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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黑备忘录】——你们根本就不了解乔布斯!_ipad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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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黑备忘录】——你们根本就不了解乔布斯!收藏
原文地址:稍后将贴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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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原文地址……
苹果,或者说乔布斯,确实懂得做优美的艺术品。“台灯”和iPod shuffle 充满了艺术感和时尚感。记得最初,我是怀着“得到了新玩具”的欣喜打开了iPhone4精美的包装。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和对iOS、iTunes、AppStore深入的使用,我越发体会到iOS的封闭、独断风格,之后使用iPad的体验更加验证了如此。(我知道iOS也可以变开放,就是“越狱”,但是,那就不是苹果所认可的体验了,越狱对深入了解苹果的风格,毫无益处)
我并不喜欢“封闭”,因此,手里的iPhone和iPad在某些方面与我格格不入:当我想做一件事情的时候,iOS只给了我唯一一个按钮,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按下它,然后唯一的结果就自动出来了——即便这个结果并没有达到我的期望——我被当作了一个6岁小孩。 我就想:“我想校调一下结果,让结果更加符合我的想法,为啥不行?”。
科幻作家Cory Doctorow曾经这样批判iPad:
“它的设计中融入了很多周到的想法和精巧的元素,但是也有对其主人显而易见的轻蔑。给你的孩子们买一部iPad并不会使他们认识到世界是要你们去剖析与重组的。它会吿诉你的后代,即使是换电池这样的事情你也必须要留给专业人员去做。”(摘自乔布斯自传)
事实上所有iOS设备都是如此,只不过iPad最甚。
总有人问我:“你那么讨厌苹果,那为啥要用苹果产品?”,每次我总是回答:“如果不用,你怎知其好坏?” 而且,说是讨厌苹果,倒不如说,我讨厌的是乔布斯。
最早我是怀着从他身上学习一些闪光点的想法而去了解他的,我相信很多人都是如此——他作为一个世界知名企业的开创者、拯救者,比起我们自然是伟大得多了,他身上会有不少值得我们学习。
但是却有一个让人诧异的情况呈现在我们眼前:有很多人,他们对乔布斯仅仅是“崇拜”,而没有“了解”更何谈“学习”,他们仅仅是把乔布斯“神化”,然后盲目地崇拜他!
当然,不排除有些人需要的仅仅是一个符号,一个心灵慰藉,一个信心、动力的来源,而这正好选中了乔布斯,而乔布斯本人确切的是啥样,已经无关紧要。但是,如果你真的希望从乔布斯身上学点东西,那么,不仅他的优点我们应充分了解,他的缺点,我们也应当有理智的认识。盲目崇拜其优点,或者美化其缺点,都是不可取的。
为了能够尽可能真实地了解乔布斯,我查阅了大量资料,包括中英文版本的《史蒂夫·乔布斯》,英文维基百科,还有网上多方资料;我阅读的相关资料越多,我就越无法接受他,他虽然在某些方面天赋异禀,但做人方法,那是糟糕透顶了。资料查得多了,一篇文章逐渐在我脑中成型,便是本文。 本人写此文的动机遭到过多方质疑,确实,要有多么无聊、蛋疼的果黑才会写这么长一篇没人看的文章来黑乔布斯?我有我私人的原因,这就够了,就算没人看,我写出来,也算了了一桩心事。本人持有iPod Shuffle、iPhone4、iPhone4S、iPad2,使用过iPod Classic、iPad1,Macbook Pro、Macbook Air,相对的,使用过两部安卓手机(HTC和三星)、持有一部安卓平板(三星)、使用过另外两部安卓平板(国产货),因此,我对这些产品会有我自己的看法,亲身的使用经历也让我具有更大的话语权,如果黑乔布斯需要有一个资格,那么我绝对有这个资格。
先声明,本文着重澄清乔布斯那些被我们“夸大”甚至“误解”了的“功绩”,不喜勿读。这里面不会有很新颖的观点,但我的目的是,让你们无法反驳。
自由?叛逆?骗子。 先节选一段乔布斯传记: “1984”广告片 许多年轻人,尤其是反主流文化人士,认为计算机是奥威尔式政府和大企业用以消除人们个性的工具。但在20世纪70年代末,电脑也被视做能够释放个人能量的工具。这则广告恰恰抓住了后一种心态,将麦金塔电脑塑造成为个人自由而战的斗士——面对邪恶的大企业意欲统治世界并实行完全的精神控制,唯有苹果这家冷静、反叛、英勇的公司能够阻止它。 乔布斯喜欢这个创意。但他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正日益摒弃黑客精神。有些人甚至指责乔布斯出卖了黑客精神。 …… 现在,乔布斯要推出麦金塔电脑,他很清楚这一产品违背了黑客信条的许多原则。麦金塔电脑的价格过高,不设插槽,这样电脑爱好者就无法插入自己的扩展卡或在主板上添加自己期望的新功能。他甚至将麦金塔电脑设计成一个无法从外部进入的电脑,光是打开塑料外壳就需要用到特殊工具。麦金塔电脑是一个封闭和受控的系统,它更像是“老大哥”设计的东西,而非出自黑客之手。
*本文里所有斜体字如无特殊说明则皆出自《史蒂夫·乔布斯》,乔布斯官方唯一传记,所以不必担心里面有什么恶意攻击他的成分。
在较早的年代,如80年代,苹果高举大义,以一个个人电脑自由思想的先驱者的姿态笼络人心,但事实上,他对用户却施加了从内到外的全方面控制;即便现在,苹果的东西也依然是一个“封闭”和“受控”的系统,它宁愿增加成本使用非规格螺丝,也不让你打开外壳,这正是乔布斯强烈的控制欲的表现。他曾经对苹果内部人员说:
“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
因此他基本不考虑消费者需求,后面还有句话,他“从不进行市场调查”。苹果的最高审美标准,就是乔布斯的个人审美标准;他对用户体验的高度控制,美其名曰,是为了给用户提供最好的服务,而实际上,这只是为他操纵用户体验所进行的开脱,是他花言巧语的一部分;因为他曾经对用户说过和这个截然相反的话:
“买苹果电脑的人就是有不同的思维方式。他们代表了这个世界的创新精神,他们要去改变世界。我们为这种人制造工具。”
哦?口径不一样的说!说实在我很怀疑,“在一个强烈受控的系统里面进行创新”这算不算一个悖论。
现实扭曲者,现实藐视者 乔布斯并不仅仅具有很强的控制欲,他的控制能力也很强,其中一个表现就是超高的说服力。但乔布斯的说服力并不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更多时候是强词夺理,但又不是一般的强词夺理,很多时候,他的言论巧妙如同一条蛇,可以死死把你缠住;苹果和皮克斯员工将其称为“现实扭曲力场”,可以无中生有、扭曲事实,如果当面承受,就自传上所描述,只有极少数人能成功抵御。 苹果早期员工赫茨菲尔德曾经这样形容乔布斯的现实扭曲力场:
“现实扭曲力场是几种因素的混合物,其中包含了极富魅力的措辞风格、不屈的意志和让现实屈从于自己意图的热切渴望,”他说,“如果他的一个论点没能说服别人,他会娴熟地切换到另一个论点。有时候,他会突然把你的观点占为己有,甚至都不承认自己曾有过不同的想法,这会让你猝不及防。”
而沃尔特·艾萨克森——乔布斯自传的作者,他是这样形容 “现实扭曲力场”的:
在某种程度上,称之为现实扭曲力场只是换了种好听的说法来描述乔布斯喜欢说谎的特性。但事实上,它是一种更复杂的掩饰行为。乔布斯会断言一些事情——可能是世界历史上的一个事件,或者是叙述一场会议上某人提出了一个观点——而完全不考虑事实是什么。 …… 很多人都会扭曲现实。当乔布斯这么做的时候,通常都是一种策略,为了实现某个目的。
换句话说,对乔布斯而言,话语并没有“真”和“假”之分,话语的本质就是为了控制他人的思想和行为。因此,长时间共事过的人都知道他经常前言搭不着后语,自相矛盾:
一个周五,苹果和微软团队共进晚餐,乔布斯问盖茨,施乐之星卖了多少。盖茨回答说600台。第二天,乔布斯全然忘了盖茨刚刚告诉大家施乐之星售出了 600台,当着盖茨和整个团队的面,说施乐之星卖了300台。“这时,他的团队成员们开始看着我,好像在说,‘你要不要告诉乔布斯他在瞎扯淡? ’”盖茨回忆,“我没蹚那浑水。”
他说过的话基本上参考意义很有限,太较真他说的话,只能越来越发现他满嘴跑机车。
乔布斯曾经有一个几乎欺骗了世界的谎言:“再一次,改变世界”。时至今日,还有无数人相信,我们现在用图形界面、鼠标、触摸屏手机,甚至家用电脑,全都是苹果/乔布斯的功劳——没有他,我们还在用MSDOS,还在用Nokia 3210,或者干脆没电脑可用——而现实是,大部分人不愿意花太多时间来求证他说的是正确还是错误。
不过,他也有一个谎言是我们可以轻易破除的——iPhone4S刚发布的时候,那广告里有一句台词:“世界上第一部双模手机”,我的天,国内数量庞大的双模山寨机集体泪目!不过这事放在美国,兴许还真有很多人信……
乔布斯看人有一个“二分法”,不是天才就是白痴。放心,我们绝对不是“天才”。所以,对我们这些“白痴”来说,他说的话八分掺假,十分蛊惑。我们要读懂他,或许除了参考那些“天才”们的看法外,就只能通过他的行为来判断了,就比如,乔布斯有一个备受争议的地方,就是他对钱的态度。他不止一次声明自己从来不是为了钱,他也不在乎钱,那他到底在乎钱吗:
在某些方面,乔布斯在薪酬问题上的立场与他的停车怪癖有异曲同工之处。他拒绝使用CEO专用停车位,却霸占了残疾人停车位。他希望被(他自己和其他人)看成个愿意为1美元年薪工作的人,却又希望得到大笔的期权。
于是,即便他口头否定,但是我们可以看出他当然是在乎钱的。只不过,从结果来看,他在乎的并不是“富裕”,而是“被承认”,这种情况下,“1美元年薪”和“大笔期权”并不矛盾,前者是获取承认的一个手段,而后者是得到承认的一个证明。
乔布斯出生后便被亲生父母抛弃,这影响了他的人格(即便他予以否认),他对现实的蔑视可能就是因此而来的。 自传中已经太多次描述过乔布斯扭曲事实的行为,数不胜数,举不胜举,就不再举了。
图形界面之战 就现在而言,乔布斯的“现实扭曲力场”已经让世界上很多毫无防备的人深陷其中,比如,很多人认为苹果发明了图形界面,而微软剽窃了他。确实,发展到后来,微软对苹果的图形界面多有模仿,苹果授权微软使用其图形界面也确有其事,但事情最初并不是这样的,图形界面最早的发明者不是微软,也不是苹果,而是施乐PARC。1979年,苹果参加了施乐的一次风险投资,答应注资100万,条件是参观施乐所拥有的最新研究成果。苹果一群人相当兴奋:
当特斯勒真正开始展示全部的成果时,苹果的一群人都惊呆了。阿特金森盯着屏幕检査每一个像素,他靠得如此之近,以至于特斯勒都能感觉到他呼出来的气吹到自己脖子上。乔布斯跳了起来,兴奋地挥舞着胳膊。“他跳来跳去的,我都不知道他有没有看清楚整个演示,但事实证明他是看到了的,因为他不停问问题,”特斯勒说,“我每展示一部分,他都会发出惊叹。”乔布斯反复说自己不敢相信施乐还没有把这项技术商业化。“你们就坐在一座金矿上啊,”他叫道,“我真不敢相信施乐竟然没有好好利用这项技术。” Smalltalk的演示展现了三项惊人的成果。包括电脑之间如何实现联网,以及面向对象编程是如何工作的。但乔布斯和他的团队对这些并不感兴趣,因为他们的注意力被图形界面和位图显示屏幕完全吸引了。“仿佛蒙在我眼睛上的纱布被掲开了一样,”乔布斯后来回忆,“我看到了计算机产业的未来。”
乔布斯的惊讶也不是毫无理由,因为图形界面在施乐里面已经“埋藏”了8年1,竟然无人问津?其实这也是有原因的,虽然施乐在1972年的Smalltalk-72就实现了“有限的”图形界面,但是当时基于硬件限制,并无法让这个技术实用化。这就有点像是第一代光电鼠标,因硬件限制,需要两个扫描孔,而且必须在特殊的鼠标垫上使用,让人不屑一顾。施乐PARC的成立目的是:为数字领域的创想提供成长环境,如果图形界面是一座金矿,那么1972年还没到他可以发光的时候。
换句话说,图形界面,是苹果从施乐窃取的,其自传上也直言不讳:
苹果公司对施乐PARC的这次技术盗窃,有时被形容为工业史上最严重的抢劫行为之一。乔布斯偶尔也会骄傲地承认这一说法。“归根结底,我们只是想尽量了解有史以来最棒的发明,然后将它运用到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中。”他有一次说,“毕加索不是说过么:‘好的艺术家只是照抄,而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在窃取伟大的灵感这方面,我们一直都是厚颜无耻的。” 乔布斯认同的另一个说法是,与其说是苹果公司实施了抢劫,不如说是施乐公司自己酿下了苦果。“他们就是一帮白痴,根本没有意识到电脑的巨大潜力。”
我的天,竟是施乐的错了,他说他“厚颜无耻”,或许不是在开玩笑。(不过后来,苹果还是正经地找施乐获得了授权,这是先斩后奏吗?) 在苹果发布自己的图形界面两年后,微软也发布了自己的图形界面。
盖茨相信,图形界面是未来的方向;他觉得,微软完全有权像苹果一样,仿照施乐PARC所开发的东西,开发自己的图形界面。 (微软发布了Windows后)乔布斯对微软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他命令迈克·贝尔奇"叫盖茨马上过来"。盖茨来了,一个人,而且愿意和乔布斯讨论问题。 …… “你在盗用我们的东西! ”他叫喊道,“我信任你,而你却在偷我们的东西! ”盖茨只是冷静地坐着,直视史蒂夫的眼睛,接着他用刺耳的声音反驳道:“好了,史蒂夫,我觉得我们可以换一种方式来看待这个问题。我觉得现在的情况更接近于这样——我们都有个有钱的邻居,叫施乐,我闯进他们家准备偷电视机的时候,发现你已经把它盗走了。”后来,这段话成了一个经典的反驳。
为什么说是“经典的反驳”呢?传记上并没有讲。我想,是因为在后来的法庭诉讼上,这个道理成为了微软抗击苹果的重磅武器。 而且,让我们对比对比始作俑者——施乐Smalltalk-80,第一台个人电脑——施乐之星,苹果第一部图形界面机——Lisa,苹果电脑的正统始祖——麦金塔,以及后起之秀——Windows 1.0的界面,看看谁更像谁?
