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电线烧坏盐酸会不会烧坏管道影响整栋楼的宿舍?

学校因电线老化发生火灾,导致教师宿舍烧毁,损失应该由谁来赔偿?_百度知道
学校因电线老化发生火灾,导致教师宿舍烧毁,损失应该由谁来赔偿?
提问者采纳
校赔 校保险让保险公司赔
火灾中损失的东西相当多,赔偿的话,是否需要物品损失清单?
肯定要 也不会按照能给的清单给 肯定会缩水 有的东西赔 有的就不会赔 比如电脑了什么的可以给赔 现金就够呛了
提问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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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条回答
意外事故没赔偿算自倒霉校买保险保险公司赔与校关般买保险吧向校申请补助相信校给照顾要弄僵校没定赔偿义务
学校赔呗,不过东西是不会赔你了,会给你补偿损失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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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寝室里有大楼电线总管!有辐射吗?, 寝室里有大楼电线总管!有辐射
寝室里有大楼电线总管!有辐射吗? 们寝室里有着整栋楼的电线总管。- -)
请问这个辐射厉害么。,三根很粗的铁皮管子里包着电线。安静的时候可能听到管道里有一点声音(不知道怎么形容?会不会对健康产生影响啊 悠悠☆ 寝室里有大楼电线总管!有辐射吗?
电视无线信号,380V或220V,卫星无线信号,手机无线信号.;2,也可以忽略不计.太多了,辐射都很小、铁皮管子本身就有屏蔽作用、电压很低。不会对健康有影响,收音机无线信号。阳光辐射.1。所以即使有辐射
应该不会,电线只会产生电磁,不会有什么辐射吧。投诉主题:教室、宿舍综合楼的重大安全隐患
标签:怀化,溆浦县&&溆浦县人民政府、溆浦县教育局、溆浦县消防大队
我是溆浦县一个安全卫士,现在实名制投诉:溆浦县三杰寄宿学校新修的教学宿舍综合楼,到现在都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消防设施也没有安装完毕、消防验收也还没有通过,其它的相关检测就更不用说了;他们是在8月底就开始投入使用,9月份就有人将此事投诉到:县教育局、县消防大队、县住建局、县安监局等相关单位;但是因为该民办学校的老板身份特殊(是溆浦县教育局前任副局长:李启真)到目前为止,只被消防大队罚款3万元,房子还是继续在做教室、宿舍使用(里面有几百小学生),孩子们危在旦夕;相关部门束手无策。
在此我想咨询几个问题:
1、教育部门领导私办学校的教学楼到底要不要通过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相关检测?是否有相关的内部政策?
2、一个民办学校没有合格的教学楼、宿舍楼到底具不具备办学条件?
3、这个私办学校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到底归哪个部门查处?
最后,我们恳切希望领导们在百忙中安排成立专案组来溆浦县调查此事,查证属实后严肃处理,还孩子们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不要再姑息养奸了!!
上次的回复根本就是鬼话连篇,我们的投诉是教室、宿舍楼没有通过验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他们回复的是工程纠纷问题。
部门、律师、记者回复&&&&共 2 条
  “教育的奇迹”的三杰学校的龌蹉真相
  一、教学楼两栋:
  一栋是民房装修而成; 一栋不能通过竣工验收即将成为黑房,不能验收的原因是: 1、施工单位过多,
2、施工过程有部分工序没有项目经理、没有技术员、没有完整的资料, 3、边施工、边设计、边办证, 4、原材料检测不完整, 5、没有通过招投标。
  二、以诱惑、误导的方式进行私自发包公房工程从而达到欺诈的目的:
1、口头上说到我们学校包工程不会让你们亏钱的,2、合同起草时把施工范围写的少,价格低(在2014年度教学楼的招标价是1400多元/M2,而且一楼还是3.6米高,你们是4.8米高,施工许可证是由学校办理,你们的施工许可证是我们帮你们办理的,你们想只付340元M2就算了,我现在结算的增加工程款及承包工程款合计起来才500多元每平方米,你们买材料就是300多元每平方米,装修40多元每平方米,加起来就是900左右每平方米,还说我们敲诈你们,我问问李局长:900算敲诈了,1400算什么呢?)实际施工过程中,主体全部工程都由舒革军完成,李局长与舒革军承诺说:合同范围内的按照合同平方价结算、合同范围外的工程作增加工程按社会行情价结算,下雨天也不准停工,可是他们相关手续没有办好的原因停工几次,到最后学校以因为施工工期过长,拒绝给我们支付增加工程款,导致我们负债累累,到劳动局投诉,李局长有关系,劳动局要求怀化鸿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学校欠我们的工程款属于合同纠纷,不属于劳动局管;这些情况广大网民应该可以相信是真实的,如果李局长没有关系,没有后台,一栋没有通过竣工验收的教学楼可以在2万多网民的关注下没有任何部门去处理、去执法吗?学校与我们的纠纷问题,不能因此而让教学楼可以先使用再验收,比方说:现在学校不给我们结账,我现在需要钱支付农民工工资,晚上去偷、去抢被抓了,我告诉警察说因为学校没有结账给我们,我们要生存,警察可不可以不追究我们的责任呢?是不是还可以天天继续去偷去抢呢?去追究学校的责任呢?
广大网民及媒体朋友们:学校违规、违法使用教学楼,把违规、违法的责任推卸给我们是错误的、没有道理的;学校及我们只能通过法院解决纠纷后,如果属于我们的责任,真正造成学校的经济损失时,法院只会判决我们赔偿你们经济损失;我相信法院不可能判决叫你们违规、违法使用!!
