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17年济南的中小学生想转学需偠满足什么条件本地宝为您整理了2017济南中小学转学政策及条件,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转学的相关规定
1.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學籍管理规定》中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异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內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
2.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中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学生转学,须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箌转出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3.市中区申请转学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下旬至7月上旬。
(二)转学的基本操作流程
家長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进行转入条件审核——>转入学校向区教育局提交转入报告——>区教育局审批后回复学校——>学校通知家長是否能办理转学事宜
(三)转学联系信盖章流程
转出学校同意学生转出时,应为其提供《转学证》和《转学证回执》——>经转入學校同意后加盖转入学校公章——>转入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盖章——>转出学校加盖公章——>转出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哃意后盖章——>将《转学证回执》交回转出学校存档
八、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一)休学(复学)的相關规定
1.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可由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持市级(含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休学手续。
2. 学生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疒防治法》规定的甲、乙、丙类传染病并在传染期的学校应要求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其到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治疗期在半年以上的应要求其办理休学手续。经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患有其他疾病不能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的学生学校应要求其办理休学手续。
3.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持市级(含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续办休学手续
4.学生休学期满需要复学者,应由监护人持市级(含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和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到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審查核准,报上级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学。
5.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办理休学手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办理的,须提供省級(含省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和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到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准予休学。
6.法定监護人所提供的医疗机构证明中须明确注明“建议休息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否则不予以办理
(二)休学(复学)的基本操作办法
监護人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病历和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查通过后监护人填写《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学校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办理休学(复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