Smalltalk-80
Windows 1.0
明眼人可以看出,Windows 1.0虽然还并不完善,但对施乐的“模仿”痕迹相对较小,反倒是麦金塔的风格,和施乐之星尤为相似,这个把图标靠右摆放的风格,至今没有变化;Lisa早期的内部版本是没有“WIMP”要素(窗口、图标、菜单、指针)的2,就和Smalltalk-80一样,而后来版本就有了,和施乐之星一样。 当然,施乐之星的定位是商务电脑(但也确实是第一台“个人电脑”),不是家庭电脑,而且他也并没有把图形界面当作“未来”,或许,在这点上,乔布斯和盖茨的眼光更胜一筹。
我们去比较谁的GUI最开创性,没意义,因为他们都是从施乐那里“借鉴”而来,然后自己也都花了很多心力在那上面。而且在互相的进化过程中,又都对对方有过借鉴…… 比如,先说说苹果对Windows的“借鉴”,包括XP资源管理器左边的“常见任务”导航、Windows地址栏、Windows任务栏、远程协助、系统还原、控制面板等,都在苹果里得到了新的名字和新的形式,既Finder Sidebar、Path bar、Dock、Screen Sharing、Time Machine、System Preference。
而Windows对苹果的“借鉴”,本来和本文是没啥关系的,基于公平公正,也说一些:Vista允许把软件“锁定”到任务栏,这个想法很明显是来源于MacOS的Dock(尽管Dock概念首先来源于Windows任务栏);“窗口重叠”概念出自苹果的比尔·阿特金森,而Windows在第二版里加入了这个功能。Win7的Aero Peek,也很明显是来源于MacOS的Expose。 注:虽然我们说“窗口重叠”是苹果的产物,但这个概念在Smalltalk-80已经有了3,苹果并不是无中生有。施乐之星不允许任意窗口重叠,是因为在早期测试中中,大多数用户倾向于不让窗口重叠,避免内容被遮盖,再加上施乐之星是17寸屏,有很大的空间来摆放窗口,于是它禁止了窗口重叠,只允许对话框和弹出窗口重叠4;但是在后续的15寸版本里,又允许了窗口重叠5;并且,Smalltalk里面,覆盖的窗口被关掉后,底层窗口不会自动刷新以显示被覆盖的内容,也就是会变成一片白,要手动刷新。所以,比尔·阿特金森的确有很大的功劳,但他“发誓在施乐看过类似的东西”,这是没错的。
在双方的互相借鉴中,有时候会发生这种事情,既有个概念被对方抄了过去,并加以改进,然我把被改进后的概念又抄了回来。
比如,任务切换。最早的麦金塔不支持多任务,一直到版本MacOS 7都是如此,因此也没有任务切换的概念,而Windows从一开始就是多任务的,所以任务切换在Windows里先出现不足为奇,但是当麦金塔支持多任务后,它使用了和Windows很相似的热键“Command+Tab”来切换程序(相当于Windows的Win+Tab,而Windows当时是用Alt+Tab),但是麦金塔做了改进,Windows一直只支持单向切换窗口,而麦金塔允许用鼠标和方向键选择窗口,后来Vista把这招学了回去,并且再度改进——增加了窗口预览,并且另外启用了“Win+Tab”热键(笑),这个热键允许3D窗口预览,算是再度进了一步。 任务栏也有类似的情况,Windows的任务栏虽不是首创(首创应该是Acorn,既ARM架构发明者,曾被称为“英国的苹果”),但它和首创者应该没有太大的关系,因为相隔太远了,Acorn的“任务栏”诞生于1987,而Window的任务栏诞生于1995(Win95),苹果的“任务栏雏形”诞生于1996。Windows任务栏的主要任务是显示“已打开的程序”,而苹果的Dock主要是用来显示“快捷程序”,和Win95的“快速启动栏”作用是相似的。后来,苹果Dock引入了Windows任务栏的功能,既集成了“任务栏”和“快速启动栏”的任务栏,这个设定直到现在也没有改变,而这个设计现在被Windows“借鉴”回去了。
在他们的进化过程中有一个事件对Windows意义很大,既Windows购买了苹果的图形界面专利使用权。这也是现在很多苹果脑残粉可以“光明正大”地使用Windows电脑的原因吧(笑),因为Windows图形界面是来源于苹果?
Lisa的研发始于1978,麦金塔的研发始于1979,而乔布斯在1981年和比尔盖茨谈妥,让微软为麦金塔编写程序,但当时的麦金塔连台样机都没有,而且一个能运行的软件都没有,只有“一些东西在屏幕上跳来跳去”,样机是在1982年才送给微软的6。而Windows 1.0的开发始于19817,因此,说Windows的想法是来源于苹果,这个是有失公正的,只不过,微软既然在给麦金塔研发软件,那么从中学习了一些想法也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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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ows 1.0问世的时候,不但是乔布斯怒不可遏,苹果CEO斯卡利也无法容忍,他认为这是赤裸裸的剽窃;但是这个时候,两个公司都不打算闹僵,微软替苹果开发软件可以追溯到AppleII时代,他们的合作还是很紧密的。但是因为苹果对微软的依赖并不小,所以微软以“拒绝为苹果继续开发软件”来威胁苹果,还是僵持了好一阵子8。最后,斯卡利同意把苹果的图形界面授权给微软,换取微软给苹果继续开发软件,并且几年内只能在苹果上开发软件。
事实上,微软已经获得了施乐的图形界面授权,为什么他还要苹果的图形界面授权?这可能是为了和苹果打专利战的长远准备吧,本来图形界面专利在苹果那里就有问题。我想比尔盖茨已经料想到未来的硝烟战火。
Windows 1.0并没有获得太大的关注,确实,也太毛坯了。后来,Windows 2.0发布,做了诸多改进,斯卡利认为这违反了先前的授权合同,于是起诉了微软。 在法庭上,苹果声称,苹果的各种图形界面元素是一个有机整体,不能单独讨论。 法庭坚持苹果必须罗列出微软侵犯苹果专利的具体内容,于是苹果罗列了189项微软侵犯的专利内容。 法庭认为,其中有179项已经授权给了微软,而另外10项专利不合理,予以取消。 苹果一再声称,这种决断把苹果的图形界面元素拆开,单独讨论,这是不正确的。 法庭予以驳回,认为,图形界面的基本元素,如“WIMP”,是不能够作为专利内容的,而且,苹果有大量单个的专利项目实际上来源于施乐,因此,这个苹果并不具有这个“整体”的专利权。9
换言之,首先,把图形界面授权给微软的就不是乔布斯,再者,微软的图形界面也并非从苹果而来,那个图形界面授权只是微软拿来作为武器之用的。
综合来讲,深入对比苹果系统和Windows系统的界面风格,你硬要说微软抄了苹果也说不过去: 苹果系统最早是使用图标风格的文件浏览器,而Windows使用的则是目录树(在Windows环境下,左键双击一个文件夹,并打开,这个就是苹果系统当时在使用的文件浏览方式;而右键单击,选择“资源管理器”,如图,左边那个就是目录树);目录树使用起来比图标更加高效率,但是对新手来说可能不是那么易用。这反映了两家理念的差异,乔布斯的风格是让系统更加友好,而比尔盖茨的风格则是让系统更加专业化和实用化。 目录树
比尔盖茨花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才意识到,即便是一窍不通的电脑使用者也希望能把电脑用好,但他们不愿意去学习这种“专业化”的电脑界面,即便它更加强大和高效。
First Blood!苹果被乔布斯干掉了 乔布斯还是个极其自私的人。 乔布斯有一个挚友,沃兹尼亚克,他们一起捞到第一桶金(蓝盒子)、开发了第一代苹果电脑(确切说是沃兹负责开发,乔布斯负责卖),创立了苹果公司,可说乔布斯的财富有一半是沃兹带给他的,他们的关系相当紧密,但是乔布斯对这个挚友也不算很厚道,早年,乔布斯曾在雅达利游戏公司工作,当时的沃兹则是在惠普工作。雅达利一个负责人看中了沃兹的能力,于是让乔布斯编一个游戏——乔布斯根本不会编程……于是很自然的,工作被乔布斯留给了沃兹来代为完成。负责人答应,除了正常报酬外,还会给乔布斯一笔奖金。但是结果乔布斯隐瞒了奖金的存在,只把正常报酬分了一半给沃兹,沃兹10年后得知此事,当然非常难受:
“我想史蒂夫需要那笔钱,他只是没有告诉我事实而已。”沃兹如今这样说道。当他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停顿了很长时间,他也承认这事让他很痛苦。“我希望他当时能对我实话实说。如果他告诉我他需要那笔钱,他应该知道我肯定会把钱给他的。他是我的朋友,帮助朋友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乔布斯的“自私”,针对的是“除自己外一切”,当然也包括苹果。(也包括他的爱人、家人,这个我不展开,有兴趣的自行找他自传来看) 多年后,苹果已经开发出了Apple II这款受欢迎的产品(确切说是沃兹开发的),但是乔布斯渴望一款由他设计的产品,于是他不断对开发中的Apple III指手画脚,但是他各种不科学的外观要求,使得内部设计难以保持稳定,故障频频;当Apple III已经无可救药了,他转而准备开发一台新电脑,既Lisa。但是,苹果的技术中坚,沃兹,还在Apple II里面打滚,没有他参加开发,Lisa最后只是一款中规中矩的产品,遭到乔布斯反感。 后来,公司董事发现乔布斯在给苹果搞破坏,于是将乔布斯降了职,Lisa也不给他管了。当时苹果公司还有另一个小型项目,开发一台廉价电脑,也就是后来的Mac,或叫麦金塔,乔布斯说服了董事把这个小型项目交给他,领导层为了安顿他,给了他全部指挥权。 这下乔布斯放开了手脚,他不断从Lisa项目甚至Apple II、III项目挖人才,以扩充Mac团队,此举直接对Lisa项目和Apple II、III项目带来了损害。同时,他还挑起了苹果内部的斗争:
乔布斯还将矛头对准了麦金塔的另一个竞争对手:苹果公司自家生产的丽萨。这么做一定程度上是心理原因。他曾经遭到过丽萨项目的驱逐,现在他要打败它。 …… 更实质性的问题是,他当初放弃了生产廉价、低性能便携电脑的计划,将Mac重新定义为拥有图形用户界面的台式机,这样一来Mac就成为了小尺寸版本的丽萨,很有可能削弱丽萨的市场影响力。
Apple III、Mac、Lisa互相之间完全不兼容,定位却重复,若谁脱颖而出,另外两个就将沉入大海,一切投入的成本全都成为了废纸,这并不是苹果高层希望看到的结果。但是对乔布斯来说,Apple III和Lisa似乎根本无所谓,失败后拍拍屁股走人就是,让苹果公司来买单。最后,Apple III和Lisa虽然推出,但因为设计不良而彻底失败,就连Mac项目也被迫延期一年,导致苹果被微软赶超,造成了无法估计的损失。 而且事实上,Mac也并不优秀:
麦金塔电脑刚发布时引发了一阵热潮,但到1984年下半年,其销量就开始急剧下滑。问题是根本性的。这是一台虽然精美却运行缓慢、动力不足的电脑,再多的宣传也无法掩盖它的缺点。 …… 采用文本方式显示,一个字符只占用不到一个字节;而Mac采用像素方式显示用户想要的优雅字体,这样,每个字符所需要的内存就比前者多出二三十倍。丽萨电脑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将内存扩展至1000K以上,而麦金塔的内存只有128K。 …… 此外,麦金塔没有风扇,这是乔布斯武断顽固的又一佐证。他觉得,风扇会增大电脑的嗓音。没有风扇散热造成了很多组件故障 …… 霍夫曼后来感叹道:“现实扭曲力场可以作为一种鞭策,但最后总是要被现实打破的。”
换句话说,乔布斯一个人毁了Apple III、Lisa、Mac三个项目(乔布斯一直拒绝承认Mac是失败的),以至于微软的Windows都出了,苹果却依然只能靠卖Apple II糊口。这实在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当然,Mac后续机逐渐增加了内存,比如Mac512K等,解决了运行的问题,使它不至于那么失败,但散热还是一大问题)。
乔布斯一插手就坏事的主要原因是,他根本不懂得工程科学。他所在乎的只是感官感受、外观设计,他总是会对工程师们提出各种不合理的外观、感官要求,给软硬件设计带来很大的压力。这里有一个乔布斯在Mac时代的笑话,来娱乐娱乐:
乔布斯决定在弗雷蒙建一家最先进的工厂,用以生产麦金塔,这时他的审美激情和控制天性越发达到极致。他想要把机械设备也涂成明亮的色调,就像苹果的彩虹标志一样……卡特反对,他认为这都是些精密设备,重新喷刷可能会造成问题。卡特说的没错。一台最贵的机器被喷成亮蓝色后就再也无法正常工作了,它被人戏称为“史蒂夫的愚作”。最后,卡特辞职了。“跟他抗争太费精力了,而且常常是为一些毫无意义的东西,我受够了。”
“受够了”的人有很多,事实上,在Mac发布不久,苹果内部就不断有人才因受不了乔布斯而离开,其中甚至包括了乔布斯挚友,苹果最大功臣之一,同时也是苹果公司联合创始人、Apple I、II设计者,沃兹利亚克,他想自己出去开一个和苹果定位不重复的公司;乔布斯忘恩负义,给沃兹的新公司制造了一些麻烦,起诉了给沃兹的产品进行外观设计的工作室,强迫沃兹放弃了已经设计好的外观方案,但沃兹温顺地接受了,不亏是个无害的技术宅。
乔布斯在苹果里面搞砸的事情并不少,上面这个“三连败”实际上不算最大的。对他个人而言,他最大的失败,应该是聘请了一个傀儡,从百事可乐挖来的斯卡利——前总裁迈克·马库拉要离开了,但乔布斯并没有管理者的才华,于是聘请了斯卡利来管理。 乔布斯很敬重马库拉,马库拉也赏识乔布斯;但斯卡利与乔布斯不是这样的关系。简单来说,斯卡利“以为”乔布斯和他互相赏识,而这实际上是乔布斯用“现实扭曲力场”制造的假象;他让斯卡利认为,他们两个人是灵魂之友,意图借此操纵斯卡利,以使苹果纳入他的控制。
乔布斯不断地讨好斯卡利。他每次造访斯卡利跟他探讨一些问题时都会说“你是唯一能理解的人”。他们反复告诉对方在一起共同工作多么快乐,事实上他们这些话说得太频繁了,频繁得甚至令人担心。 这是一种自我欺骗,迟早会酿成灾难。乔布斯很早就察觉到了这点。然而乔布斯知道,他可以加深斯卡利心中认为他俩很相似的想法,以此来操纵斯卡利。
这何止是“欺骗”呢,这根本是“欺诈”。事实上,垂帘听政也不是乔布斯的作风,他自己上窜下跳,和所有重要的人都建立了“直接连接”,苹果的实际管理权还是在他身上。唉?他不是没有管理者的才华么? 对乔布斯来说,斯卡利只是个傀儡,他看不起斯卡利,但是“名义”上,斯卡利拥有最高执行权,所以乔布斯和他的矛盾一直在悄悄酝酿和升级。
当事情发展到连Mac也卖不好的时候,有些人走了,有些人试着从乔布斯手中保护苹果。其中,包括利卡斯这个总裁,还有营销主管、人力资源主管,以及董事会在内,都表示了,希望乔布斯放弃他的权力,其中,声音最大的,就是利卡斯,他已经从乔布斯的现实扭曲力场中逐渐走了出来。 当时,人心已经彻底不在乔布斯身上了,但是平静了一段时间后,他密谋在利卡斯出访中国的时候政变,夺取苹果的管理位置。 遗憾的是,乔布斯到处寻找共谋者的过程中,意外地把消息漏到了利卡斯那边,于是利卡斯取消了中国之行,和乔布斯撕破脸,在不得不2选1的正面对峙中,乔布斯被同事们抛弃,情理之中。 他有多么不得人心,这段话大概已阐明:
对他而言,斯卡利一度曾是个父亲般的人物(What?!)。迈克•马库拉(前总裁)也是,亚瑟•罗克(苹果早期董事)亦然。而那个星期,他们三个都抛弃了他。
乔布斯真是亡苹果之心不死。他被苹果驱逐后,打算另立门户,但是,他表示会带走一些苹果“不重要”的员工,然而实际上那些人都是最核心的人才,他先唆使那几个人辞职,然后才一并向苹果公司提交了报告。 让我们听听乔布斯三位良师益友对此有何意见:
亚瑟·罗克尤其感到气愤。……罗克觉得自己遭到了背叛。“他来到董事会,向我们撒谎。”罗克后来怒吼道,“他跟我们说他正考虑组建一家公司,而事实上他已经组建好了。他说准备带走几个中层职员,结果却要带走五位资深人士。