2、一个公房没有通过招投标,又是部分承包,手续都是边施工边办理,可以说学校的这栋教学楼从一开始就违规违法了(这些事实住建局的朋友肯定会清楚情况的),所以造成停工、延误工期、验收受阻等一系列问题,一个在领导工作岗位上工作几十年的李局长把这些后果责任全部要我们来承担,我在此告诉你:我如果是你教育局的下属科员,肯定会帮领导你来承担所有责任,可是我不是你教育局的下属科员,只是你的一个施工方,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来帮你们承担;我要提醒一下你:你虽然是2015年才退休,但是你的领导权利只能使用在教育部门,现在都不能了,在此我不得不佩服你的“敬业”一个退休的领导走向社会都还不忘记玩弄领导权术。
3、工程按照你们的要求做完了,你们正常招生,按照你们自己说的:397名学生,是多少钱?一个学期就是200多万元,一年就是400多万元,你们修建该教学楼才300万元不到;除去老师工资,你们一年时间收回投资,这些还不满足,还要从合同、从工程施工过程来找茬,三番五次的进行口头答应结算。最终回避结算从而达到不付工程款;你们一栋本来需要430多万元的教学楼,我们帮你们修建只花300万元,还要懒帐我们几十万元,不知道你有没有良心?溆浦人经常说:良心被狗吃了,这句话可能是为你们学校说的。
  三、利用学校没有按进度支付全部工程款,知道我们农民工工资有时候不能正常发放,造成农民工与我们之间的误解,进行引诱我们的一些农民工串通一气,从而达到懒帐、诈骗的目的:
  1、2015年7月份,工程全部做完了,我要求学校与我们结算(不是结账,也就是说不需要即时付款的)增加工程款,遭到学校拒绝,我三番五次找李局长协商,都是遭拒绝而告终,所以我告诉学校,你不肯结算增加工程款,我不拆钢管架,看看是谁着急,可是学校为了达到侵占我的增加工程款,就未经我知道、同意的情况下叫来我的架子工开始拆架子,我知道后问架子工,是谁叫他拆的,架子工说是学校骗他说:舒老板叫他们学校直接打电话的,我叫他们不要拆了,学校又以吓、骗的方式对他们说,你听舒革军的话,你们的工资别想要了,只要听我们学校的,拆完了,就给你们工资,包括舒革军欠你的钱我们一起付给你,可是善良老实的架子工几天拆完后,拿钱时,只拿到了拆架子的工资;
因为当时没有人管理,造成丢失1000多米钢管、3000多个扣子,其价值5万元左右;我们按照合同,学校有看守工地的义务这一条,要求学校进行理赔时,学校要求我们去找架子工陪,是架子工随便乱丢才丢的,但是我凭良心没有去找架子工,因为1000多米钢管、3000多个扣子,三轮车都要4车才能拉完,因为乱丢是不可能丢这么多的,所以我们要求学校赔偿,学校一直不承认变卖,拒绝赔偿。
  2、2014年5月份水电、消防开始做安装阶段,因为经历学校的种种出尔反尔,佛口蛇心之后,我决定不做合同范围外的工程了,所以学校就开始拉拢向水诚(因为学校知道在2014年春节期间,向水诚在劳动局说自己少拿两万,等在我手上领钱的时候又不能少,结果我少付一万给他,我与向水诚就这样翻脸了),当时李局长说:舒革军应该付你的工程款我们学校直接支付给你,向水诚也是一个员,曾经也是一个人民教师,一个村委书记,也知道一些财务制度,问李局长,如果舒老板不同意呢?李局长回答说:我们付钱给你的时候,不让他知道就可以了,合同范围外的,做完以后按照20元每平方米也可以,你怕亏就是按照点工算也可以,在我们学校做事是会让你赚钱的,向水诚本来就还欠有很多农民工工资,所以马上答应了,学校开始也遵守承诺付款三次给向水诚,还要向水诚写上“领到舒革军工程款等字”在六月份还与向水诚商量,把市场价10万元左右的一个消防机房、消防管道、与我合同范围外的水电工程签订了一份《消防施工补充合同》,当时李局长说,到时候我们要舒革军履行,不要求你向水诚履行,只要是补充协议,舒革军就有履行义务,只要签字,我们就把5000元先给你,向水诚为了5000元就签字了;这时学校以为这个诈骗合同是天衣无缝,第三天就把5000元付给了向水诚;三个多月过去了,在我要求学校结算的时候,学校因为做贼心虚,吱吱唔唔的说:你叫向水诚把《消防施工补充合同》履行完成,我们就结算,我这时候才知道这个补充合同,我以为是向水诚自己签订的,所以就答应督促向水诚履行,向水诚在电话中说我自己去学校讲,但是没有答应去做,几天后,学校与向水诚一起把我叫去说:这个是补充合同,向水诚不履行,必须由你来履行,我当时要求学校拿出我委托向水诚签订该合同的委托书来,李局长说:我们签订的是补充合同,向水诚是你的人,你有履行义务;我当时惊讶的告诉李局长:是你的水平如此还是在把我当傻瓜呢?如果你真的是这样理解的话,明天就去问问律师后再来说这个理;李局长同时反问我:那不是向水诚领的工程款,你也不承认啦?我问他说,什么工程款?李局长才说向水诚拿过16000多元工程款,我当时回答与我无关;可是这时李局长就老羞成怒的要向水诚自己履行,马上退还工程款,当时他们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10万元左右的工程只付5千元是做不完的事实,忘记了向水诚还帮他们做有6万多合同外的水电工程。这时学校与向水诚彻底成为敌人,随即向水诚要求学校结算,学校先是采取拖,后来要求向水诚提交一份结账单,向水诚经过几天的努力,把结账单做好了,当把结账单送到奉校长手中的时候,奉校长就花两秒钟的时间看都没有看一眼就撕碎了(当时正好是所谓的预验收那天,住建局的人、项目经理、我都看到此事),向水诚当场气傻了;所以在“预验收”结束开会时,首先要求施工方发言,向水诚代表水电、消防施工方当场检举学校为了节省材料,教室的很多电线都是由断电线、旧电线接起来的,容易发生火灾事故,消防管还没有安装,消防栓没有通水等不合格情况;这些参加预验收的人员都在场也听到,但是我阻止了记录,同时要求向水诚要顾全大局,不要乱说话,让预验收能够从形式上通过。当时向水诚听了我的,不再发言。
  学校李局长的这些行为,应该是出现在社会的低层人群中,现在发生在一个受过高等教育、曾经是一个优秀的人民教师、一个优秀的领导干部身上,为此我想了几个月都想不通,不敢相信,但是根据向水诚的话、根据你当时与我的言语、根据你现在在网络上对我的诬陷,现在想来应该是向水诚说的这样,我真的瞧不起你,不管你权利有多大、不管你强取豪夺到多少财产、不管你关系有多硬我认为你的人品出卖了你的灵魂!
