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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附录1、无菌药品及国际标准ISO146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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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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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1、农作物良种补贴的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凡种植水稻、玉米、小麦等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都可以享受财政补贴。对土地承包人租赁土地给他人种植或由他人代种的,按照&谁种植,谁享受补贴&原则,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租赁人或代种人;早稻、玉米、小麦每亩补贴10元,中稻、一季稻、晚稻每亩补贴15元。
  2、如何发放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
  答:采取&一折(卡)通 &形式直接发放给种植户。个别地方暂时不具备实行&一折(卡)通 &条件的,可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
  3、农作物良种补贴申报程序有哪些?
  答:种植户据实申报,种植面积由村组核查、张榜公示,村委会组织申报、登记、公示、造册,乡镇政府核定汇总、建立档案,省市县三级农业、财政部门汇总并上报农业部、财政部。
  4、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如何结算?
  答:按上年的实际种植面积进行分县预拨,年底根据实际面积进行结算,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5、农机购置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答:全省农业县市区农渔民(含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6、农机购置补贴有多少种类?
  答:2009年,享受补贴的机具种类大幅增加,共11大类30小类65个品目。详细目录通过三条渠道查询:一是福建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二是各级农机部门印发的纸质文件、报刊杂志、乡村张榜;三是向当地农机管理部门咨询。
  7、农机购置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中央财政对目录内农机,每台补贴不超过售价的30%,且单机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省级财政对购买下列粮食生产机具进行累加补贴:
  联合收割机、耕整机、粮食烘干机、大型轮式拖拉机、植保机械&&实行10%的累加补贴,单机最高累加补贴额不超过2万元。
  手扶步进式插秧机、乘坐式高速插秧机和插秧机配套秧盘、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实行40%的累加补贴、单机最高累加补贴额不超过4万元。
  8、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是否有数量限制?
  答:年度内一户农民原则上不超过一套(1台主机及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年度内一套农民(渔民)购置增氧机、投饵机和清淤机分别不超过6台、6台和1台;年度内一户茶农购置采茶机、修剪机、杀青机、揉捻机、烘干机分别不超过1台;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农机)服务组织享受补贴的数量不受限制。
  9、如何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农户通过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向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补贴金额超过计划指标时,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依据优选条件和报名先后,确定补贴受益对象,并对补贴对象、补贴金额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10、农民购买机具的地点有何限定?
  答:必须向农机生产企业指定的经销商购买。经销商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提出,报经省农机管理局审批后,在福建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公布。
  11、如何对象农机购置补贴?
  答:农民实行差价购机。购机农民只需交纳扣除补贴的差价款,就可以提货。差价款由省级财政直接支付给相关企业或供货商。
  12、对重点公益林是否有补偿措施?
  答:中央和省级财政设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对区划界定的重点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给予补助。省政府实施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全部重点公益林都享受该补偿政策。
  13、重点公益林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全省重点公益林面积4226.26万亩,每年每亩补助7元,其中:补偿性支出每年每亩4.75元、公共管护支出每年每亩0.25元、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每年每亩2元。
  14、重点公益林补偿性支出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答:补偿性支出是每年每亩4.75元,使用范围包括重点公益林所有者的补偿费、直接管护费、村级组织监管费。对无林地的补偿性支出应全部用于造林、抚育。
  15、重点公益林公共管护支出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答:公共管护支出每亩0.25元,用于重点公益林管护情况检查验收、跨区域的森林火灾预防、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资源监测以及林区道路维护等开支。
  16、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答:每年每亩2元,全部作为补偿费直接补偿给重点公益林所有者。
  17、国有单位管理的重点公益林补差功能性支出如何分配?
  答:(1)山权、林权都属于国有的,补偿性支出有全部用于国有单位重点公益林的管护指出。
  (2)山权属村集体、林权属国有的,国有单位应将不低于30%的补偿性支出支付给山权所有者,作为林地所有者的补偿费,其余不高于70%部分用于重点公益林管护支出。
  (3)山权、林权都属于村集体的,国有单位应将不低于70%的补偿性支出支付给山权、林权所有者,作为林地、林木所有者的补偿费,其余不高于30%部分用于国有单位的重点公益林管护支出。村集体取得的林地、林木补偿费,要按照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由全体村民共享。
  18、集体所有的重点公益林补偿性支出如何分配?
  答: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可分为:所有者补偿费、村集体组织监管费、直接管护费。
  所有者补偿费用于对林权所有者的补偿,占全部补偿性支出比率一般不低于50%,具体比例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定,按照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由全体村民共享。
  村集体组织监管费用于重点公益林的管护宣传、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监管护林员、管护质量检查及造林补植抚育等支出,占全部补偿性支出比例一般不高于15%。
  直接管护费用于支付直接从事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的护林员(管护主体)工资,占全部补偿性支出比例一般不高于35%。具体标准应视当地公益林管护难易程度和农民平均收入情况而定,并在管护合同中能够予以明确。
  19、对500亩以下、分布情况复杂或管护难度较大的村集体重点公益林,有哪些特殊规定?
  答:所有者补偿费、村集体组织监管费和直接管护费之间的具体比例可不执行上述规定,但必须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议定具体支出比例。
&&&&& 20、个人所有的重点公益林补偿性支出如何分配?
&&&&& 答:林权属于个人的重点公益林,补偿性支出全部支付给个人,由个人承担森林防火、林业病虫害防治、补植、抚育和护林等责任;经林权所有者同意,由村委会聘请护林员统一管护的,护林员直接管护费不高于35%,村级集体组织监管费不高于15%,林权所有者补偿费不低于50%。
  21、减船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是哪些?
