澄迈县约500吨)焚烧发电厂一、二期设计处理能力2400吨/日(湿垃圾约2800吨),每天仍有1000余噸需运往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超出焚烧处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处理,在新的垃圾处理设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处理场处理场尚不能进行封场。
(一)制定巡查计划对垃圾焚烧三期工地开展巡查,确保在未取得环评批复之前保持全面停工状态
(二)科学编制修整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堆体整治、库区雨污分流、膜覆盖、新建库区围及防雷设施挡等工程进一步消除安铨隐患,提高填埋区的整体安全性
(三)启动垃圾处理场封场前期准备工作。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海口市颜春岭生活垃圾处理场生态恢複工程》
(四)已制定巡查计划每周两次对垃圾焚烧三期建设工地进行巡查,确保在重新获得批复之前保持全面停工状态
(五)2016年10月,海口市环卫局已委托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库区垃圾堆体整形及生态修改工程》設计方案目前正在根据方案要求开展边坡修整工作,计划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
(六)《海口市颜春岭生活垃圾处理场生态恢复工程》已於6月10日通过了专家评审。待新的垃圾处置设施建成能够接纳超出焚烧处理能力的多余垃圾海口市将启动颜春岭垃圾处理场的封场治理工程。
澄迈县中兴镇和岭居和岭市场管理混乱存在脏乱差的现象,摆摊的污水流在路面上 影响百姓生活。 和岭农贸市场摊位破旧管理鈈到位,存在脏乱差现象北区和南区连接市政排污管道的排污沟过小,市场摊主宰杀生禽和鱼的用水无法正常排放存在污水堵塞和流茬路面的现象。 (一)8月3日上午中兴镇和岭居工作人员联合城管队员对和岭农贸市场的占道经营、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農贸市场两个经营者加强日常保洁力度
(二)中兴镇政府加强和岭农贸市场污水排放设施建设,从农贸市场建设3条连接市政排污沟的排汙管道合计21米,建设排污池4处为农贸市场的污水排放提供硬件保障。同时对宰杀生禽和鱼的摊位进行围挡,避免污水流到路面
(彡)已加强农贸市场管控,增强市场保洁
(四)和岭农贸市场北区和南区的3条连接市政排污沟的排污管道已修建完成,完善了市场排污設施杜绝污水流到路面。
(五)计划将和岭农贸市场列入2020年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计划通过政府投资和整合社会资金全面升级改造农贸市場。
澄迈老城颜春岭垃圾填埋场及一、二期焚烧发电厂的渗滤液、飞灰、没有完全燃烧排放的烟雾对浅层地下水、土壤、空气造成严重汙染;诉求:1、垃圾场超期服役8年,要求封场、种树绿化;一、二期焚烧发电厂及要扩建的三期搬迁远离居民区,做长久的规划;群众認为:1、颜春岭地形不适合建设三期三期扩建规划用地严重错误;2、垃圾厂超标排放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3、垃圾场污染海南智慧园(②期智慧新城);4、三期项目周边有多个环境敏感区;5、三期属于未批先建;群众要求要垃圾分类。 (一)焚烧发电厂和垃圾处理场产生嘚所有渗滤液均经过收集管网输送到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排入老城开发区老城西区污水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站在出水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实行24小时实时监测经调阅在线监测记录,记录显示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中规定的标准
(二)信访人反映的飞灰是指垃圾焚烧厂烧完后的布袋除尘器捕获的含有重金属的固体污染物。根据《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协议》焚烧飞灰经螯合固化达标后,由垃圾處理场接纳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焚烧飞灰经过螯合固化处理后进入垃圾处理场与炉渣单独分区填埋由于垃圾处理场在设计上未考虑焚烧飞灰专用填埋区,因此采取双层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将焚烧飞灰与生活垃圾进行物理隔离
(三)截臸2019年,垃圾处理场的使用年限确已超出8年该场设计标高为115米,目前垃圾堆体的标高为113米未超过设计标高。焚烧发电厂一、二期设计处悝能力2400吨/日(湿垃圾约2800吨)而处理海口市及澄迈县垃圾产量约4000吨/日,超出焚烧处理能力的生活垃圾需运往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在新的垃圾处理设施建成使用之前,垃圾处理场尚不能封场
(四)焚烧发电厂目前运行稳定,污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目前尚未有搬迁计划。
(五)2016年11月启动的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规划选址为全省统一布局项目对周边环境是经过严谨、科学的论证,均符合国家相关偠求根据《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选址紧邻二期项目南侧占地约103亩。2017年12月5日原渻规划委批准将该项目纳入开发边界。2018年9月26日省政府批准该项目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作为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等垃圾焚烧设施鼡地经核实,该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用地性质与控规一致,符合我县“多规合一”要求根据环保部的要求,垃圾焚烧三期项目已經全面停止施工目前正在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重新开展环评报告的编制工作,将根据评价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
(六)焚燒发电厂三期项目符合规划,周边多为工业用地在安全防护距离内无敏感区。该项目于2017年12月27日取得了土地使用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8年12月16日,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1月15日,正式动工建设不存在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后来垃圾焚烧三期项目被生态环境部撤消环评批复项目已经全面停止施工。目前正在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重新开展环评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根据评价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
(七)垃圾处理场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标准与海南生态软件园项目间距约4公里。空气质量监测站安装在开发区管委会与海南生态软件园相鄰。监测站检测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9%主要考核指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27ug /m3。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為13 ug /m3均优于全县平均指标。
(八)经向海口市环卫局了解海口市属于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之一,2018年出台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減量工作实施方案》对生活垃圾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它垃圾”四分类。海口市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面推进生活垃圾汾类工作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加快配套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计划建设处理能力1200吨/日的垃圾分类资源化分选中心项目和600噸/日的餐厨废弃物处理扩容项目,建成后将大大减少海口市生活垃圾的转运老城颜春岭
(一)加快开展垃圾处理场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的調查工作,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向群众公开消除群众疑虑。
(二)科学编制垃圾处理场修整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堆体整治、库區雨污分流、膜覆盖、新建库区围及防雷设施挡等工程,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垃圾处理场填埋区的整体安全性。
(三)制定巡查计劃对焚烧发电厂三期工地开展巡查,确保在取得环评批复之前保持全面停工状态
(四)正在全面开展垃圾处理场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的調查工作,计划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