  四、经常以:国家建筑工程的标准规范“先施工,后验收,再结算”为由来为自己开脱责任:
  1、你们所谓的“先施工,后验收,再结算”先做事—是要我履行那份你们学校与向水诚企图诈骗我的合同;再验收—是要我帮你们做假资料、背黑锅;后结账—是按照合同只结施工范围内的工程款,增加工程款全部予以否认,达到懒帐的目的;
  2、国家建筑工程的标准规范中明显规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子属于黑房,不能使用,你们怎么没有看到呢?要未经竣工验收就使用呢?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
  4、我们要求先结算好工程款再验收,后付款难道错了吗?会伤害你们的利益吗?只是打乱了你们懒帐的算盘我承认。
五、《竣工验收前质量控制资料审查意见表》前面是签字合格了,但是住建局王局长通过调查后发现:你们的规划许可证都还没有合格,很多不是我们鸿大公司做的工程,都由我们鸿大公司帮你们做了假资料,当时告诉廖站长说:“你们审核不严,我现在把你们的签字全部否定了”(王局长说的时候,李局长、奉校长、我、廖站长5个人都在场的)怎么现在李局长又把这个拿来作为合格的证据了呢?你们难道就真的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了吗?
  六、政府部门来你们学校现场查看不是找不到半点破绽,更不是你事前与向水诚说的那样:把礼也送过了、款也罚了之类的原因而网开一面的;政府部门对你们学校之所以网开一面,让你们继续使用下去:
1、是因为397名留守少儿的去向和安全;
  2、是因为你几十年来的领导工作岗位的面子积蓄、人际关系的积蓄;
  3、是因为被你的片面之词所蒙蔽,被你华丽的外衣掩盖了你们龌蹉的真相。
  就是送礼了也不能到处去乱说,这样是会害了帮助过你的领导朋友们的!
  七、最后说明:
  1、你们的竣工验收,我是阻止不了的,只要你们合格了、达到验收条件了,别说是我,就是住建局也阻止不了你们的合法验收,如果本身有问题,不达到验收条件的话,就不要冥顽不化了,怪谁也没有用,告谁也没有用的。
  2、在这个世界上你不诈骗、敲诈别人就不错了,我是没有能力来敲诈你、威逼你,我只希望能够通过正常程序、按照合同价格、按照合同施工范围进行合法结算就阿弥托福了;不管亏与赚了,我曾经都恳求过你,要你发发慈悲,把我们欠外面的农民工工资、一部分辅助材料款支付一下,要不我真的变成了有家不能归了,我们已经垫资的20多万元就当打牌输了算了;可是你当时笑着说:你还有那么大的房子可以卖出去,那时候我才知道,你通过你弟弟把工程发包给我,是蓄谋已久的,在打我房子的主意;现在告诉你别妄想;现在是法制社会,谁也别想诈骗、敲诈别人,这样做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是会坐牢的!!
  3、你们不要假装回复,看到有两万多网民在关注,想借此机会做广告,两万多网民关注的是:你们学校的教学楼没有经过竣工验收怎么没有部门去管?两万多网民当中肯定有你不少熟人、朋友,他们现在都在揉搓自己的眼睛,想看清你龌蹉的一面;“教育的奇迹”这句话在这里就变成了讽刺,希望李局长看到以后马上删除,一个没有合格教学楼、宿舍楼的寄宿学校,居然是“教育的奇迹”,这个奇迹真的有点令人奇怪!!真的把中国的教育界都抹黑了。
  4、尽快组织竣工验收,属于我们提供的资料,我们都已经整理完毕,属于我们怀化鸿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盖章的地方,也随时可以去盖;需要提醒一下的是—属于我们该做的。
祝福你们:早日竣工验收通过!做一个具备合格办学条件的民办学校!真正的成为“教育的奇迹”!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舒革军 日
评论者: 施工方
02:36 & 第3楼
  黑心包头耍无赖无辜学校被敲诈天理难容
  溆浦县三杰寄宿学校是我县政府立项的第一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寄宿学校,目前虽然还只有小学阶段,但短短四年时间创造了许多地方教育的奇迹。这里连续两届毕业生,在全县小六水平测试中成绩显著,第一届语数外思四科合格率达百分之百,第二届语外思三科合格率达百分之百,均居全县前茅;在全县“三独”及书画比赛中,连续三年荣获一等奖;在全县民办教育年检工作中,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单位;
在2014年度被评为怀化市骨干民办学校立项学校;在2015年第十八届全国青少年读书教育活动中,被教育部关工委评为全国示范学校。
该校从2014年3月开始,由政府部门规划,怀化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怀化市监理公司监理,怀化鸿大建筑有限公司施工,县住建部门全程监管,新建了一栋占地面积520.38平米的六层宿舍楼。从基础到楼层,从材料到施工,每一道环节都按照严格的流程进行检测,尤其得益于像监理公司张克难、质监部门王春香等技术人员的精心指导。新宿舍楼的建成,不但扩大了校园的办学空间,同时完善了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功能,提升了办学水平和品位,让一所年轻的寄宿学校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祸从天降,灾向地生。不料这项工程的承包人舒革军(本县舒溶溪乡荷包湾村村主任)早有预谋,他伙同消防水电分项工程承包人向水诚从日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将一双黑手伸向了单纯而无辜的学校,他们采取各种阴险狡诈的手段不断敲诈勒索。一项合同约定200天工期的工程被他们拖延到了630多天还不肯放手,合同约定造价不到100万元的单包工程,他们要求增加到178.5万元,由合同约定的340元∕㎡提高到了630多元∕㎡。结果反而恶人先告状,他们以学生安全为借口,无中生有、谎话连篇,扩大事实,让学校师生人心惶惶,让学生家长忧心忡忡,让上万不明真相的网民顿生疑团,给三杰学校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极大地损坏了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形象。他们的违法过程如下:
