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墙上出现很多床上黑色芝麻小虫子的小虫子,有翅膀和触角,关灯之后拿手机手电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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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现家里墙上有小虫子在爬
niuzha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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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现家里墙上有小虫子在爬
最近发现家里有小虫子在墙上爬,虫子大小不到1mm,如果您的视力达不到1.5的话,建议离墙近点观察,才有可能发现,或者拿个手电筒看。在网上了百度了才知道是因为潮湿引起的,可能前段时间雨下太多,我相信不止我一家有,哪位邻居有比较好的除虫经验,拿出来分享下哦,最近下了班就拿手电筒找虫子,见一只杀一只,搞得我最近做梦都是虫子,崩溃。。。图片是在网上找的经过放大后的,实际很小很小。(不是白蚁)
niuzha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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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天使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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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悦居太多虫子了,我住4期中间层的,都打死6种不同类型的虫子了,有种黑色甲虫一样的看起来很猛,一飞屋里面就往门缝钻,我找螺丝刀才从门缝里面把他挖出来。小孩看到4期靠高铁旁的小公园有不少荔枝树,想去摘荔枝吃,没想到那里滋生蚊虫,蚊子特别多,特别猛,一去就赶紧跑回家,荔枝没有摘到,反而给蚊子咬了20多个包。有邻居不怕蚊子的,可以去那里摘荔枝吃。
PUTONG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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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知道为何有这种虫子了,因为墙角或者哪里潮湿发霉引来的,我家里突然出现好多这种小虫子,聚集在靠阳台那边的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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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像跳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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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家厨房水槽附近也很多,很小很小,不注意看不到,还会跳呢
温暖的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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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没去留意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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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家也有。&这些天都是用消毒水擦地板,要好点,但这个从根本上还是消除不了,&但少很多。&
niuzha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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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杀虫药喷好像效果可以,一喷就死,周末再来全面灭杀。
niuzha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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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准备了生石灰、除湿袋防止潮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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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我还以为就我家有呢,原来大家家里都有啊,那种虫子真的还会跳,小小的,不仔细看看不到,我以为是床垫的问题,把床垫给扔掉了一张,原来大家家里都有呢,有什么好治理的办法发来哈
niuzha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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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家里的虫子没有了。
niuzha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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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现在还有这种虫子话,你可以上淘宝找一下杀潮虫的喷剂。[maomaomhx]( 18:07:15)天,我还以为就我家有呢,原来大家家里都有啊,那种虫子真的还会跳,小小的,不仔细看看不到,我以为是床垫的问题,把床垫给扔掉了一张,原来大家家里都有呢,有什么好治理的办法发来哈
打酱油so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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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新发现了这种小虫,不过我LG说是跳蚤,他没有看到过,一说跳就是跳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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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惊心,古代虫子更多,我们算幸福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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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也到处都是,好讨厌,你找到解决办法了么?[niuzhatang]( 17:13:24)
mickey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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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也是这种,好小好小,不仔细看都看不到,杀虫就好些,过些天又有[fayeher]( 13:44:10)我终于知道为何有这种虫子了,因为墙角或者哪里潮湿发霉引来的,我家里突然出现好多这种小虫子,聚集在靠阳台那边的墙角
samuel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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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二期6栋。我家&有2&种虫,&都是很小的,比蚂蚁还小!一种是&在墙角潮湿部位爬行的。另一种是&黑色,会跳的。请问&这些是&什么虫啊?&&如何灭绝?&&&&
头上冒火肚里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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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给它们起名“潮湿虫”,一般水池边,花盆底下都好多。
mickey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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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家也是这两种[samuel-08-23 18:52:04)我在二期6栋。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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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在广告业务)最近家里出现一些黑色虫子 但是不咬人 会爬会跳 但是不会飞 在晚上出现在灯附近 很烦人 喷了效果好一点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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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家里出现一些黑色虫子 但是不咬人 会爬会跳 但是不会飞 在晚上出现在灯附近 很烦人 喷了效果好一点
但是好一点 其他房间也有 虫子是长方形 有2个明显的触角 很小 大约2毫米长 一毫米宽 用手指头按会跳走 但是跳不远
我有更好的答案
对人体没什么影响。不咬人的。不是跳蚤。通常在潮湿,发霉或者凌乱的的死角出现我知道,那个虫虫白话我知道,但普通话我不会读,打字不会。我打个谐音的名字。随手指甲都可以弄死它。太多的话喷杀虫剂:“角鸥”。那个家伙喜欢亮的热的地方,夜晚会飞到有灯光的地方
采纳率:12%
是不是跳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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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xe6b9;家里飞进来好几只虫子,红色,透明翅膀,很难打死,是什么虫,咬人吗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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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飞进来好几只虫子,红色,透明翅膀,很难打死,是什么虫,咬人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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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水蚁(繁殖型长翅的白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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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xe6b9;用科学的态度交流 打破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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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黑暗中注视着你(黑段子集锦)
我在黑暗中注视着你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知道自己将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死去。
  现在,我有两个消息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当你看完这本书后,你能选择自己的死亡日期和方式。
  坏消息是:好消息是真的。我,没有骗你。
-你会听老人言吗?
  冬夜,永远是那么寒入骨髓。
  周妍似乎已经习惯这样的寒冷,她理了理羽绒服,走上了公交站台,等待那班每夜如同为自己一人而开的末班车。
  可平日里只有周妍的孤独站台,今夜却多了一个男人。
  厚厚的大衣,高高的领子遮住了半张脸。周妍走到他身边,两人并肩静静站着。
  “其实,你不该坐这班车的。”男人似乎想了很久,终于开口道。
  “啊?”周妍张了张嘴,僵冷的喉咙让声音有些钝钝的。
  “你听过老人们说的关于末班车的故事吗?”男人没等周妍回答,自顾自地讲了起来。
  “老人们总说,11点以后,是不能独自在外游荡的,容易被另一个世界的东西缠上。如果11点还不能回家,那么,听见陌生人叫自己的名字千万别回答,感觉有人拍自己的肩膀千万不能回头,特别是不能接触那些与另一个世界有任何联系的东西,比如,末班车。”
  男人顿了顿,“因为,老人言,末班车不是给活人坐的,而为了送那些还在这个世界的停留的东西回去,防止他们缠着晚归的人。曾经有一个人,下夜班回家,坐上了一辆末班车。车上坐着许多人,却静得连呼吸声都听不见。这个人有些害怕,想下车,可无论他怎么叫喊,司机都像听不见一样。最后,他身边的一个老头终于说话了,‘小伙子,你不该上车的,你往后看看,你觉得你还能下去吗。’这个人回过头,透过后车玻璃,他看见远处自己躺在地上。原来,他和司机都被鬼遮住了眼,根本不知道一场车祸已经发生。”
  男人讲完了故事。
  周妍有些发怔。
  “你不上车吗?”男人突然转过头,周妍看到了一双温柔的眼睛。
  周妍这才发现,那辆末班车不知何时已停在了自己身边,与以往不同,这次车里多了几个乘客,在灯光映射下,面目不清。
  “你,上不上?”司机毫无生气的声音传来
  周妍和那个男人都没有动。
  末班车开走了。
  周妍感觉到身边的男人松了一口气。
  “你有没有想过,或许我就是故事里的那个男人。”走在一条昏暗的小巷,男人突然说道。
  “你不是。”
  “为什么?”男人饶有兴趣地看着她。
  “因为你有影子,老人们说,鬼是没有影子的。”周妍笑了笑。
  “老人们说的你也信?”男人终于哈哈大笑起来,这个女人太可爱了,一个小小的鬼故事就将她吓住了,还同意让他送她回家。
  “当然,你看,我就没有。”周妍的声音让男人伸出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他慢慢地看向地面,的确,只有他一个人的影子。
  昏暗的灯光下,他看见周妍身上的羽绒服颜色有些奇怪,暗红,如陈旧的血……
  “老人们还说,男人不要随便向女人许承诺,许下了就必须遵守。”周妍又笑了笑,声音仍有些钝钝的。
  “所以,现在送我回家吧。”
 林涵觉得家里一定是来了贼。
  可警察却说没有任何遭窃的痕迹,而且公寓监控录像也没有拍到有陌生人的出入。
  大家都觉得她是因为裴宇的死而导致精神有些异常。
  可林涵知道不是自己在胡思乱想,家里绝对有什么东西被偷了。
  抱着双臂,林涵颓然地坐在沙发上,心痛阵阵袭来。自裴宇车祸逝世后,她就一直过得浑浑噩噩的。若不是他最后那一句“好好生活下去”,她怕是早已随他而去了吧。很多人都劝她换一个住所,睹物思人,这是载满逝者气息的小公寓给未亡人最严酷的惩罚。可林涵拒绝了,她似乎认为,守着心痛,就能守住她和裴宇的所有。
  警察不再来,偷窃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
  有一晚林涵起来上厕所,发现客厅有个人影。她打开客厅灯,却已不见那人的身影,同样不见的,还有自己放在茶几上的一条项链。
  还有一次,她从噩梦中醒来,却感觉到黑暗中有个人正在翻她的抽屉,她忍住不出声。待窃贼走后,发现那副裴宇送自己的紫色手套不见了。
  “这贼真是,偷东西跟蚂蚁搬家似的。”林涵边往嘴里塞汉堡包,边对身边的席莉莉说。
  “不是贼,是‘偷东西的小人’吧。”席莉莉笑了笑。
  除了还是称家里来了贼,林涵的一切都渐渐好了起来。不再系着裴宇给她买的围巾哭、不再把裴宇的衣服洗了又晒晒了又洗,甚至她最爱的那条水晶项链也未见她戴了… …
  “如果我死了,你不准忘记我,更不准喜欢其他女人。”
  “如果我死了,就忘记我,好好生活下去。”
  林涵不知为何梦到这样一段对话,只是早上起床时,发现自己眼角全湿了。
  她把床下有些发霉的旧书搬到阳台上去晒。真是的,那么空的书柜,怎么还把书放床底下!
  林涵对自己的生活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比如自己衣柜为什么有一半是空的,编号的歌碟为什么有一些对不上号,茶杯垫为什么有两个… …不过林涵懒得去想,她还得计划去旅游的事呢。
  擦电视柜的时候,林涵发现一个卡在墙角的相框,里面是一个陌生男人的背影,逆着光,有些看不清。
  是以前的住户留下来的?
  林涵翻到背面,发现后面有三个小字,笔迹竟有些像自己的。
  那三个字是:“我爱你”
  林涵摸了摸眼睛,诶,自己怎么哭了?
3、敲门的人
放下笔,小米揉了揉发酸的眼睛。台灯下面的电子时钟正指向1点50分。
  四周静谧得仿佛空气都停止了呼吸。
  “今晚一定要抓住敲门的人!”