  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渔船所有人,可以获得减船专项资金补助:
  (1)《捕捞许可证》、《船舶登记证》、《船舶检验证》齐全,主机功率1000瓦以上的捕捞渔船,重点是拖网、机张网或其他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的捕捞渔船。
  (2)经批准列入国家减船计划,按规定程序办理完报废手续,渔船所有人出具不利用该报废渔船指标制造渔船的承诺书。
  (3)持有拆解惑沉海作人工渔礁的&报废渔业船舶拆解、销毁、处理证明&。
  22、减船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2009年起,渔船减船补助标准统一调整为:持正式捕捞许可证渔船,每千瓦补助2500元(以许可证贴附的主机功率凭证为准);持临时捕捞许可证渔船,每千瓦补助1250元(以许可证记载的主机功率凭证为准)。
&&&&& 23、&扶贫小额贷款&的对象是什么?
&&&&& 答:2009年,扶贫小额信贷扶持对象为全省农村计生户,特别是计生困难户。同时,要符合金融部门规定的贷款基本条件。
&&&&& 24、扶贫小额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答:各地信用社根据计生部门提供的计生户名单进行放贷,到户贷款的额度一般掌握在每户2万元以内,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26、实行水稻种植保险的试点县有哪些?
  答:永安、明溪、清流、大田、宁化、尤溪、将乐、泰宁、建宁、邵武、武夷山、建瓯、建阳、顺昌、浦城、光泽、新罗、长汀、永定、上杭、武平、连城、古田、屏南、长泰等25个粮食主产县。
  27、水稻种植的保险责任有哪些?
  答:在水稻移栽返青后至成熟期间,因寒冷、干旱、大风、冰雹、滑坡、泥石流、病虫害、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造成的水稻灭失、死亡或植株损失率达50%(含)以上时,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8、参加水稻种植保险可以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答:按水稻种植面积计算,每亩保险金额300元,每季度保险费率4%,每亩保险费12元。财政承担80%的保费补贴,农户承担20%的保费。
  29、受灾水稻如何定损?
  答:受损面积采取随机抽样或实际丈量的办法何定;损失程度根据受损面积大小,随即选择若干个抽样点,按抽样计算的实际受损程度,核定该地块水稻田的损失率。损失率=每亩损失的植株数量&每亩种植的植株数量。
  30、如何计算水稻保险赔款?
  答:水道损失率达70%(含)以上的,赔款=亩保额(300元)&损失面积&生长期赔偿比例。生长期赔偿比例&&返青期60%、分蘖期80%、孕穗抽穗期100%。
  水稻损失率达50%(含)以上、70%以下的,亩保额按240元算,其它同上。
  如果种植户水稻实际种植面积大于投保水稻面积,按投保水稻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比例赔付。
  31、农户如何参加水稻种植保险?
  答:自愿投保。一般种植户以乡镇或村委单位统一投保,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3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单独投保。
  32、哪些母猪可以参加保险?
  答:能繁母猪可以参加保险,即参加保险的母猪必须在投保之日已生过小猪。怀孕母猪待生了小猪后,也可以参加保险。
  33、能繁母猪的保险责任有哪些?
  答:因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致的能繁母猪直接死亡。
  重大病害包括: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强制免疫副反应。
  自然灾害包括:雷电、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冰雹、地震、冻灾、山体滑坡、泥石流。
  意外事故包括: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条款中列明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捕杀导致保险母猪死亡,保险人也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34、参加能繁母猪保险可以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答:每头能繁母猪保险金额1000元,保险费率6%,保险期限一年。财政承担80%保费补贴,养殖户承担20%保费。
  35、养殖户如何参加能繁母猪保险?
  答:自愿投保。存栏量达30头即以上的,以户为单位直接投保。未达30头的,以龙头企业、合作组织、村或乡为单位,统一投保。
  36、渔工责任的保险责任有哪些?
  答:受雇于船东的渔工,在海上作业期间因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死亡、伤残。
  37、参加渔工责任的保险责任有哪些?
  答:保险试点范围是全省沿海所有县(市、区)。保险金额每人10万元或15万元(其中意外伤害医疗费保险金额为15000元),保险费率2.2&。政府给予30%保费补贴,船东承担70%。
  38、如何计算渔工责任保险赔款?
  答:死亡、或双目永远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者、或一目完全失明和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按保险金额的50%赔付。
  丧失一部分身体机能,永久不能复原,影响工作能力的,经县以上医院证明,视其机能丧失程度,按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赔付(以不超过保险金额的50%为限)。
  失踪者自发生事故之日起满30天,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若失踪者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并未死亡,则必须全额退还已赔付的保险金。
  渔工受伤必须就医的,保险公司根据医院发票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扣除免赔额后赔偿医疗费用,累计赔偿金额以不超意外伤害医疗费用限额为限。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免赔额400元。
  39、哪些船只可以参加渔船保险?
  答:全省沿海各县渔业主管部门核准的60马力以上的渔船,按照自愿投保原则,可以参加渔船保险。渔船上的渔网、货物、燃料、用具、备用机件、渔获物、给养品及船上人员的私人财物不在保险范围之内。
  40、渔船保险责任有哪些?
