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采访和新闻采访提纲道德之间应该怎么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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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套新闻采访写作试题及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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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平衡原则
【新闻报道】 池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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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新闻报道的平衡原则 试析当前新闻报道的平衡原则 赵智敏 内容提要:当前我国媒体新闻报道失衡问题严重,主要表现在于:报道的“一边倒”;对不同阶层生活画面反映的过度扭曲;娱乐化消解着新闻报道本身的严肃性和启示意义。报道失衡的后果严重,如何破解此难题?本文从四方面提出对策:拓宽新闻的信源渠道、把握好单篇报道的平衡、重视报道的整体平衡、制度保证。 关键词:新闻报道、平衡、客观性原则 众所周知,媒体是以传播信息为要务的大众传播工具,不论传媒发展和演化出多少功能,都不能弱化其最基本的功能--传播信息。为确保信息的真实、全面、客观、公正,新闻报道的平衡原是不可或缺的。 从新中国成立到上世纪的80年代,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下,由于我国的新闻事业强调喉舌性质和凸显宣传功能,平衡原则实际上长期被忽略。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传媒所面临的媒介环境的变化,这一原则才开始被人们逐渐认识和重视,1983年孙旭培先生在其著作中提出了新闻报道的平衡原则。[1]但从目前的媒体实践来看,以上重要原则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如果说,在计划经济时代和改革开放的初期,新闻报道的不平衡操作带来的负面影响还能被社会所吸纳的话,那么在社会利益多元、文化多元的格局基本形成的态势的今天,忽视新闻报道中应遵守的平衡原则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从总体看来,当前我国媒体在新闻报道中的失衡现象主要有三种表现: 一、 报道的过度偏向:“一边倒” 今天的中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整个社会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同时不同利益群体各自的利益诉求也呈现多元化色彩。在这种背景下,及时而准确地反映社会的不同呼声及需求已势在必行。可是,媒体却常常视而不见:对同一问题、不同的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和看法的反映往往只有一个声音,于是便出现“多元社会
一个声音”的失衡报道——注重一面之词的“一边倒”的新闻占据媒体。当前媒体在新闻报道时的过度偏向,使得新闻资源的供给无法满足整个社会的正常需要,导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公众在信息资源享有上的不公平。“一边倒”的报道,使得媒体报道所制造的社会幻像遮蔽了实际存在的诸多急需要解决的问题,这样不仅损害了媒体自身的公信力,也误导了人们对于现实世界的认识。其实,意见和利益的公开表达,多种意见和多元利益的畅通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二.对不同阶层生活画面反映的过度扭曲 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和国家公共政策制定的倾向性调整,我国社会的整体人群出现了急剧分化的趋势,这种深刻的变化给作为以反映社会现实变动为己任的媒体提出了全新的课题:如何合理地反映社会各阶层的生活画面。从媒体近年的报道应对来看,情况并不能让人感到满意,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媒体对于不同阶层生活画面反映的过度扭曲,其表现和危害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1.对强势阶层报道的圣像化。在传媒日益商业化运作的今天,媒介越来越多趋向于把精力放在对富人和精英的报道上。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已经走向市场的媒体必须尽可能多地吸引受众眼球,借此获得最大量的商业利润。同时,对于财富、成功和美貌的向往和追逐则是当下众多国人的共同心理。在以上商业原则的支配下,便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当今的传媒,是城市的传媒,而不是农村的传媒;是富人的传媒,而不是穷人的传媒”。[2] 如果说,在份量上媒体更倾向于对富人和精英加以报道还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的话,那么媒体对于此类人群报道取向的选择却存在着不容小视的问题,即不惜版面、时段过多地渲染此类人群的超出常人的价值观念、利益需求、思想感情、生活方式,而对于他们艰苦创业历程的孜孜求索、崇高的理想的不断塑造等更可以激人奋进的内容却视而不见。这种完全圣像化的报道取舍不仅掩盖了此类人群的生存真相,还助长了整个社会的奢糜享受攀比的风气,无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2.对困难人群报道的悲剧化。当前,我国一部分都市类媒体把报道的很大一部分精力投放于困难群体,关注底层人的生活,这是一个极好的现象。但是,关注困难群体的媒体的一些报道也出现严重的取舍偏见:新闻报道主题的悲剧化。进城男民工们让人胆寒的讨薪,生活无着的打工女被强逼卖淫,等等。诸如此类足以震撼眼球的媒体报道只能集中反映一个主题:在现实状况下困难人群的悲剧命运。“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曾尖锐指出:一种人群如果因为所谓的影响力和距离关系,而渐渐被社会的主流记忆力选择性地忽略,乃至淡忘,要等到下一次有新闻发生才能显示他们的存在----这样的状况,难以说得上是全面发展。大众传媒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不愿意长期关注弱势群体,商业的逻辑使其在对弱势群体的报道中更有可能采用一种“炒作”的姿态,而不是旨在作为长时间的利益代言人。 [3]以上评论道出了媒体对于困难人群的报道以及报道取向的悲剧化的真正原因。 其实,困难人群在当前的中国数量巨大,其生存现状也呈现出多元的态势,可能有悲剧,但更多的不是悲剧。如果媒体把对困难群体的关注点仅仅集中在那些具有强烈矛盾冲突的一小部分人身上的小部分颇有冲击力的偏激事件上,则其对现实的反映无疑是失衡的,其最终的结果可能会导致民众对于社会的不满甚至引发仇恨,当然也可能导致一部分人对于弱势群体的心理漠视甚至歧视。 对困难人群报道取向的悲剧化还表现在有关此类报道的传播方式的超常化上。当前,媒体在极其有限的对于困难群体的报道中似乎陷入了一个怪圈:通过突发的恶性事件表现出来。2006年夏天,一位农民父亲因女儿考上大学付不起学费自杀,这起事件曾被全国的多家媒体相当卖力地报道了一阵儿,直到当事人在媒体的帮助下得到了各界的捐助,从而解决了女学生无钱上大学的难题。此类让人咂舌的突发而且恶性事件的报道,正在媒体不断上演。 传播方式的超常化往往导致民众对于媒体本身和公共政策制定部门的误读,致使他们产生这样的误解:要改变自身的生存困境就必须想出出人意料的花招来“做秀”,借此吸引媒体的目光,进而得到社会决策层的注意。就拿民工讨薪来说,这样一个既定的“跳楼秀”模式似乎在各城市不断重复:民工讨薪未成----集体跳楼(也有单个人的)---媒体报道----政府插手----找到欠薪黑心包工头 -----讨薪成功-----笑逐颜开拿着钱高高兴兴回家团圆。