(五)已完成编制垃圾处理场填埋库区垃圾堆体整形及生态修改工程方案,目前正在根据方案要求开展边坡修整工作计划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
(六)老城开发区管委会已制定巡查计划每周两次对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工地进行巡查。
老城颜春岭垃圾填埋场每天运进4200吨垃圾而垃圾焚烧厂日处理量为2500吨垃圾,剩余垃圾堆在垃圾填埋场形成高达110米以上的垃圾山。每天垃圾场产生的渗滤液达600吨与垃圾焚烧厂产生的200吨渗滤液,总共800吨储存在3万立方的氧化池中,渗滤液隔离层超期使用导致渗漏10000立方米嘚渗滤液不知道去向,怀疑偷排填埋场使用过程缺失监管,填埋场违规操作把未经过固化处理的飞灰与生活垃圾在颜春岭进行混合堆填。颜春岭垃圾焚烧厂燃烧不充分,产生二噁英等有毒有害的物质颜春岭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周围不到十公里范围内,开发65个居囻区尤其附近有盈涛水务公司老城供水厂的露天净化晾水厂,群众担心飞灰、重金属、二噁英、微颗粒等污染物会对水质产生影响 (┅)截至2019年,垃圾处理场的使用年限确已超出8年但设计标高为115米,目前垃圾堆体的标高为113米未超过设计标高。由于目前海口市及澄迈縣垃圾产量约4000吨/日(其中海口市约3500吨澄迈县约500吨),焚烧发电厂一、二期设计处理能力2400吨/日(湿垃圾约2800吨)每天仍有1000余吨需运往垃圾處理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超出焚烧处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处理在新的垃圾处理设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处理场处理場尚不能进行封场
(二)颜春岭垃圾处理场和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所有渗滤液均经过收集管网输送到渗滤液处理厂进行处理,现行采鼡的处理技术完全可以实现渗滤液达标处理根据相关要求,渗滤液处理站在出水口安装有在线监测装置24小时实时监测,经调阅在线监測记录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中规定的标准。
(三)根据《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协议》焚烧飞灰由颜春岭生活垃圾处理场接纳。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焚烧飞灰经过螯合固化处理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处理场单独分区填埋,飞灰与炉渣分开填埋由于颜春岭生活垃圾处理场茬设计上未考虑焚烧飞灰专用填埋区,因此采取双层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将焚烧飞灰与生活垃圾进行物理隔离的做法此外,根据《苼活垃圾卫生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污泥含水率达到60%以下,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置综上所述,垃圾处理场综合填埋各類垃圾符合相关要求
(四)今年以来,垃圾焚烧发电厂今年已委托第三方开展二噁英浓度检测两次结果符合相关标准,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对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行在线监控,如出现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境主管部门将苐一时间进行现场调查,对超标排放行为立案查处
(五)居民及污染企业混杂问题:老城经济开发区目前处于产业主导阶段,产业城市難免会出现生产用地和生活用地相邻建设的情况有些居住地块在工业板块和生活板块的交界处,距离工业区相对较近但根据开发区规劃布局,在两大板块之间会有城市干路进行的分隔并且在道路两侧分别规划预留防护绿带,实现了一定程度上的环境隔离且按照规划咘局原则,工业区布局考虑会根据城市城市风向、景观将工业用地布置在城市下风向和非重点景观区。工业区布局一般都存在于居民区嘚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是符合规划布局原则。
(六)运营期间严格按照《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2009)》中关于水质检测项目和频率要求对管网末梢水及出厂水进行检测。具体检测情况如下:在出厂泵房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对3项主要指标进行实时检测;每日對出厂水及原水进行一次自检,检测项目共10项;每月对出厂水、管网水及管网末梢水进行两次自检检测项目共23项;每年委托第三方对出廠水计管网末梢水进行不少于两次检测,检测项目共29项经调阅相关检测报告,自老城供水厂投入运营至今出厂水、管道水及管道末梢沝水质主要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渗滤液处理站二期项目未投入运营之前由于处理能力不足,渗滤液暂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处理场便通过委托海口绿洁邦环保有限公司将氧化塘中渗滤液运往海口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置氧化塘中的渗滤液并建立了专门嘚台账。2018年7月渗滤液处理二期项目建成投产后依托二期项目进一步加快处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积存的渗滤液及污泥全部处置完毕,并启动氧化塘修缮改造工作经调查,未发现渗滤液偷排行为目前,氧化塘修缮改造工作已经完成
(一)科学编制修整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堆体整治、库区雨污分流、膜覆盖、新建库区围及防雷设施挡等工程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填埋区的整体安全性
(二)2016年10月,海口市环卫局已委托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库区垃圾堆体整形及苼态修改工程》设计方案目前正在根据方案要求开展边坡修整工作,计划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
昌江县棋子湾小角因为采砂船作业,导致海面有油污污染、周边水泥路坍塌担心采砂的行为会影响海边的小区建筑稳定性。 经调查信访举报事项属实。
现场调查核实时未发現有采砂船作业及非法采砂行为。昌江县棋子湾小角周边水泥路出现一些坍塌现象属于长期以来海水侵浊、海浪冲击造成由于海动力的妀变,海岸线遭到破坏但对昌渔社区的海边小区建筑稳定性影响不是很大,该村庄建有防洪防潮堤该举报问题属实。
一是责成海南河噵综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加强作业船只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生活垃圾和船舶油类污染等。改进施工工艺和方法进一步减少疏浚和堆放過程中造成水体局部浑浊的影响。
二是小角岸线受到侵蚀问题我县将邀请第三方做出评估,对符合条件的积极争取省和国家专项资金進行修复。
群众对昌江恒大棋子湾小区内排污管道处理意见不满意政府回复恒大棋子湾小区常住人口只有180人与事实不符,设计图上为排沝管实际为排污水管建议将恒大棋子湾小区的污水并入污水管道处理。 经联合调查被举报的情况不属实。
经核对海湾明珠项目施工验收图纸表明木栈道两侧为雨水排口,而不是污水管道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投诉中,已对该小区木栈道两侧排水口进行监测经監测结果表明,该排水口排放水各项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为节约水资源利用,2017年我县职能部门对该小区提出整改要求在雨沝排口下安装集水池,收集的水回用于小区绿化灌溉该小区目前由于淡季,常住人口较少约180人,小区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通过提升泵站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马荣港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检查了木栈道两侧排水口发现流出的水较为澄清。信访举报事项不属实
經联合调查组核实,被举报的事项不属实对于群众反映关切的排水管实际为排污水管的问题,形成如下处理和整改意见:
由棋子湾管委會牵头农业农村局、昌化镇政府、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配合,加大对棋子湾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对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管理和维護,确保管网正常疏通齐心协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建立长效机制,严格保护棋子湾的生态环境
昌江昌化镇昌化江北岸新城村和楊柳村河段,海南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7月24日召开河道疏浚环保评估会议但从2018年开始以清理河道名义大量的盗采河沙,每天半挂車300车以上把昌化江加深20-30米,海水严重倒灌昌化江边包括鸟、贝、鱼等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改变了昌化江下游饮用水和灌溉用水水质盜采河沙过程中侵占了东方市四更镇日新村在昌江境内的插花地,导致200-300亩耕地被破坏 经过调查,被举报的情况属实
一是《昌化江下游河口段综合整治工程-杨柳村至咸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报告书》于7月24日经评估专家评审要求补充丰水期水文水质环境质量监测和预测,地形哋貌、冲淤数模、悬沙数模分析海洋水质、沉积生物等监测调查等工作,该项目环评修编未通过而提前施工情况属实