  答:分&全损险&和&一切险&,由渔船所有人自愿选择投保。
  全损险&&洪水、海啸、雷击、风暴潮、台风、暴风、火灾、爆炸、碰撞、触碰、搁浅、触礁等灾害或事故导致渔船的倾覆、沉没;船舶在航行中失踪六个月以上。
  一切险&&仅承保15年以下的钢质渔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上述全损险列举的风险造成保险渔船的全损或部分损失;二是保险渔船在航行或捕捞作业中直接碰撞其他船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被保险渔船承担的对第三者船舶碰撞造成的船体、机械设备、通讯导航设备的损失及救助费用的赔偿责任。但保险人对每次碰撞、触碰责任仅负责被保险人应承担赔偿金额的四分之三,最高赔偿额以不超过渔船的保险金额为限;三是保险渔船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损失而采取措施以及请求外力救助所支付的有效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41、参加渔船保险可以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答:按照每艘渔船的船质、船龄和功率估算其实际价值,在实际价值的50%-70%范围内确定保险金额。
  全损险:钢质渔船船龄5年以下的保险费率为0.7%,5-10年的0.88%,10年以上的 1.05%,木质渔船船龄5年以下的1.05%,5-10年的1.17%,10年以上的1.29%。钢(铁)质渔船按保险金额的95%赔付,木质渔船按保险金额的90%赔付。
  一切险:钢(铁)质渔船船龄5年以下的1.27%,5-10年的1.37%,10年以上的2.10%。
  财政给予30%保险补贴,渔船所有人承担70%。
  4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我省2000年开始实施以行政村为主的村级供水工程建设,2008年前采取定额补助办法,2009年起,采取人均补助办法。按照中央规划,东部人均投资标准487.5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补助260元,其余由市、县及群众自筹解决。
&&&&& 43、&造福工程&搬迁的对象有那些?
&答:对居住在生产生活条件恶劣、解决&五通&问题难度大、20户以下的偏僻自然村农民的零星分散居住在中等程度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农民,以及少数居住在自然保护区内的农村贫困群众,实施整体搬迁安置。
  44、对&造福工程&搬迁群众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一是对搬迁群众给予财政补贴。2009年按人均2500元标准,对全省6万人搬迁群众进行补助。对计生户增发1个人的补助金,对少数民族搬迁对象每人增加300元。对老区基点村(建制村)的整村搬迁,每个村补助2万元,用于搬迁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搬迁户建房用地的耕地占用税、契税、征地管理费、新菜地开发基金、基础设施配套费、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税费,由各地比照救灾安置的优惠政策,免予征收;三是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及时办理搬迁点建设的审批手续,优先安排用于&造福工程&搬迁建设的自用木材指标;五是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富有乡村特色、节地节能节材抗震的住宅设计图集,帮助放样和建设指导工作;六是优先安排&阳光工程&培训、一户一就业培训、扶贫小额信贷、亚行贷款资金等帮扶措施。
  45、农村户用沼气补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国家推荐的户用沼气标准建设的农户,每户补助资金1500元。
  46、农村户用沼气池的建设内容是什么?
  答:每口沼气池是8立方米,并对厕所、厨房、猪圈进行相应改造(简称&一池三改&)。在养殖集中区推广养殖小区及集中供气沼气工程模式。 
  47、农户如何申请沼气项目补助?
  答:农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汇总上报乡镇,乡镇上报县(市、区)农业局。县农业局按照&相对集中,整村推进&原则,与发改部门联合上报省发改委、农业厅。
  48、农村户用沼气补助资金的用途有哪些?
  答:用于集中采购灶具、管件,支付技工工资,群众采购沙石、水泥等支出。
&&&&& 49、如何购买农村户用沼气设备?
&&&&& 答:灶具及配件等关键设备由项目县(市、区)农业部门组织集中采购。国债项目应在农业部组织的公开招标当年度中标企业中择优统一采购。
  50、农户自筹的沼气建设资金如何使用?
  答:农户自筹资金由农户自主安排用于项目建设,严禁强迫农户上缴自筹资金或将自筹资金纳入集中采购,严禁在农户自筹资金中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
  51、农村户用沼气项目是否需要公示?
  答:各县(市、区)必须在当地政务公开栏对年度沼气任务安排进行公示。各乡、镇、村必须在各自的政务公开栏对建设项目、补助标准、资金使用和农户名单进行公示。
  52、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对象是什么?
  答:培训的主要对象是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的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造福工程搬迁户、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二女结扎户、计生困难户和残疾农民。
  53、&阳光工程&的培训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行业技能培训。包括服装缝纫和加工(制鞋)、商业营销、餐饮旅游服务、机械制造、电子电器、计算机应用等行业技能;二是引导性培训。包括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城市生活、安全生产、农村土地流转和艾滋病防治等知识。
  54、&阳光工程&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 答:对不同工种、不同时间的培训实行差别补助,原则上培训时间20-30天的,每人补助250元;31-60天的,每人补助350元;61天以上的,每人补助450元。培训补助资金既可以培训券或现金等形式直接补贴给受训农民,也可以通过降低收费标准的方式补贴给培训机构。
  55、农资综合直接补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中央财政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根据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对种粮农民综合直接补贴每年都有,而且是只增不减。
&&&&& 56、农资综合直接补贴的对象是哪些?
&&&&& 答:全省种粮农民(含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
&&&&& 57、农资综合直接补贴标准是多少?
&&&&& 答:粮食主产区每亩补贴45万元(粮食主产区是指人均产粮在500公斤以上的县市区,全省共有25个);粮食非主产区每亩补贴34.8元。具体发放农民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种粮等实际情况确定。
  58、能否直接将给农户的农资综合直接补贴资金集中起来办些大事,如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修农村公路等?
  答:根据中央规定,对种粮农民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必须发到农户手中,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截留挪用。
  59、如何加强农资综合直接补贴资金发放管理?
  答:一是坚持政策公开、公平、公正。以村为单位将种粮补贴的面积、标准、金额等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接受群众监督。而是补贴资金全部采用&一折通&或&一卡通&的方式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
&&&&& 60、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由哪些主要内容?
&&&&& 答:从2004年起按储备粮订单对种粮农民实施直补政策,储备订单粮食在市场收购价的基础上,给予另外的直接补贴。省级储备订单粮食计划全部分解到三明、南平、龙岩等三市的部分县(市、区)。
  61、储备式订单粮食直接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从2009年开始,省级储备订单粮食在市场收购价的基础上,给予每50公斤10元的直接补贴(含良种补贴),市、县(区)储备订单粮食补贴标准由当地政府自行确定。
  62、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如何发放?