如果说媒体第一次报道的民工为讨薪未成而跳楼还能称为好新闻的话,那么以后对于同类跳楼事件的报道只能叫着可悲的“模仿秀”了,没有任何新意可言。 以上现象本身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就媒介来说,如何能够在问题激化以前就能够将其凸显以引起社会和决策机构的关注?就民众来说,如何能经常性地通过新闻媒介表达自己的利益立场?必须指出的是,媒体在代表弱势群体的利益过程中,不仅仅是在他们权益受到侵害时投以关注。更重要的是,媒介应通过合乎理性、有建设性的意见交流,来达成共识,促成问题的解决,起到政策讨论和政策传播的平台的作用。[4] 3.对普通人群报道的丑化。在对普通人群的生活画面进行报道时,媒体也似乎形成一个惯式:从寻常要素中极力挖掘出富有戏剧化的因子来制造噱头,吸引眼球,如对于在校大学生研究生的报道,对于这一有着生机勃勃的精神风貌的未来中国栋梁群体的正面报道并不多,对他们的报道却往往通过自杀、性、精神病、贫困、犯罪等矛盾冲突异常剧烈的事件来显现。如此的报道在媒体上比比皆是,而积年累月的此种报道使公众形成了对这一群体的错觉:他们没有社会责任感,正在走向堕落。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媒体这种丑化普通人群的报道涉及面很广,几乎包括所有的从事着一般职业并有着一般收入的人群,比如医务工作者、教师,等等。 麦奎尔下了如下的断语:大众传播是一个和社会一般大小的传播过程。大众媒介的社会位置,既不是个体与个体之间,也不是处于社会背景中的一个组织,而是所有的社会关系之中----它是各种社会关系的连接者。[5]与此道理相悖,当前我国媒体在对社会整体中各阶层人群的失衡报道造成了媒介对社会现实投射的“碎片化”,而不是对社会各阶层人的典型画面的整体反映,严重影响着人们对社会现实的认识和理解。 三.娱乐化消解着新闻报道本身的严肃性和启示意义 从近代报纸产生一直到现在,大众传媒已经开拓出了丰富的功能,以信息传播为基础的其它功能的延展充分满足了人们的多方面需求。一个健康的媒介运行环境应该是各级各类媒体所合成的媒介整体能够均衡地发挥各方面的功能,为公众提供所需要的各种信息营养,而不是单方面有意地使某方面功能的凸显或者夸张性发挥。否则,过度发挥某一方面的功能,则媒介的整体运营环境是病态的。从我国媒介目前运行的状况来看,媒体对娱乐功能的过分强调已经对其信息传播功能的发挥造成了严重的挤压。更为严重的是,新闻娱乐化的泛滥正消解着新闻报道本身的严肃性和启示意义。 媒体的娱乐化不仅表现在娱乐类节目在数量上的过度扩张,还表现在新闻类节目的娱乐化包装上,尤其是严肃的新闻以娱乐为导向报道出来。现在的媒体报道中,许多严肃的新闻常常被处理成了娱乐,比如腐败官员的曝光,还有杀人、强奸等刑事案件……一次次都逃脱不了变成茶余饭后的娱乐材料。过于强化新闻事件的戏剧悬念或煽情、刺激的一些方面会导致新闻事件本身的严肃性和启示意义的丧失,如此则无疑是整个社会的悲哀了。
总体来说,报道中平衡原则被打破往往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 一是媒体在进行新闻报道时的宣传化。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媒体在进行新闻报道时习惯于站在政府立场上,扮演政府领导的角色。此种情况下,报道的宣传味过浓当然无法避免。比如在灾害报道中对灾害发生过程中更有新闻价值的受众更感兴趣的内容置之不理,却非要突出救灾英雄和领导;做正面的报道时,硬要把成就的取得完全归于领导人的“丰功伟绩”。类似情况的存在,不一而足。其实,新闻和宣传在出发点、归宿、传播的方式和要求等方面都有着巨大差别。然而,多少年来对新闻报道中的“鲜明的立场”的要求至今仍束缚着记者,导致其在新闻报道中时时不忘从宣传的角度来采写新闻。 二是媒体的商业化炒作。在现实媒体的运行中,媒体在经济压力下往往对报道对象的某一方面做夸大性的报道,从而吸引受众的注意。比如媒体在电影《无极》公演之前的报道,便几乎是各家媒体都说好,一片叫好声,听不到一点不同的声音。当然,由于特殊的社会环境导致的我国新闻工作者平衡理念的长期缺失也是造成新闻报道失衡的重要原因。 新闻报道失衡的后果相当严重:更深地损害着媒体的公信力,导致社会各方矛盾的激化,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呼唤媒体对于平衡原则的重视以及规避由于新闻报道忽视平衡原则带来的种种弊端已迫在眉捷。在试图破解当前我国媒体新闻报道失衡难题的时候,仍然有必要对平衡原则的具体内涵做出清晰的阐释。 什么是平衡?有论者认为平衡就是在突出报道一种主要因素时,还要顾及其他因素,特别是相反的因素;在突出报道一种主要意见时,还要注意点出其他意见,特别是相反的意见。[6]还有论者认为平衡报道就是“客观、中性地刊登被报道人之间的论争”,“新闻机构在刊登这些意见时,不发表自己的看法,如果两种意见之间存在分歧,新闻机构也应当如实客观地刊登,以保障公民言论和新闻自由”。[7] 在肯定以上说法的基础上,笔者认为要清楚地对平衡的精义加以表达,必须把握下面的几个重要内涵:给涉入新闻事件的各个方面以平等的表达机会;摒弃中庸的不分主次的表达;对于相互对立的观点要进行客观地陈述,不能故意作任何主观的掩饰和忽略;平衡要内化为记者的职业道德,而不仅是简单的技术操作。在对平衡原则的内涵重新认识的基础上,笔者以为要彻底解决当前我国新闻报道中的平衡问题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拓宽采集新闻的信源渠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这一俗语所昭示的真知同样适用于新闻报道。通过对于多个新闻源的使用和交代,媒体一方面可以表明新闻事实是有根据的,增强新闻的真实性;同时,还可以通过集纳各方信息,兼顾矛盾各方,防止新闻报道的一面倒,为实现每一篇新闻报道的平衡奠定良好的信源基础。 在尽力拓宽采集新闻的信源渠道的时候,还要注意在其中寻找出对事物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的方面并使之加以突出,而不可各打四十大板,这可从梅尔文 ? 门彻的相关阐述中得到启发:平衡很重要。平衡并不是指他们必须让自己站在争论的正中央的位置。假如侯选人A今天做了一个重要演说,这个演讲值得上头版。而在同一天,反对者B只是重复了昨天的话或说了一些废话,报纸或广播电视台就没有必要在言之有物和言之无物之间保持平衡。一个绝对平衡的新闻界等于没有新闻界。[8] 2.把握好单篇报道的平衡,但不排斥倾向性。就把握好单篇报道的平衡这一提法,学界和业界早已达成共识。如何操作好?当然可以通过一些技术手段来实现,如多侧面呈现固定采访对象的意见,多了解不同采访对象针对同一个事件的意见,等等。不管采用什么样的手段达到平衡,都只不过是一种技巧。“但实际上平衡是一种道德责任,不能够用秒表或直尺来衡量”。[9]所以,记者在进行新闻报道中保持平衡的意识并有意为之才是最重要的。 单篇报道的平衡为媒体新闻报道的整体平衡打下基础。但在具体的操作中,有人会误认为平衡便是没有倾向。事实上,在平衡手法的操作中记者总会把某种因素、意见作为主要因素、主要意见突出进行报道,只是同时要顾及或者注意到其他的因素、意见。这些被突出出来作为主要因素和意见的内容就体现了新闻的倾向性。以典型人物报道为例,要重点体现出人物所展现出来时代精神,同时也要呈现出人物的丰满的人性化形象,当然展现出时代精神则是记者的倾向所在了。 3.重视新闻报道的整体平衡。通过连续不断的新闻报道,向人们呈现一副现实社会的真实图景:既不一边倒,也不是歌舞升平的媒体幻像。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要从整个现实出发,决不漏报、瞒报重大新闻事件,也要注意各类报道议题的平衡,同时还要注意报道价值取向的适当平衡,当然也不能忽视媒体各类功能之间的协调,避免使某一方面的功能出现过度的膨胀。 4.制度保证。我国媒体生存的现时生态环境决定了其运行过程中会常常受到来自相关部门制定的特殊规则的制约。不可否认,这是由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媒体发展的传统决定的,也是媒体应该面对和自觉遵守的。但是,媒体作为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特殊小系统,它的发展和运行有着自己特有的运行规律,如果违背了这些规律,则不可避免地导致媒体新闻篇二:试析当前新闻报道的平衡原则 试析当前新闻报道的平衡原则 ( 08:06:55) 转载▼ 标签: 杂谈 试析当前新闻报道的平衡原则