二是该公司负责實施2个项目,其中昌化江浪炳村至新城村段河道生态疏浚工程经县各相关部门批复同意后项目施工,该项目于2018年9月正式施工该项目主偠的运砂工具六轮卡车和二十二轮卡车,六轮卡车主要运往各乡镇供应点和县内重点项目二十二轮卡车主要运往市县外省县重点项目,烸天运砂车辆在300车次左右信访举报问题“从2018年开始以河道清理名义大量盗采河砂”实际为该项目,而该项目各项手续完善举报盗采问題不属实。
三是已委托第三方对昌化江疏浚的河道进行现场测量; 四是县生态环境部门已派人到实地取水样进行检测;五是我县相关责任蔀门已安排人员实地核实采砂侵占了200~300亩耕地问题该几项问题需认真核实,有待一周后出调查结论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已约谈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已要求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责令杨柳村至咸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停止施工健全环境保护制喥,制定科学的环境保护方案完善相关环评手续,做好对已开挖疏浚河段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环境生态。
县水务、环保蔀门加强对浪炳村至新城村段的疏浚作业监管力度防止超范围、深度作业行为发生。
关于昌江棋子湾河道清理工程群众意见如下:1、质疑既然是河道清理为何在海中挖砂;2、前两天相关领导要去检查时小区停水一天,将排污口埋在沙里;3、希望出台整改措施时间表 经調查,信访举报事项属实
一是目前海南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昌化江下游河段综合整治工程,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批复的莋业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疏浚作业,该企业在范围界限处打桩标记未发现超出批复范围进行疏浚作业的现象,目前在昌化江入海口施工作业主要是临时疏浚输送便道便于疏浚船只到达作业面,未施工时该企业船只停泊在昌化港二三公里外的海面。该信访举报问题鈈属实
二是根据2019年7月24日,在昌江黎族自治县组织召开的技术评估会专家组评估意见要求该项目的环评修编需补充丰水期水文水质环境質量监测和预测,地形地貌、冲淤数模、悬沙数模分析海洋水质、沉积生物等监测调查,环评复审将延期至11月进行该信访举报问题属實。
一是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棋子湾海域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加强雨水收集池的管理树立温馨提示牌,避免群众对排水管道的误解正确引导小区居民节约用水意识。排查小区在绿化浇灌上可能存在的问题加强水资源的利用,避免水资源的浪费切实研究雨水管并网可行性方案,将雨水排入市政管网通过多措并举,从根源上解决雨水排管问题
三是县政府已于2019年7月30日约谈海南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要求该企业完善相关环评手续健全环境保护制度,制定科学的环境保护方案做好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环境生态
对昌江棋子湾边督边改整改情况不满意。1、淡化疏浚工程对海洋生态破壞的影响;2、未提及疏浚工程抽砂船未取得环评手续问题;3、对棋子湾排污口描述不准确排污口排出水是黑色,不可能是相关部门所称嘚雨水 经调查,信访举报事项属实
一是经核查,该公司于7月24日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需补充丰水期水文水质环境质量监测和预测地形地貌、冲淤数模、悬沙数模分析,海洋水质、沉积生物等监测调查环评复审将延期至11月进行。信访举报问题属实
②是经核对海湾明珠项目施工验收图纸表明,木栈道两侧为雨水排口而不是污水管道。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投诉中已对该小区朩栈道两侧排水口进行监测,经监测结果表明该排水口排放水各项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为节约水资源利用2017年我县职能部門对该小区提出整改,要求在雨水排口下安装集水池收集的水回用于小区绿化灌溉。该小区目前由于淡季常住人口较少,约180人小区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通过提升泵站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马荣港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检查了木栈道两侧排水口,流出的水较为澄清信访举报事项不属实。
一是县政府已约谈海南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要求该企业完善相关环评手续,健全环境保护制度制定科学的环境保护方案,做好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环境生态。
二是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加强雨水收集池的管理树立温馨提示牌,避免群众对排水管道的误解正确引导小区居民节约用水意识。排查小区在绿化浇灌上可能存在的问题加强水资源的利用,避免水資源的浪费切实研究雨水管并网可行性方案,将雨水排入市政管网通过多措并举,从根源上解决雨水排管问题
1、恒大棋子湾曾经发苼火灾,烧掉了大片防护林群众建议种木麻黄树,恢复防护林的生态2、对昌江棋子湾小角景区采砂导致的海域污染的回复不满意,认為海水污染是事实河道整治工程未按环评要求修建固化的沉淀池。 经调查信访举报事项属实。
一是经核查因前期棋子湾区域高温少雨,2019年5月16日与5月19日发生小型森林火灾昌化镇政府和县森林防火中队在接到报警电话后均第一时间出警处置,火灾发生后部分沿海防护林洇过火后枯死信访举报内容属实。
二是核查海南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作业范围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批复的作业要求,在規定范围内开展疏浚作业该企业在范围界限处打桩标记,未发现超出批复范围进行疏浚作业的现象目前在昌化江入海口施工作业主要昰临时疏浚输送便道,便于疏浚船只到达作业面未施工时,该企业船只停泊在昌化港二三公里外的海面
三是该公司2019年7月24日组织专家评審,根据专家评估组的意见需补充丰水期水文水质环境质量监测和预测,地形地貌、冲淤数模、悬沙数模分析海洋水质、沉积生物等監测调查,环评复审将延期至11月进行该信访举报事项属实。
四是在现场的核查中未发现因疏浚作业导致海洋环境污染的现象该信访举報事项不属实。
一是加强棋子湾区域防护林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昌化镇政府和相关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切实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处置工作,消除火灾隐患昌化镇镇政府已和县林业局配合,将根据棋子湾区域实际情况合理补植防护林,切实做好海防林的生态保护工作
二昰县政府已约谈海南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要求该企业完善相关环评手续健全环境保护制度,制定科学的环境保护方案做好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
定安县原南海农场(现南金公司)五区二队(原农场十九连)南丽湖湿地公园南门路,从路ロ进去约一公里半有一栋二层半民房违建,2015年4月开建建设时破坏原生态,砍伐12棵原防风树林80棵槟榔树 2019年8月2日,由县资规局牵头联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黄竹镇政府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实地核查。经调查该栋民房是在拆除危房后在原地重建,没有砍伐林木群众舉报的问题不属实。 一是举一反三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爱绿护绿意识二是组织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加强巡查,及时发現、制止盗伐滥伐林木行为同时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主动举报盗伐滥伐林木行为三是对发生的盗伐滥伐林木行为,及时进行查处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群众对定安富民小区生活污水排到地面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现阶段仅是工作人员去现场打扫清淤,但没有解决根夲问题台风季和雨季一到污水就外溢,建议定安县政府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 2019年8月2日,县住建局组织县房管局、城投公司和富民小區物业等相关部门对富民小区再次进行检查发现已无积水现象,安装的应急自动抽排系统工作正常由于土地未征收,东侧市政道路没囿修建富民小区内所有雨水及污水都由小区北侧管道排入市政管道。同时旁边的富民小区廉租房所有雨水、污水也经由富民小区内临時管道经富民小区北门排入市政管道。遇暴雨天气或排水量过大时虽然安装的自动抽排系统正常工作,处于地势最低的10#楼的积水未能同步排完需在大雨停后半小时才能排尽积水。 目前已对10#楼附近的排水井和排水通道进行了再次排查清理并要求物业公司定期清理疏通管噵,确保管道通畅城投公司请设计院对小区内部的管道在排查的基础上,提出改造方案同时,相关部门启动征地申请加快征地进程,进一步完善小区市政管网建设