  小米是这所大学的大四学生,这个时候,同学们基本都出去实习了,只有少数考研的学生还留在学校,小米就是其中之一。而学校为了腾寝室给新生住,就让她们搬到了学校靠西墙的最破旧的这栋宿舍楼来。
  每一个学校都有那么几件恐怖传说,而女生宿舍往往是这类传说最集中的地方。刚搬进来时小米就曾听过许多关于这栋旧楼的恐怖故事。像什么公用厕所第三格门上的人脸,开水房悬挂着的白色身影,晚上上楼梯时听见身后有咚咚声千万不能回头,否则会有一个满脸鲜血的单腿女人让你帮她找腿… …
  小米对这些传说只是一笑置之,她顺利地申请到了独住的资格,开始了她的闭关大计。刚开始的一个月,除了空气中永远弥漫的那股腐败的味道外,其他的都让小米十分满意。可最近却发生了一件让小米很困惑的事情。
  每到凌晨两点,总会有敲门声响起,“咚咚咚”。
  可等小米打开门,门外却空无一人。小米最初以为是谁在提醒她早点休息了,可不管她睡得多早,敲门声都会在凌晨两点的时候响起,感激渐渐变成了愤怒。
  看了看手表,小米将手放在门把手上。就不信今天抓不到你。
  “咚……”敲门声如约而至。
  小米猛地拉开门。
  长长的走廊,空无一人。
  第二天,和同学小敏去校外超市买东西的路上,小米一直打着哈欠。恍惚之间,听见小敏尖叫了一声。
  “怎么了!”小米忙问。
  “别往右看!”小敏拉着小米想走。
  “什么?”小米下意识地往右看去。
  一只腐烂的死老鼠正静静地躺在路边,小米最怕的便是老鼠,当即就干呕起来。
  回学校时,路过一个十字路口。看见前方围着一群人。
  小敏拉着小米挤了进去,看见一辆面目全非的自行车被卷进一辆货车轮下,然后是一些暗红色,然后……
  “别往左看!”旁边一位大叔善意地呵斥小米。
  可小米已经看了过去… …
  顿时,大脑一片空白。进校门时,门口摆小摊的老婆婆跟她说话,她也没理。眼前,只有那一半已被压扁的红白相间的脑袋。
  回寝室蒙头睡到深夜
  醒来已是凌晨1点59分。
  1点59!她突然感到喉咙很干。
  “咚咚咚… …”敲门声又响了起来。
  小米本能地不想靠近那扇门,可敲门声却越来越急迫。
  终于,小米压抑住恐惧,慢慢打开门,左看、右看,果然还是没人。
  正欲转身,大脑中电光火石般闪过一句话。一阵酥冷从脚底窜起。
  进校门时,那个老婆婆似乎对她说……
  “不要往上看!”
  小米下意识地抬起了头… …
 你为身体散发的香味而欣喜吗。有种嗅觉灵敏的家伙,也很喜欢。
  欣欣爱上一个微友。觉得他浪漫,迷人,也许还痴情,她幻想着。
  因为约了他两次都没有成功。这样的男人很少是吗?
  欣欣第三次想约他,没有直接说。?
  闲散的聊着:我买了一瓶香水,很好闻。?
  ??他:噢?
  欣:擦在身体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味道。
  他:我的世界里你的味道正在弥漫。
  ?欣:嘻嘻, 你知道香水擦在哪儿味道最好?
  他:要我帮忙吗?!
  欣:你在哪儿?
  他:在想你的地方。
  ?........
  ?他们约好第二天见面。
  ?欣欣特意去买一款他提过香水。
  尽管她试那香水时感觉并不是很好。
  ?但它混合她的气味,他会喜欢。不是吗?
  夜幕中,她在天桥下等了二十分钟。
  突然觉得害怕,打电话让她的朋友来陪她等。
  就在她挂掉电话的时候,她看到一个黝黑的男人,眼睛散着亮光。
  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她联想起某种兽。
  她故作镇定的问:你这么晚才来?
  他说:我一直在这里看着你。
  她问:那我怎么没见?
  他答:我太黑了!
  她笑说:那还穿黑衣服。
  突然她很想摸摸他的衣服,那轮廓让她着迷。
  他看出她的心思说:你最好别摸。
她已经伸出手。还没有触到他,就被他搂住。
  他搂的很松。她和他的身体依然有点距离。
  就在这距离间,他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埋头嗅着她的身体。
  当她受惊的挣扎时,不小心触到了他的身体,觉得很奇怪。
  她摸着,一下又一下。终于确定,他根本没穿衣服。
  而他的皮肤本身就是黑色的,有细细的绒毛。
  她拼命的推开他。掉头就跑。
  她想她的朋友就要到了。
  她告诉自己:别怕。
  她不敢回头,不敢停下。终于看到一辆车,是朋友的车。
  上车后她紧张的讲:我要被吓死了,那个人皮肤很黑,不穿衣服,浑身是毛……
  朋友听她说完,缓缓的摘下手套问:象我身上的这种吗?
  她呆住了,看着他一边开始脱衣服,一边喃喃的说:又闻到这种香味了……
 男人忽然后悔结婚了,因为他越来越看不透这个女人他的妻子。
  他不帅,甚至有点丑,而且年龄也大,他唯一值得骄傲和自豪的是他有钱,很多很多的钱。
  而女人非常漂亮,漂亮得过了头,不仅仅是相貌,还有身材、气质。
  他并不缺女人,但他还是无可救药地迷恋上了她,并想方设法把她娶到了手。
  这没什么不对头,因为这是男人的通病,男人总是想霸占一切美好的东西。
  他曾一直以为她是为了钱才跟了他的,可现在他才发现,这场婚姻并不简单,因为他发现他错了,这个女人并不爱钱,因此他担心女人跟他结婚的目的,他不相信没有目的的婚姻,所以他后悔了。
  女人平日总是一副素颜,不买首饰和化妆品,也不像一般富太太那样整天购物、搓麻将。
  他发现女人的行为有些怪异,女人明明没有工作的,但女人却像他一样,每天都是早出晚归,女人每次回来都气喘吁吁的,累得满头大汗。他知道女人是不爱运动的,更不喜欢劳动,他很奇怪,于是问女人,女人支吾着说不出原因。
  他没有继续追问,第二天他早早吃过饭便去上班了。但中途他又折了回来,因为他实在是好奇,他想看看这个女人天天都在忙什么,他隐隐约约觉得可能这就是她跟自己结婚的原因,他决定跟踪她。
  他看到女人出了门,向别墅后面的山上而去了。
  他紧紧地跟着,观察着女人。
  女人进了树林,然后从杂草丛里抽出一把铲子,就地挖了起来。渐渐,挖出的土堆积了老高,女人张望一番便跳了下去。
  一定有鬼!他悄悄走上前,观察一会儿后也像女人一样跳下。
  里面果然别有洞天,忽然他看到前方有光亮泻出来,他一步一步悄悄掩了过去,他要看看,这女人每天到底都在搞什么名堂。
  近了,终于看到了!他看到一个石室,石室中间摆着个黑木棺材,两只白色的蜡烛静静地燃着,映照着室内的一切。而女人,此刻正趴在棺材上,手在打开的棺材里面不停地摸索着什么,一边摸索嘴里还一边咀嚼,终于,她收回了手,而手中拿的,赫然便是人的手指!
  他有些忍不住,再也看不下去,他无论如何也料不到,她竟然会是这样一个变态的疯女人,居然吃死人的尸体!
  原来她每天那么劳累却是为了挖坟做这种恶心的事情,他无法想象每天夜里自己都和这样的一个女人同床共枕。
  他干呕着,缓缓向后退去,“嘎嘣”一声,他脚下一滑,好象踩断了什么东西,到底踩断的是什么,他已无暇去想,因为女人已经注意到这边的异动了。女人诡异地看着这边,一边笑一边向这边走来,眼睛发着炯炯的光,想要看透隐在黑暗中的人。
  他慌了,转身就跑,踉踉跄跄,慌不择路地跑,哪里还顾得上辨别什么方向。但他发现,他怎么都甩不掉女人,身后高跟鞋的声音“嗒嗒”地响着,隐隐约约的,还有让他感到毛骨悚然的咀嚼声传来。
  他没想到这个地方竟这么长,好像没有尽头般,这一切的一切时刻都在折磨着他的神经,他即将崩溃了。他实在跑不动了,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而这时,女人的高跟鞋声也消失了。
  周围一片死寂,静地可怕,只剩下他的喘气声。但他知道,危险还没有消失,那女人肯定潜伏在不远处,正伺机杀他,可能扑上来咬住他的脖颈,也可能是掏出一把刀刺进他的身体。
  他静静地观察着周围,没有发现女人,却感到有风扑来。风,证明有出口,他强打起精神向风吹来的方向走去,而女人那阴魂不散的高跟鞋声又响起了。
  他又跑了起来,拐过两个弯,他终于看到了那个透着光的半人高的出口。
  他钻进去,却感到什么东西抓住了自己的脚,他惊惶地踢着腿,猛地向前钻去。
  此时此刻,女人正站在那个石室门外,听到远处传来的一声喊叫,她笑了。
  她出了这里,又埋好了那些土,然后若无其事地回了别墅,从口袋里拿出一根用高级硅胶做的仿真手指埋在花园里。
  现在,她终于如愿成了这个别墅的真正主人。
  第二天,报纸登出一则富豪投河自杀的消息,但另人不解的是,自杀的那位富豪鞋上沾着一条绳子,绳子的一头绑着一块不规则形状的石头。
  然而,谁都不知道的是他家别墅后的山上有神秘的地洞和地道,更不知这地洞和地道通向那河。
郝敏在医院工作,每天回家都很晚。可她发现最近丈夫钱刚回家的时间比她还晚。
  原来是丈夫升了职,每天都有一些巴结他的人请吃饭,如果只是吃喝也罢了,但郝敏在他身上闻到了别的女人的香水味。
  他变心了,郝敏悲伤地想。
  看着回到家倒头就睡的钱刚,郝敏禁不住偷偷抽泣。
  “怎么了?”钱刚还没睡熟,听到哭声,迷迷糊糊地问。
  郝敏伏进钱刚怀里,轻轻摩挲着他的胸膛,感受着他的心和温暖。
  “你还爱我吗?”
  “……爱。”不知是睡着了还是在犹豫,钱刚好一会儿才回答。
  郝敏打开床头灯,亲了钱刚一口,起身下了床。半晌,她提着工具箱回来,打开,拿出一把手术刀。
  钱刚早已睡去,胸膛随着呼吸一起一伏,郝敏推他一下,没动静,稍微用力再推,依然。
  他要上班,又要在自己和其他女人身边周旋,一定很累吧!
  想着,郝敏举起手术刀,手术刀泛着冰冷的光,轻柔而又不失凌厉地划过钱刚的胸。
  心脏被取出来,桃状,深红,且晶莹。郝敏微微颤着,捧着钱刚的心细看,有自己,还有他们可爱的女儿。
  终于,她在心的右下角发现一块坏死的地方,那是不同于心脏整体颜色的鲜红,因为钱刚变心不久,刚刚有了别的女人,那小块变异的地方有三个隐约的小字:陈艳妮。
  原来那个女人叫陈艳妮,从名字看,应该是个年轻妩媚的女人吧!
  郝敏咬牙切了下去。
  钱刚早上醒来感到心隐隐作痛,他有心脏病,动过刀,胸口至今有一条蜈蚣状的疤。
  郝敏煲了一碗汤,盛好,端给钱刚:“喝了就好了!”
  这是郝敏用心熬的补心汤,喝了,关于那个女人的一切都将随着钱刚的排泄而不复存在。
  汤的味道鲜美,很管用,喝了几口,钱刚感觉好多了。钱丽看爸爸喝得津津有味,也嚷着要喝,郝敏瞪女儿一眼:“不许喝!”