  答: 在每年5月底前将订单收购数量全部落实到种粮农户,与种粮农户签订订单收购合同,并发给农民&售粮卡&。订单收购合同一式三份,种粮农户、县(市)粮食购销公司、县(市)财政部门各执一份。在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入库时,凭农户&售粮卡&和&订单收购码单&,全部采用&一折通&或&一卡通&的方式直接发放到农户。
  63、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如何确定?
  答:在早籼稻、中晚籼稻分别上市前,各有关粮食购销公司根据当地粮食收购市场价格行情走势和储备粮质量要求,确定当地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并公开挂牌收购。
  6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补助对象是哪些? 
  答:(1)对2006年6月30日前已建、在建水库经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后的在册原迁移民;(2)2006年7月1日以后经批准新开工建设的水库实际动迁的农村农业移民;(3)我省接收安置的三峡工程外迁农村农业移民。
  65、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每年给予600元的生活补助资金。
  66、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补助资金如何发放?
  答:补助资金按季度通过农信社&一折通&发放给移民。
  67、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条件及标准有哪些?
  答:(1)渔业。按有关渔业法律法规登记在册并持有合法有效证件的本省机动渔船(不含远洋渔船)的经营者。
  (2)国有林业企业和临场苗圃。
  (3)城市公交企业。
  (4)农村道路客运。在我省各级运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登记在册的农村道路客运车辆的经营者。
  (5)城市出租车。
  (6)岛际水路客运。在我省各级地方海事局(水管处)办理营运手续、登记在册的岛际水路客运船舶的经营者。
  68、&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主要内容和补助对象是什么?
  答:从2006年开始,在全省农村组织开展以农村垃圾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村镇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清理公路沿线、河道两侧、村道里弄的垃圾,完善村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健全农村垃圾清运和处理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省级财政设立村镇环境整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补助对象为镇(乡)和建制村。
  69、&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垃圾处理设施、运输工作配备、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的补助标准为转移支付县(财政比较困难,享受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的县)30-60万元/镇(乡),非转移支付县(财政状况较好,不享受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的县)20-40万元/镇(乡)。
&&& 建制村宅基地整理复垦及垃圾收集点(箱)建设的补助标准为转移支付县2万元/村,非转移支付县1万元/村。
  70、对农村环境保护项目有哪些支持?
  答:中央农村环境保护项目可通过设区市财政、环保部门向省级提出申请。重点支持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项目等污染防治等项目。
省级农村环境保护项目可通过县、市、区财政、环保部门向省级提出申请。重点支持石板材污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乡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项目、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等项目。(详见)
  71、土地开发整理补助对象有哪些?
  答:经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并列入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计划的耕地开发、土地整理和滩涂围垦项目。
  7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省级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为水田的,每亩补助最高不超过8000元;新增耕地为旱地的,每亩补助标准不超过3000元;省级土地整理项目,按照土地整理总面积,每亩补助不超过2300元;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示范区的10个县(市)土地整理项目和非示范县的土地整理重点项目,按照每亩不超过2500元补助。
  73、地质灾害危险点居民搬迁及旧宅基地复垦补助对象有哪些?
答:地质灾害危险点居民搬迁户和实施旧宅基地复垦的搬迁户或单位。
  74、地质灾害危险点居民搬迁及旧宅基地复垦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居民搬迁补助5000元/户;旧宅基地开发复垦按实际新增耕地面积补助3000元/亩。
  75、地质灾害危险点居民搬迁及旧宅基地复垦资金补助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答:(1)居住在地质灾害危险点威胁范围内的;
  (2)地质灾害危险点难以治理或者治理费用大于搬迁费用的;
  (3)居民安置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村庄建设规划、并适宜建房的;
  (4)居民购买商品房并已迁入新居(不再批准建房用地的);
  (5)居民搬迁后已自行拆除全部旧宅,并将旧宅基地交由村委会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使用的;
  (6)旧宅基地复垦薪增耕地任务已按要求完成的。
  76、农村公路建设与改造省级补助对象有哪些?
  答:经省级交通部门实地核查,在2010年前列入省级交通厅农村公路项目库内的项目业主单位,只要按期开工,质量抽检合格,均可享受农村公路省级补助。
  77、农村公路建设与改造省级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列入省交通厅农村公路干线网络项目(县通乡)的,补助35万元-80万元/公里;列入省交通厅农村公路基础网络项目(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项目(村通村)的,补助1万元-10万元/公里。以上三类项目中含有新建中桥以上桥梁或是、隧道的,没平方米补助300元-500元。
  78、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扶持对象是什么?
  答:农业综合开发包括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小流域治理、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小流域治理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的扶持对象是农村和农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对象是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79、具备哪些条件的合作社能得到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持?
  答:一是必须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二是通过社员以货币出资、非货币出资等形式入股,成为经济实体;三是产权明晰,章程规范,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独立核算,盈余返还;四是以产品和服务为纽带,农民自发组织;五是农民社员80户以上且至少占社员总数的90%。
  80、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需要农民筹资投劳吗?
  答:农民筹资投劳是指农民筹集的现金、以物折资和劳务投入。土地整理项目全额由财政资金投入,不需要农民筹资投劳。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和小流域治理项目需要部分农民筹资投劳。筹资投劳要以农民自愿为前提,按照村级&一事一议&办法进行管理,原则上以投劳为主,个别筹资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全部投劳。
  81、开展农民筹资投劳工作必须经过哪些步骤?