  一、报低价格骗取中标资格。在工程竞标过程中,舒革军的报价为340元/㎡的单包价,略低于其他同行的报价,当校方问及为什么能够比别人报价稍低时,他说企业的效益关键靠管理,多做事少浪费,自然就能降低成本。学校认为言之有理,也就相信了他的谎言,所以,让他得以顺利中标。不料,一场巨大的阴谋从此拉开了帷幕,手段之高明让人防不胜防。
  二、拖工停工阻工迫使涨价。舒革军从进场的第一天开始,一直只派几个木民工在工地上懒洋洋地做事,自己除了来学校领取工程款外,几乎从不来工地,学校问他为什么不多派施工人员时,他就说,价格太低请不到人,要求学校立即加钱才能加人;当发现他的木工承包人根本不懂管理时,他说这样的价钱只能找到这样的木工;当发现第一批木工已经做不下去,存在许多问题时,这时他才不得不换上第二批木工。由于拖工、停工、阻工,让前期工程延误了近半年时间,许多问题开始暴露。
  三、拖欠工资逼农民工上访。当学校识破舒革军不断拖工、停工、阻工延误工期的意图时,学校在合同的严肃性与中途变更的随意性中做出了果断的抉择,坚持只能按合同分期付款,涨价的事只能在工程验收后据实考虑,而且必须具备合同变更的合法条件,否则,不能接受中途随意涨价的无理要求。学校把自己的想法明确地告知了对方,舒革军发现以“拖停阻”的手段还达不到自己的目的时,就故意将学校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不支付给农民工,然后又欺骗农民工是学校而为,组织不明真相的农民工去劳动部门集体上访,迫使学校提前预付更多的工程款。当劳动部门调查得知属舒革军的问题时,他就说是承包价太低,他包“亏”了,拿不出钱。劳动部门考虑年关(当时是2014年农历腊月二十五)之际的维稳工作,动员学校提前为农民工支付8万元(舒革军提出的是10万元,而农民工现场统计的是8万元)。
  根据舒革军的前期表现,学校对提前支付的工程款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既要考虑资金的安全,又要考虑社会的稳定,于是就提出必须在舒革军承诺不延误后期工程进度的条件下才能提前支付他所欠的农民工工资8万元。当时舒革军不肯接受这一条件,他说如果承诺了,他日后的官司就难以胜算。因为他早就考虑过用没完没了的官司将工程停下来,让学校在遭受更大的损失时选择给工程加价来让步,就像他后来在日的信息中所说:“这样打官司一年,你们的损失是我现在要求你们追加的10倍、20倍。何况官司你们胜算的把握应该比我胜算的几率要小。”
通过两天的调解,农民工终于发现真正拖欠工资的其实是舒革军,眼下学校愿意提前支付8万元解决问题,而舒革军不肯承诺,引起了农民工的一片怨声,他终于在第二天写下了一份承诺书,当时承诺的重点内容是:全部工程必须在日前竣工验收(这时实际已超过合同约定时间7个月),若不能按时完工,以后的施工队伍由学校请人,舒革军承认,农民工工资可直接由农民工从学校领取。“也正因为有了这份承诺,学校的工程才得以继续。否则,这栋楼早就停在那儿成了烂尾楼。
  四、占用工地不让继续施工。尽管有了舒革军的承诺以后,学校掌握了一定的主动权,但前后不能衔接的工程依然矛盾重重,在舒革军的百般刁难下,学校只好一次次让步,每一项分包工程都采取提前付款的方式才勉强把工程基本做完。可是工程基本完工后,舒革军不准下钢管架,不准运走堆放在工地上的所有材料,致使扫尾工程还是不能继续,结果又是以学校同意为他付清本该属于他付款的钢管租金和运费2.45万元后,才运走所有的钢管和辅助材料,扫尾工程在不断的阻扰中又开始缓慢进行。
  五、拒交资料阻止竣工验收。当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验收合格,所有分项检测全部进行完毕,并且均已合格,只剩下消防泵房的设备安装和工程建设资料需要提供时,学校准备申请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之后再办理消防验收手续,舒革军和向水诚串通一起,无根无据地要求学校再增加80多万元工程款,否则,坚决不让消防施工人员进场安装消防泵房设备,更不让施工员提供所有工程资料,结果又一拖再拖,造成消防泵房工程无法完工,竣工验收遥遥无期。这时的消防水电承包人向水诚自然成了“主角”,每天围绕剩下的消防水电扫尾工程不断要求涨价,学校只好于日与他签订了《消防施工补充合同》,把本来只需要10天就能完成的消防泵房工程,被迫增加工程款5000元。补充合同签订后的第三天,也就是6月15日,向水诚就将《补充合同》增加的工程款5000元全部拿走,当时他满口答应立即安排消防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可至今已有半年之久,他既不来施工,也不肯退钱,学校在政府部门领导的协调下,只好同意再多付10万元让舒革军另外安排人员来校施工且配合学校做完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工作,消防泵房工程在不断变化中终于在日得以完工并试压达标,但验收工作还是无法进行。
  六、四处投诉向各部门施压。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的正常进展,新宿舍楼本应在2014年10月份就能投入使用,即便是在施工方一拖再拖的情况下,也不应超过2015年9月投入使用,所以,学校在通过工程主体验收和竣工前的预验收后开始招生。不料竣工验收手续因舒革军的阻扰举步维艰,而招生工作已经进行。因为学校招生必须强调时效性,必须赶在开学之前,新生一旦确定,学校就不能因为舒革军的干扰而将其拒之门外,这样给全县教育必然带来不稳定因素,所以,学校在考虑社会稳定的前提下被迫将新宿舍楼投入使用,同时计划在开学后半个月进行工程竣工和消防竣工验收。但开学才几天,舒革军等人就开始四处投诉,说三杰学校新宿舍楼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其实这是他早就设下的圈套。当政府各部门要求立即整改并要求施工方全力配合时,他却拒绝与学校配合,依然一边阻止消防施工人员进场施工,一边阻止施工员提交工程资料,致使部分扫尾工程和竣工验收无法进行,然后又一边四处投诉,一边向学校漫天要价,学校负责人开学工作千头万绪,加之各部门的问话记录和舒向二人的轮番进攻,精神几近崩溃。