马库拉的反应虽然较为平和,但也觉得愤怒。“他在走之前就偷愉笼络了一批高层管理人员,带走了他们。做事不能这样。这很下流。”
沃兹尼亚克从来没有控制欲和报复心,但是他也从不犹豫诚实地谈论自己的感受。“史蒂夫是一个会侮辱人、伤害人的家伙。”他的话登上了那一周的《时代》杂志。他透露,乔布斯曾打过电话找他,要他加入自己的新公司——这本来是狡猾的一招,用以进一步打击苹果公司当前的管理层——但是沃兹尼亚克表示,自己不想成为这种游戏的一部分,他也没有回复乔布斯的电话。“我期待他们能做出伟大的产品,我也祝愿他成功,但是我不信任他的人品。”
NeXT和皮克斯,失败的延续 虽然乔布斯挖走的都是核心人才,但是,新的公司,NeXT也遭遇了失败,《史蒂夫·乔布斯》作者是这样评价的:
离开苹果后,在自己创建的新公司里,乔布斯能够释放自己的所有天性,无论好坏。他自由了。结果是一系列炫目的产品,但都遭遇了市场失败的重挫。这才是真正的学习经验。他后来的巨大成功,并非因为在苹果的下台,而是下台后华丽的失败。
NeXT电脑的失败,基本上和Lisa、Mac的失败差不多,就是一个外行人指手画脚导致的,他干涉的最大结果,就是成本的显著提高,以至于NeXT定价非常昂贵。 NeXT电脑产能是每月10000台,然而,实际每月只有400台的销量。
事实上,NeXT电脑可算是乔布斯在苹果公司里的失败历程的一次延续:乔布斯在苹果的时候曾经有一个“面向教育市场的高端机”项目,被称为“大苹果”(又有“巨无霸”的意思),他被赶下台后,这个项目就被苹果公司束之高阁,导致相关负责人颇有微辞;后来,乔布斯从苹果公司挖走的5个人里就有2人原来是负责“大苹果”的人,而实际上,NeXT电脑的定位,和大苹果“不谋而合”,我想这并不是巧合。
虽然NeXT失败了,但是同时期,乔布斯“发现”了皮克斯,他喜欢皮克斯的艺术感,因此,通过购买大量股份的方式加入了皮克斯,但是他很快和皮克斯其中一个联合创始人,阿尔维·史密斯,产生了矛盾,最后,史密斯辞职了…… 不过他死性不改,对皮克斯开始了干涉。皮克斯最初的主业不是做动画的,而是卖软硬件的——乔布斯一干预,收不抵出了。最后,乔布斯对皮克斯进行了大幅裁员,关闭了软硬件部门……10
幸运的是,皮克斯有人才,像埃德·卡特穆尔和约翰·拉塞特,他们有能力做出优秀的动画,于是皮克斯被迪斯尼看上了;过后发生的事情,简单说就是迪斯尼收购了皮克斯,但是保留皮克斯的一切,并且把迪斯尼的内部权力分给了皮克斯。这之中有乔布斯的功劳,我把乔布斯的功劳,用皮克斯员工的话解释一遍:
在皮克斯,乔布斯的主要任务是“谈生意”,他与生俱来的强硬态度绝对是个优势。 …… (乔布斯回归苹果之后) 皮克斯的员工很高兴看到他要回苹果做兼职工作;乔布斯的关注少一些可能反而会是件好事。当有重要谈判时他作用巨大,但是如果他有太多空闲时间就可能是危险的。 …… 皮克斯的员工们私下(有时甚至公开)表示,他们很兴奋现在苹果要占用乔布斯的时间了。埃德·卡特穆尔曾是个不错的CEO,他很容易就可以重操旧业,正式或非正式地接管公司(皮克斯)。
乔布斯为皮克斯做的唯一贡献,就是在皮克斯生死关头给他注入了资金,而且,在迪斯尼收购皮克斯过程中,他为皮克斯争取筹码。事实上,当时的迪斯尼动画部门衰败,他们很需要皮克斯,就算没有乔布斯,皮克斯最后还是会被迪斯尼所收购的,只不过那样的话,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玩具总动员》、《机器人总动员》、《汽车总动员》、《勇敢传说》等,打的牌子可能就只有迪斯尼,而没有皮克斯的了;不过,这对我们消费者来说,没有差别。 此外,皮克斯员工们并不喜欢乔布斯来指手画脚,乔布斯的“空闲时间”太多、“关注”太多,直接导致了皮克斯软硬件部门的关闭。
回归苹果 乔布斯在皮克斯还算顺风顺水的时候,苹果公司出状况了,当年乔布斯为了控制苹果而招来、却又遭其背叛的斯卡利把苹果搞砸了。
这个时候,有很多声音希望乔布斯回去,毕竟,乔布斯在苹果的时候,苹果的状态还不错,而乔布斯一走,苹果的状态就开始下滑,这很容易让人觉得,苹果之所以状态下滑,正是因为缺了乔布斯;大多数人不知道,让苹果落入斯卡利这样一个庸才手里,并把苹果搞成现在这样,主要责任人之一就是乔布斯,而当年保持着苹果“不错的状态”的沃兹,也早就被乔布斯赶跑了。
不过,乔布斯强大的煽动力对现在的苹果来讲是好事,他很快说得了微软的支持,微软可能也不愿意失去这个对手:
“如果我们继续打官司, 几年以后我们可以赢得10亿美元的专利罚金。但是如果那样的话,苹果反而撑不到那个时候。所以让我们想想如何立即解决这个争端。我所需要的就是微软承诺继续为Mac开发软件,并且微软要向苹果投资,这样我们的成功就事关微软的利益。” …… 微软的公告(对苹果进行软件支持)加上乔布斯的激情回归,给苹果打了一针强心剂。当天的交易日结束时,苹果股票飙升6.56美元——涨幅33%——收盘于26.31美元。这一天的暴涨给苹果的市值增加了8.3亿美元。公司被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乔布斯解决苹果当时的财政问题的方法倒是很经典和传统,就是裁员,精简部门。 裁员是痛苦的,但对乔布斯来说不是,他在回归的第一年,就裁掉了3000多人,甚至还“裁掉”了所有的当任董事(董事的权限理论在他之上,但反倒管不住他);精兵简政的好处就是降低了成本,立马产生了利润。
他裁员的时候,顺便公报私仇,把当年斯卡利主导的“牛顿”手写板项目给清理出局,即便它的利润还算不错。
接下来苹果制作了另一台电脑,iMac,这个时候,乔布斯有了帮手,乔尼·艾弗,是一个和他一样醉心于“设计”的人,于是iMac在“设计”上让人无话可说。 iMac成功了——起死回生的苹果和乔布斯都学乖了一些,像Mac那样用128K内存做1000K内存的活的事情,不会再出现了,iMac不好不坏的机体参数、较低的价格、优越的设计,吸引了不少从来没有买过电脑的人;但是,iMac的成功伴有偶然因素,因为Mac、NeXT的失败,在苹果公司下一台电脑上又再现了:
G4 Cube并非虚有其表,其功能也很强大。但是,该产品并不成功。它已然被设计成一款高端台式电脑,但是乔布斯想要将其推向大众市场,就像他的几乎所有产品一样。结果,Cube在两个市场的表现都不好。普通的专业人士并不追求在自己的桌上放一台宝石般的雕塑,而大众市场消费者宁可购买一款平淡无奇的台式机,也不愿花两倍的价钱买这款产品。乔布斯曾预计,苹果公司每季度将卖出20万台Cube。但在其销售的第一季度,只卖出了预计销量的一半。第二季度,销量低于3万台。 2000年9月,苹果公司的营收不佳,部分原因是Cube的销售业绩太差。当时,科技泡沫开始破裂。苹果公司的股价之前一直处于60美元以上,在一天之内下跌50%;至同年12月初,其股价巳低于15美元。
低于15美元是什么概念,比乔布斯重回苹果时那个半死不活的样子还要惨!只不过这次苹果手里还有不少资本在手,不至于太惨。说到底乔布斯就是一个不要命的赌徒,他随时都有可能把苹果的全部身家赌进去! 但是随着一次次失败,他的技术和手段是越来越好了,他一直懂得如何做吸引人的外观、界面设计,但总是忽视了内在——那个东西好不好用;他大多数失败都在于此,我想这应该就是他在一次次“华丽的失败”所学到的最大的教训。
iTunes音乐商店 以前做设备的时候,他总是免不了要对工程师们强人所难——他对外观设计吹毛求疵,于是对内部结构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既要迎合他的外观设计,又要达到性能指标,于是工程师团队们只好头脑风暴:乔布斯的吹毛求疵,哪些是可取的,应该怎样实现,而哪些根本不现实,应该怎么去反驳;那些努力顶撞乔布斯的工程师们应该被记大功,可惜他们得到的只有苹果内部的“年度最勇敢面对乔布斯奖”,而我们都不认识他们。
但是,终于有一次,乔布斯做成了一件大事,而且是靠自己做成的,非他不可,这是他所做过的最正确的事情,上帝造了他这个疯子,目的应该就是为了诞生iTunes音乐商店!