  “来,爸爸给丽丽喝。”
  “不行,这是给你养身体的!”
  说完郝敏拉着女儿出去吃饭了。
  妈妈传下的这个御夫之法很管用,钱刚现在每天都按时下班回家了。
  但不久,郝敏发现钱刚又开始迟归,她又拿起了手术刀,然后第二天熬补心汤,给钱刚喝。
  可后来,钱刚依然回来很晚,于是,动刀,煲汤,外遇,动刀……
  慢慢行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钱刚开始觉得郝敏不可理喻,一份汤而已,女儿想喝却得自己偷偷地给她。
  他问郝敏:“你熬的汤女儿很喜欢,为什么不许孩子喝?”
  郝敏颤了一下,问:“你给她喝了?”
  钱刚点头。郝敏腿一软,差点昏倒。
  妈妈曾说过,一次只能熬一碗,只能本人喝,否则便会失效。
  晚上,郝敏又剖开了钱刚的胸膛,她发现,钱刚的心已经变得她不认识了。这么长时间,她却一直没发觉,心已成不规则形状,颜色深浅交杂,各种女人的名字不仅没排出,反而遍及了整个心,自己的名字却在不觉间被挤得不可见了。
  因为女儿分享补心汤,导致效果不彻底,也因为自己只顾排挤别的女人,没尽到作为妻子的本份,导致自己也没了地位。
  她知道,丈夫这次是真的变心了。
  “离婚吧!”
  早上醒来后,郝敏对钱刚说。
  她没有再熬汤,因为没必要了。
7、前世今生
 她苦苦哀求他放手,他抓着她,始终不肯松,“放开你,留我一个人又如何活得下去?况且早晚都会落得粉身碎骨。”
  连续十几天暴雨,悬崖在塌陷,她的位置已岌岌可危,“我下去了,就能少一份负重,也许你就能等到获救的那天。”
  “你别再说了,前世我不放手,今生亦会如此。”
  “你好傻!”她脸上湿润,却不知是泪还是雨水。
  不过,应该是雨水吧,她毕竟只是一尊塑像而已。
  终于,她还是掉了下去,随之的还有他的一截断臂,他死不松手,即使他的胳膊早已因风吹日晒有了裂痕。
  不久,他也掉了下去,当呼呼地风声提示着他正在堕入万丈深渊时,他没惊,反而心安了,因为他还是和她在一起。她在深渊不会孤单,他也不会因苟且偷生而难过。
  三年前,曾有一对情侣在此遇了难。那时也像现在一样,男子抓着女孩的手不松,救援的人来迟了一步,只能眼睁睁看着这对情侣双双坠入了深渊。他们的爱感动了所有人,于是有人发起捐款,集资在此立了两尊塑像以表对这种至死不渝的真爱的钦敬。
  雨终于停了,两具摔得支离破碎的塑像静静躺在悬崖下。
  “如果有下辈子,你还会拉我吗?”
  他望着她,笑得温暖:“会。”
  云淡风清,阳光明媚,悬崖边沿,两棵植物刚刚萌芽,它们紧紧挨着。其实,如果细看,你便会看到它们的叶子缠着彼此。
  都夜里十点了,加班完毕的张正才回家,骑着他那辆旧得掉渣的自行车。
  那是他当初结婚时买的三大件之一,所以骑了这么些年一直舍不得扔。
  张正今年五十三,算起来,结婚都三十年了。这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城,既非交通要地又没什么夜生活供人消遣,十点多,路上的车已经少很多了。
  自行车“嘎吱——嘎吱——”地响着,似不愿服老的呐喊,又似不堪负重的哀鸣,“嘎吱——嘎吱——”,“嘎吱——嘎吱——”……
  正骑得平稳,路上好像有什么东西阻碍,“咯噔”一下,屁股被震得微微发疼。
  “哎呀!”身后传来一个尖细的叫声。
  接着,一个苍老沙哑地直揪人心的声音喊道:“快来人啊!出人命啦!……”
  张正一惊,忙捏了刹车掉头返回刚才被硌的地方,竟四下无人。突然,一束强光打来,还没等有所反应,张正就感觉自己羽毛一样轻飘飘地飞了出去,然后摔下。
  强光停也没停,继续呼啸着惶惶逃走了。
  张正浑身血污,躺在冰冷的马路上,等待着死亡。张正觉得此刻的世界安静极了,马上要睡着了一样。路灯朦朦胧胧的,他看到不远处过来一老一少两个妇人。
  “哎呀!”少妇看到他惊呼一声。
  老妇人也扯着怪异的腔调喊道:“快来人啊!出人命啦!……”
  还是朦朦胧胧的,张正闭上了酸涩的眼……
 男人本是个不值一文的无名小卒,因为女人娘家人的扶持和帮助,才成就了一番自己的事业,得以上位。
  男人的奋斗历程连同他的商业帝国成了传奇,有电视台想为男人做一次专访,请他讲讲自己的成功心得。相应的,女人作为男人生命里不可或缺的贤内助,也在被邀之列。
  然而,男人却带了另一个女人去做节目,而不是她。
  女人理解男人的做法,但依然感到心寒,他是嫌自己丑,上不了台面。
  男子是好面子的动物,尤其是成功的男人,他们需要的是拿得出手的女伴,哪怕只是逢场做戏。
  负心的男人!女人看着谈笑风生的他和那个美艳不可方物的顶替者,咧着嘴,眦着牙。只是不知她是真生气还是故作姿态,看起来反倒是有些调皮。
  不过应该是真气了吧,因为女人把自己反锁了起来,任凭男人如何呼唤,就是不开门,任凭男人把吃的放在门口,硬是捱饿不吃,哪怕闻闻。
  她要用冷战来瓦解男人,沉默是女人一直以来对付男人最得心应手的招数,因为男人每次都会因此而认错。
  但这次她的计划落空了,大概是他有了中意的新欢的原因吧!
  男人再来的时候是跟新欢一起的。男人默默地收起发了霉的食物,然后打开手提箱,里面全是码得整整齐齐的钱。
  看来他是要摊牌了,可笑自己这些年来为他付出了那么多,如今他却要用钱来打发自己。
  果然,男人开口了,“原谅我!”
  她听得心酸,但却决不允许自己在他面前哭,所以,她依然眦牙咧嘴,以此表示对男人的痛恨。
  她仍旧不甘心,她忍不住问他:“你还爱不爱我?”
  出现幻觉了么?他看着那阻隔一切的门,失落地摇了摇头,拉着新欢离开,落寞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夕阳的余晖里。
  一纸遗照,一方石碑,这里,纸烟袅袅。
10、不要乱吃东西
 女人费尽心思,终于挤进了豪门。
  但过门后她又担心开了,担心自己现在拥有的一切将会在某天因为丈夫的变心而不复存在。
  她知道,自己是凭貌打动这个男人的,她也知道,若想抓牢这个男人的心,使他对自己一直这么百依百顺,就得包证自己永远能吸引他的眼球,不让他产生审美疲劳。
  容貌是她唯一的依仗,她不敢想象衰老后的命运,所以她搜集一切养颜美容的方法。
  一日,她在网上看到一个美容秘方,说是长期食用小儿脐带就可以永驻青春,因为小儿脐带是胚胎从母体吸取养料的通道,所以沾有新生的气息,且富有营养。
  不过,女人没有注意到下面的注意事项。下面写着一行小字,不可长期使用,否则将会有副作用。
  丈夫听女人说了以后,立马就派人去收集了。
  疗效真的很不错,五年过去了,女人的肌肤比以前更细腻光滑,身材也比往昔更苗条婀娜。
  男人跟女人商量,是时候生孩子了,女人想想,同意了,但得吃多些脐带补身子。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
  产子这天,男人放下了工作,兴奋地守在产房外面,来回走个不停,望眼欲穿。
  做B超的大夫说了,这个产妇有福气,怀了双胞胎,还是龙凤胎!
  产放门开了,医生护士满脸是汗地跑了出来。
  男人拦住那个接生的医生,焦急地问:“怎么了?”
  医生惊恐地摇着头,让男人自己去看,说完撒腿就跑。
  他进去,呆了。
  明亮的灯光下,手术台上红得刺眼,女人和两个孩子一动不动地躺在血泊。
  他们死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们的死状,他们是被绳子勒死的,不,确切地说是被脐带!
  婴儿连接母体的脐带长得不可思议,脐带紧紧地缠着两个婴儿身体和脖子,像一条活的蛇,细长细长,偶尔还诡异地蠕动一两下。
  不知何时,手术室溜进来了一只流浪狗。趁着男人发呆的时候,咬断了脐带,美滋滋地舔了一会儿,然后又偷偷衔着脐带走了。
  男人反应过来,红着眼睛凄厉地狂吼了一声,向流浪狗追去,他跟狗展开了一场争夺,也学着狗的样子撕咬脐带。
  男人疯了,整天在街头跟流浪猫狗厮混,他什么都忘了,却又隐隐约约记得有这么一件事:有一次,他帮一个女人找吃的东西,一个在街头等车的和尚打扮的老头就告戒他,说这种东西可不能乱吃,这是生命根基的所在,吃多了都是业障,要遭霉运的。
  这个事是做梦还是真的,男人也不清楚,他一直很疑惑:老人说的不能吃是吃什么呢?
  男人想不起来,他想,想不起来就不想了,只要不影响自己吃肚子上的那根新鲜脆嫩管子就行。
  他整天疯疯癫癫地满街跑,边跑边乱喊:“不要乱吃东西啊!”
王仁是一个医生,医人无数,也收礼无数。
  其实他本不是这样的人,曾经他也想悬壶济世,可是现在医院的行规就是这样,他不收红包便会被同事排挤孤立,就连患者及其家属也是送了礼才放心让他做手术。于是,王仁终于被“潜规则”给规则化了,他开始收红包,并且越收越多,越收越收不住手。
  面对钱,他贪婪了,钱的美好让他欲罢不能,红包成了他看病救人的招牌,医德则被放在了脚下。没钱,一切免谈,没红包,医出后果恕不负责。
  可医生也会生病,心脑血管疾病也会有,王仁终究是年纪大了,如今他不得不做心脏手术,否则等他的只有死。主刀的医生看起来很年轻,但据说很有名。王仁也准备了一个红包,让家人送给主刀医生,哪知那医生却不要,于是,王仁又加厚了红包,再次让家人送,谁知那医生又拒绝了。
  王仁慌了,马上就要动手术了,可那医生却不收红包,他可不想被医出后果。王仁知道,医生不收,不是真正洁身自好就是嫌钱少,但现在的世道,真正的医德的医生又有几个呢?
  “医生,咱们都是同行,要多少你说个数,求你别折腾我这都快入土的人了好吗?”
  “王主任,我怎么会收你的钱呢,当年你还给我做过手术呢!”那医生道。
  王仁听着话不对,忙惊慌地看向医生。
  “当年,我得了重病要动刀,你非收五万块的红包不可,为此,我父亲卖了一个肾给黑市,后来,我发誓以后要做医生,一个能给患者带去福音的好医生。你放心,你的手术失败率只有1%。”
  王仁听了惊恐不已,他这么说看来是准备报复自己了!
