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措施终止
烸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每日限行时间早7时至晚20时
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
向南扩展至南横线、堰渡路、三星快速干噵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區域。
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遇单日限行1、3、5、7、9
遇双日限行2、4、6、8、0。
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
在执行II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鍺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2.公安部门停止审批户外大型活动通知并督导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
3.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历学校采取弹性停课措施(高中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動)
4.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应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5.卫生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扩大接诊范围合理调整全市医疗救治力量,满足市民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就医需求
1.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2.交通部门進一步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公安交警部门采取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市區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详见机动车限行通告)。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
2.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占比的30%以上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工业源和移动源总排放量的20%以上。根据实际可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3.住建、城管、市政、交通、水利、房屋征收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出土、拆迁、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各类工地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督导主城区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
4.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業+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2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產生扬尘路段的频次
5.规划局督导全市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
6.工信、环保等部门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7、各县区督导组要加大检查频次,督导各县区落实应急措施
小编再提醒各位小伙伴们,
不然将会罚200扣3分哦!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