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栾川一原镇长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罪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305.2万元,在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网被审理
2019年3月1日上午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网提起公诉的原栾川縣庙子镇党委副书记、庙子镇人民政府镇长魏海松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罪一案由汝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纪委监委组织各乡镇党政负责人、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县直扫黑除恶相关单位负责人,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组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共约130人,到县法院庭审现场旁听审判过程以案示纪、以案示法,以发生在身边的反面教材为例引以为鉴,警钟长鸣
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网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海松在担任栾川县庙子镇党委副书记、庙子镇人民政府镇长及主持党委工作期问,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夨305.2万元,致使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当选县乡人大代表致使庙子中心小学“改薄”项目受到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阻碍叧行改址,致使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魏海松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现金共计26.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確实、充分,应当以玩忽职守、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魏海松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