但是说他在音乐商店上的先进事迹之前,可以先看看这段iMac时代的事情:
艾弗很快就为iMac设计出了4款看起来非常诱人的新颜色。为同一款电脑提供5种颜色必定会为制造、库存、分销带来巨大挑战。对大多数公司来说,包括曾经的苹果公司,都会有专门的研究和会议来讨论成本和利润。而乔布斯看到新颜色时非常激动,并马上召集其他高管到设计工作室。“我们要使用所有这些颜色!”他兴奋地对他们说。在众人离开之后,艾弗惊讶地看着自己的团队。“在其他公司,作这样的决定要花上好几个月,”艾弗回忆道,“史蒂夫只用了半个小时。”
像这种高效的决策过程,在乔布斯时代的苹果是家常便饭。怎么,你已经准备开始钦佩乔布斯的统筹能力了?不不不,这和统筹无关,这实际上是得益于乔布斯的现实扭曲力场,和当时苹果公司特殊的管理结构:
通常公司,其管理结构不论多扁平,总还是有层次之分,董事——总裁——经理——员工,类似这样;但乔布斯时代的苹果不是这样。虽然层次依然有,但是在层次结构之外,却多了一个与任何层次都建立了“直接连接”的乔布斯。他上下游走,自行打通关系,不论是利卡斯“代执政”时代的苹果,还是乔布斯当总裁时候的苹果,管理制度实际上近似于乔布斯专断制。11 专断有什么好处?就是高效率。而专断的坏处呢——他好大家跟着好,他触礁所有人一起给他舀水。 通常,这种决策权高度集中的治理模式只有在小公司里才能做到,但是苹果因为有乔布斯这个精力丰富的人,所以可以实现。
好了,话题再回到音乐商店。为何iTunes音乐商店会成功?最重要的原因,是解决了非法音乐问题,因此音乐公司乐于参加,用户也觉得服务良好。 为了实现这个功能,iTunes商店实行的是较为封闭的“端到端”服务,既,iTunes上有一条很简单的音乐购买渠道,从支付到下载,一步到位,而且音乐会自动被同步进iPod让你随身携带;但是你也只能在iTunes上买音乐,也只能在iPod上播放,完全的“包办”模式。虽然你没有了选择权,但是在条件不错的情况下,这也是大多数甚至不懂得怎么把CD抓取成MP3的人都更加愿意见到的模式。
在当时,实体音乐市场萎缩的情况下,很多音乐公司都希望推出自己的数字音乐服务,但从来没有一个如同iTunes这样完善,是其他人不够聪明吗?不,其实iTunes的模式,很多人已经预见到了,这也是乔布斯能顺利推销iTunes模式的一个重要原因12。 究其缘由,在音乐市场里,利益是碎片化的——歌手和音乐公司,音乐公司之间,互相的利益诉求并不相同,因此,要打造一个所有人都同意的模式,需要花费无法估量的时间和精力在谈判桌上,就好像艾弗说的,即便是给一台电脑做5种颜色的外壳这种“小事”,“在其他公司,做这样的决定要花好上几个月”,换算到整个音乐市场结构的变革的话,就不是“几个月”这么简单了,其成本是巨大的。
因此,就算他们知道该怎么做,甚至做过尝试,但也是做不到的:
索尼没有做到。索尼拥有所有能与乔布斯的“硬件、软件、设备、内容销售整合战略”相匹敌的资本。那为什么失败了? 一部分原因在于索尼是一家像AOL时代华纳这样的大公司,旗下有多个分支,每个分支都有自己的“底线”。在这样的公司里,如果让多个分支为了共同目标而协同运作,通常是很难实现的。 乔布斯没有把苹果公司分割成多个自主的分支,他紧密地控制着他所有的团队,并促使他们作为一个团结而灵活的整体一起工作,全公司只有一条“损益底线”。
但是,如果跳过讨论和谈判,直接套用一个现成标准,虽然缺乏足够的公平性,但是相比前面那种方法,投入的成本还是低得多的。乔布斯所做的,就是提出了这样一个现成标准,并且到处强势推销——不容讨论,只能接受,如果不接受,乔布斯就说服他们接受。
乔布斯还坚持在iTunes商店出售单首歌曲,而不仅是整张专辑。这就造成了和唱片公司之间最大的分歧,因为他们赚钱的模式是在一张专辑中主打两三首好歌,另外填充一些一般的作品,然后一起打包出售。 …… 一些音乐人也从艺术家的立场反对乔布斯“拆分专辑”的做法。 …… 但反对无效。乔布斯回忆道:“非法音乐和网上下载早已将专辑分解了。如果你不能出售单首歌曲,那你也无法和非法音乐竞争。”
我想,大多数人都知道,对自己来说,通过漫长的谈判来换取多一点点的利益,是得不偿失的。 大家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而争的头破血流的时候,确实需要有一个人站出来。
把5大音乐公司都招入了自己的“端到端”模式后,iTunes用户可以很方便地获取大量正版音乐,音乐公司得到了可观的新收入来源,而苹果从中抽取服务费,所有人都得到了实惠。 “端到端”模式给“享受服务”的人们带来了莫大便利,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会用得着这种“端到端”的模式,“端到端”是好的,虽然iPod是“数码产品”,但是“端到端”模式把iPod做成了“电子产品”,只要会用电吹风的人,都懂得用iPod;问题是放到了乔布斯身上,这不仅仅是“端到端”,还是“封闭”和“控制”,极大限制了喜欢自己“创造服务”的人们的乐趣,这个“电吹风”是只有一个按钮的电吹风,你甚至调不了温度,调不了风量。
iPhone、iPad和多点触控 在iPod和iTunes音乐商店过后,乔布斯有两次幸运的成功——iPhone和iPad。 是的,“幸运”。这不是我偏见,iPhone的成功和iPad的成功,尤其后者,特别大程度要归功于AppStore——这个乔布斯曾经坚持反对的东西。
2007年初,iPhone刚刚推出时,没有外部开发人员开发的应用程序,乔布斯最初也拒绝向外部开发人员开放。他不想让外人为iPhone创建应用程序,因为这样可能会把iPhone搞得乱七八糟,让iPhone感染病毒,或者破坏其完整性。 董事会成员亚瑟·莱文森和一些人主张开放iPhone应用程序。“我给他打了很多电话,游说他开放应用程序。” …… “他根本不愿意谈论这个问题。”席勒说。但是iPhone推出后不久,他又愿意听取大家就这个问题的争论。“每谈论一次这个话题,史蒂夫就好像更开放了一些。”
iPhone在2007年初发布的时候,声明了是不允许第三方软件的,也因此,有不少人曾认为iPhone根本算不上一台智能手机;iPhone终于开放了软件平台,是在6个月后13。 苹果董事会并没有实权,他们只能给乔布斯磨耳根子,大家应该感谢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坚持,看看大家在iPad上都在做些啥,就该知道了,如果苹果没有开放AppStore,这些都是根本无法实现的。
除了受欢迎的AppStore,我本人觉得iPhone还有另外两个闪光点——第一点,因为软硬件结合很紧密的关系,iPhone的耗电量较低,因此续航、待机能力很有保障,作为一款手机,这让人觉得安心;第二点,从黑莓那里学来的推送功能很到位,“不用打开软件也能收到消息”使得各种网络通讯软件真正在手机上扎根;从此,接收QQ消息就如同接收短信一样自然和方便,我觉得这算是除了iTunes音乐商店外,乔布斯唯一改变了世界的地方。
但是iPad不同,和iPhone相比,低耗电量和推送功能对iPad的意义并不大,iPad是个玩具,人们在iPad上能实现的绝大多数功能,就是各种娱乐和消遣,因此,如果没有了AppStore,它几乎分文不值。 这里顺便牵扯一个“定义”问题,国内媒体经常把安卓平板和iPad统称“平板电脑”,然而实际上,iPad不应该被叫做“平板电脑”,因为在乔布斯的定义里面,iPad是有别于电脑的,个人电脑应该是一个“数字中枢”,而iPod、iPhone、iPad、数码相机等各种数字设备,则是这个中枢的附属——在“中枢”上进行较为复杂的工作,而在附属设备上你以一个更简单的形式浏览、查阅你的成果14,确实iPad也缺少了太多一台电脑应有的功能;这和软件上可以轻松进行文件转移,硬件上可以接鼠标、键盘、U盘甚至网线的安卓平板不应该相提并论。