  王仁眼前一黑栽倒在病床上。
  “快,病人情绪太过激动晕倒了,马上准备做手术!”
  主刀医生紧急布署着手术事宜。
  “医生,您一定要救活他(我父亲)啊!”王仁的老伴和儿子乞求着。
  “好,我尽力!”手术室的灯亮了,主刀医生缓缓入内……
12、不消停的尸体
夜,沉沉的。昏黄的路灯下,巷子显得又黑又长。
  高强收回了迈了一半的脚,拍拍脑门,却怎么也想不起自己是因为什么走进这条巷子了。
  继续走下去吗?高强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他一直以来都对这条巷子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因为他老是觉得这条巷子不是路,而更像是人的一个器官——肠子。是啊,两者真的蛮像的,都是又瘦又长。
  但要说退回去的话,高强更是不情愿了,走一条路都要这么麻烦的话,那这人活着也实在是太累了。是啊,刚加完班,浑身疲累,放松还来不及呢!
  思索再三,高强毅然决然地迈步向前,不再疑它。
  天真的不早了,走了百米远,高强愣是没见到半个人影儿,甭管是住户还是行人,抑或是其它什么人。
  偌大的巷子里,只有高强一个人在行走,皮鞋踏在地上发出“嗒”、“嗒”的脚步声,在空旷的巷子里回响并传出很远。
  “哎!停停!”忽然,身后不远处刚刚走过的地方有人喊道。
  正想回过头去,高强不自主地打了一个激灵,随即从梦中醒了过来,环视一下四周,还在办公室内,原来刚才加班太累以致于趴在办公桌上睡着了。
  看看表,十点了,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后,高强抓起衣服就开始往住处赶。公司距离高强的住处并不远,即使步行也只有十来分钟的路程,高强也乐于步行,不仅省了车钱,也锻炼了身体。
  这里远离闹市区,所以这儿的夜晚要冷清许多。
  高强的脚步轻快极了,一心只想快快回到家里洗个澡然后再好好睡一觉。
  阵阵夜风吹来,使得高强原本混沌的脑袋清醒了许多。
  忽然,路灯下,一个闪着荧光的告示牌映入了高强的眼帘,上面写着“前方施工,请绕行”的字样,没想到早上还好好的路,现在竟不能走了,看来又得绕路了。想着,高强懊丧地转入了旁边的一个巷道。可走了一段后,高强不由得顿住了脚,直感觉头皮发麻,脊背有丝丝凉气冒了出来。
  见鬼!这一切竟然跟梦境一模一样!
  可能只是巧合罢了,高强安慰自己,随即强自镇定继续走了起来,他不相信世上会有这么离奇的事情。
  然而,高强认为不可能发生的在梦里发生过的事在现实中还是发生了,一样的时间,一样的地点,一样沙哑的喊声:“喂!等等!”
  高强身体一震,半晌,才回过头看去,他看到了一扇敞开的门前,一个相貌有些猥琐的男子站在那里冲自己微笑着,不过那歪瓜裂枣的样子笑起来着实有些难看,“我在这儿开了一家咖啡店,今天刚开张,免费品尝,进来喝一杯吧!”
  哪儿不好偏偏在这儿开咖啡店,脑袋不是有毛病吧?高强诧异地看着那个男子,见对方笑得真诚,不忍心拂了对方的好意,便同意了。
  这些日子以来连续加班实在是太累了,正好也可以藉此放松一下。高强边想边走了过去,到了男子跟前后,高强友好的伸出了手:“那祝你生意兴隆喽!”
  那名男子听了嘿嘿直笑,也忙伸出了手跟高强握在一起,“快请进吧!”
  高强点点头,走了进去。可刚迈进门去,门就“啪”地一声被关死了,日光灯也突然灭了。
  高强急忙拉门,却怎么也拉不开。
  刚才的那名男子,迅速地在外面锁上了门,然后又在门上摸索一番,一个荧光牌亮了起来,上面写着两个字:冰室。
  男人弄好了这一切后,起身离开,只有身后不时有拍门声响起。男人边走边嘟囔道:“本来就是因为整天加班才劳累过度猝死的,没想到死了这么多天了,还是忘不了加班,还好明天就要火化了。”
  男子想起刚刚还跟高强握过了手,这才发觉手心有些湿,抬起一看,手心沾着些腥臭黏黄的液体,“好恶心的尸水。”
  他从口袋掏出一个手绢使劲仔细地擦拭着,仿佛要把手擦下一层皮来才甘心。
  忽然,手臂处传来了一阵难耐的瘙痒,他用手狠狠抓了下去,留下了两道长长的深色痕迹。
  “喂!等等!”有人喊道。
六点了,夏天的清晨总是亮那么早。李峰推开门,懒洋洋地收拾着店铺。
  李峰经营着一家祖上传下来的棺材铺,这是个比较传统的行当。店铺的生意一直不怎么景气,大概是太落伍的缘故吧!如今都推广时兴火葬,用体积颇大的棺材装殓死者已极少见了。所幸的是,这个小镇相对而言还算是很传统的,所以才得以勉强维持下来,而没有关门。
  李峰并不喜欢这个工作,却又非干不可,这不仅是因为他不想背上一个摒弃祖业的不孝名声,更是因为一个不得不隐瞒的秘密,一份深重的承诺。所以,李峰一直默默打理着这份祖业。
  “铃铃铃…铃铃铃…”
  “喂,你好,李记棺材铺。”
  “我要订一副棺材。”
  “请问需要什么规格的?”
  “你来清水巷53号,具体的等来了再说。”
  “好的。”
  已经很多天没有做成生意了,乍听有人订棺材,李峰心里竟微微有些高兴,虽然这种想法是有些不地道,可毕竟他的生活和店铺都是靠死人来维持的。
  搁下电话,李峰骑车赶到了清水巷。
  巷子不长,两边都是独门独户的人家,很像北京的老胡同,号在巷子的尽头。
  “有人吗?”
  “谁啊?”
  “吱呀”一声,厚重的实木院门开了,一个男子探出身来。
  “我是李记棺材铺的。”
  “噢,李老板,请进。”
  男子把李峰让进屋里,从兜里掏出包烟从里面抽出一根递了过来。
  李峰摆摆手:“谢谢,我不抽烟,咱们还是先说事吧。”
  男子笑笑,把烟又放了回去,说:“其实我是帮一位朋友的朋友订做棺材,至于他的体格——”说着男子有意无意打量了李峰一眼,接着说:“说句不好听的话,大概跟李老板差不多。”
  李峰一梗,脸上强挤出一丝笑,没说话。
  “呵呵,开个玩笑。普遍男人身材,反正李老板看着做吧,一定要桐木的。”男子笑道。
  这可真不是一个好玩笑。话到这里,李峰知道多说下去也是无益,于是说:“需要先付五百块的订金。”男子点点头,从旁边的一个抽屉里拿出五百块钱给了李峰。
  李峰收好钱起了身,发现自己刚才竟犯了生意人的大忌,忙问:“实在是报歉,忘了问先生贵姓大名?”
  “免贵姓孙,单名一个锐字。”男子边说边把李峰送到门外,“做好的话给我打个电话。”
  “好。”
  那位孙先生话虽然说得糙,但对于这但生意,李峰还是不敢马虎的。有时候,没有要求,反而是很高的要求。
  找木材,切割,剖面,装订。
  一番工作忙下来,已经过去了三天。剩下的,就是画图上漆,看似简单,却是最复杂的。
  劳累一天回到家中,李峰再一次翻开不知道看了多少遍的日记本,看着那熟悉的笔记,曾经点点滴滴的往事慢慢地浮上李峰的脑海。而现在,记忆中化成了日记里那苍白空洞没有丝毫生气的文字,所有欢乐早已不复存在。一如那冰冷的尸体,冷却了记忆的同时,也冷却了李峰的心。
  头脑乱乱的,李峰不得不用翻看日记来整理自己的思绪,提示自己曾经发生过的事。这个叫陆茜茜的女孩,是自己大学时的女友——自己最亲密的人之一,曾经有过一段美好而甜蜜的过去,不过后来分手了,原因是自己的原因。
  分手那天,陆茜茜很平静,很坦然,因为爱,所以她尊重自己的选择。分手那天她给了自己一个难忘的夜晚,她把身体给了自己,因为她要自己给她一份完整的爱,给她一个完整的爱情结局。
  天亮后,两人便分手了。
  看着,李峰流下了泪。
  因为就在几天前,李峰收到了一封信和一个包裹,就是陆茜茜寄来的。
  信中说她得了绝症,想要再见自己一面,当做她在那一边最后的念想;包裹里是一束百合。
  这是自己最喜欢的花,陆茜茜则因为自己才喜欢上的百合花。
  孽缘啊!
  李峰没回信,也没有去看她。李峰不想也不能去欺骗一个即将入土的痴情女子,更不忍说出真相伤她的心。有时候,躲避不见,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忽然手机响了,是孙先生的。
  “李老板,那棺材完工没有?”
  “还没有,最少……”
  还没等说完,孙先生就打断了他的话:“你放心,钱不是问题!”
  “好吧,我尽量。”
  放下电话,李峰深深喘了一口气。他这两天忙坏了,如果……可他知道,没有如果。
  李峰继续忙了起来。赶了一天一夜,终于,完工了。疲累和困意使得李峰倒在店铺的沙发上,胳膊酸软得抬起来都很难,他睡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已经下午三点多了。
  看到时间,李峰心里一紧,顾不上发迷糊,忙找人把棺材合力抬到车上,然后向清水巷开去。
  李峰的如约而至让孙先生很高兴,俩人把棺材抬到院里后,孙先生端来了茶水。
  “李老板辛苦了吧,先喝点水。我去拿钱。”
  李峰刚想说“不着急”却见孙先生的身影消失在了卧室门口。
  李峰摇摇头,擦了一把脑门上的汗,举起茶喝了两口。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乘着孙先生进屋拿钱这无聊的当,李峰打量起了这屋子。
  忽然,李峰怔住了。他看到客厅东南角的桌子上,放着一张黑白遗像,旁边置着两根火苗一跳一跳的白蜡,而那遗像上的人正是李峰!
  震惊之余,李峰顿时感到一阵头晕目眩,白蜡恍恍惚惚变成了四根,遗像上的他也逐渐模糊起来……
  再睁开眼的时候,李峰的全身都被绑着,躺在一个黑暗窄小的空间里,翻身不得。他惊恐地想大叫,却因为嘴被堵着只能发出闷哼声。
  接着,他看一个人举着一根拉烛走了过来,凑近头狠狠地瞪着他,明灭不定的烛光把那人的脸照得异常狰狞。不过李峰还是一眼就认出他就是那个孙锐,而自己所处之处就是孙锐要自己订做的棺材。只不过孙先生此时的笑容却不似之前那般平易,有的,只有说不出的阴冷。
  孙先生恶狠狠地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这样做吗?”
  李峰呆呆地看着孙锐,还没有回过神。
  “你可还记得陈茜茜?”孙锐咄咄逼问道,“当年你跟茜茜恋爱,得到她,然后毕业了又甩了她,你可知道她后来是怎么过的?!”孙锐朝李峰脸上啐了一口,骂道:“你个禽兽!茜茜舍不得你,我可下得去手!我给不了她想要的爱,但我却可以为她做任何事。茜茜落到如今的地步,你永远也逃不了干系。”说完,孙锐又往李峰脸上啐了一口,接着就要拉上棺木盖子。
  “孙锐不要——”一个瘦小的身影举着电筒跑了过来,孙锐愣了愣,看着来人不可置信地说:“茜茜,你怎么来了?”