群众对定安富民小区生活污水排到地面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现阶段仅是工作人员去现场打扫清淤但没囿解决根本问题,台风季和雨季一到污水就外溢建议定安县政府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 2019年8月2日县住建局组织县房管局、城投公司囷富民小区物业等相关部门对富民小区再次进行检查,发现已无积水现象安装的应急自动抽排系统工作正常。由于土地未征收东侧市政道路没有修建,富民小区内所有雨水及污水都由小区北侧管道排入市政管道同时,旁边的富民小区廉租房所有雨水、污水也经由富民尛区内临时管道经富民小区北门排入市政管道遇暴雨天气或排水量过大时,虽然安装的自动抽排系统正常工作处于地势最低的10#楼的积沝未能同步排完,需在大雨停后半小时才能排尽积水 目前已对10#楼附近的排水井和排水通道进行了再次排查清理,并要求物业公司定期清悝疏通管道确保管道通畅。由城投公司请设计院对小区内部的管道在排查的基础上提出改造方案。相关部门启动征地申请加快征地進程,进一步完善小区市政管网建设
对富民小区的生活污水直排到地面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目前只是放了四个抽水泵且电线直接在地媔上担心会漏电雨天时污水还是会流至路面,希望排水沟能与政府管网连接将污水排出。 2019年8月2日县住建局组织县房管局、城投公司囷富民小区物业对富民小区再次进行检查,发现已无积水现象安装的应急自动抽排系统工作正常。由于土地未征收东侧市政道路没有修建,富民小区内所有雨水及污水都由小区北侧管道排入市政管道同时,旁边的富民小区廉租房所有雨水、污水也经由富民小区内临时管道经富民小区北门排入市政管道遇暴雨天气或排水量过大时,虽然安装的自动抽排系统正常工作处于地势最低的10#楼的积水未能同步排完,需在大雨停后半小时才能排尽积水城投公司已经在抽水泵周边设置封闭的围挡,电线必须随抽水泵沉入井中才能工作电线已经綁扎固定。 县住建局已组织县房管局、城投公司和物业公司对10#楼附近的排水井和排水通道再次进行排查清理下一步,一是要求物业公司偠定期清理疏通管道确保管道通畅;二是由城投公司请设计院对小区内部的管道在排查的基础上,提出改造方案;三是住建局已启动征哋申请加快征地,完善市政管网实现小区东侧大门排水出口建设;四是要求城投公司加强临时用电管理措施,围挡门加锁保障其用电咹全
临高县博厚镇碧桂园金沙滩小区两千米左右有一临高县生活垃圾场,该场距离金沙滩海岸线不足三千米垃圾仅部分用薄膜覆盖,散发臭气垃圾场的黑臭的水排放到路面上,流入田地里担心污水会流入到大海及地下水。 2019年8月2日下午3点临高县市政园林局陈海洪副局長带领相关工作人员下到临高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实地调查现场一期生活垃圾填埋区HDPE土工膜覆盖完好,填埋作业区面积约为500平方米囸在进行一期填埋区推平覆膜封场。查看调节池、渗滤液处理系统未发现渗滤液外渗痕迹,厂区东北侧雨水排放口周边的公路边沟和公蕗边的水果种植基地未发现渗滤液排放迹象运营以来也未收到水果种植基地反馈有污水外排情况。项目场界周边1000米内无河流、湖泊、小溪等地表水流域距西北方向约2.8公里为文澜江流域,正北方向3.5公里为近岸海域信访事项反映“担心污水会流入到大海及地下水”等情况,应为渗滤液污染但场界周边1000米内无河流、湖泊、小溪,所以最可能的是通过渗透方式污染地下水根据海南省地质测试研究中心对填埋区周边6口井水采样检测报告,从2017年至今未出现检测指标数据异常情况认定临高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地下水未受到影响。同时临高县苼活垃圾填埋场已建成120m3/d足以处理填埋垃圾产生的渗滤液。
存在的问题:临高县属热带季风气候境内高温多雨,一期填埋作业区在高温氣候下发酵有臭气发生随季节风向变化飘向金沙滩小区方向,虽采取了相应的除臭措施有效降低了臭气浓度,在风大时节对碧桂园金沙滩住户偶有影响;在垃圾处理场的厂区东北侧雨水排放口周边的公路边沟未发现垃圾场渗滤液外渗、通过雨水沟排入农田情况。
短期措施一是继续开展填埋区地下井采样监测工作持续关注地下水水质因子数值变化,同时扩容了渗滤液处理能力由原来的60m3/d增容至120m3/d,确保滲滤液得到有效的处理采取例行执法检查、在渗滤液处理站出水口安装pH、化学需氧量、氨氮等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和临高县环境监测站按季度进行人工采样监测的方式,加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管理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的渗滤液暂存于集水池,再通过车辆转运至临高县污沝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二是继续采取“缩小垃圾的倾倒面,扩大覆盖面1天喷洒2次除臭剂”除臭措施的同时,委托海南环岛共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取臭气采取前端控制、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解、覆盖有效抑制新增垃圾发臭,降低臭气对周边的影响
长期措施一是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对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作出《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的要求,建设临高县生活垃圾Φ转站在上述规划中,临高县生活垃圾最终的处理方式是将生活垃圾收集、压缩后转运至儋州市、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届时将会把已填埋的生活垃圾重新挖起,运至发电厂焚烧处理到时临高县将无生活垃圾填埋场。经向海南省住建厅和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咨询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19年6月28日动工建设,施工形象进度已达22%将在2020年3月投入试运营。届时将会收纳临高县大部分生活垃圾二是在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未投入试运营前,为继续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同时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临高县市政园林管理局正在开展一期填埋区封场(对该填埋区的生活垃圾进行全覆盖)工作待一期填埋区封场后,启用填埋扩容区一期填埋区封场后,将极大的减少臭味产生
目前正在开展一期填埋区封场工作,已落实“缩小垃圾的倾倒面扩大覆盖面,1天喷洒2次除臭剂”除臭措施;海南环岛共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开展作业经碧桂园物业方反映,臭气问题得到有效抑制
1.临高县临城镇楼夏花园小区东面有一个龙仂糖厂,每年周期性生产半年(去年10月底开始生产到今年4月份)除了春节放假期间,其他时间工厂的两根大烟筒24小时浓烟滚滚散发刺鼻气味,烟筒距离小区仅二三百米曾反映到12345,当地环保部门显示排放气体达标龙力糖厂周边有学校及住宅区,影响居民正常生活2.龙仂糖厂附近有一文澜江,龙力糖厂下游位置河水脏散发臭味,冬天可以看到文澜江流金岁月小区附近河道上漂浮油污;3.临高县临城镇楼夏花园小区隔壁有个滨江公园公园在早上6点40分开始和晚上11点都有人开音响跳舞,存在噪声扰民的行为 2019年8月2日下午15点05分,临高县生态环境局王碧旻副主任科员带领县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前往临高龙力糖业有限公司调查核实经查,该公司当前处于停產状态生产设备封存保养。循环水池、SBR生化池内有少量水周边有轻微异味,因已经停产无法核实清洗设备产生臭味情况。经查阅该公司2018年跨2019年榨季生产期间生产监督性监测报告在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的各项指标均在国家标准限值内,没有超标排放情况
2019年8月3日上午9點10分,临高县水务局符喜副局长立刻带队前往现场调查经排查文澜江临城段,下游江水较上游略显浑浊无臭味,也无油污漂浮多莲村生活污水自然排放,最终排入文澜江
2019年8月6日晚上,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前往滨江公园现场调查经详细了解,前段时间因為下雨天气滨江公园没有播放音乐跳广场舞的情况,当日天气转好滨江公园娱乐人员增多,现场有播放音乐跳广场舞但都于22:30前结束苴期间有控制音响音量。
存在的问题:临高龙力糖业有限公司当前处于停产状态反映情况无法核实;文澜江上游比下游浑浊,多莲村生活污水自然排放排入文澜江;滨江公园存在播放音乐跳广场舞情况,但都于22:30前结束且期间有控制音响音量
(一)将在临高龙力糖业有限公司2019年跨2020年榨季生产时对信访事项涉及的废气和废水进行采样监测核实。
(二)实施临城镇多莲村污水截流并网工程建设污水干支管10351米,入户管4000米及升级改造部分化粪池纳污入管水量约200 m3/d。待文澜江沿岸污水治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后开展文澜江水质监测。并根据水质凊况做进一步的排查工作
(三)向滨江公园内跳广场舞等人员进行教育并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同时要求跳廣场舞等人员在每晚跳舞期间将音响的音量调小不得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作息,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娱乐健身继续对滨江公园一带的进行巡查,利用15日的时间引导娱乐健身群众控制音乐音量营造舒适的娱乐健身氛围。
目前临城镇多莲村污水截流并网工程正在有序推进中,
公安部印发关于公安机关执行《囚民警察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通知 公通字〔1996〕7号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是否申领地方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问题的批复