赵智敏 内容提要:当前我国媒体新闻报道失衡问题严重,主要表现在于:报道的“一边倒”;对不同阶层生活画面反映的过度扭曲;娱乐化消解着新闻报道本身的严肃性和启示意义。报道失衡的后果严重,如何破解此难题?本文从四方面提出对策:拓宽新闻的信源渠道、把握好单篇报道的平衡、重视报道的整体平衡、制度保证。 关键词:新闻报道、平衡、客观性原则 众所周知,媒体是以传播信息为要务的大众传播工具,不论传媒发展和演化出多少功能,都不能弱化其最基本的功能--传播信息。为确保信息的真实、全面、客观、公正,新闻报道的平衡原是不可或缺的。 从新中国成立到上世纪的80年代,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下,由于我国的新闻事业强调喉舌性质和凸显宣传功能,平衡原则实际上长期被忽略。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传媒所面临的媒介环境的变化,这一原则才开始被人们逐渐认识和重视,1983年孙旭培先生在其著作中提出了新闻报道的平衡原则。[1]但从目前的媒体实践来看,以上重要原则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如果说,在计划经济时代和改革开放的初期,新闻报道的不平衡操作带来的负面影响还能被社会所吸纳的话,那么在社会利益多元、文化多元的格局基本形成的态势的今天,忽视新闻报道中应遵守的平衡原则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从总体看来,当前我国媒体在新闻报道中的失衡现象主要有三种表现: 一、 报道的过度偏向:“一边倒” 今天的中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整个社会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同时不同利益群体各自的利益诉求也呈现多元化色彩。在这种背景下,及时而准确地反映社会的不同呼声及需求已势在必行。可是,媒体却常常视而不见:对同一问题、不同的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和看法的反映往往只有一个声音,于是便出现“多元社会
一个声音”的失衡报道——注重一面之词的“一边倒”的新闻占据媒体。当前媒体在新闻报道时的过度偏向,使得新闻资源的供给无法满足整个社会的正常需要,导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公众在信息资源享有上的不公平。“一边倒”的报道,使得媒体报道所制造的社会幻像遮蔽了实际存在的诸多急需要解决的问题,这样不仅损害了媒体自身的公信力,也误导了人们对于现实世界的认识。其实,意见和利益的公开表达,多种意见和多元利益的畅通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二.对不同阶层生活画面反映的过度扭曲 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和国家公共政策制定的倾向性调整,我国社会的整体人群出现了急剧分化的趋势,这种深刻的变化给作为以反映社会现实变动为己任的媒体提出了全新的课题:如何合理地反映社会各阶层的生活画面。从媒体近年的报道应对来看,情况并不能让人感到满意,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媒体对于不同阶层生活画面反映的过度扭曲,其表现和危害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1.对强势阶层报道的圣像化。在传媒日益商业化运作的今天,媒介越来越多趋向于把精力放在对富人和精英的报道上。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已经走向市场的媒体必须尽可能多地吸引受众眼球,借此获得最大量的商业利润。同时,对于财富、成功和美貌的向往和追逐则是当下众多国人的共同心理。在以上商业原则的支配下,便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当今的传媒,是城市的传媒,而不是农村的传媒;是富人的传媒,而不是穷人的传媒”。[2] 如果说,在份量上媒体更倾向于对富人和精英加以报道还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的话,那么媒体对于此类人群报道取向的选择却存在着不容小视的问题,即不惜版面、时段过多地渲染此类人群的超出常人的价值观念、利益需求、思想感情、生活方式,而对于他们艰苦创业历程的孜孜求索、崇高的理想的不断塑造等更可以激人奋进的内容却视而不见。这种完全圣像化的报道取舍不仅掩盖了此类人群的生存真相,还助长了整个社会的奢糜享受攀比的风气,无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2.对困难人群报道的悲剧化。当前,我国一部分都市类媒体把报道的很大一部分精力投放于困难群体,关注底层人的生活,这是一个极好的现象。但是,关注困难群体的媒体的一些报道也出现严重的取舍偏见:新闻报道主题的悲剧化。进城男民工们让人胆寒的讨薪,生活无着的打工女被强逼卖淫,等等。诸如此类足以震撼眼球的媒体报道只能集中反映一个主题:在现实状况下困难人群的悲剧命运。“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曾尖锐指出:一种人群如果因为所谓的影响力和距离关系,而渐渐被社会的主流记忆力选择性地忽略,乃至淡忘,要等到下一次有新闻发生才能显示他们的存在----这样的状况,难以说得上是全面发展。大众传媒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不愿意长期关注弱势群体,商业的逻辑使其在对弱势群体的报道中更有可能采用一种“炒作”的姿态,而不是旨在作为长时间的利益代言人。[3]以上评论道出了媒体对于困难人群的报道以及报道取向的悲剧化的真正原因。 其实,困难人群在当前的中国数量巨大,其生存现状也呈现出多元的态势,可能有悲剧,但更多的不是悲剧。如果媒体把对困难群体的关注点仅仅集中在那些具有强烈矛盾冲突的一小部分人身上的小部分颇有冲击力的偏激事件上,则其对现实的反映无疑是失衡的,其最终的结果可能会导致民众对于社会的不满甚至引发仇恨,当然也可能导致一部分人对于弱势群体的心理漠视甚至歧视。 对困难人群报道取向的悲剧化还表现在有关此类报道的传播方式的超常化上。当前,媒体在极其有限的对于困难群体的报道中似乎陷入了一个怪圈:通过突发的恶性事件表现出来。2006年夏天,一位农民父亲因女儿考上大学付不起学费自杀,这起事件曾被全国的多家媒体相当卖力地报道了一阵儿,直到当事人在媒体的帮助下得到了各界的捐助,从而解决了女学生无钱上大学的难题。此类让人咂舌的突发而且恶性事件的报道,正在媒体不断上演。 传播方式的超常化往往导致民众对于媒体本身和公共政策制定部门的误读,致使他们产生这样的误解:要改变自身的生存困境就必须想出出人意料的花招来“做秀”,借此吸引媒体的目光,进而得到社会决策层的注意。就拿民工讨薪来说,这样一个既定的“跳楼秀”模式似乎在各城市不断重复:民工讨薪未成----集体跳楼(也有单个人的)---媒体报道----政府插手----找到欠薪黑心包工头 -----讨薪成功-----笑逐颜开拿着钱高高兴兴回家团圆。如果说媒体第一次报道的民工为讨薪未成而跳楼还能称为好新闻的话,那么以后对于同类跳楼事件的报道只能叫着可悲的“模仿秀”了,没有任何新意可言。 以上现象本身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就媒介来说,如何能够在问题激化以前就能够将其凸显以引起社会和决策机构的关注?就民众来说,如何能经常性地通过新闻媒介表达自己的利益立场?必须指出的是,媒体在代表弱势群体的利益过程中,不仅仅是在他们权益受到侵害时投以关注。更重要的是,媒介应通过合乎理性、有建设性的意见交流,来达成共识,促成问题的解决,起到政策讨论和政策传播的平台的作用。[4] 3.对普通人群报道的丑化。在对普通人群的生活画面进行报道时,媒体也似乎形成一个惯式:从寻常要素中极力挖掘出富有戏剧化的因子来制造噱头,吸引眼球,如对于在校大学生研究生的报道,对于这一有着生机勃勃的精神风貌的未来中国栋梁群体的正面报道并不多,对他们的报道却往往通过自杀、性、精神病、贫困、犯罪等矛盾冲突异常剧烈的事件来显现。如此的报道在媒体上比比皆是,而积年累月的此种报道使公众形成了对这一群体的错觉:他们没有社会责任感,正在走向堕落。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媒体这种丑化普通人群的报道涉及面很广,几乎包括所有的从事着一般职业并有着一般收入的人群,比如医务工作者、教师,等等。 