  答:项目区村民委员会将所需的筹资投劳总量、分户任务、筹集方式、预计财政资金总额、项目建设内容和开发预期效益等事项,以预案方式向村民张榜公布。之后,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会议授权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预案内容进行审议和表决。
村民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应由五分之四以上的代表参加。决议须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和参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签字同意,经乡级政府审核后,报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筹集现金部分由村民委员会编制预算方案,原则上以村为单位自筹自用,投劳和物折资部分由村民委员会根据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统一安排使用,要编制详细用工及物料安排计划,并登记造册。
  82、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能否拨入乡镇或村银行账户?
  答:不能。项目批复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从省级直接拨入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户&,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再由县专户分批拨入项目施工单位银行账户,实行转账结算,严控现金支出。
  83、土地整理项目的年建设任务和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年,每年整理土地10万亩,每亩补助2000元。年,每年建设20万亩,每亩补助2300元。
  84、土地整理项目是否需要进行土地权属调整?
  答:是。项目立项阶段,县土地权属协调小组遵照土地所有权尽量不变和土地使用位置面积可适当调整的原则,编制调整方案,方案征得三分之二以上的土地权利人同意后,进行公示;项目设计阶段,县有关部门要冻结土地权利变更登记,停止变更土地利用现状;项目实施阶段,县有关部门对地类、面积、界址、权属及补偿方案等进行核实;项目竣工后,县土地权属协调小组要按照经批准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公平、合理地分配土地权益,重新发放土地所有权证,建立新的地籍档案。
建设农村社保体系&&&& 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85、什么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答: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居民,按照保障标准进行差额补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
  86、具备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答:凡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我省农村居民,可申请享受农村低保。
  87、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答:我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12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确定本地保障水平,但不得低于省里确定的标准。
  88、如何计算申请低保人员的家庭收入?
  答: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年所获得的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计算方法按统计部门&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农村居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的荣誉津贴、抚恤补助、优待金、临时性社会救济金、在校生获得的生活津贴和困难补助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89、怎样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答: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委托村民小组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福建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3)结婚证(离婚证)和户口证明;(4)家庭收入证明;(5)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和材料。
  90、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村居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91、具备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答:具有我省户籍的农村居民(含大中小学、农垦系统、华侨农场、良种场、林场、各类开发区中属于农业人口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按属地原则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9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是多少?
  答: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缴费20元,政府资助80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和保障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个人缴费和政府资助资金全部按规定进入基金账户,统一管理。
  93、哪些病种可以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
  答:住院补偿没有病种限制,参合农民在住院期间发生目录内的用药和诊疗项目可按规定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偿。
门诊补偿的病种有: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含白血病)、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慢性心功能不全、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病、高血压(含中风)、糖尿病等10种。具体由各县(市、区)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确定,参合农民可到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查询。
  9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与门诊补偿起付钱、封顶线、补偿比例是多少?
  答:住院补偿起付线按本地区同级医疗机构上一年度次均门诊费用的2-4倍设置,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不超过100元、县级医院付线不超过400元、县级以上医院起付线不超过800元。门诊补偿一般不设置起付线。
  住院补偿封顶线是参合农民年度内可以累计报销的最高金额,住院补偿封顶线为每年4万元。门诊补偿封顶线由各地按病种进行设置。
  住院补偿比例按医院级别分档设置,随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县级以上医院的级别提高而报销补偿逐级降低。门诊特殊病种的补偿比例一般设置在30% - 50%之间。
  各地确定的住院和门诊补偿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偿比例不尽相同,参合农民可到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查询。
  95、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如何报销医药费?
  答: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包括住院和门诊),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并垫付规定补偿资金,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报销。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网络管理系统未建立之前,农村居民经合作医疗机构同意批准到县级以上(或县外)医疗机构就医,一般先自行垫付有关费用,再按相关票据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申请补偿。
  96、什么是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答: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是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对患大病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
  97、具备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享受农村医疗救助?
  答:凡具有我省农村居民户籍的农村低保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即革命老地下党员、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老苏区乡干部、老接头户人员)和农村重度残疾人可享受农村医疗救助待遇。
  98、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答:(1)资助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应负担的资金(2009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2)医疗救助对象发生大额医疗费用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较重的,由医疗救助基金再给予一定比例补助。目前各地执行的补助政策部一,符合条件的农民可到县民政局查询。
  99、哪些情况不属于农村医疗救助的范围?
  答:(1)未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费用。(2)因为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赔付责任人应予支付的医疗费用。(4)因器官移植、镶牙、整容、矫形、配镜及保健、康复等发生的费用。(5)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6)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属于医疗救助范围的费用。
  100、农村卫生院卫技人员补贴发放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答:发放范围是全省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但不含福州市鼓楼区和台江区、厦门市思明区和湖里区,泉州市鲤城区和丰泽区),与我国省推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覆盖范围相同。
发放对象是上述县(市、区)城区所在地以外的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卫技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含临时聘用人员。在职卫技人员调离农村卫生院后,此项补贴停发。
&&&&& 101、农村卫生院卫技人员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 答:农村卫生院在编在岗卫技人员分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三类,按不同档次进行发放,每人每月200-500元不等。农村卫生院离休人员按离休时岗位职务所对应的补贴标准计算发;退休人员按退休前岗位所对应的在职卫技人员补贴标准70%计发。
&&&&& 102、什么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制度?
&&&&& 答:政府对需要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给予免费职业介绍,并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以提高这部分人员职业技能,增强转移就业能力。
&&&&& 103、免费职业介绍的服务机构、服务项目有哪些?
&&&&& 答:农村富余劳动力可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如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县劳动就业中心或职业中介机构申请免费职业介绍,就业服务机构应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就业信息等劳动保障服务。
政府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按核定人数给与补贴。
&&&&& 104、职业培训补贴种类、标准是什么,申请补贴应提供哪些材料?