说到iPhone和iPad,不得不说一下多点触摸屏。 时至今日,依然有人认为,多点触控技术是苹果发明的,或者说,是苹果最先将其商业化的——既然我这样说了,那么你肯定已经知道——其实不是这样的。
其实这不应该是什么秘密,连维基百科“多点触控”词条,都清楚写着,该技术最早发明者是Fingerworks,而该公司后被苹果收购15。 在那个时候,多点触控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包括苹果在内,也还有Fingerworks、微软、三菱等公司能拿得出成果,而且,Fingerworks当时已经发布了应用了多点触摸技术的“多用途触控板”(中文版《乔布斯自传》在这里将其翻译成“平板电脑”,这是错误的)。
而苹果是怎么获得多点触控技术的……这个有好几种说法。 1 乔布斯说,他为了在iPad上实现多点触控而让苹果工程师花了6个月自行研发的,而后却考虑先用在了iPhone上。 2 乔尼·艾弗说,他的队伍先在平板电脑触摸板上实现了多点触控,并有意将其实现在电脑屏幕上,乔布斯看中了这个技术,想用它解决iPhone设计上的屏幕问题,该技术后来同样被用到了iPad上。 3 网上说,苹果通过收购Fingerworks而获得。 4 网上也有说,最早苹果是模仿Fingerworks而研制成功了,但是后来通过收购Fingerworks来获得其专利。
而Fingerworks两个创始人曾经这样比较苹果和Fingerworks的多点触控技术:“一个显著的区别是,iPhone上的是触摸屏,而Fingerworks做的只是触摸板,我想说的只有这么多。尽管二者很相似,但苹果把它实现在一个显示屏上,相比Fingerworks是又进了一步。16” 他们在被苹果收购后,已经不再销售其产品,转而到处为苹果打专利官司,只要是应用了和苹果类似的多点触控技术的手持产品,全都在他们的攻击之列;我想他们已经不可能说出对苹果不利的话来了。
好吧,真的是众说纷纭,我们已经很难分辨谁说的更接近事实。不过乔布斯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相信。以下是我个人综合了各种可靠资料而总结的: 多点触控技术的历史可追溯到1982年,但是到了1999年才实用化,Fingerworks率先开发出了多功能触摸板,兼具触控板、键盘功能,并支持手势功能(例如标志性的Pinch To Zoom)17。 2001年,微软开发使用触控笔的平板电脑,乔布斯偶然得知18 2002年,微软的触控笔平板电脑发布,但遭到失败 2003年,苹果悄悄进行着“多点触摸屏”平板电脑的研发,但因技术限制,项目并不顺利19 2004年底,苹果与摩托罗拉合作生产一款音乐手机,但是乔布斯很反感摩托罗拉的设计,于是秘密启动了“Project Purple”项目,高度机密,内容是仿iPod设计一款带拨盘的音乐手机,但如何用类似iPod的那种拨盘来进行拨号,这个界面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20 2005年上半年,苹果收购了Fingerworks,连同其多点触控专利21 2005年底,艾弗将他团队里的多点触摸板技术演示给乔布斯,并告知他正在研究多点触摸显示屏。乔布斯看好多点触摸屏技术,并觉得它应该先用到iPhone上来解决手机界面问题,于是启动了“Project Purple 2”项目,内容是研制带多点触摸屏的手机,既后来的iPhone22 ,而平板电脑项目搁置 2006年中,经过了6个月的试制,Project Purple决定砍掉,Project Purple 2全力进行 2007年 iPhone发布,之后重启“多点触摸屏平板电脑”项目,既iPad 2010年 iPad发布
——苹果收购Fingerworks的时间点真是很暧昧,你跟我说苹果没有“借鉴”Fingerworks,打死我都不信,你就是跟我说苹果的多点触摸板技术是艾弗直接从Fingerworks买来/拿来的,我都信。如今,我们在各种多点触摸屏、触摸板上习以为常的双指缩放,双指滚屏、双指旋转等手势动作,事实上就是来自于Fingerworks当年发布的多功能触摸板。
发明? 有时候你会不会遇到这种情况:你偶然冒出了一个很棒的主意,你没和任何人说,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却有人同样冒出了一个相当相似的主意!
如果大家都生活在类似的环境中,接受着类似的信息,有时候,几个特定信息元素之间的碰撞,会很自然地组合成一个新的创意;你接受那些信息的同时,别人也在接受那些信息,如果大家的关注点过于相似,那么有别人跟你想到一起去了这并不奇怪。
如果要证明那个创意是自己最先想到的,并保护自己对该创意的使用权,通常方法就是注册专利,比如,苹果公司,包括乔布斯个人,就拥有大量的专利,但是,这些专利似乎不是苹果最先想到的!(以下斜体字节选自《苹果到底发明了什么》):
苹果标志性的 Homescreen 按钮:“一键返回主屏幕” 在第一代 iPhone 的前一年,在索尼爱立信手机 M610i、P700、Pli 上已经有了(侧边滚轮键的下方的返回键,按下直接跳出程序或当前画面)。(笔者吐槽:我的N95就有了!)
“滑动解锁”可是苹果的大杀器! 并非如此。在第一代 iPhone 的前两年,第一代 windows mobile 智能机系统 Windows CE 上,就已经有这个了。
“苹果的外形设计”,总该是苹果发明的吧。 苹果特有的圆角、可触摸大屏幕、只有一个 home 按键以及顶部小横条听筒的外形设计,以这个专利多次起诉三星屡战屡胜。但苦逼的三星,早在第一代 iPhone 面世之前,就已经发布过这种苹果手机特有外形的 三星 F700 手机。
还有很多:包括 iPad 的分离式软键盘、Wifi 同步、摄像头解锁、Mac OS dock、iPhone 4 的设计……甚至一度风靡的 iPod/iTunes 那个剪影广告,也是抄袭2002年 Lugz 鞋的商业广告设计。
再来一段,来自《苹果今日再次获得大量专利》
这项专利的编号为No.8,253,695,标题为“便携式多功能设备的邮件客户端(Email client for a portable multifunction device)” 根据专利的描述,'695号专利想要为当时使用按键控制的邮件客户端带来创新。专利中提到传统的电子邮件处理方式并不先进,有时用户需要在复杂的菜单中做 出选择。苹果想要通过多点触控的力量改变这一切,为大家带来简洁的电子邮件客户端。苹果的专利描述了一种邮件列表界面,所有邮件的主题都显示在列表中。用 户可以通过手势预览邮件,预览中的邮件会自动隐藏主题,而其他邮件的主题会继续显示。这项专利的发明人为iOS主管Scott Forstall。 (神马?你说thunderbird就是这种界面?真巧阿,我用的evolution也是这样的,相信foxmail之类的也是吧)
专利号为No.8,255,428的专利标题为“在便携式媒体设备上使用图形展示储存空间(Graphical representation of assets stored on a portable media device)”, 这款专利允许用户通过图标或其他图形快速查看设备上文件占有触控空间的大小。 (最逆天的来了,如果你之前在windows98或者android中看到过类似的饼图,那一定是幻觉)
退一步,我想说的,并不是苹果注册的这些专利多么神奇,而是说,如果我们允许这种“我们想到了,但是别人也想到了”的情况发生,那么,乔布斯则是不允许的,只要他想出来了,那么别人如果有相同想法就一定是剽窃的,现实扭曲中……
进一步,不得不说,里面有多少实际上就是剽窃别人的呢?比如图形界面的案例,这还是少数我们能得知的,我们无法得知的,不知道还有多少!
