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要不要年审考了以后换手机号码要不要去车管所更改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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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工作人员私改驾驶证手机号码 2700多人被盗分
原标题:车管所工作人员私改驾驶证手机号码 2700多人被盗分
谁偷了我的驾照分?
  车管所工作人员私改驾驶证手机号码, 致2700多个驾驶证被盗扣9分至11分, 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批捕
  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光明车管所工作人员于某利用工作便利,偷偷修改了7900多条驾驶证手机号码信息。据侦查机关目前有据可查的情况看,已造成其中2700多个驾驶证被盗扣9分至11分。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昨日,该院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于某批准逮捕。
  驾驶证两年被盗扣20分
  市民陶先生今年在一次上网查询时,吃惊地发现自己的驾驶证在两个周期内共被人悄悄地扣了20分,其中一个周期日至日被扣了9分,另一个周期日至日已被扣了11分。
  陶先生认为,自己既没有交通违法行为,也没有授权他人代扣分,于是选择了报案。
  据办案机关调查,和陶先生有类似遭遇的还有多名驾驶证持有者,源头在于他们的驾驶证手机号码信息在车管所的档案中被人为地悄悄修改了。这直接导致有人利用在网上买卖的他们的驾驶证资料,通过某终端系统,结合他们档案中已被修改的手机号码及收到的相关验证码,而将分悄悄盗扣走。
  这一切,驾驶证的真正持有者完全被蒙在鼓里。
  改一条驾驶证信息收5元
  经侦查,光明车管所女内勤于某浮出水面。于某是一名临聘人员,作为车管所内勤,常协助民警办理车辆驾驶证管理的相关业务,并掌握着民警电脑的账号密码等。
  据目前调查的情况,有夫妇王某、梁某经营着一家“车管业务便民点”,专门从事车辆驾驶证管理代办业务。2014年初,有社会人员联系这对夫妇,问能否帮忙在车管所变更驾驶证手机号码信息,并承诺每成功更改一条驾驶证手机号码信息给予他们人民币15元。为此,王某夫妇联系上了在光明车管所工作的于某,让她帮忙更改他人驾驶证档案中的手机号码信息,并称每更改一条驾驶证手机信息给其人民币5元。
  为了这点蝇头小利,于某在约一个月的时间内,根据王某、梁某夫妇发来的需要更改的驾驶证信息(包括姓名、驾驶证号码、档案编号、指定的电话号码),先后更改了7900多条驾驶证手机号码信息,并按约定的标准收到王某、梁某夫妇转来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
  涉案车管所人员被批捕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驾驶证信息变更,如果是驾驶证本人办理,需提供本人的驾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在上述资料外再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但就是这“每条5元”,竟让犯罪嫌疑人于某大肆违规修改,直到有群众因驾驶证无故被扣分而投诉,这才收手。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刘伟成检察官告诉记者:“此案犯罪嫌疑人于某违反相关规定,私自对国家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交警业务综合系统中驾驶证信息)进行修改,后果特别严重,有逮捕必要性,因此我院经审查后依法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其批准逮捕。”
  两名相关人员亦被查处
  此外,明知该大批量驾驶证手机号码信息的来源不合法,但仍然继续接收并转发给犯罪嫌疑人于某的王某、梁某夫妇,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也被查处。
  据检察官介绍,考虑到王某、梁某夫妇的孩子才一岁多,无人照顾,对女方梁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因此,检察机关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梁某则不批准逮捕。
  □以案学法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发现驾驶证被盗扣分
  一定要及时报案
  市检察院检察官刘伟成说:“从这个案件中,我们也再次看到我们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严重性,且很多都被不法分子利用。”他提醒广大驾驶员,要多留意自己的驾驶证信息,如果发现有被盗扣分的情况,一定要及时报案,以便于及时揪出“幕后黑手”,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此案,刘伟成提出建议:“当前交警部门正在开展的法治通城行动,其成绩有目共睹,而加强对内、对外的规范管理,更是其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个别工作人员逆势而为、违法操作等,确应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堵塞漏洞,尽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
  □相关链接
  不法分子利用异地终端
  机漏洞盗取驾照分
  据媒体公开报道,今年5月12日,深圳市民梁先生来到西丽车管所办理业务,却发现自己的驾驶证已被人在广州扣掉9分。随后他查询得知,他的驾驶证在4月9日被人在车管所光明分所更改过资料。梁先生怀疑别人更改了他驾驶证的电话号码,导致他的驾驶证被扣分。
  梁先生询问车管所工作人员,驾驶证分被人盗扣,能否申请取消。车管所的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办法,因为扣分是在外地。
  跟梁先生一样,王先生反映自己的驾驶证和身份证一直在身上,今年只有一单尚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而其查询发现已被扣了9分,该两单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在今年4月30日,地点在东莞,车辆和车主其根本不认识。处理违法的地点,一单在广州,一单在东莞,都是通过异地处理终端机操作的。
  南山交警大队一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该大队近期就接到十几名市民反映同样的情况。为防止私自使用他人驾驶证扣分,在处理深圳本地交通违法时,被扣分的驾驶员需本人持证亲自办理,交警还会拍照取证。但使用异地终端机处理交通违法,需输入与驾照挂钩的手机的验证码,还需本人银行卡,如擅自更改了他人驾照登记的电话号码,又用非法手段办理了他人名下的银行卡,那么就可盗扣他人驾照的分数。这就使得使用终端机办理异地交通违法处理手续时出现漏洞。
  随后,异地终端机运营单位好易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发现了这一安全隐患,已关闭网上更改注册手机号的功能。(晶报政法记者 吴欣 通讯员 汪林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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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工作人员私改驾驶证手机号码 2700多人被盗分
日 10:20 来源:晶报
原标题:车管所工作人员私改驾驶证手机号码 2700多人被盗分
谁偷了我的驾照分?