&&&&& 答:职业培训补贴分两种:
&&&&& 一是农村富余劳动参加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后,可向批准该定点培训机构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职业培训补贴申请。
&&&&& 补贴标准按不同工种培训,分别享受A、B、C三类补贴,其中A类补贴标准600元,B类补贴标准500元,C类补贴标准400元。实际培训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培训金额补贴(具体工种分类可咨询参加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进城求职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培训后,取得福建省职业培训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最高不超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 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供:(1)《居民身份证》;(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3)福建省职业培训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培训或就业证明材料;(4)定点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 二是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即农村&两后生&),可到技工学校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时间为一个学期至两个学期,培训期间免学费、代办费和住宿费。
&&&&& 补贴标准为:培训满一个学期的,每人每次补助1800;培训未满一个学期即就业的,以实际培训时间按比例给予补助。
&&&&& 农村&两后生&培训补贴由承担培训工作的技工学校向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入技工学校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 105、职业技能鉴别补贴对象、标准是什么,申请补贴应提供哪些材料?
&&&&& 答:农村富余劳动力初次通过目录职业或工种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向批准该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 补贴标准为:实行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特殊工种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20元;非国家就业准入制度制定工种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70元。具体标准由设区市财政、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农民可到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询问。
&&&&& 申请执业技能鉴定补贴应提供:(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3)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4)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 106、享受家电下乡政策补贴的对象是哪些?
&&&&& 答:在我省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我省农户,即我省农户在省外购买不能享受补贴,在省内可跨地区购买(含厦门)。
&&&&& 107、享受家电下乡财政补贴的农户身份怎么确定?
&&&&& 答:凭户口本,户口上没有说明的凭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身份证明。
&&&&& 108、家电下乡工作开展多长时间?
&&&&& 答:家电下乡工作暂定开展4年,即从日&2013年1月底,申请补贴截止至日。
&&&&& 109、家电下乡产品种类是哪些?
&&&&& 答:目前家电下乡产品有9大类,分别为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
&&&&& 110、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在数量上有何规定?
&&&&& 答:开展家电下乡工作的4年内每户每类可买2件。即以户口本为标准,户口本上的成员均有购买权,但该户家庭4年内每类产品最多有2件产品可享受补贴。
&&&&& 111、家电下乡产品有限价吗?
&&&&& 答:家电下乡产品实行最高限价,具体如下:彩电35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空调(壁挂式空调2500元,落地式空调4000元),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
&&&&& 112、家电下乡财政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 答: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
&&&&& 由此计算,一户四年最多可以享受5746元的财政补贴。
&&&&& 113、在哪里申报家电下乡财政补贴?
&&&&& 答、购买者需持相关材料回户口所在地乡镇家电下乡工作机构申请补贴兑付。
&&&&& 114、申请家电下乡补贴时需要哪些材料?
&&&&& 答:申领家电下乡补贴应当备齐以下材料:(1)购买产品的发票;(2)购买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户口簿上未表明农户身份的需提供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身份证明;(3)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4)购买人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没有粮食直补专用存折的,可用其它储蓄存折。
&&&&& 115、家电下乡补贴流程是什么样的?
&&&&& 答:农户在销售网点购买&&销售网点开票、信息录入&&农户携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家电下乡工作机构申请补贴&&机构受理申请&&15个工作日内财政部门将补贴款兑付到农户提供的账户。
&&&&& 116、我省家电下乡工作的构架是怎么样的?
&&&&& 答:省、市、县(区)分别建立了家电下乡联席会议制度,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该级的家电下乡工作。
&&&&& 117、在哪里可以了解到详细的家电下乡信息?
&&&&& 答:(1)拨打(059X为所在地长途区号)咨询;
&&&&& (2)家电下乡工作设有专门网站&&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 118、农户哪些车辆购买行为可享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
&&&&& 答:(1)日至12月31日,本省农民在福建省境内购买轻型或微型载货车(以下简称新购轻型、微型载货车)或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微型载货车(以下简称换购轻型、微型载货车)。
&&&&& 享受补贴的轻型、微型载货车每户限购一辆。报废车辆车主与新购买车辆车主为同一农民。
&&&&& 本活动所称三轮汽车指原三轮农用车;低速货车指原四轮农用车;轻型、微型载货车指总质量大于1.8吨但不超过6吨、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 (2)日至12月31日,本省农民在福建省境内购买微型客车。享受补贴的微型客车每户限购一辆。
&&&&& 本活动所称的微型客车指发动机排量1.3升及以下、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不含轿车)。
&&&&& (3)日至日,本省农民在福建省境内购买摩托车。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每户限购两辆。
&&&&& 119、享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的农户身份怎么确定?
&&&&& 答:凭户口本,户口上没有说明的凭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身份证明。
&&&&& 120、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开展多长时间?
&&&&& 答:汽车下乡工作开展时间为日至12月31日;摩托车下乡工作暂定开展4年,即从日至日。
&&&&& 121、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种类是哪些?
&&&&& 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列明的符合上述条件且经过国家强制性认证的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及摩托车,均可作为补贴车型;同时,该车型需列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的产品方面方能享受财政补贴。
&&&&& 122、如何理解&列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的产品方能享受财政补贴&?
&&&&& 答:生产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以及摩托车并且同意对产品质量、经销网点、售后服务、价格、销售统计和政策宣传等工作进行承诺,并与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签订了《汽车(摩托车)下乡推广工作生产企业协议书》的企业,可以参与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生产和销售;获准参与汽车摩托车下乡的生产企业名单及其产品目录以及生产企业授权的经销商名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公布。
&&&&& 123、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还有哪些特点?