诚然,大多数时候,苹果在参考了别人创意的时候,都会在其中融入自己的思想,这点我们不能否定,只不过,融入了自己的思想后,便高调宣称这是自己发明的,这种行为实在无法让我认同。
Facetime、iMessage、iCloud、Siri,这些人们津津乐道的iOS功能,开发者当然是苹果,但是发明者,却都不是苹果,在他们之前,Windows上,甚至AppStore上,就已经出现了功能完全一样的软件,比如视频通话软件Tango、文字聊天软件WhatApp、文件同步软件Dropbox等;当别人开发出了不错的软件,苹果学着做了一个,这种行为,不禁让我想起了山寨大王麻花腾。
安卓/Android 说到苹果,就不得不说下安卓,因为乔布斯对安卓有莫大的敌意。这也不是毫无理由的,谷歌的CEO埃里克•施密特曾经是苹果的董事,当谷歌发布自己的安卓手机后,施密特就退出了苹果董事会——似乎谷歌剽窃了苹果,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但是实际上呢? 我们所熟悉的iPhone的研发始于2005年底的“Project Purple 2”计划23,就算把废案“Project Purple”算上,也只能追溯到2004年24,而且这个计划高度机密,一直到2005年,苹果委托摩托罗拉开发的音乐手机ROKR失败之前,苹果的董事们,事实上对iPhone都是毫不知情的。 我们再来看看安卓,谷歌对安卓系统的研发始于2005年8月25,与iPhone似乎差不多,然而,若把安卓的原所有者——名不见经传的“安卓公司”被谷歌收购之前的研发也算上,那安卓的研发可以追溯到2003年!26
或许你会认为,是iPhone研发计划的浮出水面,促使了谷歌对安卓的收购,我对此持保留态度;谷歌不像苹果那样,有乔布斯一人专断,谷歌要做出这样巨大的战略性决策,非得所有董事都满意了不可,因此除非谷歌认为iPhone对谷歌产生了莫大威胁,否则这个提议没法迅速通过,而谷歌之前完全没有涉足移动领域,威胁根本无从说起,要说有威胁,那除非谷歌在更早更早的时候,就曾经考虑过制作一个移动操作系统了,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谷歌的眼光还比我们想象中更加长远。
安卓第一次揭开面纱是在2007年底的第一届“开放手机联盟”大会27,不过苹果的动作更快,当年年初就发布了iPhone,“现实扭曲力场”效果拔群;但是根据乔布斯历来的风格,发布会的时候,应该只有一个仓促赶工完成的半成品而已。 和苹果发布的是“手机+系统”相比,谷歌发布的只是一个“系统”,但是,安卓系统具有相当大的开放性和可塑性(虽然最初是为手机和平板而开发,但它理论上可以应用在任何一种电子设备上面28,比如现在已经面世的安卓相机、安卓电视,和未来的谷歌眼镜),它能够让用户和制造商都拥有更多选择并释放更多创新,这点和iOS截然不同。比如,早期版本的安卓并不支持蓝牙和视频通话,但是,却有些第三方开发者通过对系统进行定制,而对蓝牙和视频通话提供了支持29。
安卓和iPhone最冲突的其中一个地方,应该算是多点触摸屏了,较早的时候,应该是为了回避与苹果的专利冲突,即便安卓原生支持多点触控,但是在系统内核里关掉了这个功能30,于是,有相当一段时间,即便全球到处都有支持多点触控的安卓手机,但美国内部却一部都没有。例如全球第一部安卓手机,HTC T-Mobile G1,就是一台单点触控+全键盘手机。
安卓原生支持多点触控这点是毋庸置疑的,最早是一名叫RyeBrye的黑客通过对G1的安卓核心进行修改,而实现了多点触控,但是大多数人,哪怕是大多数黑客,都难以再现他的鬼斧神工,不过他起码证明了G1在硬件上是支持多点触摸的,这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黑客去挖掘安卓的潜力。 很快,就有人发现,根本不需要对核心进行修改,G1的屏幕驱动里面已经有了多点触控的语句,但不知为何却被跳过和无视了,通过重新编写控制屏幕行为的驱动语句,可以让G1支持多点触控。31
苹果曾获得过多点触摸专利,但是后来,其多点触控专利于2011年4月被美国商标与专利管理局取消32;考虑到谷歌早在2010年发布的Nexus one上,就提供了多点触控的支持33(最初发布的时候没有,同年通过发布系统升级来提供支持),我想苹果在多点触摸专利上的失势可能更早就开始了。
我认为,过于开放和过于封闭都不可取,不过在未来方向上, Android比iOS潜力更大,安卓已经开始解决过分碎片化所导致的某些问题,但是iOS却无法轻易变得开放,因为苹果产品有一个特点:软件、硬件都是互相为对方而设计的,结合紧密,因此运行效率很高,耗电也低,若iOS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是很难做到这点的。 一个封闭的系统唯一能够保持和“潮流”站在一起的方法,就是引领潮流,但潮流之所以成为潮流,就是它不会永远跟着你。
用户体验? 人们在比较安卓和iOS的时候,很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用户体验”,而且,说道“用户体验”,就一定是iOS比安卓强。真的是这样吗?
“用户体验”的主体是“用户”,因此,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用户体验。
大多数手机用户没精力去校调手机,因此,当手机不太稳定的时候,他们对此无能为力,他们判断不出问题是出在前台还是后台,是具体哪个程序的问题,或者是不是系统级别的问题;当按下Home键,却无法返回主屏幕时,这是非常差的用户体验,对他们来说,安卓的用户体验绝对是不好的。
而对于另一群当软件出现异常行为时能及时意识到和进行排除的用户来说,iOS那襁褓一般的环境显得多余和不自由,他们在安卓平台下,可以让系统发挥出远超过iOS平台的力量,对他们来说,安卓的体验虽不能说很优秀,但却比iOS更舒服。甚至有种“高手开车不需要自动换挡和倒车雷达”的感觉。
眼前一亮? 从iPhone4S的发布开始,到iPhone5,人们总是说,乔布斯走了之后,苹果的创意没有了,现在的iPhone没有了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我不这么认为。 就拿iPhone做例子,iPhone到iPhone3G、iPhone3GS、iPhone4、iPhone4S、iPhone5,每一次换代,都伴随着软硬件各种更新,CPU、内存、屏幕分辨率、网络功能,每次都在升级,而且,顺应历史潮流,iPhone里面一直在增加新的功能: 3G版增加了3G网络,耳机线增加了线控,3GS版增加了屏幕旋转锁定、语音控制、线控上增加了麦克风、增加磁力感应器、支持多任务、支持家庭媒体分享、支持录像拍摄功能,4增加了陀螺仪、前置摄像头、Facetime、“视网膜屏”,4S变为双核心、增加Siri、支持蓝牙4.0、支持双模(咱国内很流行,国外比较稀罕)、增加iCloud、摄像机增加图像稳定、人脸识别功能、可用音量键作快门,5史上最轻最薄而性能不降反升、地图支持导航、耳机开创设计、摄像机支持环拍功能……
在我看来,每次改动都是巨大的,每次都能让我“眼前一亮”,但是,在大多数人看来,可能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我说的是什么,需要有一个人,用激昂的方式,把这些改进给“转换”成容易懂、并且激动人心甚至煽动人心的陈述方式,才能让你们“眼前一亮”;“一千万人民币”就明显不如“3680颗钻石”、“北京二环内500平米住宅”和“两台最高配置的兰博基尼盖拉多”更加有“实感”。 以前的苹果有乔布斯能担此任,而现在的苹果,依然技术优秀,但没有了乔布斯进行渲染,这自然就大打折扣了。 换句话说,让你们“眼前一亮”的不是iPhone、iPad或者苹果本身,而是乔布斯值得夸耀的说服力。
再举几个“营销”的例子。 所谓“视网膜”屏,其实也就是屏幕密度达到了一定程度的液晶屏,而液晶屏密度是会自然而然随着技术进步而增高的,但是乔布斯引入了一个“视网膜”概念,虽然只是噱头,虽然只是玩概念,但是给人的感觉就截然不同。 再举一个例子,iPhone5描述其轻薄的时候,用的是百分比,而不是数字,这其中目的显而易见,如果跟别人说“薄了1.7毫米”,可能会让人不屑一顾,但是说“薄了18%”就让人肃然起敬了。
估计,苹果最成功的不是产品,不是服务,而是营销。在乔布斯的营销宣传之下,有一部分不懂“创新”但是想“创新”、没“个性”但是渴望“个性”、没“品味”但是想要有“品味”的人们得到了救星——苹果。 送长辈,黄金酒?基于类似的原因,iPhone和iPad在国内可谓是“送礼佳品”。
结语 乔布斯虽然是个吸引人的家伙,但不是个让人喜欢的家伙。 他的确给世界带来了一些东西,但有些是剽窃,有些是欺骗,有些是夸大,认清真像后我对他特别失望。
但是,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人读乔布斯,就有一千个乔布斯在各人心中,不论你是果粉还是果黑,我不打算通过此文来改变你的立场。 你可以继续崇拜乔布斯,但请不要盲目,本文所说皆为事实,如果你对乔布斯的崇拜并不盲目,那么相信看过此文你只会更崇拜他。 你也可以继续黑乔布斯,但也请不要盲目,为了黑而黑,谓之低级黑,就算是黑,也要讲道理。 如果你既非果粉亦非果黑,那么本文如果能给您娱乐娱乐,那就是我的荣幸。
最后一句话:不服来战
联动:iPhone吧乔布斯吧
好详细啊,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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