  车管所工作人员私改驾驶证手机号码, 致2700多个驾驶证被盗扣9分至11分, 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批捕
  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光明车管所工作人员于某利用工作便利,偷偷修改了7900多条驾驶证手机号码信息。据侦查机关目前有据可查的情况看,已造成其中2700多个驾驶证被盗扣9分至11分。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昨日,该院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于某批准逮捕。
  驾驶证两年被盗扣20分
  市民陶先生今年在一次上网查询时,吃惊地发现自己的驾驶证在两个周期内共被人悄悄地扣了20分,其中一个周期日至日被扣了9分,另一个周期日至日已被扣了11分。
  陶先生认为,自己既没有交通违法行为,也没有授权他人代扣分,于是选择了报案。
  据办案机关调查,和陶先生有类似遭遇的还有多名驾驶证持有者,源头在于他们的驾驶证手机号码信息在车管所的档案中被人为地悄悄修改了。这直接导致有人利用在网上买卖的他们的驾驶证资料,通过某终端系统,结合他们档案中已被修改的手机号码及收到的相关验证码,而将分悄悄盗扣走。
  这一切,驾驶证的真正持有者完全被蒙在鼓里。
  改一条驾驶证信息收5元
  经侦查,光明车管所女内勤于某浮出水面。于某是一名临聘人员,作为车管所内勤,常协助民警办理车辆驾驶证管理的相关业务,并掌握着民警电脑的账号密码等。
  据目前调查的情况,有夫妇王某、梁某经营着一家“车管业务便民点”,专门从事车辆驾驶证管理代办业务。2014年初,有社会人员联系这对夫妇,问能否帮忙在车管所变更驾驶证手机号码信息,并承诺每成功更改一条驾驶证手机号码信息给予他们人民币15元。为此,王某夫妇联系上了在光明车管所工作的于某,让她帮忙更改他人驾驶证档案中的手机号码信息,并称每更改一条驾驶证手机信息给其人民币5元。
  为了这点蝇头小利,于某在约一个月的时间内,根据王某、梁某夫妇发来的需要更改的驾驶证信息(包括姓名、驾驶证号码、档案编号、指定的电话号码),先后更改了7900多条驾驶证手机号码信息,并按约定的标准收到王某、梁某夫妇转来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
  涉案车管所人员被批捕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驾驶证信息变更,如果是驾驶证本人办理,需提供本人的驾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在上述资料外再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但就是这“每条5元”,竟让犯罪嫌疑人于某大肆违规修改,直到有群众因驾驶证无故被扣分而投诉,这才收手。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刘伟成检察官告诉记者:“此案犯罪嫌疑人于某违反相关规定,私自对国家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交警业务综合系统中驾驶证信息)进行修改,后果特别严重,有逮捕必要性,因此我院经审查后依法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其批准逮捕。”
  两名相关人员亦被查处
  此外,明知该大批量驾驶证手机号码信息的来源不合法,但仍然继续接收并转发给犯罪嫌疑人于某的王某、梁某夫妇,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也被查处。
  据检察官介绍,考虑到王某、梁某夫妇的孩子才一岁多,无人照顾,对女方梁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因此,检察机关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梁某则不批准逮捕。
  □以案学法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发现驾驶证被盗扣分
  一定要及时报案
  市检察院检察官刘伟成说:“从这个案件中,我们也再次看到我们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严重性,且很多都被不法分子利用。”他提醒广大驾驶员,要多留意自己的驾驶证信息,如果发现有被盗扣分的情况,一定要及时报案,以便于及时揪出“幕后黑手”,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此案,刘伟成提出建议:“当前交警部门正在开展的法治通城行动,其成绩有目共睹,而加强对内、对外的规范管理,更是其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个别工作人员逆势而为、违法操作等,确应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堵塞漏洞,尽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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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法分子利用异地终端
  机漏洞盗取驾照分
  据媒体公开报道,今年5月12日,深圳市民梁先生来到西丽车管所办理业务,却发现自己的驾驶证已被人在广州扣掉9分。随后他查询得知,他的驾驶证在4月9日被人在车管所光明分所更改过资料。梁先生怀疑别人更改了他驾驶证的电话号码,导致他的驾驶证被扣分。
  梁先生询问车管所工作人员,驾驶证分被人盗扣,能否申请取消。车管所的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办法,因为扣分是在外地。
  跟梁先生一样,王先生反映自己的驾驶证和身份证一直在身上,今年只有一单尚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而其查询发现已被扣了9分,该两单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在今年4月30日,地点在东莞,车辆和车主其根本不认识。处理违法的地点,一单在广州,一单在东莞,都是通过异地处理终端机操作的。
  南山交警大队一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该大队近期就接到十几名市民反映同样的情况。为防止私自使用他人驾驶证扣分,在处理深圳本地交通违法时,被扣分的驾驶员需本人持证亲自办理,交警还会拍照取证。但使用异地终端机处理交通违法,需输入与驾照挂钩的手机的验证码,还需本人银行卡,如擅自更改了他人驾照登记的电话号码,又用非法手段办理了他人名下的银行卡,那么就可盗扣他人驾照的分数。这就使得使用终端机办理异地交通违法处理手续时出现漏洞。
  随后,异地终端机运营单位好易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发现了这一安全隐患,已关闭网上更改注册手机号的功能。(晶报政法记者 吴欣 通讯员 汪林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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