&&&&& 答:享受下乡补贴的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在车身外部显著位置标注有汽车下乡标识。
&&&&& 享受财政补贴的汽车两年内不得过户。
&&&&& 124、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 答:(1)对新购轻型、微型载货车的,按新购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销售价格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
&&&&& 对换购轻型、微型载货车的,按换购轻型、微型载货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
&&&&& (2)对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
&&&&& (3)对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 125、在哪里申报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
&&&&& 答:购买者须持相关材料回户口所在地乡级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机构申请补贴兑付。
&&&&& 126、申请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答:换购轻型、微型载货车的农民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已报废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公安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户籍证明,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新购轻型、微型载货车、微型客车、摩托车的农民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等级证书,机动车销售发票,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公安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户籍证明,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 127、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流程是什么样的?
&&&&& 答:(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农户在销售网点购买&&销售网点开票、信息录入&&办理汽车摩托车挂牌等正常手续&&农户携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机构申请补贴&&机构受理申请&&15个工作日内补贴款兑付到农户提供的账户。
&&&&& 128、我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构架是怎么样的?
&&&&& 答:省、市、县(区)分别建立了汽车摩托车下乡协调工作组织机构,负责该级的家电下乡工作。
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机电行业管理办公室。
&&&&& 129、在哪里可以了解到详细的汽车摩托车下乡信息?
&&&&& 答:(1)拨打(059X为所在地长途区号)咨询;
&&&&& (2)我省汽车摩托车下乡信息发布在省经贸委()和财政厅()的网站内。
加强农村社会投入  支持农村协调发展
  130、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两免一补&指的是什么?
&&&&& 答:&两免一补&是指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杂费,并给寄宿生补助一定生活费的一项资助政策,简称&两免一补&。
&&&&& 131、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校经费来源有哪些?
&&&&& 答:主要有四大项:(1)按照教师人头核发的教师工资;(2)按学生人数和定额标准核拨的公用经费;(3)按项目核给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经费;(4)按学生人数核定的免费教科书资金和按寄宿生人数核定的寄宿生生活补助费。
&&&&& 132、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是多少?
&&&&& 答:从2007年开始,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生校校生均公用经费执行全省统一标准。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提高到小学每生350元/年、初中每生550元/年。
&&&&& 133、目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还能不能收费?
&&&&& 答:从2009年春季学期开始,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住宿费,取消中小学校借读费,只能按照原&一费制&相关标准收取作业本费。除此之外,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的所有教育教学活动和各种基本办学支出,一律在财政安排给学校的公用经费预算中开支,不允许通过向学生收费来解决。
&&&&& 13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的内容有哪些?
&&&&& 答:从2008年起提供国家课程书;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各设区市因教育教学需要向学生提供的本地区区情学习资料,在项目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基经费由设区市政府自行承担。
&&&&& 135、省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标准是多少?
&&&&& 答:省财政对所有农村庑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就读的寄宿中、小学生,每生每天最低生活费1元,全年补助额300元(每年在校天数按300天计算,下同)。其中: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寄宿生,小学生每生每天最低生活补助费2元,全年补助600元,初中生每生每天最低生活补助费3元,全年补助900元,。
&&&&& 136、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 答: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只能用天寄宿生在校期间的伙食补助,不许挤占、挪用、截留。同时,在全省推广&免费营养早餐工程&,由一个蛋、一杯豆浆、二至三两馒头构成,保证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到校、到人、到肚子&。
&&&&& 138、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标准是多少?
&&&&& 答:标准为每生每学年补助1500元,由各有关学校落实发放到低保家庭学生手中。
&&&&& 139、&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主要内容是什么?
&&&&& 答: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国家资助前两年,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第三年实行由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解决。
&&&&& 140、什么是&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涉农专业及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政策&?
&&&&& 答:从2009年春季学期起,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及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实施免学费资助政策。全省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资金由省级财政按照一学年每生每常年240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对中职学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免除学费资金,参照相关地区的学费标准,其中:省属学校由省级财政按照每生每学年2600元的学费标准安排补助资金,设区市属及县属中职学校按照每生每学年2100元的学费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 141、&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有哪些奖励措施?
&&&&& 答:从2007年开始,每年评选一批福建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被评为国家级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给予奖励20万元,被评为国家级的农村科普带头人,给予奖励5万元。被评为省级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给予奖励5万元,被评为省级的农村科普带头人,给予奖励2万元。
&&&&& 142、农家书屋工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 答:从2007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家书屋工程,资金补助体现向老区革命基点行政村倾斜。补助标准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负担比例分为四档:第一档,每个书屋补贴10000元;第二档,每个书屋补贴8000元;第三档,每个书屋补贴6000元;第四档,每个书屋补贴4000元。其中老区基点行政村列入第一档。
&&&&& 143、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 答:按照每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配备一块混凝土标准篮球场,一副标准篮球架和一套健身器材的基本标准建设。村两委可根据省体育局和省财政厅制定的当年度福建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方案,对照标准,逐级上报。
&&&&& 144、年百所乡千峰万壑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主要内容是什么?
&&&&& 答:在&十一五&期间,对全省500个无站址和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乡镇文化站进行新建设和改扩建。参照国家统一建设标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面积一般要求达到300&500平方米。年计划加强5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通过改扩建业务用房、配置完善服务设施,使其达到开展文化服务的基本条件。
申报补助建设项目必须是已列入我省已编制并上报国家的《福建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十一五&建设规划》,即无站址或建设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乡镇文化站。县(市、区)所在城关镇、街道社区文化站不在上报范围。
&&&&& 145、什么是计生法定奖励政策?
&&&&& 答: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给予不得低于500元的奖励;对农村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夫妻给予不低于500元的奖励;对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奖励。从2009年开始对农村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夫妻的奖励标准提高到不低于800元。
&&&&& 146、计生法定奖励的对象有哪些?
