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克联盟是庞氏骗局吗 正 规 稳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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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克《能力拼图世界500强的职场正规则》中的笔记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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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克《能力拼图世界500强的职场正规则》中的笔记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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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公开信息发现,“夸克驾车风险互助计划”由“保保集”旗下的“夸克联盟”提出,而二者均由上海卓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但保监会并无关于其保险经营及保险中介资质的批复。
  日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作为涉嫌非法经营车险业务的典型案例,“夸克联盟”的名字出现在监管机构的一份关于建议关注互联网公司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存在风险的文件中。
  据悉,夸克联盟被监管机构点名的原因主要有三: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可能侵害消费者利益;扰乱车险市场经营秩序。
  事实上,“受关注的不仅仅是‘夸克联盟’事件本身,还有相互保险互联网商业模式中的‘监管风险’。”一位保险业资深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保监会支持发展相互保险的方向没有变,但现有市场主体不能逾越现有监管要求,保险业务经营者必须取得保险经营资质或中介资质,而且也要注意不是所有保险都适合发展成相互保险。”
  此外,多位受访的创投界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由于相互保险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办法尚不明确,加之社会诚信、金融安全等问题,目前做出投资的意向?尚不明确。
  主体无保险经营及中介资质
  事起“夸克驾车风险互助计划”。
  3月22日,微信公众号“保保集微服务”发布“夸克驾车风险互助计划”,宣布消费者支付9元初始加入费用即可成为会员。如果会员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交强险和三责险赔付后,超额部分可以享受最高80万元车损和人伤保障额度。
  “夸克驾车风险互助计划”以“会员费”名义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承诺出险时对超出商业车险限额部分区分人伤和车损分别给予30万元和50万元赔付,其承保、理赔活动已经基本符合商业保险特征。
  然而,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公开信息发现,“夸克驾车风险互助计划”由“保保集”旗下的“夸克联盟”提出,而二者均由上海卓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但保监会并无关于其保险经营及保险中介资质的批复。这一点,保监会也在前述风险提示文件中予以证实。
  一位财险公司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剔除运营主体无资质、经营过程无监管的前提下,“夸克驾车风险互助计划”所宣传的车辆保障完全与现行商业车险无异,如果消费者被其所宣传的“超低价”、“产品创新”等口号所吸引,而不清楚背后的运作模式,可能误以为这是保险机构推销的保险产品,从而摒弃规范的车险经营行为。不仅如此,这种“超低价”经营车险的行为还会严重扰乱车险市场秩序,可能引发行业内外共同参与恶性竞争。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监管机构认为,车险涉及广大社会公众利益,保险公司开展车险业务均依法受到严格监管。如果互联网公司从事如“夸克驾车风险互助计划”等活动可以脱离保险监管,部分保险公司将有动力借助类似通道进行监管套利,变相开展违法违规活动,扰乱车险市场正常秩序。
  相互保险资金管理隐患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夸克驾车风险互助计划”是一种相互保险形式。
  所谓相互保险,即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类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
  “因为投保人和保险人利益一致,并由双方共同参与管理,所以相互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保险人不当经营和被保险人欺诈所导致的道德风险。此外,相互保险有利于降低展业费用,提高核灾定损准确度,从而控制经营成本。”一位保险公司合规部门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如是说。
  不过,该人士强调,“按照《保险法》规定,保险业务经营者必须取得保险经营资质或中介资质,《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也重申了这一规定,因此无保险经营及中介资质的前提下经营保险业务即为违法。更为重要的是,有些发起者可能一开始就动机不纯,以相互保险名义骗取公众钱款,扰乱正常金融秩序,而不是出于为参与者提供风险保障的目的。”
  因此,辨识此类平台公司的“真伪”及设立目的、在运行中是否始终保护投保人利益,也对监管者提出考验。
  其实,保监会的担忧也大抵如此。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按照商业车险经营的一般规律,“夸克驾车风险互助计划”所收取的9元会费无法满足车险赔付之需,其赔付资金来源一般存在两种渠道,一种是依靠持续不断吸收新会员来扩大资金池,用后期会费满足前期会员的赔付申请;另一种是通过超低价格做大客户规模,然后博取新一轮风险投资,将投资款用作赔付。