麦奎尔下了如下的断语:大众传播是一个和社会一般大小的传播过程。大众媒介的社会位置,既不是个体与个体之间,也不是处于社会背景中的一个组织,而是所有的社会关系之中----它是各种社会关系的连接者。[5]与此道理相悖,当前我国媒体在对社会整体中各阶层人群的失衡报道造成了媒介对社会现实投射的“碎片化”,而不是对社会各阶层人的典型画面的整体反映,严重影响着人们对社会现实的认识和理解。 三.娱乐化消解着新闻报道本身的严肃性和启示意义从近代报纸产生一直到现在,大众传媒已经开拓出了丰富的功能,以信息传播为基础的其它功能的延展充分满足了人们的多方面需求。一个健康的媒介运行环境应该是各级各类媒体所合成的媒介整体能够均衡地发挥各方面的功能,为公众提供所需要的各种信息营养,而不是单方面有意地使某方面功能的凸显或者夸张性发挥。否则,过度发挥某一方面的功能,则媒介的整体运营环境是病态的。从我国媒介目前运行的状况来看,媒体对娱乐功能的过分强调已经对其信息传播功能的发挥造成了严重的挤压。更为严重的是,新闻娱乐化的泛滥正消解着新闻报道本身的严肃性和启示意义。 媒体的娱乐化不仅表现在娱乐类节目在数量上的过度扩张,还表现在新闻类节目的娱乐化包装上,尤其是严肃的新闻以娱乐为导向报道出来。现在的媒体报道中,许多严肃的新闻常常被处理成了娱乐,比如腐败官员的曝光,还有杀人、强奸等刑事案件??一次次都逃脱不了变成茶余饭后的娱乐材料。过于强化新闻事件的戏剧悬念或煽情、刺激的一些方面会导致新闻事件本身的严肃性和启示意义的丧失,如此则无疑是整个社会的悲哀了。 总体来说,报道中平衡原则被打破往往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 一是媒体在进行新闻报道时的宣传化。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媒体在进行新闻报道时习惯于站在政府立场上,扮演政府领导的角色。此种情况下,报道的宣传味过浓当然无法避免。比如在灾害报道中对灾害发生过程中更有新闻价值的受众更感兴趣的内容置之不理,却非要突出救灾英雄和领导;做正面的报道时,硬要把成就的取得完全归于领导人的“丰功伟绩”。类似情况的存在,不一而足。其实,新闻和宣传在出发点、归宿、传播的方式和要求等方面都有着巨大差别。然而,多少年来对新闻报道中的“鲜明的立场”的要求至今仍束缚着记者,导致其在新闻报道中时时不忘从宣传的角度来采写新闻。 二是媒体的商业化炒作。在现实媒体的运行中,媒体在经济压力下往往对报道对象的某一方面做夸大性的报道,从而吸引受众的注意。比如媒体在电影《无极》公演之前的报道,便几乎是各家媒体都说好,一片叫好声,听不到一点不同的声音。当然,由于特殊的社会环境导致的我国新闻工作者平衡理念的长期缺失也是造成新闻报道失衡的重要原因。 新闻报道失衡的后果相当严重:更深地损害着媒体的公信力,导致社会各方矛盾的激化,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呼唤媒体对于平衡原则的重视以及规避由于新闻报道忽视平衡原则带来的种种弊端已迫在眉捷。在试图破解当前我国媒体新闻报道失衡难题的时候,仍然有必要对平衡原则的具体内涵做出清晰的阐释。 什么是平衡?有论者认为平衡就是在突出报道一种主要因素时,还要顾及其他因素,特别是相反的因素;在突出报道一种主要意见时,还要注意点出其他意见,特别是相反的意见。[6]还有论者认为平衡报道就是“客观、中性地刊登被报道人之间的论争”,“新闻机构在刊登这些意见时,不发表自己的看法,如果两种意见之间存在分歧,新闻机构也应当如实客观地刊登,以保障公民言论和新闻自由”。[7]在肯定以上说法的基础上,笔者认为要清楚地对平衡的精义加以表达,必须把握下面的几个重要内涵:给涉入新闻事件的各个方面以平等的表达机会;摒弃中庸的不分主次的表达;对于相互对立的观点要进行客观地陈述,不能故意作任何主观的掩饰和忽略;平衡要内化为记者的职业道德,而不仅是简单的技术操作。 在对平衡原则的内涵重新认识的基础上,笔者以为要彻底解决当前我国新闻报道中的平衡问题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拓宽采集新闻的信源渠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这一俗语所昭示的真知同样适用于新闻报道。通过对于多个新闻源的使用和交代,媒体一方面可以表明新闻事实是有根据的,增强新闻的真实性;同时,还可以通过集纳各方信息,兼顾矛盾各方,防止新闻报道的一面倒,为实现每一篇新闻报道的平衡奠定良好的信源基础。 在尽力拓宽采集新闻的信源渠道的时候,还要注意在其中寻找出对事物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的方面并使之加以突出,而不可各打四十大板,这可从梅尔文 ? 门彻的相关阐述中得到启发:平衡很重要。平衡并不是指他们必须让自己站在争论的正中央的位置。假如侯选人A今天做了一个重要演说,这个演讲值得上头版。而在同一天,反对者B只是重复了昨天的话或说了一些废话,报纸或广播电视台就没有必要在言之有物和言之无物之间保持平衡。一个绝对平衡的新闻界等于没有新闻界。[8] 2.把握好单篇报道的平衡,但不排斥倾向性。就把握好单篇报道的平衡这一提法,学界和业界早已达成共识。如何操作好?当然可以通过一些技术手段来实现,如多侧面呈现固定采访对象的意见,多了解不同采访对象针对同一个事件的意见,等等。不管采用什么样的手段达到平衡,都只不过是一种技巧。“但实际上平衡是一种道德责任,不能够用秒表或直尺来衡量”。[9]所以,记者在进行新闻报道中保持平衡的意识并有意为之才是最重要的。 单篇报道的平衡为媒体新闻报道的整体平衡打下基础。但在具体的操作中,有人会误认为平衡便是没有倾向。事实上,在平衡手法的操作中记者总会把某种因素、意见作为主要因素、主要意见突出进行报道,只是同时要顾及或者注意到其他的因素、意见。这些被突出出来作为主要因素和意见的内容就体现了新闻的倾向性。以典型人物报道为例,要重点体现出人物所展现出来时代精神,同时也要呈现出人物的丰满的人性化形象,当然展现出时代精神则是记者的倾向所在了。 3.重视新闻报道的整体平衡。通过连续不断的新闻报道,向人们呈现一副现实社会的真实图景:既不一边倒,也不是歌舞升平的媒体幻像。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要从整个现实出发,决不漏报、瞒报重大新闻事件,也要注意各类报道议题的平衡,同时还要注意报道价值取向的适当平衡,当然也不能忽视媒体各类功能之间的协调,避免使某一方面的功能出现过度的膨胀。 4.制度保证。我国媒体生存的现时生态环境决定了其运行过程中会常常受到来自相关部门制定的特殊规则的制约。不可否认,这是由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媒篇三:报道的平衡与全面 报道的平衡与全面 作者: 吴麟 关键词: 报道 平衡 来稿选登┊阅读:865次┊ 现代社会是“参与性社会”(participatory society),即“社会中的个体成员,能够积极地参与决定他或她自身的命运。这是一个讨论的社会、学习的社会,试验的社会和发展中的社会。”⑴ 在“参与性社会”中,报道的“全面”至关重要,从微观上讲,在具体的某一事件中,人们能够知晓相关各方的看法;从宏观上讲,它应是交换不同意见和批评的“公共论坛”,能传达社会各阶层的声音,从而向公众呈现一幅真实的社会图景。 如何实现报道的“全面”?笔者以为惟有通过恰当地运用“平衡”原则才能实践。以下通过梳理“平衡”报道的历史渊源、论述“平衡”报道的独特优势来证明这一点。同时还将结合实例,具体分析该如何在报道中运用“平衡”原则以及比较我国传媒运用“平衡”原则的现状。 一、“平衡”报道的历史渊源 “平衡报道”源出于西方新闻学,是西方新闻报道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1729 年,本杰明?富兰克林接办《宾夕法尼亚报》,他提出“当人们各持异议的时候,双方均应享用平等的机会让公众听到自己的意见”。这一主张被看作是“平衡原则”的首次提出。合众社的创办人斯克普斯也对记者要求:“在争论中,你一定不要带有倾向性或站在某一方面。你不可能做到总是完全客观,但你必须永远力争把争论双方的观点都反映出来。”美国联邦传播法1949年关于“公平原则”的规定中,要求广播电视媒介保持公正和平衡的标准,在对公众而言十分重要的议题上,为冲突双方提供合理的辩驳机会。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1980年出版的《新闻报道与写作》一书中就指出:“新闻报道应当求得平衡、公正和客观。”