&&&&& 答:计生法定奖励政策适用于日以后有生育行为的下列对象:(1)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2)农村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夫妻;日至日有生育行为的夫妻,符合前款条件的,由各地根据地方财力视情安排。
&&&&& 147、计生免费技术服务项目有哪些?
&&&&& 答:国家向城乡实行计划生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1)孕情、环情监测;(2)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4)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5)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及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6)经县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输卵管、输精管吻合手术。
&&&&& 148、计生免费技术服务经费有哪些结算方式?
&&&&& 答:(1)采取由县、乡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集中结算。(2)由受术者持收费票据到县、乡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报销的办法。具体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
&&&&& 149、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有哪些?
&&&&& 答:(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定生育;(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元子女;(4)年满60周岁。
&&&&& 150、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是多少?
&&&&& 答:我省于2005年全面实施这项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夫妻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许将大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奖励扶助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从2009年开始这荐政策的奖扶标准提高到人年均960元以上。
&&&&& 151、农村头号公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是怎么的?
&&&&& 答:(1)本人申请;(2)村民季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4)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被动审核、确认并公布;(5)省、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核查;(6)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年审。
&&&&& 15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对象有哪些?
&&&&& 答:(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和政策定生育;(3)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且女孩在日后出生;(4)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5)本人及配偶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放弃生育,落实一项长效节育措施,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 15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标准是多少?
&&&&& 答:对夫妇以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标准进行奖励,直到60周岁后自动转为享受奖励扶助制度。这项制度从2007年起在我省全面实施。
&&&&& 15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对象确认程序是怎么样的?
&&&&& 答:同151条。
&&&&& 155、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有哪些?
&&&&& 答:(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5)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由政府发放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金。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领取扶助金。
&&&&& 156、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是什么?
&&&&& 答:给予夫妻双方每人每月一定标准的扶助金(目前的标准是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 157、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确认程序是怎样的?
&&&&& 答:同151条。
&&&&& 158、计划生育家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对象有哪些?
&&&&& 答:(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且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3)本人及配偶现存在一个女孩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或现存二个女孩并落实了长效节育措施。
&&&&& 159、计划生育家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是多少?
&&&&& 答:实行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助的做法。
&&&&& 160、计生新农合补助对象确认程序是怎样的?
&&&&& 答:同151条。
&&&&& 161、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 答:2003年,全省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了&五取消、一稳定、一改革&措施,即:取消乡统筹费、取消除烟叶及原木收购环节特产税外的其它特产税、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以及取消农村教育依次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稳定农业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2005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并对2003年已经收取的&三提五统&进行全面清退,对农民各种税费尾欠暂缓征收。
&&&&& 162、对行政村组织和村干部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 答:3000人以下的行政村每年补助办公经费7000元,3000人以上的每年补助8000元。村主干每人每年补助2400元;2009年起,村主干每人每年增加1200元,共3600元。同时增加对计生协会会长、团支书、妇女主任的津贴,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 163、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有何新规定?
&&&&& 答:第三次标准由原来的一年内每人第三次15元(沿海发达县市不得超过20元),调整为一年内每人筹资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筹劳标准由一年内每个劳动力筹劳总数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调整为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我省拟选择10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 164、对农村&六大员&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 答:&村级农民技术员&每个行政村3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其中动物防疫员每月150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每个行政村1人,每月补助100元;&计划生育管理员&每个行政村2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每个行政村1人,每月补助100元;&乡村医生&每个行政村2人,每人每月100元;&文化协管员&每个行政村1人,每月补助100元。
&&&&& 165、我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配置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答:一个活动场所内建设一个党组织办公室、一个村委办公室、 一个党员活动室或村委会议室,建筑面积90平方米。家具和办公设备配套标准8000元。
&&&&& 166、我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是如何筹集的?
&&&&& 答:坚持以地方财政配套为主,党费补充为辅的原则进行筹集。纳入中央、省里规划建设的1630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改造总投资为8683.2万元,除中央补助835万元外,其余7355.72万元由省、市区市、县(市、区)各级财政性资金和省市两级党费拼盘配套。其中,省级负担建设改造资金3870万元,家具、办公用品配置经费676.57万元。
&&&&& 167、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有哪些要求?
&&&&& 答:工程建设要严格把好立项申报、项目招标、工程监督、资金管理及验收等重要工作环节,并通过公开竞标、公开公告等,全程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场所建成后,对每个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和验收。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权归村集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场所的使用性质。
&&&&& 168、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具体指什么?
&&&&& 答:为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具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中央决定,从2008年起,连续5年,每年选聘数量为5000名左右,每年选聘1000人。选聘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
&&&&& 169、我省对选聘生在工作期间有哪些激励政策?
&&&&& 答:(1)选聘生在村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两年,服务期间每人每月按照1200元给予工作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同时,发放一次性安置费3000元。
&&&&& (2)在村任职期间,按规定参加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3)在村任职2年以上,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 (4)服务期间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性行业外,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免缴登记费、管理费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贷款需求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 (5)进入机关和国有企业单位的,直接转正定级,免试用期,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 170、选聘生的工作、生活补贴如何发放?
&&&&& 答:各县(市)应为选聘生办理专用银行卡,确保选聘生的工作、生活补贴及一次性安置费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 为把财政部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让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中央和我省出台的财政支农政策,省财政厅组织编写了《福建省财政支农政策简答》一书。同时,与福建省文艺音像出版社联合拍摄了一套《财政支农政策讲座》录像片,并作为本书的姐妹篇,将在年内陆续发到基层农村,力求做到家喻户晓。
财政支农政策教材的编写在我厅尚属首次,由于缺少经验,再加上时间紧、水平和能力有限,难免存在一些不足,欢迎广大农民朋友使用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今后,我们将根据中央和我省财政支农政策出台情况,适时对教材进行修订。
&&&&&&& 《福建省财政支农政策简答》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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