  七、威胁恐吓迫使学校妥协。当政府部门前来学校查看现场时,发现三杰学校的新楼旧楼设施齐全,安全措施应有尽有,除了消防泵房设施因舒向二人阻止不能安装外,找不到任何所谓的安全隐患。为了合理解决近400名留守少儿的去向和安全问题,根据全国各地大多数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和民办机构都还在私房上课的实际,在要求限期整改的同时没有考虑将学生立即赶走。当舒向二人过了几天还听到三杰校园歌声嘹亮、书声琅琅时,他们又继续向市县两级相关部门投诉,向政府部门施压,逼三杰学校妥协,他还多次威胁他的挂靠单位怀化鸿大公司不要在该工程验收表上签字盖章,否则,就要将所欠农民工工资全部由公司负责。
  在这种情况下,县住建局领导只好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出面调解,要求学校再次让步,先要求学校拿出5万,后又根据舒革军的要求拿出10万元,让他把只需10个工日就能完工的消防泵房设施安装和消防扫尾工程做完,同时要求舒革军提供全部施工资料,让学校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其实泵房工程早在日就与向水诚已签订《消防施工补充合同》,向水诚将该工程款于日就已全部拿走,舒革军为了不让从10万元中扣除向水诚已经拿走的5000元,在协调会上特别强调他要做的工程与向水诚的合同无关,就这样将三杰学校的钱滴水不漏地弄进他的腰包。可是舒革军从三杰学校拿走7万元后立即变卦,要求先把10万元全部拿走,甚至还要再给20万才能提供全部资料,在他的目的未实现之前,要求县住建局领导不能在《溆浦县三杰学校宿舍楼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上签字,其目的还是要以“工程未经验收”做幌子要挟学校将其工程款增加到178.5万元,也就是由原合同价的340元/㎡增加到630多元/㎡。
八、诬陷诽谤损坏学校形象。在不断的阻扰中,三杰学校通过一次次让步和努力,宿舍楼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控制资料审查意见表》于日终于通过质量技术部门全部签字审核,《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也仅差施工单位一个公章即能验收。当施工员刘省报告学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在最后审批程序上签字遇阻时,学校通过了解才知道又是舒革军在阻止,他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学校必须将其不受法律保护的费用列入工程结算之中,其它所谓的“合法项目”可以稍微推迟。那么什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费用呢?就是他在怀化鸿大建筑公司的46699.2元挂靠费。按照《建筑法》的规定,这项费用确实是禁止的,当然也是违法的,但学校不能理解的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为什么要强加在学校的头上?这不是迫使学校违法吗!更何况“挂靠”是鸿大公司与舒革军的事,一个需要买资质当包工头,一个需要卖资质获取挂靠费,与学校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学校不予接受。于是他就不断发来微信、短信进行威胁,说如果学校不接受他的要求,他就要以鸿大公司的名义向县住建局提交一份《关于溆浦县三杰寄宿学校宿舍楼竣工验收问题的报告》,他还说:“在我未提交报告之前,我们还可以协商,还可以验收合格,如果我下午把这个报告提交给住建局以后,可能我们就只能坐在法院结算;你们的违法行为可能就会快速的引起各部门都来关注、查证、处理。”好像他就是上帝,谁都得听他的指挥,他叫你去违法,你就得去违法,否则,就要投你的诉。他还利用微信威胁说:“到目前为止,我的投诉也好,要求结账也好,所有的都是我与你们都能掌控的,如果还这样下去,马上春节到了,我们如果还不结账,是顶不住的;到时候可能会出现我与你们都掌控不了的局面!请你三思,愿意合作的话,尽快决定面谈!”
在此期间,他的合谋人向水诚从日开始将投诉升级到湖南日报群众工作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红网百姓论坛等网络媒体,诬陷溆浦政府部门官官相卫,诬陷李启真利用过去副局长职务玩弄权术,诬陷他自己施工的消防水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诬陷已经于日就经过试压达标的消防设施没有安装完毕,诬陷政府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不合法,诬陷三杰学校的学生危在旦夕。
总之,三杰寄宿学校的教学楼是政府立项合格工程,新建宿舍楼是政府立项达标工程,各部门都已通过竣工前预验收,只差施工单位盖章就能正式进行竣工验收,而这个“章”虽然是鸿大公司的,只要舒革军还欠着农民工工资,不管是什么时候所欠,这个”章“就永远由他掌控,如果学校不把这项不到100万元的单包工程结算成178.5万元,舒向二人就永远不让验收,永远敲诈下去
评论者: 溆浦县三杰寄宿学校
09:00 & 第2楼
网友评论&&&&共 6 条
五楼的朋友:
你在误导李局长,本来三杰学校就违规、违法了,工程完工几个月,违规使用都4个多月了,以没有验收为由拒绝结算,你想想:会不会引起公愤呢?建房违规,就算有理,凭未经验收合格就强行使用这一条,就把所有责任全部移到自己头上来了。
人家向水成做的水电施工没有说不合格,只是说电线使用了断的连接,容易引起火灾的可能,消防工程没有做就投入使用,消防工程合同是学校单方面违约,未经向水诚同意,就把消防工程给舒革军做了再加上,学校的消防工程是几万元的工程以5千元发包给向水诚,《民法》讲究公平、公正,朋友你说公正吗?这明显的是一种欺诈合同。你作为李启珍的朋友应该去劝导李局长,让他知错就改,回头是岸!如果这样下去,在省教育厅、怀化市教育局、溆浦县有关系摆平一切,你说教育部、国务院来人李局长还能摆平吗?是用金钱可以贿赂的吗?