  说话之间,那人已到了跟前:“孙锐,别伤害他,他不是李峰,我们都错了。我前天才知道,李峰……他早已经……死了……”
  是的,李峰不是李峰,李峰早死了。这个李峰其实是李峰的胞兄李岳。
  李岳毕业前被查出患了癌症,为了不给所有爱他的人带来负担,毕业后不久竟在出租房内吃安眠药自杀,只留下一纸遗书。而李岳,就是按照弟弟的遗愿回家继承祖业赡养父母的。这一切,只为两兄弟当年相互间的一个承诺:倘若任何一个人在外有了意外,另一个人就要保守秘密,以双重身份活着。
  因为,二老。
  “李峰”被孙锐放开后,深深地看了眼陈茜茜,说:“你们都没有爱错人。”然后,他踉踉跄跄回了家。
  已经半夜十一点多了,但李峰的父母还没有睡,他们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着儿子的归来。看到“李峰”,他们松了一口气。他们差点就要出去找“李峰”,只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一个儿子了。
  当父母的,哪一个不熟悉自己的子女,何况是这样一个两年之久的慌言。他们只是不愿意捅破那层薄薄的窗户纸而已。
  其实,哀的种子,早就在心里种下。
14、收听惊魂
左明是很普通的一个人。
  像许多上了年纪的人一样,半辈子尽操心儿女,退休后才得以闲适在家。亦像许多上了年纪的人一样,爱喝茶,还是一个收音机迷。跟别人不一样的是他不爱听那南腔北调的戏曲,也不听马三立侯宝林的相声,他最爱听的是一个十二点档的午夜情感倾诉节目——《曾今的事儿》。注意,左明听的是情感栏目,不是什么惊魂夜谈,毕竟是年纪大了,心脏可能承受不了。
  这是左明在市中医院当急诊科的医生时一直听的,一天工作下来,晚上听听情感节目,就好像是因了一杯极品的毛尖,全身心都得到了放松。
  这夜,左明像往常一样坐在院里纳凉,啜着刚沏好的茉莉花茶,咂巴着嘴,细细品着。直到他听见屋里的钟响了十二下,然后左明赶紧拿起收音机调好频道和音量。
  主持人的声音响了起来,不紧不慢,柔声细语:“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午夜好!欢迎大家准时收听《曾今的事儿》节目,我是主持人沈玲。”
  只是今天沈玲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刺耳,因为她的嗓音太沙哑了。
  难道是上火了?左明一边听一边心不在焉地想。
  渐渐地,左明听得有些困,朦朦胧胧的,左明听到一个女人开始声泪俱下的说自己的往事,很俗套的一个故事,她爱上了一个男人,后来结了婚,一起生活了几年后男人开始厌倦她,她不能忍受丈夫出轨,于是离婚了。女儿判给了她,从此她带着女儿生活,不再相信爱情的她没有再婚,虽然生活过得很拮据,但因为有女儿,她苦并快乐着。然而,不幸再一次降临,女儿得了急症,她连夜把女儿背到了市中医院。谁知医院并不收治,因为她交不起住院费。她眼睁睁地看着女儿在医院的走廊里忍受病痛的折磨,最后,女儿不治而亡。
  她恨,恨医院和医生铁血无情,恨老天无眼,恨丈夫无义。
  主持人的声音变得飘飘忽忽的,“休息十分钟,广告之后马上回来。”
  左明等了好久却迟迟不见回音,于是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收音机沙沙做响,分明是快没电了。
  左明听着收音机,总觉得哪里不对。忽然,左明打了一个冷战,头皮发炸,困意全消,因为左明想起,收音机昨天就已经没电了,而他根本就没有换电池……
  忽然,女人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声嘶力竭地喊道;“你们这些聋子、瞎子!”
  “啊!”左明惨叫一声,捂着鲜血淋漓的眼睛和耳朵从椅子上倒在了地上,痛苦地翻滚起来……
我是被逼上校车的。
  我是初中生,还属于小孩阶级,因此,总会被逼着做很多事。
  我被世俗逼着说毫无意义的客套话,被父母逼着去枯燥乏味的学校,然后,被学校逼着发一些言不由衷空洞的誓言,直到现在,我被学校依据神秘的有关规定强制着买了校车的月票,说是为了我的人身安全着想,因为我是初中生,还是一个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孩子。这并不是我的本意,我搞不清楚我是不是逼上了贼车。
  我坐上了看起来很龌龊的校车,有位置坐,但也有人管。我忽然怀念起坐公交车的日子了,虽然公交车有时候很挤,可它自由。
  校车太平淡了,不像公车,公车上每天都会有形形色色的人上演一出出精彩无比的戏,有掏兜的扒手、谩骂的混混、揩油的色狼……
  于是,丢钱、打架、惊呼……
  这么好玩的公车现在却离我而去了,想想就令人失望。
  校车开了,车窗外,一个人拼命地追着车跑,边跑边喊,我冷眼又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个情景喜剧。我没有提醒司机停下车,因为早先在公车上的见闻使我学会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生存技能——不要多管闲事。
  哧~!车忽然熄火了。
  “我靠!又漏油了!”
  维持校车纪律的中年女人,也就是司机的妻子说:“改天送修车厂好好检查检查,修修,别一直这么将就着开!”
  “不行,要是好好修一遍,明年就买不了新车了。”
  司机恼怒地拍了一把方向盘,骂骂咧咧下车了。
  我看到那个人追上来了,他打开车门,气喘吁吁地上了车,然后站到我身边的位置。
  最近交警查得严,可他上来以后却没有被赶下车。
  车终于又走了起来,他站在车厢里,随着车子摇摆着身子,合着车子嘎吱嘎吱地响声,看起来极其怪异,就像快要散架似的。
  从这天起,我开始每天乘坐校车。
  也从这天起,我发现这个人每天都要误车,总是要跟着校车跑了一段后,才得以在校车熄火的间隙溜上来。我开始对他好奇起来。
  我终于忍不住问他为什么每天都要等校车开动了才来,他笑笑,说他有痢疾,一放学就要去厕所,所以才每次都要误车。他无奈地叹气,说他家人舍不得花钱给他治病。
  我释然了,但我又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他有痢疾!痢疾可是传染性疾病!我裹紧衣服往窗边靠,尽量离他远了点。
  他并没有察觉到我对他的态度,反而从这以后开始有一搭无一搭地跟我说话。
  他告诉过我说这辆校车曾经撞过车,所以后来才一直漏油。
  他曾指着一辆灵车笑言:看,跟咱这破车多像。
  慢慢地,我们就成了不是朋友的熟人。
  他说他叫小豁,豁然开朗的豁,姓车,一个很僻的姓。
  车豁,车祸,很不吉利的一个名字。
  日子仍旧不咸不淡地过着,直到有一天,我在放学后去了厕所。
  我拉肚子了,不,我怀疑我被小豁传染上了痢疾,因为他每次都站我旁边跟我说话,我有点后悔认识他了。
  去厕所回来,校车刚启动,我拍着车门,却被告知已经满员。
  小豁这次却出奇地先我一步上了车,他还是站在车上,冲我笑着挥手。
  我终究还是没有上了车。
  等我回到家已经很晚了,家中没人。
  父母很晚才回来,很累的样子,回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没事吧?”
  “怎么了?我能有什么事?”我被问得有些发懵。
  妈妈的头发有些散乱,鬓角挂着汗水,她冲到我跟前,摸着我的头喃喃说:“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晚报上说你们学校的校车今天发生车祸了,吓死我和你爸了,我们还以为……”
  我心里霍然一惊,忙问:“晚报在哪?”
  妈指了指茶几上一张揉得皱巴巴的报纸,我拿起细看,正是头版头条,上面说这次车祸由刹车失灵导致,二十七人无一人生还。
  二十七人!
  看着这个数字,我脊梁钻进了风似的冷嗖嗖,还好我今天没有坐上车,我暗暗庆幸自己今天正好去了厕所。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看来我命不该绝。
  我想起了小豁,下午他还是一个大活人,还在车上跟我招手,而现在却没了。
  学校给我们换了坚固的新校车,二十六座,跟原来的校车大小一样。
  坐上新车的那一刻,我的心不知是什么滋味,恍惚间我感到小祸在我身边,他说终于可以坐不漏油的新校车了。
  什么?坐?我猛地打了一个冷战:校车是二十六座的,维持纪律的人站着,所以一共二十七人。而小豁也站着,那总共应是二十八人,如果这样的话,多出的那个人哪去了?
16、阴间异闻
  林天孤独地走着,这是个陌生的地方,他怎么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这条街非常冷清,明明有很多行人,却都埋头走自己的路,不交谈不砍价不问路,明明不停地有汽车来往,汽车却像鬼魅似的迅疾地驶过,好像飘扬的纸片,只发出细微的引擎声。
  没有一个人注意林天,连幸灾乐祸看好戏的也没有。林天满身血污,他刚出了车祸,肇事车早逃之夭夭。林天没有抱怨,因为他早看惯世人的冷漠了,否则那个司机也不会趁林天被撞晕后丢下林天逃跑了。
  天很阴暗,大概傍晚了吧。
  林天紧紧攥着钱,仅剩的一百块钱,生怕弄丢了,他终于在街的尽头发现一个廉价服装店,他走了进去。
  “老板,我想买件衣服!”
  老板是个女人。衣服拿来了,林天看看,摸摸,皱起了眉头。
  “老板,这怎么是纸做的?”
  “这里的服装店卖的和人穿的衣服都是纸做的啊,你是刚来我们这儿的吧?你放心,这衣服是最新款的,料子绝对好,你穿几天就习惯了!”
  林天看了看老板,的确。
  “那好吧,多少钱?”
  “四千四百四十四万。”
  “吓,你打劫啊!”林天以为老板娘开玩笑。
  “我们这里的物价高。”
  “那也太离谱了吧!”
  “四千零四十四万。”
  “不行!”
  “四千万!”
  林天还是摇头,他认定老板娘是在漫天要价。
  “如果你要是真心想买的话,那你给个诚心价!”
  林天张开手,一张皱皱巴巴地一百块钱蜷缩在手心。
  “喏,就一百块钱,不卖拉倒!”
  老板娘一把拍掉了林天手里的钱:“去你的!你乱叫价也就罢了,还拿这么一张废纸来耍我!”
  林天慌忙捡起了钱,他愤怒地瞪着老板“你这是干什么?信不信我去工商局告你们!”这老板太气人、太看不人了!刚才为了这一百块,林天差点连命都给丢了,他怎能不怒?
  “呀嗬!你是来砸店的吧!也不看看这是哪儿?信不信我揍你!”老板双手叉腰,呲着牙恶狠狠地低吼,像极了发怒的母狮子。
  林天惊惶地看了看周围,他看到了挂在墙上的数码万年历,上面显示的时间是农历四万四千四百四十四年。
  自己是到了哪儿?穿越了?这里太古怪了!