  一位大型保险公司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样的平台不比保险公司,一旦增员、融资遇到困难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现金流断裂,后期赔付承诺无法兑现,实际控制人可能把平台一关,卷款跑路。”
  其次是赔付的可靠性存疑。“夸克联盟”只在网站上通过广告进行单方面承诺,未与会员签订保险合同,保障范围、免责事项及其他具体权利义务关系均不做事先约定。如果该公司事后拖赔或无理拒赔,消费者将很可能面临投诉或起诉无门的窘境。
  三是资金的安全性存疑。由于其收费、开户等所有经营行为,脱离金融保险监管,如果存在非法集资或其他诈骗行为,消费者利益将受到极大侵害。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以来,保监会曾两次发出相互保险方面的风险提示。一位保险业资深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保监会支持发展相互保险的方向没有变,但现有市场主体不能逾越现有监管要求,而且不是所有的保险都适合发展成相互保险,重疾险还比较合理。”
  尚需厘清“法”与“非法”的边界
  事实上,以“夸克联盟”为代表的互联网相互保险平台,除面临监管窘境外,或还面临融资难题。公开信息显示,“夸克联盟”的10余名工作人员均为IT及互联网从业背景,无金融保险从业经验。“夸克联盟”在首轮获得雷军1000万元投资后,正在积极寻找后续融资。
  多位创投界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我们更偏好先天具有保险基因的互联网保险平台,即有保险公司从业经验的人士创立或有保险公司背景的互联网保险平台,这样既懂保险原理,又可以为平台提供一定的资源。”
  一位专注于保险领域的创投公司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之前接触过相互保险平台,但考虑到目前监管办法尚不明确,并考虑社会诚信、金融安全等问题,因此最终并未有更多合作。未来,还是希望监管能够尽快明确相关管理办法,避免此类事件再度出现。”
  为此,保监会在前述风险提示文件中表示,鉴于互联网保险没有改变保险的根本属性,应确立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与传统保险业务监管的一致性原则,避免互联网成为“法外之地”,避免出现大量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同时,及时对运营“夸克驾车风险互助计划”等此类互联网风险保障业务是否构成非法经营保险业务进行研究认定,厘清“法”与“非法”的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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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微信号花9元保30万的「夸克联盟」们,能不能买?_新浪财经_新浪网
今天来聊聊夸克联盟这样的互助保险,问的人很多。这些“互助计划”的规则很简单,充值几块钱成为会员,谁得病了,大家一起出钱,凑齐几十万治病,一人有难、八方支援。听起来又简单、又便宜。但越女一直有一个疑问,这么好的互助形式,为什么保险公司不搞?同样是赔30万,商业保险一年最便宜也要上千元,这个互助联盟,凭什么只要9块钱?互联网金融再颠覆、再革命,也要符合常识吧...基本逻辑也是要有的吧...越女咨询了一位非常专业的朋友,他曾用精算的方式测算过,像夸克联盟这些互助计划,费用根本不足以覆盖赔偿,很快就会收不抵支。想要长久的运营下去,只有下面几种方式:一是每次赔偿完,会员都拿出更多的钱来补充到池子里,保证现金流的充足,但这样每个人花的钱,就不是8.8元、9元了,而是变成了无底洞。二是不断的发展新会员,吸收新鲜血液,以新血养旧血,这样容易走进庞氏骗局的死胡同...三是拿融资,烧投资人的钱,给大家看病用。但投资人又不是做慈善的,凭什么呢?除了基本逻辑有问题之外,保险作为最复杂的金融产品之一,也有非常高的门槛:找人投保只是第一步,这背后一系列的参保资格审查、费用核算、产品风险、理赔程序......都是非常复杂而且专业化的东西。专业的事要专业的人来做,互助精神是解决不了的。现在很多互助平台都模糊了这些东西,反正普通人也看不懂...朋友说,说白了,这些所谓互助联盟,就是保险最初的雏形。保险诞生之后,先后有了精算、有了再保险、有了投资分红....花了六、七百年的时间,才变成了现在的样子。现在一下子就要返璞归真,回到原始了?难道几百年的进化都是徒劳么?那么,互助保险是不是不能搞?并不是,现在世界前50名保险公司里,有9家是相互保险公司,这类保险大概覆盖了10亿人。但相互保险公司≠互助计划,这些公司有精算、有严谨的管理结构,并不是“把钱扔锅里,谁用谁来拿”这么简单。国外不说,我们就看看保监会规定的,相互保险公司门槛吧:这条件一下子干掉了现在全部的互助平台,没有一家达标的。你说保监会滋次不滋次?明显不滋次嘛...相反,去年到现在,已经至少三次警告过风险了:我摘取几段,有兴趣的自己搜索一下全文:近期,我会发现有关人员编造虚假相互保险公司筹建项目,试图通过承诺高额回报方式吸引社会公众出资加盟,涉嫌严重误导社会公众,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可能给相关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2015年4月)......现有“互助计划”经营主体没有纳入保险监管范畴,部分经营主体的业务模式存在不可持续性,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有效保障,且个人信息保密机制不完善,容易引发会员纠纷,蕴含一定潜在风险。(2015年10月)并在最近的《建议关注互联网公司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存在的风险》中,点名批评了夸克联盟:“夸克联盟”所在公司通过收取社会公众交纳的会员费,在内部建立资金池来应对未来赔付,其持续经营能力、赔付的可靠性、资金的安全性存疑,存在可能侵害消费者利益的风险。最后多说几句:越女并不反对新鲜事物,但尝鲜可以,不要期待太多,更不要指望它颠覆商业保险,差得远呢。其次,我对打着公益旗号吸金的机构,有着天然的抵触心理。在商言商,你说清楚商业逻辑、保障好参与者的利益,公开透明、做好增信,未来还是很光明的。硬要扯什么大爱无疆、人性本善、抱团取暖之类的鬼话...就让人看不上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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