评论者:律师 &
01:01 & 第6楼
1、李局长看来你只会搞教育,不会处理社会矛盾,从你们的来回信息中可以看出,你们的施工单位是怀化鸿大建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应该是向平吧,怎么从未见向总出来?你为什么不直接跟向总交谈?你跟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扯这些有用吗?舒革军你应该没有建筑方面的资质吧,不然怎么连最起码的合同常识、建筑常识和建筑法律都不懂?采用黑社会手法处理合同关系,跟一个村主任的身份不符。
2、合同纠纷案件太多太普通,特别是建筑合同,几乎每一个合同最后都有纠纷。双方各执一词总有扯不完的事。其实、合同纠纷案件都应本着合同法是母法,是基本大法,比其他规章制度更具效力,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原则,特建议如下:你们双方要充分领会《合同法》中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双方协商解决,只要理解透了这点,协商起来容易,这是合同的默示条款。
3、舒革军是经常搞建筑的,信息中反应你的工程很多,你每年要签无数合同,合同条款你最在行,建筑价格你也最了解。李启真是一辈子搞教育的,你的学校管理应该无话可说。可在签订三杰学校房屋施工合同中,舒革军说被李启真算计了,我有点不信,如果李启真说被舒革军算计了,我倒会真信。
4、向水诚向网络投诉是不明智之举。因为你是水电消防分项工程承包人(舒革军语),你投诉三杰学校新建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主要原因是水电消防工程有问题)。如果真有问题,那么问题的原因在哪是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有问题?还是你的施工有问题?按常理三杰学校是私立学校,自己出钱买材料不会只认次品把?如果通过调查是你的施工有问题,那么责任就在你,一般来说合同会对质量有约定的,三杰学校如果因此报案或者起诉你,那么,你不仅要赔偿材料款,重新施工,还会要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没有问题,那么你就是举报失实,新刑法对采用网络形式攻击对方达到自己目的是有规定的,如果三杰学校报案,你就将有受到刑法处理的可能。
5、从有关信息中还看到,向水诚你早就跟三杰学校签订了消防泵房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你也领走了,可你至一直没安排人施工,后来是李启真另外花钱由舒革军安排人施工完毕的,但舒革军明确指出与你的合同无关,这就变相指认了你实行的是合同诈骗行为了。如果三杰学校报案,你将会遇到很大的麻烦,因为合同你签了,合同工程款你拿了,对方也多次催了,你就是不施工,而且钱也不肯退(不管有没有其他经济纠纷,一码归一码),这种行为,三杰学校管不了你,法律却管了。
6、习近平总书记的四个全面大家都应该熟悉,其中就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你们这次的合同纠纷案件中,我建议双方都本着合同法是母法,是基本大法,比其他规章制度更具效力的思路去思考各自的行为,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好这件事。
评论者:cxfl
11:33 & 第5楼
李局长,你怎么边修边设计呢?这样房子的稳固性会有影响的,要请专家现场检测一下。
评论者:朋友 &
14:33 & 第4楼
作为学校,都是知识分子,做出这些事情,会有报应的!
评论者:路不平 &
14:28 & 第3楼
“教育的奇迹”就是教学、宿舍楼不需要验收、不需要消防吗?“在全县民办教育年检工作中,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单位; 在2014年度被评为怀化市骨干民办学校立项学校;在2015年第十八届全国青少年读书教育活动中,被教育部关工委评为全国示范学校。”这些是因为你的位置、关系而得来,就不要炫耀,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住建局没有管到你们建教学楼:你们基础是2014年2月份动工,5月份完成,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都是7月份才办好,图纸会审也是7月才做,7月份的房子主体已经到3楼了,施工单位有几个,怀化鸿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只是其中一家,基础部分根本鸿大公司就不知道你们怎么做的、是谁做的;建房子的 “流程”你知道吗?我顺便告诉你:先把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办好,图纸会审后开始招标,再开始修建。你们也在这里说:“每一道环节都按照严格的流程进行检测”;不脸红吗?向水诚举报你们有安全隐患不是没有道理的:基础、一、二楼修建的时候,图纸都是没有通过会审的;基础施工队伍也是没有技术员、项目经理的,材料也没有通过检测的;李局长,你知道万丈高从地起这句话的意思吗?
你们要说鬼话就要说像一些:一栋6层楼、每层520.38平米的房子、我们结算价是178.5万元,就变成630多元∕㎡了吗?现在我帮你算一下,正确的是:571.7元∕㎡,这些是不是李局长算的?还是你们学校清洁工算的呢?还经常说哪个哪个领导素质差、水平不行,我看你的水平也不过如此,素质你就没有资格说了。“早有预谋”从何说起呢?难道是看到你是局长?没有社会关系?就选择了你们学校?从这里就可以看出真正“谎话连篇、无中生有”的是你们学校。“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是你们自己造成的后果,同时还给很多农民工、供应商、我也都被你们害得无家可归了;“损坏了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形象”的是你们学校使用了没有经过验收的房子,难道向水诚不举报你们,纸就包住火了吗?
现在我根据你们的谎话一一的说说真正的真相:
一、 你们没有招标何来骗取中标呢?当时你们以34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是说:只需要我们帮你们做一部分装修工程(在合同中写的清清楚楚)、机器设备、辅助材料同时帮你们把基础、主体验收,整理资料,负责主体的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现场管理人员,还帮你们跑住建局办理相关手续等,当时我问你们,建筑材料及主体的工程为什么不承包给我呢?你们说:建筑材料我们要自己买,主体工程别人做不放心,都由自己完成;其实我当时根本就没有想到你们是蓄谋已久的一场阴谋;与你们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中付款方式没有约定增加工程款的,所以条件逼迫我到处借钱发放农民工工资,银行贷款月月逾期,苦不堪言!
你们教育局在2014年度教学楼的招标价是1400多元/M2,而且一楼还是3.6米高,你们是4.8米高,施工许可证是由学校办理,你们的施工许可证是我们帮你们办理的。广大网民说说571.7元∕㎡算高吗?