美国报业发行人协会为“具有特殊成就的报纸”所定的四项标准中有一项就是“这一报纸的新闻报道,必须顾及各种性质新闻的平衡”。 在中国大陆,孙旭培在研究我国报道方法演变的基础上,结合国外的报道经验,也于80年代就提出了新闻报道的平衡的概念,他认为:“平衡就是在突出报道一种主要因素时,还要顾及其他因素,特别是相反的因素;在突出报道一种主要意见时,还要注意点出其他意见,特别是相反的意见。” 同时他还认为:“平衡手法不是讲多种因素、多种意见均衡地、中庸地报道,仍然是把某种因素、意见作为主要的因素、意见突出进行报道,这主要因素、意见就是倾向性,只是要‘顾及’或‘注意点出’其他的因素、意见。”⑵ 此外,还有论者认为,“平衡报道”就是“客观、中性刊登被报道人之间的论争,在性质上属于‘客观报道’的范畴。”并且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来实践——首先表明“本报道不代表报社意见等”;同时“还应给被报道人提供充分的答辩机会,即发表被报道人对前一报道的态度,以平衡对待每一种意见”。⑶ 通过以上的梳理,我们可以知道:在报道中运用“平衡”原则,能在突出报道主要因素和意见时,又兼顾其他的尤其是相反的因素和意见,从而可以实现“全面”的效果——各种相关因素和不同立场都能得到反映,事物或问题的全貌尽可能被公平地呈现。 二、“平衡”报道的独特优势 关于“平衡”报道的独特优势,孙旭培较早地进行了总结:“平衡”报道能突破旧的宣传模式、避免表扬报道出现负效应、防止批评报道的过大伤害、有利于及时的舆论监督以及开辟更广阔的报道领域等⑷。 在此的基础上,还有一些其他观点。 “平衡”不仅能保证每一篇新闻的真实,同时也能保证新闻整体布局能符合实际,能如实地描绘社会上某一群体图景⑸。“平衡”在报道诉讼活动中非常重要,既能对诉讼活动进行必要的舆论监督,又能避免对审判机关产生负面影响;既维护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又能避免对一方诉讼当事人产生片面的舆论支持或舆论谴责;既能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又能避免公众对传媒的中立地位产生怀疑⑹。运用“平衡”原则,能使报道呈现不同信息源对事物的不同解释和评价、呈现事态发展中的各种复杂因素,有利于增强新闻的客观性⑺。 除了以上的论述外,笔者认为“平衡”报道一个非常显著的优势是:能有效地增加信息量。这也是实践报道“全面”的根本所在。 “信息量”不等同于信息,美国科学家香农最早提出这一概念,即是指“对信息确定程度的量度”⑻。换言之,“信息是用来消除事物的不确定性的东西”⑼。 信息量的大小与信息的完整性,以及信息消除事物的不确定性的功能成正比。信息越完整,信息量就越大,信息消除事物不确定性的功能就越强;反之,信息越不完整,信息量就越小,信息消除事物不确定性的功能就越弱。我国传媒业的规模甚巨,不过庞大的传媒队伍提供的信息量并不大,因为其中很多信息是不完整的,或是重复的,这无法引导受众全面、准确认识事物,从而不能在受众心中消除事物的不确定性。 三、“平衡”原则的具体运用 怎样在报道中具体运用“平衡”原则?笔者以为主要有两个个途径:在新闻写作中运用平衡手法、在编辑中注意使用平衡策略。 (一)在新闻写作中运用平衡手法 在新闻写作中运用平衡手法,主要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来实践。 1、对那些有不良倾向的事物进行倾向于批评和否定的报道 在新闻采访报道中,通常会遇到包含着矛盾对立两个方面的新闻事件。如当事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立场对立,或人们对同一事物存在着相对立或截然相反的看法和意见,或事物本身就包含是与非、利与弊的相反因素。为了使报道公正准确,记者必须兼顾矛盾双方,从不同的信源获取信息,从相对的立场观察同一问题,并将对立面的事实和观点同时摆出来加以比较报道,让受众自己做出判断。特别是那些有问题、有弊病同时又有存在理由的事物,尤其需要运用平衡手法。如2005年1月,北京有政协委员提出对外地人员进京实行“准入”制度,认为外来人口的大量无序调入,使北京市的可持续发展难以为继,建议政府摸清北京市实际需要的人才类别,用准入制度进行合理的引入,规范人口流动。据相关人士分析,它实质上就是“人口甄别制”,准许一些外地人定居北京,而不准另一些外地人进入北京,这是一种制度上的倒退,且有违宪之嫌。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理当包括身份上的平等。《新京报》对此的报道没有简单地否定,既有与提出“人口准入制度”张惟英委员的对话,也采访了其他委员以及发改委、卫生局、警方、劳动部、教委等有关部门。同时结合社论,传达出这样的信号:人口总数要控制,但其解决方案只应在宪法与法律的框架内寻求;否则看起来奏效的办法,反而会制造出更大问题。 2、对那些有缺点或可能有争议的新生事物进行倾向于肯定的报道 在改革年代,许多新生事物出现,本来就代表着改革前进的方向,但由于它们在成长初期有某些缺点和不足,或者不无争议,按照昔日的要么大加赞颂、要么大力批评的报道模式,媒体只能不予报道。如果运用平衡报道的手法,媒体就可以给这样的事物既浇水又除草。陕西长治市市委书记吕日周就是一个有争议的改革者。自《羊城晚报》 2002 年5 月初首次报道市委书记吕日周的政治实践之后,媒体纷纷热情洋溢地报道吕日周在山西长治以一把手的身份和权威大刀阔斧锐意改革的事迹。综合各媒体的报道,主要集中在勤政廉政、下情上达、建立亲民形象、强化舆论监督等方面。但中央级大媒体没有一家报道过,中央电视台去长治采访过多日,但最终没有播出任何有关节目。我们没有必要去揣测原因出在何处,但可以想见的是,我们的媒体向来是以“树典型”的方式对待先进人物,而吕日周虽然在改革上成绩显著,却是个有争议的改革者,不符合他们习惯的报道模式,于是就认为难以报道。倒是许多中小媒体己经冲破了“树典型”的老框框,它们在报道中都不忘提到:吕日周是个有争议的人物。许多报道都谈到了对吕日周的不同看法:如有的人认为吕日周是在搞“人治”,其主观色彩强,在长治的很多实践手段不太合乎人情,等等。媒体采用这种多侧面报道的手法,并没有对吕日周的改革完全肯定,反而使吕日周形象丰满,真实可信;媒体报道也显得比较全面客观的,能令受众信服。也在某种程度上对被报道者有所提醒和告诫。 (二)在编辑中注意使用平衡策略 这主要是通过版面编排、刊登纠偏文章、给被批评者提供申辩就会来实现。 1、版面编排上的平衡 在新闻报道包含尖锐矛盾或者观点严重对立的争论时,可以从新闻版面的编排上体现出一种平衡,即把代表对立双方利益,观点的报道或图片以对称的形式组合到一起。“如果候选人A向对手B发出一项严重的指控,记者应该让B给出回应。指控和对此的辩解应该尽可能地放在一起。” ⑽不过新闻报道一般并不追求绝对的平衡,因而在编排上只需要报道组合基本对称形成明显对照即可。我国不少媒体在报道伊拉克战争时,一般都在一个版面上同时报道美伊两方的信息,如一边是美国总统布什的图片和讲话,另一边对称的就是伊拉克总统萨达姆的图片和讲话;一边是美国的军事动向,另一边对称的就是伊方的军事行为。这实际上就是一种版面对称的平衡方式,借此给读者强大的视觉冲击力。 2、对失误或偏差进行纠正 对媒体前期报道中出现的失误或偏差,媒体可以提供专门的版面进行后续报道,或者登载反映不同观点和倾向的报道或文章。这种报道既可以是媒体自身的纠偏或道歉文章,也可是意见相左的评章,或是读者来信的方式。这对媒体防止出现新闻侵权问题有重要意义。《中国青年报》的“青年话题”栏目在这方面是做得比较好,设有“编往读来”、“不同观点”等专栏,专门刊载有不同意见的文章。日,“青年话题”的“冰点时评”专栏刊登了署名史世民的评论《为什么第二代身份证要日本企业造》,作者所根据的事实仅是雅虎中国8月20日所转载的《国际先驱导报》的报道,理解也有所偏差。由于刊登在较有公信力的《中国青年报》上,文章激起了很大反响。8月26日,“编往读来”栏目刊登了上海交通大学的一名大四学生的来信批评。编辑部在承认失误、接受批评的基础上,还在当日的A5版上进行了很大篇幅的澄清报道《第二代公民身份证不是日本造》。像这样刊登纠偏或道歉文章,不仅使受众信赖,而且大大提高了媒体报道形象。 3、让被批评者有机会申辩 媒体针对某种现象或观点提出批评是行使舆论监督职责、创造百家争鸣良好氛围的重要途径,但由于大众传播所具有的强大影响力,这种批评极有可能造成过度伤害。为了掌握好批评的分寸,确保报道的客观公正,媒体应该让被批评者有机会申辩,提供版面刊登他们的辩解或反驳意见,以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2004年经济学家陆德明嫖娼一事曾被炒得沸沸扬扬。11月1日《新京报》报道,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陆德明辞去院长职务离开复旦,被取消教授资格3年。11月5日接着报道复旦校方的声明:陆德明嫖娼确有其事,但辞去公职离开复旦的消息不是事实,同时透露他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和留校查看的处分,并称院方尚未收到辞呈。事情并未了结,该报11月9日又刊登了陆德明认错声明,其中他表示“愿意接受处分,但希望合理合法”,对处分的依据不服;并且声称其已经提出引咎辞职、交过两份辞职报告。这种平衡方式既可以防止新闻侵权纠纷,又能让公众了解事实发展的全貌和动向,对树立媒体客观公正的形象有重要意义。 四、我国传媒运用“平衡”原则的现状 “平衡”原则在西方新闻界有着深远的影响,它的理论基础是“社会责任论”而非“自由主义论”,因而“平衡”不是不同观点的杂芜堆积,而是有其倾向性的,但这种倾向性并非偶然的、随意的,而是以媒体对社会所应承担的责任为支撑。西方媒体的报道尤其是言论中,普遍都比较注意“平衡”理念的贯彻和运用,并总结出一套具体的操作办法保证它得以实施。譬如在社论版的对页刊登意见完全不同的文章、以多篇读者来信的形式反映不同观点等。