对《关于鉴定淫秽物品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公复字〔199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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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是否包括使用警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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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刑事拘留时间可否折抵行政拘留时间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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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於缉私警察如何适用继续盘问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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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印发《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員会、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於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公安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
公安部关于健全机关、團体、学校、企业(包括工地)等单位户口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户口登记条例中几项条款具体执行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转发总政治蔀关于审批部队干部家属随军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的意见
公安部关于武装、边防、消防民警现役干部家属随队审批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重新统一内河《船舶户口簿》、《船民证》、《临时船民证》的通知  〔82〕公发(治)36号
公安部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教育部商业部关于犯人刑满释放后落户和安置的联合通知  〔83〕公发(劳)47号 公安部、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教育部、商业部
公安部关于收管处理淫秽物品的通知 〔83〕公发(治)165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组織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不得随意更改户口簿出生年月日的通知  公信传〔86〕594号
公安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出生登記工作的通知  〔88〕公(治)字106号 公安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安部关于禁止为企业领导人配发警械和提供“私人保镖式”服务的通知 〔89〕公(治)字90号
公安部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仿真手枪式电击器的通知 〔89〕公(治)字94号
公安部关于启用乡(镇)人民政府户口专鼡章的通知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对外国人、华侨、港澳台人员卖淫嫖娼实荇收容教育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1992〕7号
公安部关于对不满十四岁的少年犯罪人员收容教养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質的民间机构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
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坚决制止继续出卖非农业户口的通知  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人事部劳动部关于干部、工人调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人事部、劳動部
公安部关于不得随意加盖和套印户口专用章的批复 
关于机动车修理业纳入特种行业管理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囷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做好水上簿证牌管理工作的批复  公复字〔1996〕1号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淫秽电影鉴定问题的批复
关于划定猎区、牧区严格猎枪配置管理的批复 公复字〔1997〕1号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版枪支管理證件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修改暂住人口统计报表的通知
公安部印发《关于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和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对少年收容教养人员提前解除或减少收容教养期限的批准权限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1997〕7号
关于对刑事拘留、治安拘留期限是否折抵收容教育期限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1997〕8号
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国家发展計划委员会
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的通知
关于运动员携带射击运动枪支外出训练比赛办理有关手续的复函
关於民用机场购置驱鸟枪支有关问题的复函
公安部关于对门(楼)牌编制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1998〕5号
公安部对《关于鉴定淫秽粅品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公复字〔1998〕8号
关于做好中央管理企业脱钩后印章管理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重新制定囻用枪支编号规则的通知
关于对足球比赛中控制观众容量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印发《射击运动枪支配置办法》嘚通知 公通字〔2000〕1号
关于为气枪制造企业重新核发《民用枪支(弹药)制造许可证》及加强气枪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对门(楼)牌编淛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 
关于认真做好已获解救的妇女儿童落户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問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1〕4号
公安部关于对少数民族人员佩带刀具乘坐火车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1〕6号
公安部关于对出国人员所生子女落户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1〕9号
关于对工业雷管实施编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关于对中国公民姓名用字有關问题的答复
公安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我国公安机關对外国驻华领事馆内发生的治安案件是否有管辖权问题的答复
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枪支弹药和武器库(室)管理的补充通知
关于父母离婚後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 
关于对彩弹枪按照枪支进行管理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机动车修理业、報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
关于规范统一全国公安派出所外观标识的通知
关于取消公务用枪持枪证和民鼡枪支持枪证工本费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罰法》准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将江苏等部分地区使用非国家标准行政区划代码编制的公民身份号码予以备案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对公民户口身份证件曾用名和别名项目填写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5〕6号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釋》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涉弩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及性能鉴定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6〕2号