二、 李局长刚刚开始施工的时候是做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按照合同约定都属于你们学校请人的,我帮你们请人、代管,你们不明确表态,肯定没有几个人做啦,后来你们答应按照市场价结算,不是一下子就来了20多个木工吗?拖工停工阻工的是你们的手续没有办好、不表态工价才引起的结果;这时候我已经知道自己掉进陷阱了。
三、 农民工工资不能正常支付是因为你们学校只付给我合同平方价的部分,增加工程款你们学校一直不肯支付,我们垫支20多万元,外借几万,都是为了发放农民工工资,但是到春节期间,钱不好借了,农民工要钱过年,找你们商量,你们天天答应明天,可是到腊月25了,你们还是不能给钱,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肯定只能去劳动局求救啦,当时我说10万,后来变成8万,李局长你忘记了吗?当时你们不肯听劳动局的话,是向水诚为了大家过一个祥和的春节才与你们串通一气少要两万元,可是后来从我手上拿钱的时候又要多拿,才与我闹僵,后来才在你们的诱骗下,串通一气来设圈套害我,这些李局长你都是很清楚的。
为了农民工能够过年,为了从你们手中拿到劳动局调解的8万元,本来早就应该支付给我们的工程款,可是你们要我写“检讨书”、签发包合同书,我为了不让劳动局舒队长为难,为了农民工能够过年,我没有办法检讨也写、合同也签,要你们口头承诺来年正月20前与我签一份补充合同,你们承诺了,但是来年正月20李局长你变卦了,所以我告诉你:公理自在人间,只要有理在,我哪怕倾家荡产,打官司到习近平、李克强面前也要据理力争,打上一年官司你们值得吗?那时候你们的损失是我现在要求你们追加的10倍、20倍。何况官司你们胜算的把握应该比我胜算的机率要小。同时我对你李局长是彻底看穿,瞧不起你,言而无信,才不愿意做你们合同外工程了,同时我交代现场管理小张及所有施工人员,只把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做完,其它的工程我们不要去做,这时候你们就拉拢本来就与我有意见的向水诚(具体过程在后面),做你们合同施工范围外的水电、消防工程。
四、 我要你们履行口头承诺,当时我在长沙住院,你们电话也不打一个就安排人把钢管架拆下来,随便乱丢乱放,使1千多米钢管、3千多个扣件丢失,其价值5万左右;把我拆下来的木材就放火烧,你们是老师、是领导、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做出这样的事情真的是人品有问题。做课桌用的木材我不说算了。要你们付2.45万元才运走,难道要你们支付本来就是你们欠我的工程款也错了吗?
五、 在此我提醒一下李局长,你们的基础工程验收单是合格的但是属于违法验收的,因为1、验收的时间是在与主体同时进行的,2、施工是两个队伍,可是验收只有我们一个公司,所以不合法。你们现在所谓的“拒交资料阻止竣工验收”是指的要我帮你们造假资料,把我们没有碰过的工序也一起验收;我多次要求你们合法验收,你们敢吗?你们所谓的配合,是要我配合你们造假、违法。
80多万元工程款是帮你们做的增加工程款,你们不肯结算就变成了无故增加吗?“消防工程日得以完工并试压达标”在没有发生事故的时候,你们现在为了蒙蔽广大善良的网民是说试压达标,是谁试的压?是你们没有一点消防知识的你及施工人员一起试压的,我是施工方,我自己也不懂消防,至于合格与否我要求通过有资质的部门来检测才放心,发生了事故我是要被追责的,在此我顺便声明:如果不经过有资质的部门来检测之前你们强行使用的话,出现事故我不承担责任!!
在此我说说向水诚与学校、我之间的关系:前面说过向水诚在2014年春节拿钱时与我闹僵,2015年4月份,学校利用我与向水诚闹僵、向水诚要钱支付农民工工资、向水诚想做工程等软肋,进行诱骗合谋企图诈骗我,其事实体现在:1、签订了一份《消防施工补充合同》(几万元的一个工程施工,这份合同价是5000元),向水诚与学校根本就没有签订过什么合同,但是这份合同以补充合同签订,而后来学校多次要求我来履行,这些足以证明学校蓄谋已久与向水诚合谋企图诈骗;2、我的工程款一直都是我自己领取,包括我的合伙人曾经在我认可的前提下准备到学校领取一点工程款,学校都没有答应,但是学校把向水诚付3次工程款,后来要我承认,在协调会上提出、补充协议上也写了,我想问问学校:向水诚领取工程款的时候你们为什么不通知我呢?不让我知道呢?现在强加我承认,不是很明显的合谋诈骗我吗?哪知道我识穿了你们的这些伎俩,不答应履行合同,不承认向水诚领取的工程款。这时你们学校就老羞成怒的要向水诚自己履行,马上退还工程款,当时你们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几万元的工程只付几千元是做不完的事实,忘记了向水诚还帮你们做有6万多合同外的水电工程。这时你们与向水诚彻底成为敌人,随即向水诚要求你们结算,你们先是采取拖,后来要求向水诚提交一份结账单,向水诚经过几天的努力,把结账单做好了,当把结账单送到奉校长手中的时候,奉校长就花两秒钟的时间看都没有看就撕碎了(当时正好是所谓的预验收那天,住建局的人、项目经理、我都看到此事),向水诚当场气傻了;所以在“预验收”结束开会时,首先要求施工方发言,向水诚代表水电施工方当场检举学校为了节省材料,教室的很多电线都是由断电线、旧电线接起来的,容易发生火灾事故,消防管还没有安装,消防栓没有通水等不合格情况;这些参加预验收的人员都在场也听到,但是我阻止记录,同时要求向水诚要顾全大局,不要乱说话,让预验收能够从形式上通过。当时向水诚听了我的,不再发言。
至于日的协调会议,你也敢到网上来说?是不是想在此欺骗一下善良的2万多网民?那次协调会已经把你险恶的一面体现得淋漓尽致了,把你几十年来伪装全部暴露在众人面前,难道你一点都不知道吗?现在只要是参与那次协调的领导等相关人员都是异口同声的说:遇到你李局长真的头疼、言而无信、几十年来不打交道不知道你,现在才知道你是这样一个人。你想想:条件是你答应的,会议记录是你起草的,是你拿去打印的,起草时改变一点点内容、打印时又改变一点点内容,我为了尊重参与协调的领导们都不想说,心里是想,反正打算帮你们把属不属于我们的工作都做完,违不违法都不去管他,这件事也就到此结束了;可是你们在履行的时候还是以各种别人不能理解的理由来帮自己辩护说词,写什么委托书、补充协议等等,从而达到毁约的目的;我告诉过李局长:我现在拿的每一分钱都是本来就属于我的工程款,就算拿多了,等结算完也要退还给你们学校的,但是你要我帮你们做的都不是我们义务范围内的事情,属于违法的事情,没有发生事故是没有什么,如果一但发生事故我是在帮你们背黑锅,我都听大家劝:你们是学校,我儿子也在你们那里读书,你们的股东有我的同学,你弟弟曾经是我老板,也是因为你弟弟对我的信任才来承包你们的工程,不管结果如何,就凭“信任”二字我都会感谢他,对不起他,所以就答应只要是你们教学楼可以通过验收,我不管做什么都帮你们做完。可是你们就是要违约,连电话也不肯接了。
六、 工期情况其实你们学校比谁都清楚,延误的愿因主要是:1、相关手续是边修房子边办理,造成了一些停工;2、由于施工期间下雨天多,那时候你是要求下雨也去做,你们的工程是大事(大到比高考还大,高考期间所有工地必须停工,可是李局长说:要看谁的事情大,不准停工),下雨天按照规定是不准施工的,为了农民工的安全,我是不允许在下雨天施工;3、增加工程过多;4、图纸修改太慢,你们最后一份图纸是2015年10月份才出来的;凭2万多网民说说,延误工期的是学校还是我们施工方呢?