在我国以往的新闻报道中,“平衡”原则并未很好地被遵循。如对有争议的事物,只是片面地强调一种观点,未给持不同意见的各方展示自己观点的机会。张颖清教授的遭遇就是非常典型的个案。日《中国科学报》发表了一篇由一位院士推荐的、质疑张颖清教授“全息生物学”的文章,此文作者是山东肥城矿务局职工医院的一名医生,他并不了解全息生物学的内涵,质疑文不对题。张颖清写文反驳,该报不给发表。这一质疑文章还被收入某院士主编的《伪科学曝光》一书。此后,张颖清的命运急转直下,全息生物学在学术上遭封杀,其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被取消,研究经费无人支持,申请评奖无处受理,一些大学的全息生物学课程也被停开。由于学术生存权得不到保障,张颖清积怨成疾,身心俱毁,于日逝世,有报道称之为“含冤辞世”、“科技界的悲剧”。⑾
但随着社会环境的日益宽松和新闻理念的更加进步,我国传媒在实践中愈来愈重视“平衡”原则,在一些敏感问题的报道上灵活地使用“平衡”原则,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2003年6月《楚天都市报》的“民警收钱放走嫌疑人”系列报道,就成功地运用了“平衡”原则来实施舆论监督。6月3日,记者偶然获悉:恩施州龙凤坝派出所两名民警赴新疆押解一名网上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回湖北途中,收下犯罪嫌疑人3万元后将其放走。通过周密地调查,6月5日首次进行了报道。当日责任编辑在头版共发了两条稿,篇幅相当,并且稿件标题的字号和字体相同,从版面上显示了报道的平衡。在报道内容上,一篇是《押解途中收下3万元两民警放走犯罪嫌疑人》;另一篇是《省公安厅明确指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瞒报缓报有关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处理》。由于“平衡”有方,报道传给读者的主要信息是省公安厅重视并调查这一罕见的执法违法事件,将民警知法犯法的负面影响减至最低。 在国际报道领域,我国传媒采取“平衡”策略,突破了过去“一边倒”的樊篱,让人耳目一新。2003 年3 月20 日,美国对伊拉克发动军事打击,第二天《 羊城晚报》 以14 个专版对美伊双方的战况和外交动向、伊拉克地理历史、国际社会包括联合国对战争的反响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系统的报道,其报道就采取了对立统一的平衡手法,既有出自于美国方面的消息,也有发自伊拉克方面的声音,因此显得比较客观公正。但在客观全面之中,这14个专版中除了报道美伊战况外,还采用图文的形式报道了伊拉克平民在战争中的惨状,另有4个专版专门刊载联合国、国际上各国政府和人民对战争的谴责,其反战的报道倾向是不言而喻的。 “新闻是人们对其生活作出合理决策所需的信息。”⑿这是哥伦比亚大学教授麦尔文﹒曼切尔在总结新闻定义时提出的原则之一,着重强调新闻的决策功能性。笔者以为新闻若要发挥这一功能,它所提供的信息应该是“全面”的;如上所论述,由于“平衡”报道的独特优势,“全面”是必须通过“平衡”来实践。虽然我国传媒在报道中运用“平衡”原则已有一定的经验,但还远远不够;尤其是我国正处于转型期,利弊长短兼有的、有争议的、有敏感性的、有多种发展趋势的事物和现象层出不穷,媒体还需要不断地对其进行探索并有效地加以利用,尽可能地为公众提供全面的信息。 [注释]: ⑴ 【美】赫伯特.阿特休尔:《从弥尔顿到麦克卢汉》,纽约霍普金斯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56页 ⑵⑷ 孙旭培:《论新闻报道的平衡》,《新闻学新论》,当代中国出版社,1994年版,第236—248页 ⑶郭卫华:《新闻侵权热点问题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第35页
⑸翟先锋:《平衡报道才能达到整体真实》,《新闻记者》1998.8,第60-61页篇四:新闻记者考试《新闻采编规范》练习题标准答案 新闻记者考试《新闻采编规范》练习题标准答案 (一)单选题 1.新闻从业者在获取新闻事实的过程中不能逾越的底线是。(
) A.不使用计谋获取材料 B.确保对当事人不造成任何伤害 C.不采取隐性采访手段 D.遵守法律 2.在某些报道领域,为尽量对新闻当事人做到最小伤害,新闻界普遍采纳的报道原则是。(
) A.知情同意原则 B.公共利益至上原则 C.真实准确原则 D.平衡报道原则 3.关于保持中立,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不做任何有偿新闻 B.对事实以个人口吻加以评论 C.报道中客观呈现各方观点 D.报道中避免歧视与偏见 4.以下哪个栏目是树立报纸公信力的必要手段?(
) A.致歉 B.勘误 C.更正 D.声明 5.保证新闻报道准确性的最重要方式是。(
) A.现场采访 B.核实事实 C.深入调查 D.多方求证 6.为什么引语的使用是记者保持客观的重要依据?(
) A.引语深化新闻主旨 B.引语增加趣味性 C.引语增加信息量 D.引语拉开与新闻当事人的距离,涵化立场 7.朱镕基总理神色凝重,严正地指出:“谁要是搞台湾独立,你就没有好下场!”话语掷地有声,震撼人心。此处引语的使用有何优点?(A ) A鲜明地表明了说话人的立场和观点 B.概括地指出了具体事实 C.语言简洁 D.巧妙地过渡 8.“整整5天,我一点都没有睡觉。24小时备战,全面布控,就怕慢一步就成了炮灰”,电话那头,国美人士情绪有些激动,“我现在可以说的是,我们这几天产生了巨大的销售额,黄老板(黄光裕)会为此骄傲。”此处在使用引语时存在的问题是。(
)A.引语使用不够简洁 B.引语无消息源 C.引语的消息源不明确 D.标点符号使用错误 9.如何避免过度解读被采访对象的意思?(
) A.保留原始材料,编辑核实 B.全篇报道使用直接引语 C.直接引语不做丝毫修改 D.记者将自己的观点附加在引语中 10.使用间接引语的优点是什么?(
) A.语言更具概括性 B.更具现场感 C.更有趣味性 D.能体现受访者的鲜明立场和个性 11.在网络中,记者手中一切具有时效性的、有新闻价值的消息、图片或视频该如何处理?(
) A.首先提交给供职单位 B.为了时效性可先在社交媒体上发布 C.可在小范围内进行专业讨论 D.先保证纸媒的独家报道再考虑网络报道 12.哪一种内容应该使用直接引语?(
) A.过渡性语句 B.体现说话者个性的语句 C.事实性话语 D.引语中有大量语气词 13.使用引语时,以下哪种做法是合适的?( B) A.尽可能多地使用引语,少记者描述 B.不要把不同人的话捆在一起 C.连续引用不同人的话时,不用另起一段 D.为保证真实,可将受访者的语气词保留 14.下列哪项引语使用不准确?(
) A.“我们的出价是每股67美元”,傅成玉说,“我希望我们能在一起工作” B.“是的,你是单知道雪天野兽在深山里没有食吃,才会到村里来的”,他们立即打断她的话,走开去了 C.宋徽宗时,福建“以小株结实者置瓦器中,航海至阙下,移植宣和殿” D.同学们感慨万千:“创业不是作秀,是实实在在、踏踏实实、认认真真的付出” 15.下列哪一项不是使用消息来源的原则?(
) A.“三角平衡”原则 B.“多重佐证”原则 C.“事实核准”原则 D.人证比物证更可靠 16.下列哪一项不是使用消息源身份时必需的信息?(