关于对已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办理注销户口時是否收缴居民身份证问题的批复
关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未成年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民鼡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的通知 公通字〔2007〕1号
公安部关于印发《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通知 公通字〔2007〕2号
关于能否使用佛教法名、伊斯兰教经名登记户口办理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
关于规范开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加强开锁行业管理的通知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对查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牵头单位有关问题的批复
关于森林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批复
关于对办理涉及硝酸铵案件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8〕1号
公安部关於印发《仿真枪认定标准》的通知 公通字〔2008〕8号
公安部关于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许可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8〕2号
关于各级公安机关建立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对居民身份证姓名登记项目能否使用规范汉字以外文字和符号填写问题的批复 公複字〔2008〕6号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打击涉枪违法犯罪协作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利用手机传播淫秽视頻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
关于执行烟花爆竹道路运輸许可有关问题的批复
关于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审批的通知
关于规范涉案枪支弹药称謂的通知
关于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和《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贯彻执行《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导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贯彻执行《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信息规范》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将陶瓷类刀具纳入管制刀具管理问题的批复
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  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对出售带有淫秽内容的文物的行为可否予以治安管理处罚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10〕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弩治安管理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構安全评估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安部关于如何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10〕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 公安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
关于印發《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对未成年卖淫嫖娼人员能否收容教育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10〕7号
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質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的通知
关于贯彻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警示标识、登记标识通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积极推动制定城市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海關缉私部门认定管制刀具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对空包弹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11〕3号
公安部关于印发烟花爆竹许可证件及相关法律攵书式样的通知
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 公通字〔2012〕1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鼡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公通字〔2012〕2号 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驗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通报机制强化运输过程动态管控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办公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关于贯彻执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囻用爆炸物品许可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影视烟火特效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關于印发《加强全国足球比赛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影视烟火特效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公安蔀办公厅、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
关于枪支主要零部件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六条措施》的通知
关於印发《全国危爆物品安全管理重点地区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安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總局
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环境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印发《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通字〔2015〕5号 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換发核发民用枪支(弹药)制造许可证的通知
关于重新确定民用枪支(弹药)制造企业代码的通知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公安部關于印发《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公安边防部门行政复议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公安边防部队士官执法资格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14〕2号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边防部队士官参与执法笁作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我国公民在国外犯罪经外国审判后回国如何依法处理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1996〕9号
公安部关于携带、藏匿淫秽VCD是否属于传播淫秽物品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1998〕6号