  林天吓得赶紧出了服装店,人生地不熟的,出了事儿也没人管。
  林天又在街上游荡了起来。
  “哎,先生,有你的东西!”旁边一个人喊。
  林天指着自己的鼻子,诧异地问:“叫我?”
  “对,我是天地邮局的,这儿有一张你的汇款单,请签收!另外还有一些物品,待会儿你跟我去取。”
  三千亿!
  林天惊讶地张大了嘴:“你认错人了吧?”
  “绝对不会!”邮递员咧开嘴笑,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
  “看,前面那座别塾也是别人给你邮寄来的,还有一部跑车、一些家用电器,另外……”
  “停停!打住!”听那邮递员越说越离谱,林天有些懵了,“邮局有这么寄东西的么?!”
  “我们这儿能!”
  是谁这么大方啊?林天心里直犯嘀咕。
  按照邮递员所说,林天去了那个别人邮寄给自己的别墅。
  好歹也是个住的地方,林天想。
  别墅里面各种东西一应俱全,就连电视都是五十英寸液晶的。
  林天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看了起来,没想到的是,电视只有一个名叫“YYTV”的频道。
  看着看着,林天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自己竟出现在了电视上!
  电视播放的确实是林天,林天在横穿马路。忽然,林天发现地上落着一张大红钞票。只见林天弯腰去捡,却忘了自己正在马路中央。一辆车直直地驶了过来,“嗵”地一声,林天飞了起来,然后又重重地落了下去,“啪嗒”一下,林天一动不动了,但手里仍兀自紧紧攥着那一百块钱。
  紧接着,场景变成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躺在地上林天爬了起来,然后就是林天在这个奇怪的地方的一系列遭遇。
  画面突然一跳,镜头又切换了,林天看到了自己的妻子,妻子正对着一张照片不停地烧着纸。
  镜头拉近,林天发现,照片上的人赫然就是自己!
  林天瞠目结舌地呆坐在沙发上,久久回不过神,他刚刚才意识到自己原来已经死了!
  电视播放完毕了,屏幕上出现了几行字幕:阴间和阳间是两个互相看不见的世界,都存在于同一个地点的不同空间。本纪录片由y i n y a n g TV(阴阳卫视)录制,感谢您的观看和支持!
 老王头的鼻子出了毛病,近期老是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油漆味儿,白日里也就算了,可晚上睡着睡着,居然也闻到了。
  无缘无故地闻道这么个气味,谁能受得了?老房子旧家具,这味儿哪儿来的?难道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话说老王头有俩儿子,大儿子是木匠,小儿子是泥瓦匠,前几年,老王头的俩儿子准备盖个新房给老王头住,安度晚年,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行动。本来老王头等新房等的心都凉了,但前两天,老王头又听到俩儿子商议给他盖房。
  老王头乐不可吱,毕竟是儿子们的一片孝心。
  可儿子们动工没有呢还不知道,就闻到油漆味儿,想新房子想出病来,着实是丢了老脸。
  老王觉得自己该顺着这气味看看,到底是自己鼻子出问题了还是真是儿子们盖的新房子的气味。
  说干就干,老王头眯着眼,循着油漆味儿就出了门儿。
  他闻啊闻,先是到了大儿子家,后来发现错了。
  于是从头闻起,然而却闻到了二儿子家,又错了。
  第三次老王头闻得格外仔细,他边闻便走,这回对了。
  老王一路闻到了山腰上,果然发现了油漆味儿的来源。
  老王头笑道,“可算让我找到了!”
  老王头看到了一个新搭的灵棚,里面放着一口新漆的棺材,棺材前的供桌上还置有一张他的黑白照片。
  老王头顿时眼里噙满了泪,他想起来了,三天前的晚上,他在老屋中睡觉时,突发心脏病,去了。
他是位退休老科学家,平日里不苟言笑,只有在老伴面前才会显出他可爱的一面。尤其是近几年,他每每睡觉前都会问同一个谜语,老伴总是猜错,他也从不肯公布谜底。
  “有的人,即使死了,但还活着。老婆子,你说是谁?”
  “鲁迅。”
  “不是。”
  “为人民服务的人。”
  “也不是。”
  “那是什么?”
  “你猜!”
  “死老头子,不告诉我就算了,赶紧睡吧!”
  老伴说完就不吭声了,但他还是静静地在黑暗中躺着。如果有光,你会看到他在流泪。
  良久,他摸了摸身边他亲手制造的,和他过世老伴一模一样的机器人,说:“老婆子,就是你啊!”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有幸出演了一部舞台剧。由于有个演员迟迟没来,所以导演才临时决定让我出场,虽然只是个小角色,也足以让我兴奋不已。
  因为做一名演员是我从小就有的理想,为了这个理想,我情愿进剧院干杂活儿。
  这是场恐怖剧。舞台上,话剧进行了一半后,我出场了。灯光忽明忽亮,音乐缓重且一惊一诈地响着,一个女声凄惨地喊着“救命”。
  我有些慌了,不是恐惧,而是因理想实现的突然。一阵风吹来,扬起了我敞开的双襟。我紧了紧衣领,咒骂着,踉跄从舞台走过。
  我扮演的是一个醉汉。可我太紧张了,双腿发软,以至于在快要踏出舞台时摔了一跤。我狼狈地爬起,去后台卸装,直到听见谢幕后的满堂喝彩,才稍稍放下些心。
  没有想到的是,几天之后导演竟夸赞我有表演天赋,以后还会适当让我出演一些角色,并给我一张录制有这期节目的光碟。
  出租房内,我不厌其烦地重复播放我参演的这部舞台剧,直到我注意到那一幕——我跌倒之际——隐约有一只红色的手状物在扯拽我的裤腿。
  我的脑门涔涔冒冷汗,我知道,虽然舞台底下大都有机关,可我脚踏的那一块儿却是实心的。
  更令我感到后怕的还在后面,那天那位演员之所以迟到是因为出了车祸,为此本市日报还专门报道。
  据路人讲,肇事司机撞人后逃离现场,受害人伸着血淋淋的手喊救命,可却没有一个围观的人伸出援手。可惜那演员因此延误了最佳抢救时间,医治无效身亡,叹息之余我想起了早上,我也看到了那个被众人围观的路口,不过当时却并没有在意……
因为高考失利,一夜之间,马小帅疯了
  马小帅拖着瘸脚跑到街上,抓住人就说:“救救我!救救我!”眼瞪得大大的,噙着泪,血红血红。
  “怎么了?”被问的人都被他的模样吓了一大跳。
  “我不是我爸亲生的,我是他制造的机器,现在他要拆了我,求求您救救我吧!借给我点路费,让我离开那个魔鬼,您放心,以后我一定还您!”
  见状,几个知道个中隐情的热心街坊商议着,最后把马小帅绑了起来,送回了马建国家。
  马建国就是马小帅的父亲,是机械制造厂的一名模范工人。
  “老马啊,孩子变成了这样你就多担待点,只要不让孩子受刺激,慢慢会好起来的。”
  马建国默默点头目送街坊摇头离去,不忍再看地上打着滚胡言乱语的马小帅。
  可就在马建国准备解去儿子身上的束缚时,却发现儿子的口袋里落出了一张单子。捡起,是一张化验单,自己的,时间是十九年前,化验结果是患有不孕不育症。
  十九年前!那……那儿子是哪儿来的?难道真是像儿子说的那样,是自己制造的一个机器?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这台机器肯定是出故障了吧。
  想到这里,马建国赶紧把马小帅搬到了他在家里的工作间,并把马小帅的脑袋固定在了工作台上,然后从工具箱里拿出了锤子、凿子……
  果然是个机器!看着工作台上散落的零件和机油,马建国从容不迫地安装着。
  某刻,他脑海迸出这样一段记忆:十几年前的某个雨夜,刚做完体检出来的自己医院门口捡到了一个残疾的弃婴。
  不过工作向来一丝不苟的马建国随即便抛去杂念,又继续专心致志组装起了刚刚被拆掉的机器。
  他吹着口哨,呵呵笑着,手上红白交杂……
21、外面的世界
 邓泽涛感觉自己活得非常没有意思,倒不是因为他长得胖,而是他从生下来到大一这么多年,一直是安分守己地窝在这个城市里没有出去过。
  人们常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到底怎么个精彩法儿,邓泽涛一无所知,因为父母说外面的世界很危险,勾心斗角坑蒙拐骗诱惑陷井步步惊心。
  邓泽涛想,如果真能出去走走,见识一下外面世界的精彩的话,就是死也值了。
  大一一晃就过去了,之后便是漫漫且无聊的假期。
  就在这个暑假里,邓泽涛接到了王利明的电话,王利明说就他一个人在家,没意思,想请邓泽涛去他家玩儿。
  王利明是邓泽涛的大学同学,并且还是一个寝室的舍友,平时的关系也处得还可以。
  王利明的电话让原本心里就蠢蠢欲动的邓泽涛不安分起来,于是,邓泽涛不顾父母的反对,坚持踏上了通往王利明家所在城市的列车。
  在走出家门的那一刻,邓泽涛生气地对试图阻拦的父母吼道:“不用你们管我,再不让我出去,我不憋死也会憋疯的!”
  五六个小时的车程之后,邓泽涛终于到了王利明所在的城市。
  因为来之前通了电话,所以王利明提前等在车站。
  两个人碰头之后,一整天邓泽涛都在王利明的带领下游玩。一趟下来,邓泽涛腿酸脚软,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了。邓泽涛第一次见识到外面世界的精彩,愈加觉得自己这么多年白活了,直怪父母危言耸听。
  回到王利明家,邓泽涛歪在了沙发上,王利明的精神头却依然很足,“噔噔噔”跑到厨房沏了一杯茶端了出来,“喝吧,这种茶不一般,是我们老家特产的一种清胃茶,有利于消化。”刚说完,王利明忽然想起了什么,说道:“噢,差点忘记提醒你了,晚上千万不要出去。”
  “为什么?”邓泽涛很奇怪。
  “最近我们这儿出了一个变态杀人狂,杀了很多人了,警察也抓不到。他行凶时先是剔除死者的骨头,然后把死者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肉丁……”
  “快别说了,恶心!人生地不熟,我晚上是不会出去的。”
  “那就好,不说这个了,喝茶,清清肠胃!”邓泽涛端起茶,轻嗅,芬芳四溢,呷一口,唇齿生香。
  “好茶!”邓泽涛把一大杯的茶一饮而尽。茶刚下肚时,邓泽涛感觉疲累的感觉消失了,体内说不出的舒服。
  可大概是水土不服什么的缘故吧,不大一会儿之后,邓泽涛感到肚子里翻江倒海。他强忍着呕吐的冲动,捂着嘴跑到了卫生间,之后便开始大吐特吐,一番下来,连胆汁肠胃都快要呕出来了。
  吐完出来,王利明正在沙发上等他,“吐干净了吧?我给你放好了洗澡水,泡个澡然后再好好睡一觉,醒来就好了。”
  王利明家有专门洗澡的房间,房间正中放着一个大大的木制浴桶,里面放着一些不知名的植物茎叶,水似乎很热,冒着汹涌的热气。
  邓泽涛小心翼翼地用手试一下,没想到水温正好。“这小子挺会享受的嘛!居然在家里药浴。”
  邓泽涛泡进去,不过几分钟,刚才的不适一扫而光,浑身上下的毛孔都似张开了,舒爽至极。
  洗过澡,邓泽涛发现自己忘记了一件事,他赶忙拿过自己的背包翻找出两包药出来:“利明,来得时候在车站等车时,刚好看到有卖专治磨牙的特效药,就给你买了点。”
  王利明有磨牙的毛病,经常大半夜的在宿舍磨牙,“咯吱咯吱”的很响,听着挺怕人。
  王利明耸耸肩,笑道:“你有心了,不过我跟其他人的磨牙不太一样。我是因为在学校吃得不习惯,回到家就好了。”
  邓泽涛一时有些尴尬。
  “真的没事,你快睡吧。说实话,因为那个变态杀人狂,我一个人待在家里总感觉糁得慌,还好现在有你作伴,我可以真正睡个好觉了,嘿嘿。”王利明边说边回去屋里,邓泽涛也只好睡觉去了。
  睡到后半夜,邓泽涛被冻醒了,房间门开了一条缝,嗖嗖地凉风不断吹进来。邓泽涛准备起身关门,却忽然发现除了脑袋,身体根本无法动弹,也不能说话,他惊异不已。
  就在这时,门自外向内被人给推开了,王利明走了进来。
  邓泽涛看到王利明很不对劲,冰冷的月光下,王利明的表情木木的,很阴狠,双手攥着吃西餐用的刀子和叉子。
  王利明看着邓泽涛,自顾自说道:“我在学校吃得不习惯,导致我经常晚上磨牙。我知道你们因此讨厌我、讥笑我,可这能怨我吗?谁让学校没有我想吃的东西呢。现在好了,你来了,嘿嘿。”
  邓泽涛紧张不已地听着,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咚咚”直跳,接下来听到的话,更是让他恐惧到肝胆欲裂。
  “你知道吗,刚才那杯清胃茶的具体功效是清除你肠胃里的秽物,而浴桶里的那些东西则是一种含有迷香成份的特殊香料,专门清空毛孔杂质,改善肉质食物的口感。这些都是我们老家特产的哦,嘿嘿,你现在一定感觉很舒服吧?”