) A.姓名 B.单位D.性别 17.下列哪一项对消息源表达不准确?( D) A.据车祸现场的目击者说 B.某医院的内科医生李某某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 C.据某某媒体报道 D.某单位说 18.下列哪一项消息源的可信度最低?( C) A.政府公开文件 B.某中央级知名媒体报道 C.某论坛用户的爆料 D.某事故现场目击者 19.使用匿名消息源,容易带来哪种风险?(
) A.为虚假新闻亮“绿灯” B.保护了消息源 C.增加了报道的独家性 D.报道更具可信度 20.制作新闻标题的首要标准是什么?( A ) A.准确 B.时效 C.传神 D.吸引眼球 21.可以作为消息来源直接引用的机构是?(
) A.论坛 B.博客 C.媒体官方微博 D.社交网络 22.新闻语言传达的信息是否能被受众所理解和接受,取决于语言运用哪方面?(
) A.时效性 B.规范性 C.可读性 D.娱乐性 23.在新闻报道中,要较多地使用什么词?( D ) A.名词 B.形容词 C.副词 D.动词 24.以下哪个词在报道中可能会成为读者的障碍?( B ) A.“3G手机” B.转氨酶达2000多 C.“高开低走” D.“固体燃料” 25.为方便读者阅读,报道中使用数字,一段内不宜连续使用多少个以上的数字?( C
) A.1个C.3个 D.5个 26.以下的新闻语言表述中,哪个选项不合适?( A ) A.他做这工作很称职 B.原告律师说证人撒了谎 C.他坠楼身亡,验尸官认定是自杀 D.节目如下 27.新闻报道语言应该尽可能使用什么样的语言?(B ) A.描述式 B.叙述式 C.评论式 D.修饰性 28.以下哪一项不是直接引语的效果?( D ) A.保持新闻的真实感 B.增加生动性 C.拉开与新闻当事人的距离,涵化立场 D.方便读者阅读理解 29.关于引语的使用,以下哪一项是错误的?( B ) A.应当避免在引语中出现括号或省略号 B.如有必要,记者可以对采访对象的话语进行添加或篡改 C.记者不得制造直接引语 D.报道中尽量不使用间接引语,要多使用直接引语 30.在解释新闻事实的时候,以下哪项选择是错误的?(A ) A.要以事实为基础写作,但在制作标题时要考虑效果为先 B.用事实说话,不能主观臆断 C.内容表述直截了当,不以夸张的手法解释新闻事实 D.写作准确具体,减少形容词等修饰性词语 (二)多选题 1.获取事实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AC ) A.法律原则 B.道德原则 C.伦理原则 D.正当原则 2.新闻报道过程中要遵守的伦理原则有哪些?(ABD ) A.无害原则 B.知情同意原则 C.公共利益至上原则 D.保守机密原则 3.为尽量做到对新闻当事人最小伤害,新闻报道过程中遵循的具体细则包括。( ABCD ) A.尊重采访对象的意愿 B.注意保护采访对象的隐私 C.不要对采访对象作出道德评判 D.不展示不恰当的内容4.新闻真实与准确的要求有哪些?(ABCD) A.保证确有其事,不道听途说 B.对所引用的一切资料等都具备确切的来源 C.核实关键性事实 D.报道若出现失实,及时地更正 5.怎样核实关键性事实?(BCD) A.准确记录,避免断章取义 B.到达新闻现场,核实新闻来源 C.多方求证,核实新闻核心要素 D.查找权威资料,核实具体精确事实 6.怎样解释新闻事实?(ABC ) A.用事实说话,不能主观臆断 B.内容表述直截了当,慎用情感性词语 C.写作准确具体,减少修饰性词语 D.夸张表述,吸引受众关注 7.如何确保新闻报道的公正?(ABC ) A.禁止对任何人的歧视 B.保持中立,做到利益规避 C.平衡呈现各方观点,保持中立 D.多采访学术界人士和记者 8.怎样做到利益规避?( ABCD ) A.不接受采访对象的好处,新闻报道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B.不做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 C.要特别注意语言方面的中立 D.对新闻事件中的冲突双方,要注意均衡报道 9.直接引语的特点有哪些?( AD ) A.直接引述别人的原话,并放在引号内 B.用自己的话转述别人的话,被转述的话不放在引号内 C.较具概括性 D.具有现场感 10.使用新闻引语需遵循以下哪几点原则?( ABD) A.保持真实、准确、完整性 B.尽量多用直接引语 C.读者兴趣优先 D.不要“异口同声” 11.引语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改动?(ABC) A.原话有语病 B.表达模糊 C.出现方言时 D.当事人未表达出记者想要的观点 12.直接引语有哪些效果?(ABC ) A.保持新闻真实感 B.增加信息量 C.增加趣味性篇五:灾难新闻的报道原则
灾难新闻的报道原则
重庆工商大学 文学与新闻学院 2010级 新闻学 一班 屈桢又 学号:
指导老师:梁华荣
摘要 如题,本论文主要研究灾难新闻的报道原则,众所周知,灾难分为自然性的和社会性的,如何报道,对于起到一个什么性质和程度的作用至关重要。回到事物的本质上,说白了,灾难就是问题,灾难新闻的报道就是媒体如何向大众揭露和在书面上,精神上引导社会解决问题,最终落脚于实践。不得不说,这是一门复杂的艺术,至始至终,潜在的主角就是“情绪”。在媒体的报道中,只要注重时效性,真实客观性,引导性,平衡性,建设性,主体性这几个重要的原则,报道(本文来自: 池 锝网:新闻报道平衡原则)就不会出错。关键的关键,还是看记者在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媒体的素质和能力。这需要时间锻炼,也会遇到人为的和其他不可抗拒的阻力,但灾难新闻的报道本身就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博弈,和真理博弈,和邪恶博弈,同时也和自己博弈!相信胜利近在有心人的咫尺。 Such as topic, this thesis mainly studies the disaster news report principle, it is well known that the disaster could divided into natural and social, how to report, to play the role of a nature and degree of what is important. Back to the way things are, to put it bluntly, disaster is the problem, the disaster news report is how to reveal to the public and media on the written, spiritual guide society to solve the problem, finally locate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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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practice. Have to say that this is a complex art, throughout, the leading role of potential is the &mood&. In media reports, as long as pay attention to the timeliness, objectivity, instructive, balance, constructive, and several important principles which subjectivity, report will not go wrong. The key to the key, or go to a reporter in practice operation, the quality and ability of the media. It takes time to exercise, also can meet the artificial and other irresistible resistance, but the disaster news report itself is a long game, and the truth of the game, and evil game, at the same time also and his game! Believe that nearly in the near of the victory.