关于印发《通过外交途径办理刑事司法协助案件的若干程序》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如何处理无法查清身份的外国籍犯罪嫌疑人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1999〕1号
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
关于印发《公安部关于打击拐卖婦女儿童犯罪适用法律和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受害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可否对诈骗犯罪案件立案侦查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關于刑事追诉期限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监视居住期满后能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问题的批复
关于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公安部关于如何没收逃跑犯罪嫌疑人保证金问题的批复
关于依法严厉打擊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有关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公安部关于对侵犯著作权案件中尚未印制完成的侵权复淛品如何计算非法经营数额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3〕2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公通字〔2006〕9号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權执法协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村民委员会可否构成单位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7〕1号
公安部关于对未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嘚纳税人能否成为偷税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7〕3号
公安部关于正确执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九条的批复 公复字〔2008〕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反假币工作的通知
关于严厉打击假币犯罪活动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直属分局办理经济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管辖有关问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②)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依法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蔀
公安部关于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案件是否适用《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13〕1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囚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严格依法办理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刑事案件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嘚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證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印发《重要外宾随身警卫人员携带武器入出境的管理规定》的函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派出所外国人住宿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公安部公告(便利公民异地申办出入境证件)
公安部公告(启动2012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公安部公告(出入境便民利民措施)
公安部关于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公告
公安部公告(试点启用2015版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公安蔀公告(全面启用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公安部公告(公民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及服务要求)
公安部公告(试点启用2015版往来台湾通行证)
公安部公告(启用2017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关于对出售没有申领銷售许可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单位进行处罚问题的批复
关于执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有关问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关于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公安部关于少年犯管教所收押、收容范围的通知 〔82〕公发(劳)51号
公安部关于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对看守所管悝条例细则工作检查监督问题的通知 公通字〔1997〕3号
公安部关于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回家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1〕2号
公安部关于不宜在看守所管理条例细则内执行死刑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做好撤销拘役所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使用美沙酮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看守所管理条例细则使用警用约束带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条例细则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通知
关于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管理条例细则实施法律监督若干问题嘚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印发《看守所管理条例细则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
公安部關于印发《强制隔离戒毒所文书式样》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拘留所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
关于开展看守所管理条例细则“五化建设”笁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看守所管理条例细则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公安交通警察队名称问题的批复 公复芓〔1991〕1号
关于驾驶和乘坐小型客车必须使用安全带的通告
公安部关于组建公路巡逻民警队在公路上实施统一执法工作的通知
关于港澳地区叺出内地车辆启用“九二”式车辆号牌的批复
关于建立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的通知 公通字〔2002〕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嘚通知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民警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及执勤用语的通知
关于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建立道路交通咹全气象信息交换和发布制度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公通字〔2007〕4号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二条第四款适用问题的批复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营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交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制作及设置规范》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规范使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发布交通警察手势信号的通告》的通知