  听到这里,邓泽涛再也忍受不了了,一口气没喘上昏蹶了过去。
  王利明目光炯炯,残忍地笑着,挥动刀叉刺过来,现在,他要把食物切丁,然后再尽情地享用这大餐了……
22、惩“孝”
林翠莲看不惯她婆婆,自过门那天起就没给过她婆婆好脸色看。
  她婆婆王秀枝身体虚弱,手脚不灵便,所以吃喝拉撒全靠别人伺候。
  林翠莲是个爱干净的人,嫌脏,所以照应王秀枝的事全落到了丈夫吴小杰的身上,谁叫那是他亲娘呢!每次上床睡觉前,林翠莲都让吴小杰洗三遍手,但即使这样,林翠莲仍然感觉吴小杰身上有婆婆王秀枝屎尿的馊味儿,所以后来干脆分了炕睡。
  一次,林翠莲看到王秀枝又方便在了床上,多日来积攒的火气爆发了。
  林翠莲指着王秀枝的鼻子骂道:“整天这样拉、撒,脏不脏啊!熏得别人都不敢来咱家串门,你一个人折腾得全家都不能安生,七老八十了还赖着不死干什么?”
  吴小杰平时什么事都随着林翠莲性子来,心里也憋屈,这次禁不住发了火:“够了!爹过世早,是娘把我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如今她老了,拉撒在床怎么了?晒炕洗铺你有动过一指头吗?你娘老了病了你也这样对她吗?!”
  “呦嗬,你还长本事了是吧!我自从下嫁到你们家,享过一天福吗?你现在都敢骂我了,你再打我呀!这日子没法过了,我卷铺盖滚回我家行不行!”
  吴小杰噤了声,不敢再说什么了。
  看着蔫了的吴小杰,林秀莲骂了一句“窝囊废”,气冲冲地摔门走了。
  林秀莲回了娘家,一住就是几个月。
  吴小杰开始担心,怕林秀莲真不跟他过了。
  王秀枝看着每天都心事忡忡的儿子,几次欲言又止,儿子是孝顺,但儿子惧内她也是知道的。最后,她还是把吴小杰叫到了床头:“儿啊,娘给你添麻烦了!翠莲当时骂娘也应该,你代娘去给她道个歉,请她回来好吗?算娘求你了!”
  于是吴小杰提了一袋东西去了丈母娘家接林翠莲。
  “让你娘来,让她来请我回去!”林翠莲接过东西,把刚进门的吴小杰推了出去。
  “翠莲,别这么过分好吗?她可是我娘啊,她身体不好,不能随意下地。”
  “不行!她要不来你就甭想我再跟你过日子!”
  吴小杰悻悻地回去了,王秀枝问他怎么样了,吴小杰起先什么也不肯说,但最后还是架不出王秀枝的再三盘问,支吾着把林翠莲的意思讲了。
  王秀枝答应了。“娘去给她道歉,你也不用劝娘,娘知道你孝顺,这一切都是娘的错。”
  王秀枝柱着拐杖,一路走走歇歇,终于硬撑着到了林翠莲的家。
  “翠莲,以前都是我这做婆婆的不好,咱回家吧!啊?”
  “要我回家也行,但你,必须得走!”
  “好,我这糟老婆子再也不拖你的后腿。”
  “你还得给我磕一个头!”
  王秀枝呆了,一滴浊泪划了下去,半响,她颤巍巍地跪了下去。
  林翠莲心满意足地回去了。
  几个月不在,又加上下了点雨,褥子有点潮,但心病没了,她依然睡得很香。
  第二天,林翠莲死了。
  死状极其恐怖,七窍出血,遍身尽是红色的斑斑点点,眼睛睁得大大的,鼓鼓的,衣服上都是细细密密的小孔。
  卷起褥子,抬尸的人们吓得四散而逃。
  满床都是蜈蚣。
  吴小杰颓丧的坐在屋后,双眼红肿。
  自从王翠莲走后,为了让她再回来的时候看得起自己,吴小杰养殖蜈蚣。
  但晚上的一场雨让他的蜈蚣跑了个精光,心血全没了,母亲王秀枝昨晚上含泪走了,媳妇林翠莲也死了。
  吴小杰迷茫了,他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他纵身跳进了养蜈蚣的池子里。
  天黑了,昏昏沉沉的路灯下,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蹦蹦跳跳地顺着胡同往家里走。
  他沉浸在刚才的捉迷藏里意犹未尽,小心脏“扑通扑通”跳着。
  忽然,小男孩听到身后传来急匆匆的脚步声。
  小男孩扭头看去,身后不远处有一个戴着鸭舌帽的年轻人,看穿着,大概二十来岁,他的头也扭向后面看。
  小男孩心里一惊,联想起妈妈说过的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撒腿朝家的方向跑去。
  (二)
  天黑了,昏昏沉沉的路灯下,一个年轻人顺着胡同往家里走。
  天凉,他刚小喝了几杯酒暖和身子,此时有点兴奋,放肆地吹着口哨,但脚下的速度却一点不慢。
  忽然,他听到身后传来沉重的脚步声。于是,年轻人下意识地停住脚步向后看去。
  原来后面跟着一个人,膀大腰圆,手里还拎着什么东西。看穿着,大概三四十岁,他也停住脚步,避开了年轻人的目光,扭头向后看。
  年轻人心里一紧,加快步伐向家而去。
  年轻人前几天刚刚打了一个人,担心这个人是被打的那个人找来报复自己的。
  (三)
  天黑了,昏昏沉沉的路灯下,一个中年人顺着胡同往家里走。
  儿子今天过生日,为此,他特意买了一把儿子渴望已久的仿真机关枪,准备给儿子一个惊喜。
  这么想着,工作一天的疲累似乎一扫而空,他的脚步跟着也轻快起来。
  忽然,他听到身后传来似有似无的脚步声,伴随着的,还有“嗒嗒”的奇怪声响。
  中年人惊异地扭过头看去,原来后面跟着一个人,手里拄着一根拐杖。看穿着以及那佝偻的身影,大概是一位年逾古稀的老大爷,他也不走了,扭头向后面看去。
  中年人心里不由悚然,于是转过身埋头匆匆往家而去。
  因为他想起了自己以前遭遇过的两次跟踪:同样天黑了,同样在这个胡同,同样行踪可疑的人。自己走他们也走,自己停他们也停,甚至在自己扭头看他们的时候,他们也避开自己扭头看后面。
  中年人想,屡次跟踪自己的是不是同一个人,只不过随着岁月的变迁,他现在变成了一个老头?那他到底是谁,又为什么要跟踪自己?
  想到这里,他不敢再继续想了,也无法继续想下去了。
  (四)
  天黑了,昏昏沉沉的路灯下,一个刚刚散完步的老头顺着胡同慢腾腾地往家里走。
  忽然,他听到后面传来杂乱无章的脚步声,还有鞭炮声以及锣鼓唢呐的声音。
  老头惶惶地扭头看去,发现跟在后面的是一行送葬队伍,几个人和抬的棺材上写着一个大大的“奠”字。
  老头被惊得不轻,抚着胸口叹道:“还好这次不是有人跟踪,否则老头子我可是经不起吓了。”
  不过,让老头齐怪的是,这群送葬的队伍,在他扭头看他们的时候,都齐刷刷地向后转着头看什么……
  这一幕勾起了老头的某些记忆,他不禁怔了一下,随即摇摇头,拄着拐往家走去,一边走一边嘟囔:“咳,都一把年纪了,居然还瞎想!”
  (五)
  天黑了,昏昏沉沉的路灯下,一干送葬队伍迈着沉重的步履,抬着棺材走着。
  一位老婆婆婆泪流满面,一边走一边喊道:“老头子啊——你怎么就这么撇下我们走了呀——”声音嘶哑难当。
  忽然,后面也传来鞭炮声,甚至还有汽车引擎声。送葬的众人惊异地回过头看,发现一辆车缓缓开来,有人向车窗外撒着钱。
  这在当地又习俗,有人产子从医院回来要撒一毛五毛一块的硬币,以图个好彩头。
  丧事撞见喜事,两方谁都不愿意,送葬队伍了加快脚步。
  (六)
  天黑了,昏昏沉沉的路灯下,一辆车小心翼翼地开着。车上有一个刚产完一子的女人及她的家人。车一边开一边有人向外扔钱,喜气洋洋。
  忽然,车上的人都听到了“咚”的一声巨大的撞击声,顿时都惊了一跳,慌忙向后车窗看去……
  (尾)
  时光就像一个影子,岁月变迁中,无情地追赶着人的一生……
 林森在公司加完班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多钟了,此时偌大的写字楼里空荡荡的,除了林森外已无一人。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这个写字楼里的恐怖传闻不断,接连有人遇害。
  据听说,遇害者不是被剜出了眼睛,就是被削掉了鼻子,或者就是被砍掉了双手双脚,总之是死者的尸身都不再是完整的了。
  一时间,写字楼里人人自危,尤其是帅男靓女,因为遇害的大都是这类人。
  可林森不害怕,他是出了名的傻大胆,天不怕地不怕。
  说来也怪,林森加班从来没遇到过这个变态凶手,即使他也很帅。
  林森像往常一样,不慌不忙地整理一番,然后进了电梯。
  一路无事,但是在踏出电梯的那一刻,林森习惯性地往电梯厢的镜子看了一眼。
  就这一眼,林森被惊出了一身冷汗,因为镜子里的人不是自己,而是一个比自己矮了一个头的蒙面人。要知道,电梯里可是只有林森一个人啊!