关键词:时效性 真实客观性 引导性 平衡性 建设性 主体性
前言 灾难新闻,从披露消息到连续深刻的报道,都关乎一个“情”字。这个情如何表达,表达的内容是什么,对受众将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应该在什么样的标准或体系下情理相容,总结成原则,说的书面一点,就是情要有时效性,要真实客观,要具有引导性,平衡性,建设性和主体性。人都是感情动物,无论台上还是台下,办好事就得有良情在胸。有情的同时晓之以理,事物就会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新闻报道如是。
灾难新闻定义
所谓灾难即由自然界或者人为的祸害所引起的苦难。比如台风,地震。又比如恐怖袭击等。此类新闻具有事发突然,社会影响巨大,民众关注度高等特点。 一, 灾难新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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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1,时效性 任何新闻,如果不论新闻的时效性那再大的价值也会随着时间付诸东流。时效性是新闻的生命,既快速又明确高效的新闻往往社会影响更大,也许最没有生命的新闻莫过于昨天的报纸,特别是在节奏快,信息量大,新闻更新快的今天,时效性俨然成为衡量一则新闻的黄金标准之一。回过头来谈灾难新闻,其无法预知的突发性,超强的传播性,非常高的关注度及社会影响使其更加需要注重新闻的时效性,媒体应在第一时间奔赴事发现场,记录和报道所见所闻,事件的来龙去脉。这既是对受灾后人们对信息的巨大需求,也是对混乱心理的有效安抚。在美国9.11事件中,在恐怖分子用第一架飞机撞毁世贸大厦后,正好途经的一名记者马上用500美元买下了身旁一名游客的相机拍摄事故现场,同时也获得了第二架飞机撞向大厦的第一手新闻资料,从而提供了及时且极具价值的新闻报道,填补了未知大众心中的空白。
2,真实客观性
首先,新闻真实性指的是在新闻报道中的每一个具体事实必须合乎客观实际。即表现在新闻报道中的时间,地点,人物,事情,原因和经过都经得起核对。记者在新闻报道中应该依据事实来写稿,在新闻写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要遵守这一原则。在灾难新闻的报道中,更加体现为写作者的思想态度等是否求真求实,而非制造感情上的噱头,甚至为了吸引眼球而胡编乱造,虽然新闻真实是主客观的统一,但那是建立在深刻而宽泛的实际认知上的,即记者的调查,了解。灾难新闻的真实性原则也具体体现在行文措辞的干净,少议论,多例子上等等。 李希光曾经说过:“好新闻首先要准确,所有的新闻都要核实。”特别是灾难新闻,更应该由政府部门提供权威信息,如实反映新闻现场。但是,如果有些官员在灾难发生后妄图封锁消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编造虚假信息,欺骗领导和群众,欺骗受害人,这无疑是雪上加霜,而且是一颗定时炸弹,往往东窗事发后会造成更加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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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提到灾难新闻的引导性,不得不先说对新闻政治思想性的要求。(1) 记者报道灾难新闻要对党和国家的相应政策有所了解,在选择事实,确定主题的时候以党的方针政策为大局出发点,注意政策的变化,以及拥有法律意识。 记者在具体报道中,首先应该思考一下会对受众产生的影响。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和辩证法来分析问题。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等方面考虑完备。 媒体是政府和大众沟通的桥梁。受众对信息的依赖不仅依靠新闻本身的真实性决定,还依赖媒体是党和政府的代表这一深层涵义,所以,在灾难新闻报道时,媒体要有一个政府代言人的引导意识。 决定舆论导向的是新闻稿件本身。记者在提炼主题时应该注意什么应该拥护,什么应该反对,立场鲜明,让受众有所遵循和依据。 在灾难新闻的报道中,媒体的人文关怀尤为重要。记者要在保证新闻的及时和真实的前提下,客观的将新闻反映给政府和群众。以汶川地震的报道为例,媒体在持续报道灾情现场和抗灾救灾的同时,也不忘进行防灾教育,在时隔6年的今天,媒体人也不忘后续发声,如记者曹均武的《向新闻的本源求助》(2),阐述了新闻真实的重要意义,体现了媒体所能做的最大的努力便是回到事实本身,用客观的,带有人文关怀的视角展现灾区发展,揭露灾区问题,引导受众关注并伸以援手。同样的报道还有记者喻尘的《选择与困境》(3),记者钱刚的《让人字隐约成型》 (4)等。 纵观南方周末的所有报道,陈述灾难事实和救援行动依旧是报道的主角。没有悲情式报道,没有歌功颂德,没有拖延,没有让记者成为主角,而且和主流媒体口径一致。但也有缺点,在关于马航的系列报道中,南方周末没有足够的人文关怀,没有真实客观的体现遇难者家属们的需求和不满,也没有建设性的报道。 最后,希望媒体引起重视,对灾难报道的平衡性越做越好。
灾难新闻报道的平衡性涉及政府,媒体,受众三方。 政府要放宽对媒体的行政干预,做到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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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媒体是把握并运用这一原则的主体和重点。在报道灾难的时候,首先要保证口径一致。因为现在信息传播的方式很多,速度也很快。在灾难所引发的社会动荡中,一定会有各种声音冒出来,这时候,就需要主流媒体及政府做出最及时最真实同时具有一致性的发声。 保持冷静,认真分析和核实信息,非常值得注意的是媒体记者要把握好报道灾难时的情绪。记者不能成为灾难报道的主角。在灾难面前,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报道什么,对群众负责,为群众效力,就是对自己和国家负责。拒绝作秀,拒绝矫情,拒绝打着人文关怀的幌子用悲伤的文字吸引眼球。这都是对遇难者的不敬。 在报道灾难的时候,不要把目光聚集在某一点或某一个地区。不要随大流,跟风采访,扎堆报道。要本着探索发现,求真务实的精神,避免错过“灯火阑珊处”的有价信息。这是对灾区人民负责的体现。 记者在采访时要特别注重公众的知情权和被采访者隐私权保护之间的平衡。这涉及到新闻报道的伦理问题,具体的度需要有一定的经验才能掌握,记者对此要做到绝不蓄意地进行悲情式报道。对此,我个人的观点是记者在报到前应当征求被采访者的意见,如果当事人觉得不影响,那就可以披露相应的事实。同时,记者要自身素质过硬,分析综合报道事实的利弊,因为有时候真相的力量是很大的,说不定可以因祸得福,起到良好的社会效应。 还有一点,报道灾难新闻时不要只聚焦于政府或社会如何救援,出了什么英雄,煽动国民的爱国情绪…我们记者要把目光适当的放回到群众最关心的当事群体身上,专业的,多角度的,客观真实的报道,体现媒体的人文关怀。致于那种对领导歌功颂德,隐瞒并修饰灾情的新闻则应该完全杜绝。在有些灾难报道中,政府和媒体本来是向稳定社会情绪,所以对灾情选择拖延报道,但适得其反,新闻丧失了时效性不说,还耽误了救援。这要求我们的政府和媒体学会审时度势,积极应战。 在报道灾难新闻的时候,媒体还要注意进行建设性的报道。关于这点,其本身符合灾难新闻平衡性的范畴,但我已把它独立出来,请见后文详述。 同时,灾难报道要注重关注灾后的动态。受灾地区或当事人群如何,精神状态怎样,具体到住房,交通,医疗,饮食,理赔,安全,就业等等问题上。面对大灾,我们不应遗忘。 随着灾难的发生,灾区的社会秩序必然混乱,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力降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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