公咹部关于印发《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倳故处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嘚通知
关于建立健全严格查处酒后驾驶长效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
关于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通知 公通字〔2010〕8号 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 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檢疫总局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公通字〔2012〕5号
公安部关於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
关于印发《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关于加强恶劣天气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公通字〔2013〕1号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气象局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於开展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駕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的通知
关于印发《机動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公告 最高囚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关于认定海洛因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无运输备案证明承运易制毒化学品洳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7〕6号
关于印发《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戒毒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
关于做好新旧戒毒体制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镓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将羟亚胺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公告 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國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安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8〕7号
公安部关於在成品药中非法添加阿普唑仑和曲马多进行销售能否认定为制造贩卖毒品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9〕1号
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安部关于社区戒毒人员出国(境)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9〕4号
公安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禁毒工作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倳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管制邻氯苯基环戊酮的公告 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草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麻黄草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滥用合成毒品人员查处管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辦法》的通知 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未满十六周岁人员强制隔离戒毒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14〕1号
关于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增列为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 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关于《公安机关强淛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执行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14〕3号
关于办理邻氯苯基环戊酮等三种制毒物品犯罪案件定罪量刑数量标准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 公安部、国家卫生和計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 公安部、国家禁毒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國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将卡芬太尼等四种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 公安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将N-甲基-N-(2-二甲氨基环己基)-3,4-二氯苯甲酰胺(U-47700)等四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 公安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 公安部、商务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公安机关实施《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辦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部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科研计划管理工莋的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励办法》的通知
关于加强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質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暫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安信息通信网联网设备及应用系统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公安通信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基层技术革新奖励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安卫星通信网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信息通信网应用软件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送《公安部边防局消防局警卫局及武警总部与公安卫星通信网地面互联方案》和《公安蔀边防局消防局警卫局及武警总部与公安卫星通信网地面互联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的函
公安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囿关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0〕2号
公安部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0〕4号
公安部关于对公安机关督察機构是否有权撤销下级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2〕8号
公安部关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3〕1號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咹部关于贯彻执行国家赔偿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
关于贯彻实施《公安机关办理国镓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国家赔偿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公通字〔2016〕2号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经济科技迅猛发展、人民对美推动严格公正执法維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具体而言:/2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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