按照合同2014年10月份要投入使用,因为你们自己的原因导致工程不能如期竣工,是哪里规定的:“不应超过2015年9月投入使用”?你们预验收是在10月份做的,你现在不会说你们招生也是在10月份吧?何况预验收时没有谁说过、也没有什么结论说预验收合格了。我只不过是不肯帮你们做假资料就是阻扰了吗?我舒革军一个弱势群体,何德何能可以阻扰你们正常合法验收?
9月份到教育局、安监局、消防大队投诉你们的是李三,不是我,当时就告诉过你们,同时也承诺,你们尽快验收,与我们结账,李三投诉的事情,我会阻止。可是你们一提到结账就发火,一再以“先做事、再验收、后结账”,先做事是要我履行那份你们学校与向水诚企图诈骗我的合同,再验收是要我帮你们做假资料、背黑锅,后结账是按照合同只结施工范围内的工程款,增加工程全部否认。在此我告诉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从这点足以可以看出,你们已经使用了还讲“先做事、再验收、后结账”是无赖。你现在如果还是冥顽不化的话,就不是各部门问话调查了,也不是只有我与向水诚来找你结账了,更不是只有精神几近崩溃这么简单了。李局长,你摸着良心说说:我们哪里对不起你们了?你们只要开始使用,就无条件与我们结账的,可是我还是答应你“先做事、再验收、后结账”只是把验收前面加个“结算”等验收合格后再结账。你总是回避这个问题,难道我不知道你的如意算盘吗?
七、 政府部门来你们学校现场查看不是找不到半点破绽,更不是你事前与向水诚说的那样,把礼也送了、款也罚了之类的原因而网开一面的;政府部门对你们学校之所以网开一面,让你们继续使用下去1、是因为397名留守少儿的去向和安全;2、是因为你几十年来的领导工作岗位的面子积蓄、人际关系积蓄;3、是因为被你的片面之词所蒙蔽,被你华丽的外衣掩盖了你龌蹉的真相。
八、 《竣工验收前质量控制资料审查意见表》前面是签字合格了,但是住建局王局长通过调查后发现:你们的规划许可证都还没有合格,很多不是我们鸿大公司做的工程,都由我们鸿大公司帮你们做了假资料,当时告诉廖站长说:“你们审核不严,我现在把你们的签字全部否定了”(王局长说的时候,李局长、奉校长、我、廖站长5个人都在场的)怎么现在李局长又把这个拿来作为合格的证据了呢?你们难道就真的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了吗?《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我们合同约定的消防工程仅仅只是帮你们施工,不负责盖章、验收资料的,合同中“施工范围”里面写的清清楚楚的。
在此我告诉你不受法律保护的费用:1、帮你们做假资料的相关费用;2、你叫其他施工队伍做的工程,现在要挂靠到鸿大公司来验收,就存在现场勘测、材料检测等等费用(包括资质挂靠费),是我要求收取,与鸿大公司无关;
“好像他就是上帝,谁都得听他的指挥,他叫你去违法,你就得去违法”应该是由我说的又被你抢了先机,我们要求对方违法的是你们学校,你们不要求我做假资料,不要求我帮你们违法验收,我又凭什么可以与你们谈条件呢?现在倒真是贼喊追贼了;我与你商量一下就是威胁?那你们这么久不肯合法的结账给我们,一直要求我帮你们做完违法的事情才与我们结算,这算不算要挟呢?
本来向水诚举报你们我都不想参与,让你们狗咬狗,但是看到你们的回复真的很寒心:1、向水诚举报你们,你们就回复成是我们之间的矛盾问题;2、向水诚举报的是安全隐患问题,你们回复一个工程纠纷问题,可是显示的是“已处理”。依我看,向水诚的举报不是不无道理,现在民房都要求竣工验收了,教学楼没有验收,相关部门得到举报后违法使用了几个月,仅仅只是消防罚款,难道这不算官官相卫吗?李启真身为教育局副局长,参与民办学校,知法犯法将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子作为教学楼使用、将民房改建成教学楼,这难道还不算是“利用副局长职务玩弄权术”吗?当然他说的“三杰学校的学生危在旦夕”有点夸张,但是一栋房子由几个施工队伍完成、没有经过技术员全程跟踪、原材料不是每层抽样检测的、建房资料不全、没有经过竣工验收、消防试压不是专业人员,像这样的房子多多少少还是有些让人不放心。规划许可证不是不合法,是你还没有办好。盖章的事情,我已经多次与你沟通了,在此再重复一次,属于我们施工范围的,我们无条件盖章,不属于我们施工范围的,谁也不敢帮你们盖,不是鸿大公司怕我不付农民工工资,而是怕违法,章也不是你说的由我掌控,而是由法人掌控。但是法人不能违法,就算公司给你们盖章了,住建局也会追责的。至于工程款最终结算是多少,我们协商结算,协商不了,以上次会议记录由第三方结算,可能会超过178.5万,当然按照合同价格、合同范围结算就是8.5万元我也会接受!最后告诉你:你们的竣工验收,我是阻止不了的,只要你们合格了、达到验收条件了,别说是我,就是住建局也阻止不了你们的合法验收,如果本身有问题,不达到验收条件,怪谁也没有用,告谁也没有用。
舒革军答“黑心包头耍无赖无辜学校被敲诈天理难容”的真相
评论者:舒革军 &
02:54 & 第2楼
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blogShow.dopkid3DBBB6C6A1AE4F9DB5CD568D2AEF795Ftypearticleuid691AFC7B54C044CB09AEAE
评论者:路过一谈 &
19:50 & 第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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