  林森逃也似地窜出了写字楼的大门。
  回到家,林森狂跳的心才终于算是平静静下来。他抚了抚心口,深呼几下,吐出一口浊气,,理了理纷乱的思绪,然后走进了自己的收藏室。
  林森自幼热爱收藏,喜欢搜集一切东西,小到曲别针,大到柜子,有价值的,没价值的,把三四十平米的收藏室装了个满满当当。
  收藏是个陶冶情操的爱好,每次看到自己的收藏,再烦心再不愉快的事儿林森都会忘掉。
  林森打开一个橱柜,抱出了一个做工精细的木盒,木盒两尺长一尺宽半尺高,古朴厚重,发出一种乌黑的光泽。
  打开,里面便是林森的最爱。
  是的,林森便是制造写字楼凶杀案的变态歹徒。
  木盒子里的并非是什么金银珠宝,而是人体的一些器官。有眼睛,有双手双足,甚至还有一张人的面皮,这些死者生前引以为傲的部位,无一例外都被取了下来。
  “这是一双完美灵动的眼!”
  “这是一双完美精致的手!”
  “这是一双完美细嫩的脚!”
  “这是一张完美可人的脸!”
  林森一面看一面不住地赞叹,敏锐的眼睛熠熠生辉。
  林森把上天赋予生命体最美的部位给取下并妥善保存起来,防止了若干年后这些部位的萎缩和老化,很有纪念和收藏意义,不是吗?
  咦?这是什么时候放里面的?林森发现木盒里不知何时居然多了一个黑色布袋。
  林森一边纳闷一边解开看,顿时,林森怔在了地上,黑色布袋中装着的竟是一个血淋淋的人头——自己的头!
  血头的眼残忍地看着林森,忽然,血头嘴巴一张一合,开口说出了话:“嘿嘿,这是一个邪恶到完美的头!”……
 路不平。
  城乡公交开得很快,一颠一簸,我坐在车后头靠窗位置,也一颠一簸。
  我不停地摸出手机来看时间,那是一部目前很流行的智能手机,不可否认,我在显摆它,以吸引某人的目光,虽然这部手机我并不能玩儿得转。
  因为我旁边坐着一位漂亮女孩,穿着打扮像这部手机一样时尚。
  很高兴,我成功了,我用眼角的余光注意到女孩不时在看我这里。
  女人,尤其是美女,总能用她们敏感细腻的视角捕捉到时尚美好的东西,不是吗?
  这是一个合适的搭讪时机,我的目光变得随意大胆起来,可正准备说话,我却不由自主打了一个激灵。
  因为我感到,不光女孩,还有一个人在看我,那目光盯得我发毛。
  我扭头顺着那道目光看去,心里猛地跳了起来。那是怎样的一个人啊,一身蓝得发黑的粗布衣裤,脚上一对脏得看不清原色的解放鞋,杂乱的头发下,背深深地佝偻着,满脸深深浅浅的皱纹把两只三角眼挤得几不可见,如果不是那森然的眼神,我几乎要断定他在睡觉,或者,他本就是否一个死人。即使在我看向他后,他还是那样直直地盯视着我,一动不动。
  “诶!”
  就在我冲他喊“诶”的那一瞬间,一阵手机铃声打断了我,悠扬悦耳,但却不合时宜,那是只有我的手机才特有的铃声。可就在我下意识地摸手机时,我的心里一动,生生顿住了掏手机的手。那不应该是我的手机!
  因为这部手机是我七天前捡到的,在捡到的同时我拔出手机卡扔掉了。
  是的,我是一个贪财的人。在外漂了半年的我是识货的,我知道所捡的这部这部手机价格不菲。于是,我没有寻找失主,而是昧着良心自己吞掉了,虽然没有偷没有抢,却也不甚光明。我需要它,需要它来给我长面子,满足自己心里那份小小的虚荣。
  在外漂的这半年,我没挣到什么钱,如果就这样空手回家,我会被同伴和村里人看瘪的,而这部昂贵的手机正好可以打消我所有的担心。
  可惜我身上没有多少钱,买了回家的车费,剩下的钱连五十块钱一张的手机卡也买不了。也是出于自己那并不值钱的面子,在给父母打电话的时候我信口编了一个不知道是否存在的手机号码,以证明自己过得并不糟糕。
  印象里,父母由于担心影响我的工作,是不给我打电话的。但假使这次打了,我也早想好了理由:如果打通了却发现不是我或者打了却发现是空号,我会说是因为工作忙记错了。这个理由天衣无缝,蒙在鼓里的父母是不会深究的。
  说起来,我也是一个被蒙在鼓里的人,因为我并不知道这部手机背后的故事。
  一位农村老汉,因为城里的孙子要过十八周岁生日,早早就跟爱孙说要送他一件大礼。孙子欢喜地期待,老汉卖粮攒钱紧罗筹备。哪知攒够了钱买好手机,在去儿子家时被一辆摩托车给撞了,司机见四下无人,把老汉扔进了路边的绿化带慌忙驾车逃逸。一个路过的人忽然发现路上有一部还有包装的手机,也是看到四下无人后,捡起来匆匆走了,虽然他看到了路上的血渍和绿化带里隐约的人。
  我就是这个路人。
  我看到他终于收回目光,撇过了头,然后把手伸进了蓝黑粗布裤子的口袋,接着掏出了一部跟我那个一模一样的手机,接通,接着又看到他打开了扬声器。
  “喂,明明啊,回来了吗?”
  “你…打…错…了。”他说得断断续续,好像随时要断了气一般,沙哑的声音传入耳膜里极其难受。
  我呆了,刚才那声音我再熟悉不过了。想了想,我还是厚起脸来问:“…大…爷,可以让我看一下你的手机吗?”
  他闻言转过头来,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后递给了我,但他在接回手机时又忽然问了一句:“你就是明明?”
  我有些诧异他的爽快,接过手机一查已接电话,竟真是我家的电话!
  半晌,我惊讶地把手机还给他,心里开始有些躁动不安,因为这件事太不可思议了!
  突然,全车人都惊叫了起来,我惊恐地发现这辆车斜里向路边的护栏撞去,而护栏外赫然是十几米高的悬崖。我吓得一动不动,不由自主地紧闭上了眼,手死死抓住车座位。
  而此时,旁边的那个人嘴角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阴冷的笑……
多么完美的一张脸啊!光洁得没有一丝瑕疵,五官又分布得恰到好处。宋彤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情不自禁地发着感慨。
  这是父母赐给自己最好的礼物了,她边想边用手爱怜地摩挲着镜子,得意地笑着,越笑越得意,直笑得花枝乱颤,以至于拿镜子的手不觉地松开了。
  “啪”地一声,脱离了手镜子摔在了地上,碎了。
  笑声立时顿住了,宋彤目瞪口呆,她缓缓地伸手摸向了自己的脸,果不其然,彼时光滑似玉的脸此刻已是支离破碎,一如那摔裂的镜子。
  指尖传来的触感一下子撕烂了她的心,母亲在世时的叮咛又在耳边响起:小彤,咱们拥有一张近乎完美的脸,但唯一的不足是它易碎,所以千万保护好自己的本命镜,别弄碎了。
  美好的东西总是很脆弱,这个道理宋彤很小就懂得了。
  小时候,家中有一个精致漂亮到极点的青花瓷瓶,妈妈把它视若珍宝,但后来却被打碎了,无法修复,也从此以后妈妈戴上了面罩并从未再摘下过。
  一直到后来宋彤不小心摔碎了本命镜,然后被妈妈修复,继而妈妈就突然去世了。
  宋彤年幼无知,便掀起了妈妈的面罩看,一看之下惊得目瞪口呆:那根本就不能称之为人脸了,一块块,如破碎的青花瓷瓶般。
  记忆里的妈妈是很美的,然而最后却变成了那副模样,宋彤知道了,那是因为那个青花瓶就是妈妈的本命所在。
  可现在宋彤的本命镜碎了,也成了那般模样,但镜子却再无法修复了。
  这一切只因为妈妈不在了,只有妈妈才能修复好镜子。
  宋彤从何得知是妈妈修复好她的本命镜的呢?其实宋彤并不是亲眼所见,她是从那个脾气古怪暴躁的老头对她愈加恶劣的态度和隐隐约约的话里间接得知的,而这一切都缘于母亲的过世后,这个老头便是宋彤的父亲,不,应该是继父吧!因为宋彤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这么一个丑陋不堪的人能生下如此漂亮的自己,也无法相信哪个父亲会如此对待自己的亲生女儿。
  宋彤偷听到那个老头很多次跟妈妈谈及要不要杀死她,还好妈妈并不答应,还为此跟他吵架,否则的话,宋彤早就撇下这个家逃走了。也还好妈妈死后老头再没有表现出杀宋彤的心思,所以宋彤也就继续住在这个家里,毕竟有个能吃住的地方总比独自在外漂泊强,谁让自己只有个出众的脸蛋没有出众的本领呢?大不了看到有不对劲的地方再一走了之。
  宋彤从衣橱里找出一件透气性极好的纱质连衣裙,裁开,然后也学着妈妈缝制了面罩戴在头上,她不敢让那个老头看到她这个样子,因为她不敢想象他看到她的脸后的后果。
  然而她的异常终究引起了老头的怀疑,老头若有所思而又狠狠地盯着她看,“臭丫头,你又想做什么?把头上的东西给我摘下来!”
  宋彤哪里肯答应,低下头匆匆往自己屋里走去。
  老头怒了,一把拉住宋彤,另一只手向宋彤头上的面罩扯去,嘴里还嚷道:“你到底又干了什么事?!”
  宋彤慌了,使劲推他。
  老头毕竟年纪大了,竟不起折腾,就这么一推一搡间,他踉跄着撞上了客厅的茶几,老头连同茶几上的杯盘都摔在了地上,顿时一片“哗拉拉”碎裂的响声。
  一个桃状的鲜红色物体滚到了宋彤脚前,捡起,原来是个瓷器,好像质地不错,纹理清晰,隐隐有流光异彩。
  不过……不过这瓷器好像还会跳动,一下接一下,极有规律,就好像是真的心脏一样。
  “你个扫把星,不要动它!”摔在地上的老头大喊,宋彤被这突如其来的大喊吓得手一抖,松开了那怪异的心状瓷器,又是一声脆响,宋彤看到心状瓷器碎了,老头歪倒在地上,也没了动静。
  屋内静悄悄地,一股异样的气味在蔓延,有什么东西从宋彤的脸上一片片落了下来。
  宋彤心中一动,从怀中拿出已变得完好的镜子,不可思议地望着镜中的自己,眼里一下子浸满了高兴的泪,半晌,才颤抖着伸手摸向了脸部……
 某村连发几起儿童失踪事件,弄得人心惶惶,村民纷纷把孩子锁在家中,不敢放任孩子出去玩。
  转眼过去数月,再无发生类似的事,人心总算安定一些。
  村委会为扫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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